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訪客 隔海相望

福建一起“纪委爆炸案”引出惊人话题

依法治国背后的匪夷所思

福建省发生了一起福清市2001.6.24(周日)“纪委爆炸案”查办大造假、致6个被告人蒙受巨冤。这多年来,其家人背着爆炸案杀人犯亲属罪名的黑锅,遭牛纪刚等野蛮权势恣意侵犯,被拖进了苦难的深渊,不得不向中央领导及福建省相关领导公开呈告。

刑讯让案子“成形” 枉法震惊国内外

2001年6月24日(休息日)上午,福清市(侨区)发生“纪委爆炸案”,纪委司机吴章雄是突然接到领导的传呼去单位,转至信访办门口触动爆炸装置,被炸身亡的。这说明爆炸得很蹊跷。案发后,名为省公安厅督办,实只是分管刑侦的牛纪刚副厅长专办。警方住进福清宾馆,调集50余名“精兵强将”,四处摸排、传拘嫌疑人,从中谋取私利,一度搞得风声鹤唳。经过一个月的大行动,仍难确定作案对象。在急于破案情绪支配下,牛纪刚等听信与福清中福公司经理陈科云有特别过节人的举报:“以曾受纪委处分的陈科云(党内严重警告)策划搞了爆炸”,就推定陈科云为对象。为找侦查“突破口”,又认为公司司机吴昌龙(时年25岁,非党员,无前科,连炸药是什么样子都不懂)有为陈科云搞爆炸运送炸药之嫌疑。

仅据猜测,牛纪刚等领导就决定于7月27日(周末)夜,对吴昌龙实施武装密捕,先后羁押于福清市戒毒所等几个秘密办案点,逼吴交代揭发问题。吴昌龙突遭拘羁,天天喊冤;其亲属、乡邻不见吴之踪影四出寻找,忧心如焚,惊恐不安;后不得不向福清市警方报案,却谎称“吴昌龙不在他们那里”!

吴昌龙被剥夺人生自由权利、被打骂一个多月后仍坚持事实真相不愿屈打成招、有些警员担心搞错时,牛纪刚却出面“打气鼓动”,并把同样无确证的陈科云和其妻于9月13日一起传拘,都密押在私设的办案点;牛纪刚等座镇指挥,由他动用测谎器,并用车轮战术,不分昼夜,滥用酷刑。面对残酷的刑讯,吴昌龙生死两难(酷刑真相有《一个“死囚”的泣控》),自杀未遂,至9月18日只好供称“是陈科云搞了爆炸”。其后,陈科云在生不如死下于9月23日也违心承认搞了爆炸。然而至今,无论从案卷事实和陈科云的所谓交代,都无实质性内容。

警方为“扩大战果”,逼吴昌龙作“详细”的交代。吴昌龙落入逼供陷阱,只好顺着竹竿爬。牛纪刚等不加论证,四处搜索吴所供之“同案者”,如法炮制,直至有“同案者”供称“电雷管是由王小刚提供的”(四川人,王小刚当时根本不在福州打工),牛纪刚等依然信供。等王小刚于2003年3月到案后,警方因更换了领导班子(时该专案组长福清市公安局长林孜因涉黑案正审理中),王小刚未遭刑讯,一直关在看守所。但福州市检察院仅凭一个刑讯供词仍将王小刚移送法院单独开庭;结果说明王小刚无犯案,以后拒不让王小刚与爆炸案合并审理,案件在法院压着。拖到2004年11月底,已任福州市政法委书记的牛纪刚操纵办案,命令一审法院推倒重来,并于12月1日强行宣判陈科云等人犯没有电雷管做起爆装置的电雷管爆炸案罪名成立。10天后,再由一审法院法官半夜到看守所“宣判王小刚无罪释放”。牛纪刚以权压法搞枉判,再次震惊国内外。

查办案件“一条龙” 公检法“城门失守”

牛纪刚对查办爆炸案情有独锺,对福清市纪委内部却亲睐有加根本不查。在侦查中,牛处处无视宪法,更无视《刑诉法》,大搞未审先定。如仅凭怀疑就对吴昌龙 “密捕”,后对陈科云采取相似手段拘押,前者经100余天,后者过50多天,在宣布对他们报请批准刑拘(11月7日)前,涉案者都在警方手里,未出示过任何法律手续,更不告知可聘请律师(吴昌龙之亲属于10月下旬委托律师去会见,仍遭警方断然拒绝)。

牛纪刚为制造大假案,大搞舆论先行。通过严重刑讯宣称“纪委爆炸案”“告破”后,仍不让律师会见,却令新闻媒体一再发布侦破新闻。期间,还让记者进看守所对陈科云、吴昌龙摄像,在《特别报道》中载明陈、吴二人为搞爆炸案的主谋和主凶。这在国内外都属罕见。

在牛纪刚掌控下,2002年1月由警方将“起诉意见书”移送检察机关后,福清市检在审查意见书中,不敢触及刑讯逼供的真相,放弃了职守。

然而,案卷纵因矛盾多多,漏洞百出,福州市检只好退回补充侦查。在第二次补充后问题依旧,牛纪刚等却指令快交福州市中院审理,压检察院、法院两家一起“合作”,并由牛纪刚为首的政法机关做后盾。面对缺这少那的案卷,福州中院主审法官犯难,有院长秉承市政法委旨意告诫“一定要敲定此案”。那样,福州市检在不撤案情况下再进行补充,搞公、检、法三家办案“一条龙”。那样到2002年11月底,福州中院才宣称公开审理,法庭内外如临大敌,戒备森严,旁听者均为提前安排的人士,媒体记者都不得进入。检方公诉指控的主要是按口供由警方罗织的证据,自相矛盾,笑话百出;庭审中的诸多蹊跷,令人啼笑皆非。

庭审后,福州中院无法判决,一拖再拖至2004年秋季,已严重超期羁押,仍由牛纪刚书记(兼市公安局长)召集福州市公、检、法三家开会提出重办此案。时牛纪刚指令:由市公安局重新补侦;叫市检察院停发《纠正超羁通知书》,再作公诉准备;令市中院作重新部署庭审。会上,牛纪刚打着中共福州市委(任市委副书记)的旗号,声称“要完成这个政治任务”。

会后,牛纪刚亲自出面再邀请北京等地的专家组织所谓鉴定,以修补案件的证据漏洞和矛盾。同时指派刑警,把原关押在市看守所的5名涉案者用欺骗、恐吓等手段,逐个秘密转押至5个县级看守所,说是为防止串供,并予震慑。当时,转看守所的《换押单》还在法官手上。

随后,牛纪刚还干预法院再开庭事项。他指定开庭日期后,又令重案大队刑警对三位老律师进行刑事传唤,宣称开庭前的“敲山震虎”,紧接着,以更狠的手段拘传此案不断控告的几个当事人的亲属,逼问如何与律师勾结,出了多少律师费等,多方恐吓,通宵达旦。

牛纪刚直接干预操纵审案的结果,只能是法纪俱废,造大假案怵目惊心。被告人个个喊冤,不服一审枉判,上诉至二审法院。

公然“一长代四长” 牛纪刚无法无天

此案已经5年多,有4年多搁在法院。2004年12月上诉至省高院、交合议庭后,不到2个月就把案卷并意见呈交院领导候庭审。但省院领导颇知官场潜规则非同寻常,为回避矛盾,邀省福建省检察院领导一起审议。那样,拖到2005年11月底,用不公开审理方式达成“此案所有被告均不构成犯罪”的审议意见,于岁末的最后一天签发撤销一审判决的《裁定》(附件1),发回重审。

怪在该《裁定》还未到市中院,牛纪刚就获悉并强烈反对,授意市政法委杨副书记出面召集市公、检、法三家开会,布置应对任务,向省高院施压。其中,牛纪刚指令市中院“要维持原一审判决”。牛纪刚在台前幕后搞“一长代三长”(公、检、法)办此案,发展至“一长代四长”(指令司法局长要管住律师),重搞有罪推定。这样,重审法院的关口依然失守,相关人士一再对律师说“这次重审案难判,市政法委牛书记的关难过”。果然,法院在2006年6月1日开庭前,发函到市律协,要他们取消此案第一被告人主辩老律师林洪楠的委托资格,由牛纪刚直接打电话给司法局长施压,并要律协告诫律师们开庭时“不要说不该说的话”。在牛纪刚的严密控制下,开庭走过场,当场不让一位老律师讲程序等问题,导致人们议论纷纷。但滥用权力的牛纪刚在听到诸多反对声后,却更加飞扬跋扈,逢会必讲“就是陈科云搞了纪委机关的爆炸,不然真凶在哪里”?!同时,他一再对律师坚持做无罪辩护的意见批评指责,并恫吓。8月初,牛纪刚到省公安厅任新职前,还专门对为这起假案效力的司法官吏打招呼,说“我肯定可以拿下这个案件”。

第一次庭审后难以宣判,牛纪刚对省、市二级法院曾经就炸药量问题作出起码600克的鉴定结论,大为不满,命令其辖下的福州市公、检、法三家组织联合调查组发难,随即对作出该鉴定结论的两位专家以“伪证罪”刑拘了其中一位长达37天后,才叫取保候审。并派市刑警支队到省高院查法官,又让刑警到市中院查原审法官,且由市检察院陈聪检察长组织项目人员,摆开架势要查法官和律师的所谓严重问题。8月18日,牛纪刚还要市中院为撤销炸药量600克的鉴定,专门再开一次庭。那样,司法的公平正义和诚信,都荡然无存。

由于司法体制的问题(市中院的人事权和财权都归福州市管),在此案中,司法审判成了牛纪刚等人的工具。就在10月10日中共六中全会闭幕的前一天,市中院于该天奉命突然通知对此案宣判。期间,法院内外密布武警公安,旁听者固然不准进,记者不得入,连辩护律师进场还得检查。被告人亲属和律师们心冷了,大都拒绝进庭审大厅。

事实是,牛纪刚的疯狂反常,此案已没有了程序正义。福州市中院公然以异常的方式搞判决,全案没有一个实证,只有欺骗和荒唐。凡此种种,匪夷所思!

发生在福建这起无法无天的大冤案,无不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相对抗。

在福建,似牛纪刚这样骗上欺下的“两面人”之所以能兴风作浪,反映出利益集团间的相互利用和渗透。牛纪刚的反常,不可思议!牛欺压百姓,许多人在其淫威下遭了殃。人们不断反映“牛纪刚做到了官大一级压死人”。

现在,与牛纪刚沆瀣一气的福州市陈聪检察长涉嫌贪污行贿等严重问题,正被审查已进入司法程序,有些听令于牛纪刚的司法人员,不断表示他们“只是奉命行事”。我们强烈要求中央及福建省相关领导对这起影响极坏的大冤案予足够的重视。这起一再震惊国内外的福建省纪委爆炸案,搞得颠三倒四,反映出当今社会存在的一些党政领导为维护私利,往往与一些司法官吏相互依存的现象。这说明动真格查清此案,不只是一个个案的问题。据有些受害人士称,只要动真格,牛纪刚买官卖官、索贿受贿等问题都会查出来。

纵有万语千言,也难倾尽蒙冤者悲伤和痛苦。他们的愤怒,是这多年来让他们亲身见证了牛纪刚的卑鄙!

缺乏监督,必生腐败。党中央一再倡导民主法治,以民为本,严格执法。牛纪刚制造这起大冤案,究竟为什么?他还再想搞什么?当今社会存在不公正,说白了,就是一些有权势的官吏,会欺压老百姓;表现在司法领域里,这一状况尤为明显。“牛纪刚现象”在福建,不单是司法界的问题,更是用人机制难以掩盖和回避的问题。从福清侨区到福州,物欲横流、道德沦丧的病象只是被表面的繁荣掩盖着。凡有正义与良知的人们都认为,是到了亟待重视并解决这些问题的时候了,不然如何落实构建和谐社会!

2006年12月6日

二战后马丁•尼莫勒牧师撰写的一段碑文:“当初他们杀共产党,我没有作声,因为我不是共产党;后来他们杀犹太人,我没有作声,因为我不是犹太人;再接下来他们杀天主教徒,我仍然保持沉默,因为我不是天主教徒;最后,当他们开始对付我时,已经没有人为我讲话了……”

社会法治的进步需要每个公民的共同参与和努力,个人努力了一小步,国家的法治就向前迈进一大步!为了正义的明天,让我们共同努力吧,相信明天会因我们的努力而更加美好!

为了不作现实生活中的: 马丁、李久明、孙志刚、佘祥林,聂树斌、赵建新、陈科云、吴昌龙、杜捷生、谈敏华、谢清、王小刚、陈榕明。。。。。。。烦请有良知的正义之士共同来呼吁、转贴声援正义!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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訪客 隔海相望

亚洲周刊毛峰 王健民福建爆炸案爆出酷刑黑幕

福州市一起爆炸案审讯绵延三年,警方被指刑求,被告翻供,仍被判死刑。但判案关键的雷管持有人却无罪,也不容许当庭对质,突显中国司法制度未审先判、未判先决的结构性缺陷,违反程序正义及国际规范。

没有程序正义,就没有实质正义。福州市中级法院最近在审理一起三年多前的爆炸案时,被指程序不正义,警方在办案过程中刑讯逼供非法取证。被告当庭宣告: “正义的声音是关不掉的。你法官的良知到哪里去了,连说真话的勇气都没有,你还配当法官吗?”五名被告当场翻供,大呼冤枉,指责法官不敢讲真话。庭上控辩双方各说各话。尤为蹊跷的是,判案关键的雷管持有人近日却被法庭另案处理,判为无罪,也不容许当庭对质。连场彼此矛盾的判决,突显中国大陆现行司法制度的结构性问题,亦使爆炸案件显得更加扑朔迷离和引人注目。

二零零四年十二月一日上午,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内外戒备森严,法庭内后两排坐满的不是旁听者而是防暴员警,有关福清“六二四纪委爆炸案”的一审判决比预定时间拖延了近一个小时才开庭。福州中级法院的判决书认定五名嫌犯有罪,主嫌陈科云和吴昌龙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另三名被告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和三年。

较早前,新华社福州分社记者许一鸣据陈科云受刑求写了内参《如此刑讯逼供怎能保证办案准确》,送给了福建省有关领导,但无一人予以关注和理睬。

官方公布的案情显示,二零零一年六月二十四日星期天上午八时许,福州市辖下的福清市纪委信访室门口发生了一起伪装成邮包的爆炸案,纪委司机吴章雄“不慎触动装置”,当场被炸身亡。该案成为福建省公安厅挂牌督办大案,福清市公安局成立以局长林孜(后因涉黑社会案被判十六年徒刑)为首的专案组,不久就根据举报将涉案主犯确定为受到纪委处分而“心中有气”的福清市中福公司经理陈科云。同年七月底,警方秘捕陈科云公司司机吴昌龙,九月十三日拘捕了陈科云,随后又分别拘捕了吴昌龙原姐夫杜捷生和谈敏华以及陈科云妻子谢清(其兄谢建忠也被牵连,遭到拘捕和刑求)等人后,遂向海内外宣布该案侦破。

“破案”容易,审案难。经过三年多的“调查取证”和数次反覆之后,福州中院终于在有关负责人催办下判定:“被告人陈科云、吴昌龙均已构成爆炸罪。被告人杜捷生、谈敏华非法买卖爆炸物基本事实清楚,基本证据充分,其行为已构成非法买卖爆炸物罪。被告人谢清向侦查机关故意作虚假证明,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且情节严重。”

判决却确认:“被告人陈科云、吴昌龙实施爆炸犯罪的后果严重,本应依法严惩。但综观本案的事实和情节,判处死刑,可不立即执行。”据一位旁听宣判的福州司法官员对亚洲周刊说,宣判时,被告陈科云大喊冤枉,认为“这是刑讯逼供造成的冤案”,要求伤情鉴定,却被法官下令法警关闭面前的话筒。

宣判被告人吴昌龙的定罪依据时,吴同样发出了“冤枉啊冤枉”的呼喊:“我所有的口供都是被刑讯逼供的呀,公安把我吊起来,五马分尸地折磨我,我一边耳朵现在还在流脓,也听不见声音。我强烈要求法医鉴定我身上的伤痕。”结果吴被法警架出了法庭。被告吴昌龙的辩护律师马义良为示抗议,也提前退庭。

律师马义良对亚洲周刊说:“这是严重违背司法公正、法院独立审判原则的不当判决。”他说,对于这样一件人命关天的重大刑事爆炸和致人死亡案,《刑法》明确规定了对犯罪嫌疑人追究刑罚必须“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充分”。但这次判决对涉案主犯课以死刑的量“罪”依据竟然是“基本事实清楚,基本证据充分”。

谢清的辩护人、福建法炜律师事务所律师林洪楠也认为,本案八名辩护律师依法进行的调查结果均显示,此案至今存在着明显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而不能成立的司法要件,也可以说完全是一个违反法律程序、践踏中国法制尊严、滥捉无辜,又试图用权力将错就错造成的罕见冤案。他指出:这突出表现在司法当局指控陈科云、吴昌龙实施爆炸的基本事实链完全“断裂”或称“根本不存在”。

因为本案涉及用电雷管制造炸弹施爆,在三年前首次开庭时就因提供电雷管的被告人王小刚在逃,无法形成严密确凿无疑的证据链。后来王小刚被抓捕归案,律师提出再审时王小刚必须并案审理,并到庭质证是否向被告人提供了关键的电雷管以及是什么型号的电雷管?王又是从哪里获取的以及与爆炸现场的雷管是否一致。但公诉方和法庭调查仍拒绝王小刚到庭和提出任何有关证言证词证据。

就在福州中院对陈科云、吴昌龙作出有罪判决后的第九天即二零零四年十二月十日,福州中院悄悄地在福州看守所对被指控提供电雷管的关键被告王小刚作出了无罪释放的判决。判决书说:“公诉机关指控被告王小刚向杜捷生出售两枚电雷管,只提供了同案人杜捷生的供述,并无其他证据予以佐证,其指控被告人王小刚犯非法买卖爆炸物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不能成立。”

对此林洪楠律师指出:“同一个案子,提供爆炸电雷管的被告被无罪释放,事实上已揭示了对同案被告陈科云、吴昌龙等五人却作出有罪判决是多么的荒谬。因为本案没有王小刚提供的电雷管,又怎么能制成触发式炸弹?没有炸弹又谈何实施了爆炸犯罪?这等于是无源之水。”

林洪楠说:“现在,陈科云、吴昌龙等五人已依法向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如果省高院仍不能依据法律和事实,对蒙冤近四年的陈科云、吴昌龙等所谓的罪犯作出公正和正义的判决,那不仅是福建司法的悲哀,也会让中国法制蒙羞。”

但对于辩方的这些说法,公诉方却不以为然,并以“充分的证据”证实陈科云和吴昌龙就是这起爆炸案的作案人。有些官员甚至承认,尽管办案程序可能有些“瑕疵”,但根据中国大陆“实体正义”的习惯做法,“他们犯案了就要承担法律责任,接受法律的惩罚,不管有关证据是怎么得到的”。福州市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检察官也告诉亚洲周刊,该案的证据、口供、现场遗留证物经过审查,可以互相吻合。

据当局介绍,警方在现场搜集的证物,“就达十三麻袋”,更由于该案是专门针对纪委的恶性案件,“全国影响很大”,因此整个侦查过程显得异常复杂,有关的鉴定请了全国最权威的专家,比如爆炸现场提取的信件残片笔迹鉴定,就请了中国刑事警察学院的陈明春教授。经过比对之后,认为与吴昌龙的笔迹一致。有关专家还包括沈阳市公安局的高级工程师、公安部特邀刑侦专家常庆禄等,显示了当局对案件的“负责和重视”。

福建有关官员还告诉亚洲周刊,比如该案主嫌吴昌龙,前前后后就作了十九份有罪招供,非常具体地介绍了作案前前后后的过程,包括获取炸药、雷管以及制作的过程。为证明被告有罪,控方共提出了三十五项证物和证据,另加主被告陈科云和吴昌龙共十五项口供证词作为支持。

而被认为最具“王牌”证据效应的,是警方对吴的一盘长达五十分钟审问录影带,其中包括吴当场画出有关爆炸物的线路装置图、带领警方人员察看试爆现场、详细告诉警方将爆炸物送到纪委传达室现场的过程和心态,以及在审问过程中与警方人员有说有笑,说到最后还“哽咽”、“哭泣”的经过。

检方表示,经过对吴昌龙供述中所画爆炸装置结构图进行分析,认为根据该图能够形成一个完整的爆炸装置,“吴供述的制作爆炸装置使用的物品种类与爆炸现场提取的爆炸装置残留物相符”,比如从爆炸现场提取的“不规则块状纤维絮片”,经技术鉴定报告证实与吴昌龙家提取的“中国邮政储蓄”手提袋为同一种纤维。而从爆炸现场提取的金属圆环,经过痕迹学检验报告证明,与吴昌龙驾驶的日产马自达六二六型轿车前轮球龙头的内卡簧属同类物。

对上述证据和吴昌龙在录影带里的供述,法庭予以接纳,认为吴的供述,“不仅与现场提取的多件物证相互印证”,“而且供述中一些与本案并无直接关联的细节也与事实相符”。

但“至为关键的是,吴昌龙所供述的制作并安放爆炸装置的过程、使用的爆炸材料及有关辅助材料的特征等特定、具体情况,除非行为人亲力亲为,否则其他人是不可能知晓的”。法院还认定,爆炸物提供者杜捷生和谈敏华的供述“能相互印证”,也与吴昌龙的供述相印证。

对此,辩方律师认为录影带供述是吴昌龙被刑讯逼供和诱供的结果,是吴按照警方的要求、经过反覆修正表演出来的。事实上,吴昌龙和陈科云等人后来都翻了供, “控诉”了他们被警方严刑拷打的经过。控方对此予以否认,认为“没有证据可以证明公安有刑讯逼供”,而陈科云手腕上的手铐伤疤,是因为陈有自杀倾向,“所以必须要把他铐起来”。

血写日记留下证据

但原任福清中福公司经理陈科云在永泰看守所亲笔写的《血泪的控诉》,以他自零一年九月十三日至十一月七日的经历,证明曾被警方以非法监视居住名义,但本质上违法将其拘押于福清“怡静园”。刑警大队和戒毒所等处对他进行严刑逼供,先后捆绑、吊打、拷问长达十一个昼夜,造成其双手腕致残,双腿、腰、胸部和头部多处严重受伤。

陈科云亲笔写道:九月十三日至二十一日,在被黑布遮挡得严严实实的房间内,将他用手铐、脚镣紧紧铐信,下跪、拳打脚踢,昼夜不停在轮番审讯。刑警人员边打边威胁说:“我们要用长时间关押你,把你折磨得生不能生,死不能死,到时候叫你说什么就说什么”。

当年的九月二十二日至二十七日,除拳打脚踢外,他还被木棍、铁棍、鞭子抽打,后又被用绳子捆绑双手腕,吊在铁窗上进行吊打,接着又将其双手背在背后,手背向上,头脚朝地,施以“金鸡扒翅刑”,一班八个小时,每班吊他两次,三班轮流。九月二十七日上午,几位刑警发现一直喊叫冤枉的他突然无声,怕有生命危险,才急忙把整整吊挂了一整夜的他放下来,送到刑警办公室以防万一。

陈科云说:“当时我一双手肿得像面包一样,人一点都惝不能动,两只手腕全烂了,骨头露出来,满手是鲜血”。由于伤势太重,从九月二十七日至十月二十七日,陈科云被停止用刑(养伤),但此后五天,陈科云再度受到残酷的刑讯逼供,先是被用“水刑”(用冷水冲脑袋)二昼夜,“我倒在地上,他们又强拉我起来,叫我跪在地上,由于不停地冲冷水,我已严重感冒发烧”,但他们还认为此刑偏轻,又变换另一种重刑“老虎凳”,他们“硬把我按在椅子上,用木棍将双腿夹住,将椅子抬放在高处,脚向上,头朝下,双腿顿时被夹的剧烈疼痛像刀绞一样”。刑警说,他就是要证据,不讲就这样天天用刑。我拚命哭叫着,我确实与案件毫无关系。但随即遭到更重的“头脚倒挂刑”,并被用刑了三昼夜。陈科云说,他正是在这种被折磨得半死不活、求生不能、神志不清的情况下,被刑警人员逼迫按警方意图交代了“罪行”。

陈科云的律师杨智敏说,当他在侦查阶段首次会见被告人陈科云时,看到陈伤情确实相当严重。在被刑讯逼供三个多月后,他和另一名律师林洪楠约见被告陈科云时,陈累累伤痕仍清晰可见,特别是其双手腕和脚部等处斜向走势的伤痕,明显表明系戴手铐、脚镣被长期吊打所致。

杨和林两位律师因此于零二年二月一日向福清市人民检查院提送《提请司法伤情签定、建议羁押省所申请书》,但遭到了漠视与拒绝。

福建中美律师事务所律师马义良认为,福清爆炸案从侦查开始到起诉审判,各个阶段都存在着严重的程序违法问题,可以说是一起非常典型的违反程序正义的案例,“这就好比加减乘除运算程式规定先乘除后加减,违反了程序规定,其运算结果会是正确的吗?”

作为吴昌龙的辩护律师,马义良说,爆炸案发生后,公安侦查就背离了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陷入了先入为主的“有罪推定”侦破怪圈。在毫无证据的情况下,不经传唤、传讯等法律程序就对所谓的犯罪嫌疑人吴昌龙进行“密捕”,羁押于当地“怡静园”,手铐脚镣加身,直至超过一百天后才被告知刑事拘留,非法羁押完全失去人身自由的程序违法,竟被掩盖变成了“监视居住”,同样随后对涉嫌的陈科云也以“监视居住”代替拘押。这是典型的只要破案,就可以不择手段无程序办案。

显然,警方对嫌疑人进行刑讯逼供的事实,是当局无法否认的。既然刑求,嫌疑人的翻供也是必然的。福州有关检察官告诉亚洲周刊,陈科云、吴昌龙和杜捷生三人,是在检方审查起诉时开始翻供的,“但谈敏华还是承认的,只是在开庭时才开始翻供”。据了解,福州市检察院是在二零零二年七月对这起案件提起公诉,他们表示是“严格按侦查人员的主体身份、程序,严格按照诉讼法进行”。但消息人士称,实际上从一开始,福州市检察院就认为围绕此案侦查中的问题疑点太多,难以立案,两次将材料退回公安,要求补充侦查。

有关检察官承认,由于案情复杂,检察机构曾按照程序申请延期审理,“公安也申请延期,各方都在规定的时效把时间用完”,使得此案一拖再拖,拖了三年多,被辩方指责是超期拘押。但事实上,当时的福州市政法委书记宋立诚(现因涉保护黑势力受贿被逮捕),曾以手中的权力干涉案件的处理,要求必须起诉并要宣判有罪。

如此“未审先判”,市检察院也不敢抗命,但因缺乏直接证据,不得不将材料退回公安补充侦查,但证据依然支离破碎。检察院内部的《报送案件意见书》因此提出了此案犯罪嫌疑人陈科云与吴昌龙密谋不能相互吻合、印证等五大事实不清问题。在法院按命令受理中,福州中院内部的《阅卷情况报告》,在该案主要事实和证据存在的问题中,对“陈科云与吴昌龙密谋实施爆炸进行报复”、“爆炸装置的制造问题”、“把爆炸装置送进纪委大楼的问题”以及其他证据方面存在的七大问题提出质疑,认为此案“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认定爆炸犯罪事实的难度甚大。

二零零四年一月五日,福建省高级法院为此案专门组织了宁德市、南平市、三明市三位经验丰富的刑庭副庭长“闷头阅卷”十天,一月十五日在省高院负责刑事审判的副院长刘炎主持下听取对案件的看法。结果一人认为证据基本不足,其他二人认为证据根本不能成立。但福州中级法院却有自己的判断,五名被告都被宣判有罪。该院院长范仁善之前在传达“上级指示精神”时,就透露了玄机,表示“领导已下定决心,一定要把这个案子拿下来”。福州市负责人也根据“办成铁案”的精神,再次调动公检法对已审结的案子,重新“组织力量”进行取证认证,并要求“根据基本事实,基本证据”进行判决。一位参与审判的司法官员告诉亚洲周刊,此次中院判决中特意引用了“基本事实清楚,基本证据充分”的说法,其实暗示这是无奈的“权力判决”,也为历史存档。

这位官员同时感慨地说,围绕这次爆炸案实际上引发了一场“权与法”的交锋,暴露了福建某些地方司法系统的黑幕,暴露了刑讯逼供的惨酷内情,也暴露了老百姓对司法已经逐渐失去信心,因为一切只能按定下的框框去查去办。近年来,司法腐败越来越严重,福州市先后二任的政法委书记、几任公安局长乃至公检法一百多名厅处级干部接二连三地成为黑社会黑势力的保护伞而贪渎腐败出事,从上到下有法不依,黑白不分,老百姓怎么会有一个清明公正的政治与司法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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訪客 隔海相望

由表及里---看制度修改的必要与迫切

2006-05-08 12:34:31

吴昌龙血 泪 的 控 诉

如此“侦破”爆炸案 骇人听闻人心寒

限期破案是制造冤案之源,破案之后发奖金或立功提升乃是制造冤案原动力,这是前某直辖市公安局审讯处副处长的话,他说:只要你限期破案,支付奖金、立功提升,没有破不了的案。。。。。。。。的确,事实就是如此,牛纪刚因“侦破”了福建爆炸案,现在提升了,按正常,案子破了,牛升官了,这无可厚非。可事实并非如此,牛纪刚利用手中权力操纵福州市公、检、法、司四家,更加露骨地以权压法。不愿纠正其一手制造的冤假错案,牛纪刚的顶戴花翎是用无辜百姓的清白和鲜血来染红的。。。。。。

吴昌龙在失去人身自由权利生不如死108天里酷刑下的人间奇冤

一个“死囚”的泣控

( 1) 本人吴昌龙,1975年11月26日出生于福清市,汉族,初中文化,原住福清市音西镇清展花园1座601室,现被羁押于永泰县看守所。我是所谓2001年6月24日福清纪委爆炸案的施爆者,我在公安机关时的所有口供都是办案人员以严刑吊打、诱骗等手段的情况下形成的,而办人员口口声声辩称说他们没有对我进行刑讯逼供,他们对我刑讯逼供的整个过程如下:

2001年7月27日晚上9点左右,我开车送我姐姐回家后,在去女朋友家的途中快到福清收费站时,在我车的左边,有辆小轿车里有个人向我挥手叫我停车,我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就立即把车停下来,这时从后边的那辆车里冲出五六个人向我的车围了过来,他们一到我车边就打开车门,用两把手枪分别顶住我的脑门和腰间,对我说:不准出声,否则就毙了你。然后他们就把我按到他们的车上,还给我戴上黑色布帽。接着他们把我押到戒毒所,(后来才知道是戒毒所)当时我面对他们的枪,我不敢出声问他们,只是在心里想,我平日与人没有冤仇,他们为什么要绑架我,一到戒毒所楼上,他们就给我锁上手铐和脚镣,这时我就问他们想干什么,他们就大声叫着:不准出声。

大概到了10点左右,又来了几个人,他们把我头上的黑色布帽取下来,我看见他们都坐在我面前,我就问他们,你们是什么人为什么把我绑架到这里?他们说:我们是公安局刑警队的大队长、副队长等等。他们问我说:你知道我们为什么把你“请”到这里来我说我也正想问你们为什么把我“请”到这里来,他们又问我说最近福清发生了大事你知道吗?我问是什么大事,他们说是大案,我想了一下说:知道两件,一件是福清宾馆的杀人案、另一件是纪委的炸死人案。他们又问我说:纪委的爆炸案你是怎么知道的?我说是星期一早上到公司上班时听同事小何讲的我才知道。他们又问我说:你6月23日和6月24日都在什么地方干些什么,我想了一下说:23日早上8点左右,我吃完早饭后,到我姐姐的服装店里帮忙,一直到晚上9点左右和姐姐坐公交车回家,回家后一直呆在家里到第二天早上8点半左右,吃完早饭又到我姐店里帮忙。

(2)接着他们又对我说:你要将你所知道的如实交待。我就对他们说:我真的什么都不知道,你们要我交待什么。他们还给我讲很多道理,我说这些道理我都懂,我对这件事情是一无所知,也与我无关,你们要我说什么?

就这样到了第二天早上5点左右,他们几个要走之前还对我说:你要好好的想,我们还会来找你的,他们留下两个人来看守我,他们把我双手铐在窗户上,开始对我进行体罚,到了早上9点左右,又换了两个刑警来看守我,他们给我做了一份笔录,笔录的内容是按我昨天所说的,做完笔录后,他们又把我铐在窗户上,他们每天都将我铐在窗户上,不让我睡觉,我困的没办法再睁开眼睛,他们就打我的耳光或用脚踢我,几天下来,我的脚都站肿了很大,腰也站酸痛的快断掉似的。但他们还是不让我坐,而有时每天只让我吃一餐饭,甚至有时连小便都不让我去,我被他们折磨的痛苦不堪,人也瘦了一大圈,加上我本身就有严重的疾病,身体承受不了他们这样的折磨,人也变得无精打采。

就这样过了几天,叶队长又来审讯我,他一见我就问我说:这几天想的怎么样,我说:我真的不知道这件事情,也不关我的事,你们一直要我说什么,接着他们又给我讲了很多道理,我还是向他们声明,我对这件事情根本就不知道,也没有什么可向你们说的,你们抓错人了。之后,他们又给我做了一份笔录,

就这样又过了几天后的一个早上,有个值班刑警问了我几个电话号码是谁的,我就一一告诉了他,之后,他给我做了一份笔录,大概到了8月份下旬左右他们又把我转押到刑警队三楼办公室,在刑警办公室期间的一天,吴局长来到办公室对我说:吴昌龙你如果能从这个门出去的话,我就从全福清人的跨下爬过去!我当时听了就在心里想,这件事情不关我的事,他们为什么死抓住我不放,难道他们要把这件事情扣在我的头上,在转押到怡静园之前他们都是用体罚等各种手段来折磨 我。

(3)使我身心和精神受到极度大的创伤,使我每天都活在无限的痛苦之中,一直到了9月初的一天早上,他们把我转到怡静园的201房间,让我坐在公安部的测谎专家的电脑前,专家给我介绍和说明之后,就开始对我进行测谎,专家对我测完第一次后,对他们说怎么电脑没有反应,接着专家又对我测了一次又一次,前后一共测了三次后,专家就对我说,根据电脑显示,你要如实交待你和陈科云的犯罪经过,我就对专家说:我没有做犯法的事,你要我交待什么,当时我自己心里最清楚,我没有做过这件事,我心如止水,电脑怎么显示与我无关。

接下来,吴局长叫刑警把我关在205房间,每天他们都要逼我跪地坂,膝盖跪痛的受不了,就偷偷用自己的拖鞋垫着,被值班看守的刑警看见,他们就踢打我,更不让我睡觉,每天三餐只给我一点点饭吃他们故意让我吃不饱饿不死,我每餐面对着那一点点的饭,我索性就不吃。但吴局长知道后,来对我说:你不吃饭,我就给你打点滴,看你还敢不敢跟我们对抗,我说我没有跟你们对抗,你为什么要这样折磨我,吴局长说:你现在不要多说,到时候我有办法让你开口。

记的有一天晚上,叶队长和倪政平来205房间,叶队长要我跪在他面前,而且双手要举的跟肩一样高,接着叶队长问我想的怎么样了,快点老实交待你和陈科云的犯罪经过,我以疲惫的声音说:我没有做犯罪的事情,也没有什么可向你们交待的。叶队长说:你说你没有做这件事,那为什么公安部专家会说你有呢?他们可是全国有权威的专家,我说:我真的没有做过这件事情,专家肯定是弄错了,叶队长听了就发火说:你是不见棺材不掉泪,说着就站起来走到我身后,用脚使劲地踩我脚上的铁镣,使铁镣深陷在我脚的皮肉之中,当时痛的我连声音都叫不出来,这时倪政平也使劲地踢我的背部,使我痛的呼吸都感到困难。

(4)倪政平当时边踢边说着:我看你还嘴硬,此时我身上痛的缩成一团,汗水已流满全身倒在地上,接着叶队长说:你不要装死,给我起来,我那时痛的爬不起来,倪政平见状就把我拖了起来,坐靠在地坂上。叶队长又问我说:怎么样?现在想不想说?这时我委屈的大哭着说:这件事情真的我是不知道,也跟我没有任何关系,你们为何一直逼我说我不知道的事情?倪政平听了就打我的头说:你竟敢这么大声跟时队长说话,你是不是想找死,叶队长听了就急了,又狠狠地踩了我几脚后,又使劲踢我小腿几下说:你想找死.我当时被踢踩的疼痛不已,强忍着痛苦,不敢再出声,我怕再出声又会遭打,只是在心里想,为什么我的命这么苦,这根本不关我的事情干麻(为何)会落在我的头上?我长这么大没有做过犯法的事情,他们为何把我抓到这里?还要遭受他们的虐待和打骂。这时不知何事,叶队长走了出去,接着,倪政平就对我说:刚才我是看你可怜,才只踢你几脚,要不然……你等下要好好的跟叶队长说,不要再像刚才那样,把叶队长逼急了。我听了就说:这件事情我真的是一点都不知道,你们一直要逼我说什么?倪政平听了也没有理会我,过了一会儿,叶队长进来对我说:你要好好考虑,我下次不想再见你是这个样子。

他们走后,又换了两个值班看守的刑警,他们还要我跪地板,还不让我睡觉,我困的实在没办法把眼睛一闭,就被他们踢打。我膝盖跪痛的实在没办法再跪下去,他们就用脚踢我身上,打我耳光来强逼我跪地板,当时我被他们强逼跪地板,膝盖都跪肿了很大,疼痛的让我感觉到那一秒钟就好比有一年的时间那么长。

到了早上9点多,吴局长又来审讯我,他一直逼我要说我和陈科云有做这件事,我还是跟他说:这件事与我没有任何关系,接着,吴局长拿出一根细电线,对我说:你如果没有做这件事情,那在你东张的老家中怎么会有这样的电线,我拿过电线看了看,想了一会,终于想起来,就跟吴局长说,这根电线是前些年在老家那里安装电话时剩下的电缆线,我捡了放在家中,吴局长说:这是电缆线吗?我说是电缆线,要不然你可以到我东张老家那里去查问。

(5)吴局长听我这样说,也没有再对这根电线再说什么。接着,吴局长说他是从交警过来的,比如在交通事故中责任划分情况,我说我是开车的,对这个也知道,但我与这件事情真的没有任何关系。吴局长说:跟你没关系?那为什么专家测出跟你有关系,就凭专家测出的结论,就可以定你的罪,我说我没有做过这件事情你能定,你就定吧。

晚上9点左右,是王建飞等,两人值班看守,王建飞从205房间门口一进来就朝我大骂:他妈的,我就不相信你的骨头有多硬,他走到我背后(我当时正朝着墙壁跪着),用脚使劲踢我右边的耳朵,当时我耳朵痛的什么也听不见,后他又朝我背部踢了几脚,他边踢边骂着说:他妈的,我看你还不说,你还不说。我本身就已疲惫不堪,加上长时间跪地板,体力不支,疼痛难忍,便昏倒在地上。

不知过了多久,我被冰凉的水给弄醒了,就听见王建飞还在骂着:你他妈的这么不硬,才几下你就倒地,你他妈的不要给我装死。接着,王建飞抓住我的衣领,把我从地板上拖了起来,那时我全身无力,再加上被王建飞踢打的疼痛,使我无法站立起来,只好坐在地板上,这时王建飞猛朝我的胸口踢了一脚。当时,我被踢痛的连气都喘不过来,疼痛的整个身体缩成一团,泪流满面,痛苦不堪,这时王建飞还是不肯放过我,又朝我左边的脸部踢了一脚,我当时被踢倒在地板上,我嘴里肉和牙齿经过猛烈的撞击后,口腔里的肉裂了很大一个血口,血流了很多出来,血顺着嘴边流了出来(嘴痛的好几天不能吃东西),王建飞看见我嘴巴里流血出来。

(6)就朝我大声吼着说:不准你把血吐出来,把血给我吞下去(这是王建飞怕留下打我的证据)你敢吐出来,我就踢死你。无奈,我强忍着口腔的巨痛,把一大口血艰难地吞了下去。然后王建飞又叫我起来,我当时一只手抚着疼痛无比的嘴,另一只按着巨痛的胸口倒在那里动弹不了,王建飞见状就把我拖起来,坐靠在墙壁边,王建飞还要我把嘴边的血擦干净。接着,对我说:你如果再不说的话,到时候还有你好受的,过了一会儿,王建飞又要我起来跪地板,那时我艰难地移动着身受巨痛的身体缓缓的跪在地板上,大概过了一两分钟,因我长时间没有睡觉,体力不支,加上被王建飞踢打后身体疼痛无比,痛苦不堪,就倒在地板上,疲困的那怕眼睛闭上一秒钟就是有生以来最舒服的时刻,但是,王建飞把我拖起来靠坐在墙壁边,不让我闭眼睛,我实在是太累、太痛苦、太疲劳了,眼睛一闭,王建飞就打我的头,这种痛苦比死还难受,我就想以自杀来解脱这做人的痛苦,但是看守的刑警看的很紧,就连小便他们都要站在我身边,他们每天分三班轮流来看守我,到了下半夜,又换了一班,他们还是不让我睡觉,我困的实在是没办法,把眼睛一闭,他们就打我的头,或用脚踢我……

就这样到了9点左右,来了三个刑警叫我起来,我当时疲劳过度,头直发晕,加上脚上锁着沉重的脚镣,实在是站不起来,他们见状二话没说,就连拖带扶地把我拖到201房间,让我坐在椅子上,当时房间里坐着好几个人,我正对面坐着是吴局长,吴局长见我就骂我说:你是一条狗,是陈科云的一条走狗,一副病殃殃的样子,不要我装死,快点说,你和陈科云都做了那些犯法的事。我当时有气无力地说:我没有做什么犯法的事情,这件事情也与我无关,更不知道这件事情的经过,你们叫我说什么,你们抓错人了。吴局长说:我们不会抓错人,福清有一百多万人口为何只抓你,既然我们抓到你,你就跑不掉的,快点说,我们的忍耐性是有限度的。

(7)我说这件事情我根本不知道,跟我也没有任何关系,你们一直叫我说什么,你们抓错人了,吴局长就一直逼我要说,我一再向他们声明这件事情真的是与我无关,我没有什么可说的,忽然我身边的几个刑警向我围了过来,其中有个刑警讲:你敢跟我们对抗。我还没有看清楚是那个刑警说的,几个刑警的拳头就像暴雨般地打在我身上和头上,把我打倒在地上,当时我被刑警打的眼冒金星,那撕心裂肺的巨痛,使我连话都说不出来,泪流满面,汗水把衣服都湿透了,他们还边打边说:我看你不说,你还不说。其中我认的有个刑警名字叫国华,在我无法承受那撕心裂肺的巨痛,为了缓解他们继续再打我,我只好乱编说:炸药是我拿的,他们才住手,然后,吴局长叫刑警把我从地面上扶起来坐在椅子上,那时我全身痛的直发抖,痛苦的泪水不停地流着,吴局长就问我说,你炸药是从那里拿的(我根本就没有拿什么炸药,也没有做过这件事情,更不知道去哪里拿)我怕他们再打我,无奈我只好在身受巨痛的情况下乱编说曾经在自来水厂边的小溪认识一个钓鱼的朋友,是从那个朋友那里拿的,(我原先总认为说他们不再打我,我乱说些没有事实的事情,也不会变成真的,没想到当时我被他们打的受不了那撕心裂肺的痛苦之下乱编的话却造成现在的后果)说完之后,我要求吴局长说,我身上的肝区非常痛,能否给我抽一次血检查一下,看一看我的病情到底发展到什么程度,吴局长就答应我说:明天我叫局里的医生给你抽血检查,做完笔录刑警们就把我拖回205房间,我当时在房里想,我乱讲了没有事情的事情,不知道会造成什么样的后果,然后我就对那两个值班的刑警说:我刚才是被他们打的难以忍受的情况下才乱编说了那些根本没有事实的事,他们听了就给我做笔录,当时一个刑警给我做笔录,另一个走出房间去打电话,电话打完进来就跟那个给我做笔录的刑警说了一些什么,然后做笔录的那个刑警就把笔录扔进抽屉里,不让我看,也不让我签字。

(8) 到了第二天早上公安局的女医生和她在医院工作的老公一起来到205房间给我抽血,抽完血后那两个刑警又要我跪地板,一直到第二天早上9点左右,吴局长又来讯问我,吴局长一见我就说:你不要装死,你的身体比谁都健康,比我的身体还好呢,我还有脂肪肝。接下来,吴局长问我说:你那个钓鱼的朋友叫什么名字,家住那里?(我原先是被刑警打的痛苦不堪的情况下才乱编说是那个没有存在的钓鱼朋友那里拿的,现在到那里去找这个钓鱼朋友,我意识到乱说的后果)无奈,我怕他们打我,只好一错再错地编造下去,就说我和那个钓鱼的朋友只在一起钓过几次鱼,我不知道他叫什么名字,也不知道他家住在那里,吴局长听了就对我说:你要好好交待问题,他说完后看了一眼吴承奋后就走了,接着,吴承奋叫黄贞武和国华等几个刑警,把我转抽到刑警队三楼办公室,到了那里,吴承奋就问我炸药到底是从那里拿的快点说,我如实地对吴承奋说:我当时是几天几夜都没有睡过觉,还一直跪地板,已经都疲困的要死,再加上被你们打的疼痛难忍,我是为了缓解你们不再打我才乱说的,我根本就不知道这件事情,也没有向谁要过什么炸药,我真的是冤枉的,你们抓错人了,这时吴承奋听了就发火,就叫黄贞武去拿了两条毛巾,将我的手铐打开,把两条毛巾分别包在我的手腕上,然后再打手铐铐上(我原先不知道他们为何要在我手腕包毛巾,后来我才知道他们怕把我吊打时会把手腕上的肉拉裂了,会留下证据,所以才在我的手腕上包毛巾,但遗憾的是他们再怎么包,至今都三年多了,还是在我的手腕上留下模糊可见的伤痕)

(9)然后,吴承奋就把我推到窗户下的那张椅子上,他也跟着爬到椅子上,把我双手上的手铐用一根很粗的电线绑在窗户的防盗栏上,后把我脚下的椅子拉开,我在上面吊了5分钟,我的手都已经变成青黑色,没有知觉,手腕痛的我在上面“哇哇”大叫,难受的将头不停地撞着铁拦杆,吴承奋问我说怎么样想不想说:我说我真的没有拿炸药。这时吴承奋看了一下表说已经过了5分钟,就先放我下来,让我休息一会儿,又把我吊了上去,接着,吴承奋不断地以每次5分钟的时间一直往上加,加到20分钟那次,吴承奋又问说,你到底炸药是从谁那里拿的,我当时手腕痛的哇哇大叫,痛苦的汗水,流满全身,手就像快断了似的痛苦不堪,我艰难地说:我是冤枉的,我没有向谁要过炸药.吴承奋听了就不奈烦了,叫黄贞武拿了一条绿色的尼龙绳绑在我脚上的铁镣上,然后黄贞武和一个身材高大的刑警外号叫“杀猪”一起用力地往下拉,本来我吊在上面都无法承受,再加上他们用力往下拉拽,这时我痛的呼天喊地,不管我痛的怎么叫,他们也不理睬我,他们还骂着说:他妈的你还不快点说,如果不快点说,我们就拉着不放,看你能撑多久,在我被他们折磨的痛不欲生再也无法承受那吊拉的痛苦,为了缓解那痛不欲生的痛苦,我只好乱编说是几年前在老家的后山有个矿山上拿的炸药,后来没有拿去炸鱼就放在自家的猪圈的房顶上,说完后他们就把我放了下来,我当时流着痛苦的眼泪看着眼前这双冰凉青黑的手,疼痛的使我全身抖不停,痛苦的汗水早已把衣服给湿透了,接着他们就给我做完笔录后,就将我铐在窗户上。

(10)到了第二天早上10点左右,吴承奋几个又来刑讯我,吴承奋对我说:东张那个矿山老早就停掉了,你他妈的吴昌龙,你能从这个门出去的话,那就是我死,如果你不能走出去这个门你就是不死我也要让你死!!!说着就拿了毛巾在我手上包好后,又把我吊在窗户上,又用那条绿色的尼龙绳绑在我脚上的铁镣上,接着,吴承奋和那个外号叫“杀猪”的,一起用力往下拉,当时我痛的哇哇大叫,头不停的左右摇摆着,痛苦的汗水流满全身,连气都喘不过来,那已经是到了痛苦的极点。这时吴承奋问我说:炸药到底是从哪 里拿的,此时我无法再承受那生不如死的痛苦,为了缓解这生不如死的痛苦,就对吴承奋说:你先放我下来,我再说。接着,吴承奋又说,你说的必须要有地方找,说着就把我放了下来,我当时喘着气,看到眼前这双青黑冰凉的一点知觉都没有的手竟然是我自己的手?手腕痛的我全身都在发抖,这时吴承奋问我现在可以说了吧,但是我从来没有向谁要过炸药,叫我去那里拿,我又怕他们再吊我,我真的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情急之下,只好实话实说,我就对吴承奋说:我真的没有向谁要过炸药,这件事情真的与我无关,我是冤枉的。吴承奋当时听了就发火骂到:你他妈的,你竟敢耍我,说着就狠狠地把我推到那张椅子上。我说:我真的是冤枉的,我没有耍你。吴承奋根本不理我,把我的双手绑好后,就从椅子下来,拉开我脚下的椅子,牵过我脚镣上的尼龙绳,和“杀猪”狠狠地往下拉,我的双手痛的连声音都叫不出来,大颗大颗的汗珠从额头上滚落下来,吴承奋边拉边说:我看你还敢耍我。我当时非常痛苦地对吴承奋说:我真的不是耍你,我没有向谁要过炸药。但是吴承奋和“杀猪”还是不理我,他们还是一会拉一会儿使劲拽着,痛的我都快昏过去,真的是太痛苦,那时我真想一下能死掉还比被他们吊拉的痛苦还痛快,这吊拉的痛苦,除非是亲生体会,否则是不知其中的痛苦,在我实在无法承受那生不如死的痛苦之下,为了缓解那生不如死的痛苦,我又乱编说:炸药是从杜捷生那里拿的,吴承奋又问我说,杜捷生是做什么的?

(11)(我以前只知道他是在工地拉废土的,我不知道他有拉过石子,笔录里说杜捷生到矿山拉石子可能会买到炸药和雷管,这是吴承奋他们后来加上去的,吴承奋用刑来逼我说炸药是从那里拿的,我根本没有做过这件事情,也不知道去哪里拿炸药,在他们那种残酷的刑逼之下,我想到杜捷生以前老是欺负和打骂我姐姐,再加上我为了我姐和杜捷生离婚的事情,我和杜捷生之间的关系闹得很僵,所以我在吴承奋的刑场逼之下受不了那痛苦,只好编造说是从杜捷生那里拿的,我没想到杜捷生被他们用刑后也受不了,也乱说有拿炸药给我)吴承奋看到我说了,就和那个“杀猪”的松开手中的绳子,把我放了下来,我当时手腕痛的全身直发抖,流着痛苦的眼泪,看到眼前这双冰冷发黑的手,我内心非常痛苦,非常委屈,心中的冤苦无处诉,(至今我用手指触摸着大拇指还是有麻麻的感觉)痛苦中的汗水早已把我的衣裤都湿透了,接着他们给我做了份笔录,我看了那份没有事实的笔录,我真的不想签,但又怕他们的吊打,只好流着冤屈的眼泪把那份笔录给签了,但他们刑讯做笔录的地点明明是在刑警队三楼办公室,而他们在笔录中却写成怡静园。

吴承奋把我转回怡静园205房间,在205房间里,值班看守的刑警还是不让我睡觉,大概过了两天后的一个下午3点左右,黄贞武王建飞等几个人又把我转到刑警队三楼办公室,黄贞武问我说:炸药是谁安装的?我就对他们说:这件事我真的不知道,也与我无关,更不知道是谁安装的,我是冤枉的。黄贞武说杜捷生都已经交待了,你还说冤枉,我说:我根本就没有向杜捷生要过炸药,他也是被你们打得受不了才乱说有给我炸药,黄贞武说你怎么知道杜捷生被我们打了,我说:因为我根本没有向杜捷生要过炸药。

(12)这时王建飞对黄贞武说:不要跟他多说,把他先吊起来再说,然后王建飞就拿了两条毛巾在我手上包好,接着就把我吊在窗户的防盗栏上,又用那条尼龙绳绑在我脚上的铁镣上,接着他们就用力往下拉拽着。当时我手腕痛得哇哇直叫,满头大汗,痛苦的将头左右摇摆着,我声音都叫哑了,苦不堪言,黄贞武看到我的手已经黑得发紫,怕把我手拉残了,就叫王建飞和另一个刑警松开手中的绳子,先放我下来,让我休息一会儿,过了一会儿,黄贞武和王建飞把我手上的手铐打开一边,把我的手反铐在背后,用尼龙绳绑在手铐上,然后,王建飞把我推到窗户下的椅子上,接着把我手铐上的绳子 往上拉紧绑在窗户 的防盗栏上,然后就把我脚下的椅子拉开(按刑警们讲的这一式是叫金鸡展翅),当时我感到我的手臂都快被拉断掉似的,疼痛无比,痛不欲生,我痛苦得想以自杀来解脱,但他们看得很紧,使我无法自杀,在我无法忍受这生不如死的痛苦,为了缓解这生不如死的痛苦,只好又乱编造说,炸药是在自家的柴火间内安装,因为我根本不懂得安装,就在柴火间里摆了一会儿,却装不出来,黄贞武又把我吊了起来,过了一会儿,我实在是承受不了那生不如死和痛苦之下又乱编造说:是陈科云自己找人安装的,他找谁安装的我也不知道。说完,黄贞武就把我放了下来,当时我的手臂疼痛得连举都举不起来,双手冰冷青黑,疼痛无比,痛苦不堪,痛苦的眼泪流个不停,接着,他们就给我做完笔录,但他们对我刑讯的地点又写成是怡静园,到了第二天早上,他们把我转回怡静园,到了205房间,我实在是太疲困,太痛苦,想睡觉,当我眼睛一闭,那看守的刑警就踢打我,不让我睡觉,我痛苦的撑着,一直撑到下半夜那一班,我实在是无法再撑下去,就昏倒在地板上,那值班看守的刑警见我实在是太疲困了,就偷偷地让我睡了几个小时。

(13)当我醒来时见到他们,我从内心由衷地感激他们。办案人员对我吊打的痛苦早已在我内心深处留下痛苦恐惧的阴影,每当我听到205房间外的走廊有很多脚步声,我就会想到那吊打的痛苦,那痛苦的感受让我怕得全身直发抖。大概过了两天左右的一个下午2点左右,吴承奋和国华等几个人来到205房间,国华一把我从地板拖起来,就在我胸口重重地拍了几掌说:吴昌龙我看你到底有多硬。我当时被他拍的既痛又怕,连气都喘不过来。

接着他们就把我转到戒毒所去刑讯,在去戒毒所的途中,吴承奋对我说:你跟陈科云的小舅子谢建忠很经常联系,你们两个人之间做了哪些见不得人的事,人家谢建忠都已经交待了,你可不要落在别人背后,人家先说就是有立***表现,立***就是会减轻处罚的。我说:我与谢建忠联系是前段时间为了他买车的事情,我们俩个之间并没有做见不得人的事,吴承奋看我这样说,他也没再说什么,到了戒毒所楼上,吴承奋就问我说:炸药是谁安装的,你和谢建忠在一起都干了些什么.我就对吴承奋说:我真的不知道这件事情,更不知道是谁安装的,我和谢建忠在一起没做什么事,只是前段时间他要买车,叫我跟他一起去办理汽车的相关手续,我说完后,吴承奋几个就拿了毛巾在我手上包好后,又把我吊在窗户的防盗栏上,再用尼龙绳绑在我脚上的铁镣上,在他们使劲的往下拉拽,手腕疼痛得使 我哇哇大叫,呼天喊地,大汗直流,过了一会儿,吴承奋对我说,你跟谢建忠在一起到底是干什么,快点说.我说我和谢建忠在一起真的没做什么,只是为了买车的事情,我真的不知道这件事情的来龙去脉.吴承奋说:我看你还嘴硬。就叫国华和另一个刑警用力猛拉几下,当时我痛得连声音都叫不出来,差点昏过去,我无法承受他们那生不如死的吊打,在生不如死的痛苦下,我又乱编造说:炸药是陈科云叫谢建忠找社会上的人安装的。就这样吴承奋才暂时放过我,他们不管每次刑讯的地点明明是在戒毒所和刑警队三楼办公室,而他们都将这刑讯的地点写成怡静园。

(14)我当时不知道他们为何要这样写,后来我才知道他们这样写的目的.做完笔录,吴承奋几个人又把我转回怡静园三楼的一个房间里,到了10月1日那天下午的1点左右,黄贞武几个人又把我转到戒毒所楼上去刑讯,(当时黄贞武要我编的事情我忘记了)但我记得他们之中有个刑警骂着说:他妈的吴昌龙今天是国庆节又是中秋节,你不让我们好过,我们更不会让你好过的。说着黄贞武几个就用毛巾在我手腕上包好后,再铐上手铐,将我吊在窗户的铁栏杆上,又用尼龙绳绑在我脚上的脚镣上,黄贞武叫两个刑警用力往下拉拽着,我被他们折磨的痛苦不堪,生不如死的情况下我乱编了一次,黄贞武几个觉得不行,又要叫我改,他们又把我吊了一次又一次,我被他们折磨的痛不欲生,在承受不了那痛不欲生的痛苦之下,我又乱编造了一次又一次没有事实的东西,一直编到他们看了满意为止,当他们把我放下来时。

我流着痛苦的眼泪看到眼前这冰凉青黑的双手,在我双手的手腕上那原先被他们拉得皮裂的伤口,再加上今天 被他们多次猛烈的拉拽后,那皮裂的伤口越拉越大,从伤口里流出血水把包在手腕上的毛巾都染红了一大片,我当时痛得全身发抖,直冒冷汗,苦不堪言,筋疲力尽。在黄贞武给我做笔录时,那几个刑警都虎视眈眈地站在我面前,黄贞武对我说,我们现在有没有打你,(我当时心里想,他们刚才明明吊打我,他现在问我这句话是什么意思,我当时真想说有打,但是看见他们几个虎视眈眈地看着我,就不敢说有打,害怕我说有打,他们又会吊打我,要我说没打为止,没办法我只好说:你们现在没有打我,但是他们在笔录中不是这样写的,而是写他们在整个讯问过程中没有对我刑讯逼供,做完笔录,我不签也得签,如果我不签字的话,他们就会打到要我签字为止。)这真是印证了吴承奋的那句话“你不死我也要让你死,”

(15)(7月27日至今我每天都过着生不如死的日子,面对他们每次的严刑逼供,那痛苦与恐惧早已占据了我的整个身心,那种吊打的痛苦使我非常非常的惧怕,那种痛苦使我痛不欲生,我唯有自杀才能解脱这痛不欲生的日子,在戒毒所楼上要下楼回怡静园时,我想从那楼梯口往下跳来解脱这生不如死的日子,但因为当时刑警把我抓的很紧,使我无法往楼下跳,所以没有自杀成***,过后我想了想,如果我这次真的自杀成***的话,他们会给我一个畏罪自杀的罪名,这样会使我含冤末白的,我一定要让家人知道这一切真相,那就是写遗书给家人),黄贞武把我转回怡静园的最顶楼西边的一个都是铁门的房间里,他们把我一个人关在那里,值班看守的刑警可以通过窗户来察看我,我在窗户看到隔壁的那个房间关着陈科云的二舅子谢建灿,大概过了几天左右,吴承奋等几个人又把我转到戒毒所,吴承奋又对我刑讯逼供,他们又用吊拉的手段来折磨我,逼我要编出他们想要的口供,当时我的手被他们吊拉拽后,手变成青黑色的,原先那手腕上的伤口还没有好,却又再次被他们越拉越大,吊拉时我痛的死去活来,非常痛苦,在我承受不了那死去活来的痛苦之下,我乱编造了一遍以后,他们觉得不满意,又把我吊了一次又一次,还在吴承奋一次次的指点下,我在一次次万分痛苦之下,又乱编了一遍又一遍后,改了一遍又一遍,一直编到他们看了满意为止,(在他们这样残酷的刑逼之下,有谁会受得了这生不如死的痛苦,他们想要什么样的口供都有,就好比这个球明明是白色的圆的,而他们没有根据实情非要你说这个球是黑色的扁的,如果不按他们的意思说,他们就会打到你说这个球是黑色的扁的为止),在那里我趁吴承奋没注意时,我就拿了一支圆珠笔和一张白纸藏在身上。

(16)在吴承奋把我放下来后,看见我手腕上的伤口流着血,且已经化脓了,就拿碘酒给涂上,做完笔录,他们把我转回怡静园后。我看见值班看守的刑警都在隔壁房间里看电视,我就从身上拿出笔和纸,伏在床上给家人写信,也就是遗书,我写完遗书后,还用桔皮在墙壁上写着:6•24爆炸案是天大的冤案,公安刑警残酷对我严刑逼供,我是屈打成招,我乱说一次,公安刑警就酷刑紧逼,我是天大的冤枉,我死不瞑目,写完后,我坐在床上,把那张遗书放在床头,拿出早已准备好的铁片,那铁片是我当时睡的那张床的床架上用来插蚊帐用的铁架,我用铁片割手腕上的动脉管,那时我的精神特别兴奋,血液在身上流得很快,头脑里快速浮现着家人模样和以前的事情,当我正在割第二下动脉管和时候,有个值班刑警见我正在割动脉管,他就向我叫着说:你在干什么,他赶紧打开门进来,把我手中的铁片抢了过去,还把那张遗书和圆珠笔都拿了出去,他还看见我手腕上的动脉管割破处还流着小血水,然后他叫人去通知叶队长过来,过了一会儿,叶队长来到我当时关的那个房间,他单独和我谈话,叶队长对我说:你为什么要做这傻事,还写了这个东西,你以为你写的这东西就能飞到你家人的手里,有谁会给你拿。我说:我真的没有做这件事情,我是冤枉的。叶队长说:你不要讲这些,等下领导知道你写了这东西,还说了这些他不想听的话,他会生气的。

然后,叶队长就当着我的面把那张遗书撕碎扔进马桶用水冲掉(那张遗书那天晚上值班的刑警都看见过,其中我认得一个刑警的名字叫魏慧,遗书请见24页)后,叶队长问我笔和纸是从哪里拿的?我就告诉他,是在戒毒所那里,趁他们几个没注意时偷拿的。然后,叶队长怕我再自杀,就把我移到刑警们看电视的那个房间里。

大概在10月13日左右的傍晚,叶队长、吴承奋几个把我转到戒毒所去刑讯逼供.叶队长就问我:,炸药是谁安装的?是怎么装的?我就对叶队长说:我真的没有做这件事情,更不知道是谁安装的。

(17)这时我看见叶队长和吴承奋俩个对视了一下,吴承奋就拿出早已准备好的两条毛巾,我看见那毛巾上还有血迹,吴承奋用那两条毛巾在我手腕上包好后,就把我吊在窗户的铁栏杆上。叶队长:我看你能吊多久!不知过了多久,我吊在上面的痛得感觉到时间是很漫长很漫长,我们手腕疼痛难忍,痛苦的将头一直往铁杆上撞,我全身的衣服早已被痛苦的汗水给湿透,双手早已变成了青黑色,这种痛不欲生的感受真的比死还痛苦。

叶队长看见我头一直往铁栏杆上撞,就先把放下来,给我戴上事先准备好的红色拳击安全帽。这时我就对他们说:我真的是不知道,我是冤枉的,你们不要吊我,我求你们了!但他们对我所说的根本不理睬,戴好安全帽后,又把我吊了起来,后又拿出以前在这里用的那条尼龙绳绑在我脚的铁镣上。然后,叶队长和吴承奋俩个就使劲地往下拉拽,当时我感到我的双手就像快被他们给拉断掉似的,那巨痛痛得我哇哇直叫,痛苦不堪、痛不欲生。吴承奋讲:你尽管大声叫,这里没有会听见。在他们不断的拉拽下,此时此刻,我再也无法承受这生不如死的痛苦,为了缓解这生不如死的痛苦,我痛苦地对他们说:你们先放我下来,我再说。他们见我屈服了,就松开手中的绳子,把我从上面放了下来。我当时喘着气,全身都是痛苦的汗水,两只手变成紫黑色的,早已没有知觉了。我简直不敢相信眼前这双“黑手”竟是自己的手,手腕上的伤口还不断流着血水。

这时他们就急忙问我:到底炸药是谁安装的?是怎么安装的?快点说!(我根本就不知道这件事,更不知道炸药是谁安装的,叫我说什么)当时我急哭了,就对他们说:这件事真的是与我无关,我根本不知道炸药是谁安装的。他们听完我说的话,就发火,叶队长和吴承奋同时用脚踢我还用手打我的头和耳光。吴承奋说:你竟敢耍我们!然后他就从隔壁的房间搬来两张长式的桌子,一张横放在地面上,另一张竖着叠放在横的那张桌子上面,然后又拿了两条毛巾包在我脚上的铁镣里边(这是他们为了把我倒挂时铁镣不会把脚拉伤)。接着,吴承奋叫两个刑警帮忙把我整个人倒吊在那张竖起来的桌子的桌脚上。当时我的头部朝下血倒流冲在脑部,时间久了,我的头快被血给冲爆的感觉,眼冒金星,眼泪不停地流着……

(18) 吴承奋叫那两个刑警扶好桌子,然后,吴承奋整个人踩在我双手之间的手铐上。我当时整个头部的血管胀得快爆了,四肢都快解体的感觉,痛苦的让我呼天喊地,痛不欲生。在他们的残暴的严刑逼供下,我承受不了那生不如死的痛苦之下,为了缓解那生不如死的痛苦,我就乱编说:炸药是我安装的。叶队长说:不要再耍我了,如果你再耍我们的话,我会让你死得更难看!然后他们就把我放下来,让我坐在椅子上。我当时感到头重脚轻,脚腕痛得不得了,慢慢地由紫色变成红色,我喘着大气,痛苦的眼泪流个不停,全身流着大汗,身体抖得不停,真的苦不堪言,痛不欲生。

接着,叶队长就对我说:炸药是在哪里安装的?是怎么装的?(我根本就没有做这件事情,更不知道是怎么安装的,面对他们的严刑,我不知道该怎么去编造,当时我是好痛苦、好冤屈,心中有冤又不敢喊,有苦又无处诉)无奈我只好编造说:是和陈科云一起在他家的电脑室内安装的。(因为我经常在他家的电脑室玩电脑游戏,所以就编说是在电脑室)在他家里拿出工具,(那工具是我7月份的时候,陈科云家的电话线坏了,陈科云拿出工具来,叫我帮他却折电话线盒时才知道陈科云家有这些工具)接下来,我不知道该怎么安装这个炸药,就在那发呆,编不下去了。叶队长见状就对我说:快点接下去说(这时,叶队长就给我提供了与现场有关的材料)接着,他又问我说:你是不是用一个红色的圆形巧克力铁盒来装炸药?(我原先根本不知道现场是用什么东西来装炸药的,更不知道是怎么安装的)我惧怕于他们那生不如死的刑逼,我只好跟着他说:是红色的铁盒。也不管对不对,只要他们不再对我用刑,他们要我怎么说都可以。

(19页)叶大队长又接着说:你是用火雷管引爆的还是用电雷管引爆的?(我长这么大只见过火雷管的样子,从来都没见过电雷管的样子,也不知道现场是用什么雷管)我以前只见过别人炸鱼时用的火雷管的样子。我就编说是火雷管,我话刚说完,吴承奋使劲地打我的头说:你还火雷管呢?用火雷管还要到现场去引爆,那不是把自己炸死了?我只好改说是电雷管,也不管对不对。叶队长接着对说:电雷管是什么样子?有多大?我从来没有见过电雷管是什么样子,也不知道有多大,心里想可能跟炸药一样大。然后我就说:有炸药那么大。吴承奋听完又打我的头,还用脚踢我的小腿说:有那么大吗?说着他就拿了一支不锈钢的笔帽对我说:是不是这样子?我只好顺着他的意思说:叶队长说:两条电线是黄色和绿色还是别的颜色?我也顺着说:是黄绿色的。接着,叶队长又说:你电雷管是从谁那里拿的?(我根本就没有做过这件事情,也不懂安装什么炸药,更没有向谁要过炸药、雷管,叫我上那里去拿这个电雷管!)

这时我又急又痛苦,就对他们说:我是冤枉的,我真的没有做这件事情。这时吴承奋冲过来对我拳打脚踢了一阵,骂着:他妈的,你还说这个!接着,把我拖到窗户边,又把我吊在窗户上,再用尼龙绳绑在脚镣上后,和叶队长一起用力拉拽着……,当时我双手痛得哇哇叫,全身冒冷汗,痛苦的眼泪流个不停,随着时间的推移,我实在无法再承受那痛不欲生的痛苦,为了缓解那生不如死的痛苦,我又乱编说:是从杜捷生那里拿的。叶队长看我说了,就和吴承奋放开手中的绳子,把我放了下来。当时我被他们折磨的筋疲力尽,连站都站不稳,流着痛苦的泪水看着眼前这双冰凉青黑的手被拉裂的伤口还不断流出血水来,(至今被拉伤的伤痕还留在手腕上)痛得全身不停地发抖,痛苦不堪。

(20页) 接着,叶队长又问我说:你是怎么安装的?用什么样的电池去引爆?我就对叶队长说:炸药我真的不知道怎么安装,要不然,笔录你们写好了,我签字就可以了。叶队长说:那不行,得你自己说。叶队长接着又问我:你用什么电池,我又不知道现场是用什么电池,我看叶队长说电池,我也随着说是电池。叶队长又问我说是几号电池,我当时不知道现场是用几号电池,就随便说是手电筒用的那种大个电池,吴承奋又打我的头骂说:他妈的,你还大个的电池,5号电池就可以了,接着叶队长又问我说:5号电池用了几个?我根本不知道现场用了几个电池,就随便讲了是20个。吴承奋又打我的头说:12伏就可以引爆,你说那么多干什么?现在知不知道是几个了?我只知道一个电池是1.5伏,我就在心里算了一下说:8个。接着叶队长又问我说:用什么东西装置触发引爆的?我不知道现场是用什么东西来装置的,就编不下去,在那里发呆,叶队长看我在那发呆,又对我说:你有没有用铁圈铁钩之类的东西来安装?就这样在叶队长给我提供的与现场有关的物件、还在叶队长的指点下,我长时间反复多次拼装后,终于完成了叶队长想要的炸药。

叶队长又对我说:炸药装好后肯定要拿去试爆,如果没有拿去试爆怎么知道这个炸药装得行不行,你把炸药拿到什么地方去试爆?(我根本没有做过这件事,去那里找这个试爆点?)我就对叶队长说:这件事情真的不是我做的,我也没有拿什么炸药去试爆。叶队长听了很生气,又把我吊了起来,后牵过脚上的尼龙绳,使劲地往下拉拽,我手痛的哇哇大叫,痛苦不堪,被他们折磨得生不如死,在疼痛难忍的情况下我又乱编说是在我东张老家的水库边试爆的。叶队长说:那个炸药的威力应该很大,你在水库边试爆是不是离水面很近,水肯定有炸飞起来吧。我也只能说:有,再也不敢说别的。

(21页)接着,叶队长又要我编出是谁把炸药送进的,无奈我在他们的吊拉下,承受不了那痛不欲生的痛苦,我又乱编说是我送进去的。(我根本没有做这件事情,也不知道是谁送进去的,我在他们那痛不欲生的刑逼下,我承受不了他们那痛不欲生的痛苦之下,只好乱编说是我自己送进的)是我骑着自行车把炸药送进去的;但叶队长说:不行,炸药如果放在自行车前面会被人发现的。后叶队长又要我改编成是我骑陈科云的摩托车送进去的、但叶队长看了以后又觉得不行,又要我改编成是我和陈科云一起骑摩托车把炸药送进的。我当时编说:我和陈科云一起把炸药送进时没说戴安全帽,叶队长说:不行,你们没有戴安全帽会被人认出来。后我又把安全帽加上去。

当时我乱编说炸药是从前门送进去的,但叶队长又觉得不行说:你们从前门进去的话会被人发现的,说要从后门送进去的。无奈我只好改说:是从后门送进去的。说完他们就松开手中的绳子,把我放了下来。我流着痛苦的眼泪看着眼前这冰凉青黑的双手、手腕上的伤口还流着血水,痛得全身发抖,直冒冷汗、痛苦不堪,筋疲力尽。

接下来,叶队长又拿了笔和纸,叫我画炸药的图纸。我当时说我不会画。叶队长说:炸药是装在盒子里,你就先画个圆形或四方形的样子,然后,两个铁钩和铁圈钩在一起就可以了。我当时对叶队长说:我真的不会画。叶队长就对说:你是不是又想吊上去。我一想到那吊拉的痛苦,怕得心里直发麻,只好在叶队长的指导下完成那个所谓我和陈科云一起制作的炸药图。

到了第二天,叶队长和吴承奋事先把我原先被他们严刑逼打下乱编的口供重新整理一份出来,叫我签字后,还要我好好看,说领导要找我谈话,你要好好按笔录里说,要不然你的皮肉又要受苦。当时我看笔录时特别认真,害怕哪一点给忘记或给漏掉了,等待我的将又是一个痛不欲生的夜晚。

(22)当时我看完第一遍时,我的心情特别难受,痛苦冤屈的眼泪止不住地流了下汪,我根本就没有做过这件事情,他们却要我去承认这一切,我心中有冤苦无处诉,有话又讲不得,如果我讲了,又要被他们打,在他们的指令下,那种恐惧与痛苦的感受马上涌在的脑海里,逼得我不得不把那些与我无关的案件笔录给看熟了,去面对他们的领导。当领导来时,我的心里时刻都是处于恐惧与痛苦当中,为了不再受到那皮肉之苦,我只好在讲述中,我尽量讲的与笔录一样,在讲述时我心中的冤苦时刻在沸腾,我想哭又不敢哭,当快讲完时,那冤苦的感受使我无法控制就哭了出来。随后,领导要我要求政府的确宽大的处理,讲完后,他们又拿了纸和笔叫我画那个炸药的图纸。我只好按叶队长原先指导我画的那样去画。

然后,他们就把我转回怡静园,最顶层那个刑警们看电视房间里。

有一天早上,有一个值班刑警林雄问我说:你后不后悔做了这件事情?我当时就对林雄说:我没有做这件事情,我何谈后悔,我是冤枉的。在要去罗源看守所的前一天晚上,有个刑警上来给我查看我身体上的伤和手腕上的伤口愈合情况,他看我身上的伤和手上的伤口都好的差不多,到了第二天,他们就把我送往罗源看守所。

在整个过程中,办案人员都是以每天没日没夜地对我体罚,不让我睡觉、后又以吊、拉、拽、打、金鸡展翅、倒挂金钟等等酷刑来对我进行逼供。这些酷刑的痛苦始终都让我感到心有余悸,那痛不欲生的痛苦始终都在我的脑海里挥之不去,让我每天都活在痛苦与冤屈的煎熬中,办案人员为了要排除他们对我的刑讯逼供,他们每次对我的刑讯地点明明都是在戒毒所和刑警队三楼的办公室,而他们每次做笔录时都写成是在怡静园,他们对我刑讯的地点戒毒所和刑警队三楼办公室的房间墙壁上都留有我被他们吊打时留下的脚印,鞋印、汗迹、血迹。

在2002年10月28日开庭的那天,我从录像中看到办案人员做贼心虚,他们为了毁灭对我进行吊打时留在墙壁上的脚印、鞋印、汗渍、血迹等等,他们把刑讯的地点都重新装修一遍。

(23)在福清看守二区45号时,我叫几个室友,给我证明,我当时入号时,手腕上有伤痕和身上伤痛贴膏药,耳朵发炎时滴药水等等。后管号干部知道后,向上级报告,上级知道后,立即把我从二区调到一区32号,到32号房的第二天,32号的管号干部就找我要那几张证明书,干部当时是这样对我说:你在二区时叫同号给你写的证明书拿出来,你不要为难我,你如果为难我,我会让你在号里不好过的!无奈之下,我只好从衣服包里拿出那几张证明书,办案人员口口声声说:他们没有对我刑讯逼供,那么他们何必紧张这几张证明书呢?!

我相信法律是公正的,真的是假不了的,假的永远是真不了的,恳请各级领导者为我查清事实的真相,还我一个清白!

泣控人:吴昌龙

2004年12月28日

(24页) 遗书

亲爱的爸、妈:

你们好!

我非常想你们,儿子不孝,你们含辛茹苦地养育了我27年,我还没来得及报答你们的养育之恩,却要离你们而去,等下辈子我做你的儿子时再来报答你们的养育之恩,你们要多保重身体。爸、妈 我在这里真的好苦好苦呀!公安人员没日没夜地要我跪在地板上,还不让我睡觉,他们死都要我承认这件事是我和陈科云干的。爸、妈你们是最清楚的,23日那天都是我都是和你们在一起的,我根本就没有做此事,也与我毫不相干,公安人员就对严刑拷打,我本来身体就不好,再加上本身就有疾病未痊愈,我真的承受不了他们没日没夜的折磨和严刑拷打,怕到时候,我还没有回去,病情恶化,到时候见不到你们,为了先减轻那痛不欲生的痛苦,我在他们吊、拉、打之下就乱说炸药是从杜捷生那里拿的,我根本就没有去杜捷生那里拿炸药,而杜捷生也是被公安人员打的受不了之后才乱说有拿炸药给我,就这样我乱说了一次,公安人员就用刑步步紧逼,使我一错再错,我真的害人害已。爸、妈你们一定要多保重身体,跟姐说我欠林秉建5千元钱,我的工商卡里还有2千多元,你叫姐帮我垫上3千元还给林秉建,卡的密码是7711。密码我也写在卡背后,还有跟大姐、二姐说我衷心谢谢她们以前对我的关心和支助,等有来生时我再报答她们,爸、妈我真的是好冤好苦,我历尽千辛万苦给你们写这张遗书,我是要让你们知道这一切真相 ,我不是畏罪自杀的,我是承受不了那生不如死的吊打的痛苦,才以此来寻求解脱,你们一定要为我讨回清白,爸爸、妈妈、姐姐、二姐、永别了。

儿子: 吴昌龙绝笔

2001年10月5日于怡静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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訪客 隔海相望

中国青年报记者 王亦君 福建两死刑犯称:我们是冤枉的

发生在纪委的一起爆炸案,提供电雷管者因证据不足无罪释放,施爆者却“基本证据充分”被判死刑―――

福建两死刑犯称:我们是冤枉的

2005年05月31日 03:37:40

记者 王亦君

  这是一起罕见的案件。从2001年下半年起,5名被告被羁押至今。去年11月30日,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5名被告有罪,主犯陈科云和吴昌龙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另3名被告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和3年。5名被告立即上诉至省高院,请求法院判决自己无罪。

  轰动一时的“6•24”爆炸案

  这个令人关注的判决源于轰动一时的“6•24”福清纪委爆炸案。

  2001年6月24日上午8时43分,福州市下辖的福清市纪委信访接待室门口发生了一起邮包爆炸案,纪委司机吴章雄当场被炸身亡。福州市公安局抽调民警50余名,迅速成立了“6•24”案件专案组,悬赏10万元缉拿凶手,此案被列为省公安厅挂牌督办大案。

  很快,福清市中福公司经理陈科云进入警方视线。

  2001年4月,福清市纪委接到福清市中福公司员工举报,反映公司经理陈科云违规使用手机、超标准接待和擅自购买小轿车等问题。5月3日,经查证举报属实,福清市纪委作出对陈科云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的决定,陈科云则认为自己是受他人迫害,并多次提出复议未果。

  7月28日,陈科云的司机吴昌龙被福清公安秘密抓捕了。

  9月13日,警方逮捕了陈科云以及陈科云妻子谢清。警方随后查明,杜捷生是从谈敏华和王小刚处购买的炸药和雷管,并逮捕了杜捷生、谈敏华,宣布“6•24”爆炸案告破。当年12月25日的《海峡都市报》以一个整版的篇幅报道了此案侦破的全过程。文中最后写道:“除王小刚一人在逃外,其余涉案人员全部落网。‘6•24’爆炸案成***告破。”

  5名被告当庭翻供,称被严刑拷打

  但是,从2001年至今,此案的审理却历经了多次退回补充侦查,被告人被严重超期羁押。

  据了解,此案于2002年1月由福清市公安局移送至福清市检察院审查起诉,2002年春节后移至福州市检察院审查起诉,因为证据不足,先后两次被退回福清补充侦查。2002年6月,福州市检察院的第二次退回补充侦查尚在福清市进行,福州市检察院决定立即将此案起诉至福州市中院。当福州市中院2002年7月下旬接到此案的起诉书时,案件证据目录和证人名单均没有随卷移送,根本无法审理。案卷到市中院一个月后,又不得不让福州市检察院拿回补充证据,这一补充又是3个多月,一直到2002年11月底才首次开庭审理。

  而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一个月内宣判,即使案情复杂,在两个月内也要宣判。福州市中院从受理此案起,就被拖进了超期羁押的怪圈。

  今年5月16日,记者在福清市见到了被告人吴昌龙的律师马义良和被告人谢清的律师林洪楠。

  在林律师处,记者看到了一份福清市政法委会议纪要的复印件,标题为《关于协调吴建喜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等三案的会议纪要》:“2001年11月27日下午,我委召集政法各有关部门领导和案件承办人会议,就吴建喜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谢清涉嫌包庇罪、林惠敢涉嫌受贿罪等案件进行协调。会议在听取有关案件汇报后形成如下一致意见:关于犯罪嫌疑人谢清涉嫌包庇其夫陈科云的爆炸案,会议认为:该案件重大,建议检察院作批捕。”

  林洪楠说,这份会议纪要是他在查阅此案的卷宗中发现的。

  2002年11月28日至29日,福州市中院首次开庭审理此案。福州市检察院指控,陈科云因不服福清市纪委处分心生怨恨,与其司机吴昌龙密谋实施爆炸案进行报复。

  法庭调查阶段,5名被告全部翻供,声称他们原来作出的有罪供述都是在“严刑拷打”下作出的,自己并没有参与“6•24”爆炸案。

  马义良、林洪楠两位律师在为被告人作无罪辩护时指出,本案的主要事实和证据存在严重问题,此案可能酿成冤案。

  林洪楠律师当庭提供了他们拍摄的陈科云累累伤痕的照片,以及陈科云2001年11月、12月两次所写的刑警队对其严刑逼供的事情经过。

  同时,律师提出,重要犯罪嫌疑人王小刚至今未被抓获,使本案证据无法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杜捷生交待雷管是从王小刚处购买的,王小刚是何人?他有无可能拥有雷管?据王小刚的房东证实,杜捷生交待买雷管的时间,王小刚并不在福州市。对这一重要环节,没有王小刚的证言,也没有其他证据相印证。另外,案发那天是星期天,据被害者家属说,其丈夫是接到单位一个电话才赶到纪委的。到底是谁给他打的电话?电话内容是什么?有没有叫他到信访接待室门口干什么?这些重要事实在起诉书中均未提及。

  经过激烈的法庭辩论,审判长宣布休庭,此案延期审理。

  第二次开庭距第一次整整两年

  在5名被告人和家人苦苦等待了两年后,2004年11月29日上午,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内外戒备森严,法庭内后两排坐满了防暴警察,“6•24”爆炸案第二次开庭。

  福州中院判决:被告人陈科云、吴昌龙均已构成爆炸罪,基本事实清楚,基本证据充分。被告人杜捷生、谈敏华已构成非法买卖爆炸物罪。被告人谢清向侦查机关故意作虚假证明,情节严重。”

  判决认定:“陈科云、吴昌龙实施爆炸犯罪的后果严重,本应依法严惩。但综观本案的事实和情节,判处死刑,可不立即执行。”

  法庭上,陈科云和吴昌龙均大喊冤枉,称所有口供都是被刑讯逼供的,并要求进行伤情鉴定。

  律师马义良说,对于这样一件人命关天的重大致人死亡案,《刑法》明确规定了对犯罪嫌疑人追究刑罚必须“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充分”。但这次判决对涉案主犯课以死刑的量罪依据竟然是“基本事实清楚,基本证据充分”。“我认为这是严重违背司法公正的不当判决。”

  律师林洪楠则称:“这是一起试图用权力将错就错造成的冤案。经历了整整两年的再取证,依然没有一件可以用于定案定罪的直接证据。这突出表现在指控陈科云、吴昌龙实施爆炸的基本事实链完全断裂。”

  因为本案涉及到用电雷管制造炸弹施爆,在两年前首次开庭时就因提供电雷管的被告人王小刚在逃,无法形成严密的证据链。后来王小刚被抓捕归案,律师提出再审时王小刚须到庭,质证其是否向被告人提供了关键的电雷管,与爆炸现场的雷管是否一致,王又是从哪里获取的电雷管。但公诉方在法庭调查阶段仍拒绝王小刚到庭和提供任何有关证据。

  就在福州中院对陈科云、吴昌龙作出有罪判决后的第9天,即2004年12月10日,福州中院对王小刚作出了无罪释放的判决。判决书说:“公诉机关指控被告王小刚向杜捷生出售两枚电雷管,事实不清,证据不足。”

  对此,林洪楠律师说:“同一个案子,提供电雷管的被告被无罪释放,事实上已揭示了对买雷管的陈科云、吴昌龙等人作出有罪判决是多么荒谬。没有王小刚提供的电雷管,如何制成炸弹?又如何实施爆炸?”

  庭审还未结束,判决书已出台

  对于辩方的说法,公诉方以“充分的证据”证实陈科云和吴昌龙就是这起爆炸案的作案人。有些官员甚至对律师承认,尽管办案程序可能有些“瑕疵”,但根据“实体正义”的习惯做法,“他们犯案了就要承担法律责任,接受法律惩罚,不管有关证据是怎么得到的。”

  据侦查方介绍,警方在现场搜集的证物,“就达13麻袋”,更由于该案是专门针对纪委的恶性案件,“全国影响很大”,因此整个侦查过程显得异常复杂,有关鉴定也请了全国最权威的专家。

  该案主犯吴昌龙,前前后后就作了19份有罪供述,非常具体地介绍了作案前后的过程。

  而被认为最具“王牌”证据效应的,是警方对吴的一盘长达50分钟的审问录影带,其中包括吴当场画出有关爆炸物的线路装置图、带领警方察看试爆现场、详细告诉警方将爆炸物送到纪委传达室现场的过程和心态,以及在审问过程中与警方人员有说有笑,说到最后还“哽咽”、“哭泣”的经过。

  但对此,被告人的律师认为,录影带是吴昌龙被刑讯逼供和诱供的结果,是吴按照警方的要求、经过反复修正表演出来的。事实上,吴昌龙和陈科云等人都翻了供,“控诉”了他们被警方严刑拷打的经过,侦查机关对此予以否认,认为“没有证据可以证明公安机关有刑讯逼供”。对陈科云手腕上的手铐伤疤,是因为陈有自杀倾向,“所以必须要把他铐起来”。

  记者注意到,福州中院判决书的落款时间是2004年11月30日。但据被告人的律师介绍,第二次开庭审理持续了3天,从2004年11月29日直到12月1日。马义良律师说,这突出表明了此案属于典型的“未审先判”。

  公检法机关面对采访保持沉默

  5月17日至19日,记者辗转于福清市和福州市的公检法机关,对此案进行采访。

  记者首先来到福清市公安局,政治处的一位工作人员在请示领导后向记者表示,局长认为有关此案不便接受采访,他是案发后才担任局长的,对具体情况并不了解,此案的主要承办人员一个出去办案了,一个在北京治病,无法接受采访。

  在福清市委政法委,记者见到了副书记吴星明,“6•24”爆炸案发生时,他时任福清市公安局主管刑侦的副局长,并担任专案组的副组长。听完记者的采访意图后,吴星明表示,他本人不接受采访,但他同时说:“被告人和他们的律师在法庭上就提出当时的办案人员刑讯逼供,法院为什么没有认定呢?那就说明我们没有刑讯逼供,陈科云和吴昌龙两人罪有应得。”

  福清市检察院政治处一位姓林的副主任告诉记者,案发距离现在已有近4年的时间,承办人员可能记不清楚了,而且案件是在福州市检察院审查起诉的,他建议记者去福州市检察院了解。

  在福州市检察院,办公室江主任接待了记者,他告诉记者,福州市有规定,对于中央媒体的采访,必须经过市委宣传部的统一安排。他同时说:“这个案件很敏感,要求采访的媒体很多。而且在办案过程中,不是检察院一家说了算的,所有环节都要经过市里的协调,因此对于媒体的采访,也必须由市里统一口径。”当记者追问检察机关在此案中能否做到独立行使权力时,江主任表示不接受采访。

  在福州市中院和福州市委政法委,记者均被办公室人员告知,有关此案的采访,需要经过福州市委的同意。

  5月19日,记者来到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办公室负责人告诉记者,此案案情复杂,目前不宜接受采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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訪客 隔海相望

陈科云的血泪控诉

万分火急,一起骇人听闻,震惊全国的严刑拷打,刑讯逼供制造的冤、假、错案。泣、跪、拜求各领导、各新闻单位、检察院火速派人调查、采访、曝光。

职,陈科云,男,50岁,原任福建省福清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人大常委(在人大工作十七年),1997年4月调任福建省福清市中福公司任经理至今。

<3> 我于2001年9月13日上午9时在自家门口被刑警队吴承奋(就是吴昌龙血泪控诉里的代号B)等3人用车带走。被关在福清市安全局盖的怡静园招待所205号房,下午在二楼搞“测谎仪”测试,搞了一遍又一遍,测了一个下午,共反复测三遍,完后到房间刑警队员即用手铐,脚镣把我紧紧的铐起来,并强行脱掉我身上的皮带,皮鞋,叫我坐在椅子上。当天晚上来七、八个刑警队员,一个负责人员气势汹汹说:“经我们查明爆炸案是你干的,你必须全部、如实地交待、投降,你说也好,不说也好,反正你这次死定了,这次要给你一颗子弹吃,此事你休想抵赖,你这次进来就别想出去,你如果出去了,我们几个刑警队员就得进看守所”。

<4>接着又说:“我们有的是时间搞你,还是尽早说,免得以后受皮肉之苦,我们刑警队员对你有办法,看你能硬多久。”就这样为首一个领导负责审讯,其他几位在一旁七嘴八舌,从晚上8点一直轮番审问到第二天天亮,稍停半个小时接着又轮番审问至中午才离去。

<5>9月14日下午至9月16日,每天昼夜叫我坐在椅子上,不许睡觉,稍一闭眼就被喊骂,困得我精疲力竭,一点精神气力都没有,手铐,脚镣紧紧的铐着,不让我洗脸,刷牙。大约在9月17日把我从205号房转至405房,仍以上面的方式再次对我反复轮番审讯至天亮。当时只觉非常疲倦,迷迷糊糊,已经几天几夜没合眼,我说:“6•24爆炸案与我一点关系都没有,你们怎能采取这种手段对待我,你们动用这么多人专门对付我,可惜了这宝贵时间,你们看错人了,你们把脉把到背上去了,说话时一位刑警狠狠掴了我几个耳光,顿时我感到头昏脑涨。他说:“你好嘴硬,你现在是一头猪,在我们手里任凭我宰割,看你硬,还是我们硬”。

<6.> 我说这件事与我一点都没关系,你们如此这般对待我,实在是天大的冤枉呀!我一生做好事,从没做过亏心事,老天都知道,我说:“真的变不了假,假的也变不了真,我没有就是没有,你们生肉不能强行让我吃,你们不能冤枉好人,不能办冤假错案”。这时另一个刑警冲过来拳打脚踢,将我打倒在地。“天呀!我一点问题都没有,却遭到如此这般对待,实在是太冤枉了”。就这样从9月13日至9月22日,昼夜不停坐在椅子上,将近10昼夜,不许闭眼睡觉,身体,精神已被彻底搞垮了。

三次骇人听闻、惨无人道的重刑逼供的事实经过

(1)第一次严刑吊打逼供

<7>9月22日深夜12点,五、六个刑警人员用厚厚一黑布罩,罩住我的头,用胶布封住我的嘴,从房里强拉我出来,推上车,带到公安局刑警队三楼办公室。一位负责同志对我讲了许多话,意思是说此案已经很清楚了,不能再顽抗,不投降决无好下场,我们有的是办法,把你折磨得死去活来,让你求生不得,求死无门,用长时间关押你,慢慢搞垮你的身体,然后丢到看守所让犯人把你活活打死。不堪入耳的话大约说了十几分钟后就走了。这时在场的十五、六个刑警队员一哄而上,拳打脚踢,把当场打倒在地,有的骂,有的打,有的用粗绳子绑在已在双手的手铐上,我拼命喊叫,三个粗汉子强硬把我抱起来,二个刑警把我吊到窗户上特制的粗大的铁杆上,双手被手铐紧紧地铐着,双脚被脚镣紧紧地铐着,绳子用劲一拉,双手高高被吊举起来,整个人被吊起,双脚离地,这是吊刑,双手腕疼痛难忍,疼得拼命喊哀求他们快放我下来。但是没人理睬我这痛不欲生的哀嚎。

<8>第一回大约半个小时把我放下,一位刑警说:“怎样,痛快否?还早着呢!你不说,我们就一直吊着你,看你能硬多久。”几分钟后又把我吊起来,双手被手铐紧紧铐着,绳子从手铐中间穿过把整个人悬空吊起,双手腕虽用厚厚的毛巾包着,但双手腕仍疼得像几十根钢针扎在心里,痛得我死去活来,一直不断地叫喊着,豆大的汗珠直淌,泪水,汗水交织在一起,人已迷迷糊糊,嘴里还在喊叫着冤枉呀,过了约有一个小时,不知是谁把我暂放下,他说:“不要急,慢慢来,还早着呢!现在这算什么,以后用刑花样多,那时候搞得你死活不了。我说要见福清市检察院检察长陈建章,有话要跟他说,刑警说不行,有话跟我们说,另一个刑警说不要跟他罗嗦,再给我吊起来。此时,已近凌晨约3、4点,我想为了解脱这万分的痛苦,得编造谎言,随便乱说一通,反正我与此事毫无关系,不怕他们搞冤假错案。以后再向检察院报告这凶狠,惨无人道,昼夜重刑逼供的事实过程详细控诉。在昏迷中,我编造谎言乱说是宏路戴**和阳下林**二位干的,炸药是他们在渔溪托一个朋友买的,雷管是林不知从哪里弄来的,由他们俩包装,说到这儿刑警叫起来,你这是胡说,不许你骗,胡说,再给我吊起来。

<9.>又再次把我悬在半空,手腕像刀绞一样疼痛难忍,我一直辩解与爆炸案没有关系,你让我如何说呀!刑警说:“你不说我们就昼夜吊你,看你还说不说。”我要求他们放下我,我再说,这回我编造说:“是严**、吴 **二位干的,由严买炸药,吴买电雷管,具体他们哪里买,怎么买我不清楚。”几个刑警又吼叫起来,你又在骗我们,我们不许你说别的,你要说是你指使小吴(即吴昌龙),与小吴合伙干的,我说既然你们要我说小吴我就说小吴,是小吴干的,具体小吴怎么买,怎么干的我就不清楚了。当简单的笔录写完后,几个刑警狂叫起来,你这是胡编乱说的,这不是事实,这笔录没用,没让我按手印刑警就把这份笔录丢到一边去。一个刑警冲过来朝我猛击两重拳,另一个刑警去拉绳子,有二个刑警把硬拖拉吊起,疼得我眼冒金星,用微弱的声音喊叫着:“我是冤枉的,此事与我没有任何关系,我没做过的事,你们就算吊死我,我也说不出来呀,没有的事让我如何说,编造的,乱说的你们又不要。”我呻吟着,精疲力尽,只觉得天旋地转,也不知过了多久,一盘冷水猛泼在我的脸上,我突地一下子清醒过来,睁眼一看,天已亮了。

<10>9月23日,他们仍以这种方式,反复、多次轮番吊打到深夜11点,被吊打折磨得死去活来,万分痛苦,昼夜被吊几次也说不清,记不起来,脑子嗡嗡响,人已昏昏沉沉的,什么也不清楚。此时又是深夜12点,这时几个刑警又用胶布封住我的嘴,又用黑布罩住我的头,把拉出去,用车子载到下楼村附近的市戒毒所5楼,大约深夜1点,待弄好刑具后二话没说又把我吊起来,夜深人静,在这偏僻的大山脚下,只有我在嚎哭,叫着,喊冤枉,随着时间一秒一秒慢慢的过去,我的全身万分的难受,痛苦,在煎熬着,奄奄一息,只剩下一口微弱的气息,脉博微微地跳动着,一双手变得发紫,肿得像面包一样大,不能动,双手腕被手铐勒得早已破烂,流着鲜血,惨不忍睹,我低声呻吟着,但没有理睬,他们把我当作一条狗都不如。在一边打牌,说笑,吃东西,这群狼心狗肺看似人,心比毒蛇还毒,对待一个毫无问题的人是那样的残忍,毫无人道,跟土匪一样杀人不眨眼,跟日本鬼子一样乱杀无辜。

<11>到9月25日已经二天没给我东西吃了,有时只喂点水喝。我已50岁的人了,长期在机关工作,可是今天刑警队却有15人专门对我刑讯逼供,昼夜24小时,分为三班,每班8小时,每班有5个刑警队员专用重刑极刑昼夜不停轮番吊打我,24小时双手都被绑吊着,有时偶尔放下松几分钟喂我几口饭吃,喝一点水。每次小便,从不松绑带上厕所,他们就叫我拉在身上,要拉大便叫我拉在身上裤子里,这群衣冠禽兽,简直是畜生。由于大小便全拉在裤子里,全身发臭,刑警就用大盆冰水泼向我周身,弄得我全身湿漉漉的。另一个刑警说已经5天了,上次渔溪镇一个杀人犯也在这个地方用刑,从93年至今共杀害3名歌女,我们用刑才一天就全招了,我看你还能硬几天。我说与此案毫无关系,没有的事,你叫我怎能说得出来,没有就是没有,我已经反复说过几十遍,你们这样严刑逼供,你们干脆把我打死算了。

<12>长时间多日的极刑折磨,此时我只有一个念头,能让我静静地死去那该有多好呀!也不知是什么时候,处在昏迷状态中的我,此时被放下来,一个刑警说:“上次9月22日、9月23日写的笔录手印按一下,我说那是我当时乱说的,你们当时都说乱讲的不要,当时都不要按手印,怎么今天又要,我坚决不按手印,二位刑警走过来,一个抓住我,一个抓住我的大拇指强行按手印。自从9月22日,23日昼夜施用重刑吊打乱编的几句谎言,也要收集进来,无论如何,用尽各种手段,千方百计钻你空子,就是用这种非法手段逼取口供实在荒唐。天下绝无这样残暴的用刑。之后,又将我高高的吊起,又是一阵阵剧烈钻心的疼痛,像尖刀刺心万分痛苦,十分的恐怖,非常的可怕,任何人都是无法忍受,只觉得天昏地暗,眼前一片漆黑,我在万分痛苦中艰难的煎熬着,我的身体已彻底被磨垮了,长时间多日的严刑拷打,只剩下微弱的气息,心中暗想,现在已处在死亡边缘苦苦挣扎。再这样下去,不用再过两天,我必死无疑,时间一秒一秒过去,是那样的漫长,我在万分痛苦中等等着死亡的到来。这世道,这人间,如今还有这般惨无人道的酷刑。在共产党领导下,在讲法治的今天,还有如此这般黑的公安刑警,简直是吃人不吐骨头的狼。

<13>9月26日上午,经过几天几夜重刑逼供结果什么都没得逞,他们气急败坏,决定加重用刑,几位刑警又用另一种刑,强行抓抱我,将我双手反背在背后 ,手背向上,头脚朝地,这叫“金鸡扒翅”刑,一班8人,每班吊二次,每次4小时,吊起双脚离地,这种极刑使双手、双手腕、双手臂钻心的疼,十分的凶狠,非常害怕,顿时天昏地暗,被折磨得求死不能,入地无门呀!深更半夜,在这寂静的山脚下,我一个人在那儿低声的哀呤着。

〔14〕这时我神志不清,胡言乱语,精神处天崩溃的状态,快疯了,我想不用再过几个小时我就可能会死在这酷刑下。当时总有一个念头,如此这般重刑折磨倒不如死去的好,但万万没想到会是替别人背黑锅,不清不白的死去,心很不甘呀,一阵心酸,临死前还得再受重刑。我陈科云待人和气,团结同志,为人忠厚老实,一生做好事,虽然被本单位恶妇迫害受处分,但市纪委被炸一事,与我毫无关系,为什么他们要置我于死地呢?难道是那个恶妇用重金,收买办案人员,该恶妇有几百万来源不明的巨款,花十几万无血汗的钱也大有可能。他们为什么这样搞?这里面必有重大疑问,这时也不知是什么时候,刑警队员将我放下让我休息片刻,我一下子瘫软过去,大约过了半小时。

〔15〕他说:“起来,今天再给你最后一次机会做笔录,由你自己说,按你说的给你记下,在万分痛苦中,神志迷糊中,我强振精神简单说了几点:〔1〕6•24案与我一点都没关系,你们这样整我实在太冤枉。〔2〕我和小吴同在一个单位工作,是一般的同志之间关系,我从没指使、也没与他合伙干坏事,他是他,我是我,我们从来没有说过你们认为的其它话。小吴到公司来是经公开招聘,择优录取的聘用工。〔3〕我的家人及亲朋好友,从没涉及此爆炸案,总之,我们与此案一点关系都没有。笔录写发后,刑警念一遍给我听,我说很好,这才是实是求是的笔录,以前你们逼供我乱说,都是谎言,不是事实,那些口供都是假的。写完后准备按手印,刑警说:“手印且慢按,这份笔录暂放我这里”。这份客观真实的笔录却不要我按手印。

〔16〕该刑警走后,又来了二个刑警强行把我吊起来,我连哭喊的声音都没有了,全身麻木微弱、断断续续呻吟着,嘴里无意识地说我是冤枉的,就这样又被吊挂了整整一夜。

9月27日上午,几位刑警人员没听到我的喊叫声,见我不行了,可能有生命危险,这时才有些害怕吊死我,他们罪责难逃,就急急忙忙,慌慌张张,有的说快点,有的说快备车,在一阵慌乱中他们把我很快由戒毒所5楼又带回到刑警三楼办公室,让我躺在沙发上,一双手肿得像面包一样,人一点都不能动,两只手腕全烂了,骨头露出来满手都是鲜血。

〔17〕从9月27至10月3日,我一直躺在办公室沙发上,双手已致残,心脏闷痛,胸部疼痛,腰部酸痛,全身像万根针乱扎一样疼痛。一天早上,一位民警知我好几天没吃没喝了,递给我二块小月饼,在一旁说今天是“十月一日国庆节、也是仲秋节,这是他朋友送的月饼,在艰难的痛苦中,我有气无力睁开眼,看看窗外的月光,我才知道今天是国庆,仲秋节,眼泪止不住得往下流……。我一点问题都没有,却无辜被打成这样子,实在太冤枉了。10月3日他们才又把我转到安全局怡静园招待所203房躺在地上,后又转到401房,此后的一个月,也许是让我养伤吧,再也无人过问了。

(二)第二次用“水刑”刑讯逼供

〔18〕从9月27日至10月27日停止用刑后,经一个月天天躺在地上“休息‘,虽身体已经非常虚弱了,但与在用刑时相比又觉得好些。10月27日我从401室房转移到了203房,这时市政法委书记陈振英来到房里,我一见到陈振英就像见到救星一样,一边哭,一边大喊冤枉,将已致残的流着鲜血伤痕累累的双手伸给陈书记看,陈振英看了看我的手,讲了几句履行公事的话后就很快离开了。

〔19〕书记前脚刚走,后面刑警就再次对我轮番审讯,见仍榨不出什么不,火冒三丈,将我打倒在地,用水泼我身上,强行把我拉到洗手间用水从头上往下冲,衣服穿在身上,在这深秋时节,贴在身上衣服,冷得我直发抖,打冷颤,冲十几分钟后歇息一下,如此反复多次冲水逼我一定要承认这爆炸案是我做的。他们说:“你不说,我们绝不会放过你”。我一直在喊冤枉,辩解此事确实与我无关,你们叫我从何说起呢。由于双手腕长时间吊打致残,两条手臂僵硬,不能动弹,全身冻得发紫,身体已没有热量,显得十分的虚弱,连站立起来都感到非常困难,在这样的虚弱瘫软的状态下我倒在地上,他们又强拉着把我拧起来,叫我跪在地上,由于不停得冲灌水,我已经严重发烧,感冒,只剩下一口气若游丝之气了。

三、第三次重刑逼供“头脚倒挂刑”

〔20〕经“水刑”后,他们认为此刑偏轻,又变换用另一种重刑,几个刑警强行抓住我,硬把我按在椅子上,用木棒将我双腿夹住,将椅子抬放在高处,脚朝上,头朝地,双腿被夹得剧烈疼痛感像刀绞一样向我全身袭来,这些衣冠禽兽不顾我的生死,想置我于死地而后快,还凶恶的对我说:“我就是要证明,不讲就这样天天用刑,直至把你搞死掉,再把你丢到楼下去,说你是跳楼自杀的,若不把你整死,也要把你放到看守所让犯人将你活活打死,犯人打死你,我们不用负责任”。这种话在他们嘴里不知说了多少遍了,还是老话重提,无非是想让我屈打成招,看到我不能如他们所愿,恨不得我立即死去”。

〔21〕我拼命地哭喊着:,我确实与爆炸案没有任何关系,福清市纪委发生的爆炸事件与我一点关系都没有啊,没做过的事让我怎么也说不出来,你我无冤无仇,为何要对我下此毒手,置我于死地?!究竟为何要这样做?!你们需要什么口供和材料,干脆说出来我就按你们的需要写好了,我按手印,签名就是了,你们要怎么做就怎么做好了,不要再如此折磨我,这样的酷刑比死还难受呀。

〔22〕就这样反复头朝地,脚向上倒挂双腿夹在椅子上,一个倒挂就是几个小时,双小腿肿得像面包一样大,血直淌,有的部位红一块,紫一块像千根针,万把尖刀刺在心,钻心剧烈的疼痛,这人间炼狱般重刑的折磨,把我折腾得死去活来。这一个多月以来,我在死亡的边缘上苦苦的挣扎着,面对法治社会的今天,平白无故的受如此的刑逼,哀莫大于心死,此时的我只想静静死去,早点离开这可怕的人间地狱。

〔23〕也不知过了多久,莫约在10月30日深夜,在昏迷中,只觉得有几双大手像铁叉一样乱抓乱打我那肿得像泡沫一样的双小腿,有的抓挠,有的挤压,有的用腿整个人压在已肿得通透的小腿上,有的索性用脚踢,其中有一位用他那铁锤般的大拳头朝我胸部狠狠猛击几重拳;另一个用盆冰水朝我头部泼来。,顿时胸部像要爆裂一样,双腿像被千万把刀乱刺、乱割,万分的痛苦,朦胧中意识到上次用刑没有死成,今晚恐怕是十分危险,可能要离开人间,今夜肯定死定了。在这万般痛苦中,在死亡即将来临时,想起自己的亲人,未能与亲人见面,感到万分的伤心,自从无缘无故被关进二个多月,无辜长期多次反复遭遇重刑,实在太冤枉了,死的太不值得,我不能这样不明不白的死去,我要与他们斗争,无论如何也要坚强活下去。要把这罪恶的一切公布于众,让丧尽天良,狼心狗肺的畜生受到法律的制裁。这时一个刑警嚎叫着:“陈科云,你究竟说不说,看你还能硬多久。”另一个刑警说,你是全省第一硬,上次吊刑6天6夜你胡编乱造几句,这次5 天5夜不说我们天天这样折磨你,我们干这行有的是时间,有的是人员,你现在就是一头猪在我们手里,任凭我们宰割,看你有什么办法。我想这样下去必死无疑,留有青山在不怕没柴烧,我一定在坚强地活下去,总有一天要将这罪恶的经过向检察院领导、干警倾诉。法律是公正的,法律会保护我,不管怎样,无论如何也要想法编造谎言混过这一关。但他们要制造冤、假、错案决不能让它得逞。此时我呻吟低声道:“我说。”几个刑警叫起来:“吊你起来你要说,放下来你又没话说,或是乱说,你自已如实写来。”我的双手已僵硬,致残了,右手握笔只勉强一字一字歪歪斜斜写几个字。开始我编造是严峰、吴章珍二人干的,才写半张纸刑警看后怒气冲冲把纸撕毁说:“不要你写,再用刑”。我恳求说一定如实写。第二次我写的是寄居路戴永金、阳下林宏钦二人干的,他们看后更是火冒三丈道:又是乱说,你给我站起来继续用刑,就这样我又被倒挂吊起来。一个刑警说:“吴昌龙死定了,你把和吴昌龙同干的经过写来,我说那好。但他们怎么也不肯相信,继续用刑,在万分痛苦中,大约又熬过一个小时,另一个刑警说:“你要写小吴,我才把你放下松绑,否则你别想活。”在此万般无奈的情况下我于2001年10月31编造谎言,这是在生命垂危、生死两难的死亡边缘上苦苦挣扎,为了以后有机会与他们斗争,现在我必须先这样做,我必须违心编造乱写,因此我胡写了《我的交待材料》主要编造吴昌龙他自己和严峰去干的那些事后的简要经过,但他干他的事,与我毫无关系,我与小吴一点关系都没有。

11月2日刑警负责人又来说:”你说来说去还是没有投降、交待,在你写的基础上笔录做一份,但你写的仍是编的谎言,不是实话,你连严峰同志也写进去,你又是在瞎骗我们,我们几个非常生气,你先休息二天。准备再来第四刑。”我默默地流着泪,再这样下去,必遭他们的残害。

11月3日我从203房被转到401房,11月5日夜8点我立即又写一份《我的交待材料》五点内容是:1、在单位里我和吴昌龙的关系是正常的,一般的同志关系,没有其他任何关系。2、在9月22日至9月27日整6昼夜惨无人道的刑讯逼供都是编造、乱说的谎言,不是事实。3、10月27日至10月31日在再次重刑逼供严刑拷打,胡编乱造的谎言乱写的《我的交待材料》是虚拟的,不是事实。4、市纪委被炸一事与我毫无关系。5、请领导明察秋毫,切不可刑讯逼供,千万不要办冤、假、错案。

写好后又另写二点:

1、由于时间已久,我的双手已经僵硬,不能转动,能否请外科医生看看。

2、将近二个月受到折磨,我的心脏闷痛,腰部严重挫伤酸痛,胸部被重拳致成重伤,全身酸痛难忍,身体已彻底被磨垮了,已非常虚弱,要求有个医生给看一看,弄点药吃。但这二点要求没有得到解决。

以上是我亲笔写的二张后交给看管我的民警老赵(宏路镇派出所),交给局及刑警领导。

2001年11月7日下午被送到永泰县看守所,被刑事拘留。

11月7日在永泰时,市刑警队员再次做笔录,他问:“你以前所说的是不是事实?”我说我在福清所说的都不是事实。

11月24日福清市检察院来了二位了解情况,问:“此事是不是你干的?”我说:不是,我与此案毫无关系”,问:“那你为什么乱说?”答:“是刑讯逼供时乱说的。”

另外:我将被拘留,“监居”时被严刑拷打,三次刑讯逼供的事实经过的材料共8张纸,是我亲笔写的,交给检察院二位前来了解情况的办案人员。

受害人:陈科云

2001年11月9日

下附陈科云“血泪的控拆”原稿复印件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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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上上面的那個人...

左邊三槓都是負的= ="

嚇到...

來亂的吧...

話說這次運動會...

好多人都躲在教室裡面看影片呀(怨念)

然後認識的人都消失的情況之下...

下午(糾察沒人守)的時候看到沒人的樓梯口就想衝上去找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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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天在樓梯口看到一排儀隊的學姊微笑的站在那,

不知是否是為了讓大家拍照,

只知旁邊圍了一堆人(爆多的),

還一直拍照耶~學姊的笑容真不是蓋的~而且她們超美:E

我當然趕快把握機會囉~

像色阿姨一樣近距離拍人家...xd

幸好口水很乖,沒有自己跑出來...: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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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天在樓梯口看到一排儀隊的學姊微笑的站在那,

不知是否是為了讓大家拍照,

只知旁邊圍了一堆人(爆多的),

還一直拍照耶~學姊的笑容真不是蓋的~而且她們超美:E

我當然趕快把握機會囉~

像色阿姨一樣近距離拍人家...xd

幸好口水很乖,沒有自己跑出來...:P

喔喔君君也想要照片>////<

色阿姨...

姊姊你很老了嗎??(天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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