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會成本問題


Recommended Posts

我想問個問題@W@

在某張公民考卷上阿

有這樣的一題

下列為四為社會新鮮人所要的薪資與評估後每月老闆可獲得的利益

茱蒂 薪資18000 效益9000

溫蒂 薪資20000 效益15000

新蒂 薪資21000 效益10000

曼蒂 薪資28000 效益13000

老闆後來決定雇用茱蒂,請問機會成本為多少

我覺得是茱蒂薪資18000+溫蒂效益15000=33000

可是答案給的是24000

為18000+(15000-9000)=2400

茱蒂薪資+溫蒂效益-茱蒂效益=2400

就我的認知,機會成本就是:

這個機會的壞處(外顯成本)+另一個機會的好處(隱藏成本)

為何要扣掉茱蒂的9000(好處)呢??

-----------------------------------------------------------

今天用一個簡單的例子

A工作1000

B工作2000

假設我選A

機會成本就是2000

但我們不會把2000-1000 說1000才是機會成本

今天把這題茱蒂的薪資遮住

結果就像這個例子

----------------------

鈺仙為了歡慶與老公結婚10週年,推掉了中午兩個工作機會,分別是A工作的薪資3,500元,與B工作的酬勞3,000元。午餐時刻來到兩人情定終身的餐廳,點了一客主廚特製套餐,要價1,500元,老公也不甘示弱,送了鈺仙一套她喜愛作家的精裝作品集,要價2,500元。鈺仙在感動之餘決定在飯後出資帶老公去看梵谷畫展,畫展一張全票要價350元,半票一張200元。試問鈺仙歡慶結婚週年的機會成本是多少? (A)5,550元 (B)5,700元 ©8,200元 (D)8,700元。

像這題 答案就是(B)

並沒有把5700再扣掉老公送給他價值2500的作品阿

做某件事的【利益】應該不能當作機會成本吧?

此內容已被編輯, ,由 里希特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請登入後來留意見

在登入之後,您才能留意見



立即登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