里希特 10 發表於 March 30, 2014 檢舉 Share 發表於 March 30, 2014 (已編輯) 我想問個問題@W@在某張公民考卷上阿有這樣的一題下列為四為社會新鮮人所要的薪資與評估後每月老闆可獲得的利益茱蒂 薪資18000 效益9000溫蒂 薪資20000 效益15000新蒂 薪資21000 效益10000曼蒂 薪資28000 效益13000老闆後來決定雇用茱蒂,請問機會成本為多少我覺得是茱蒂薪資18000+溫蒂效益15000=33000可是答案給的是24000為18000+(15000-9000)=2400 茱蒂薪資+溫蒂效益-茱蒂效益=2400就我的認知,機會成本就是:這個機會的壞處(外顯成本)+另一個機會的好處(隱藏成本)為何要扣掉茱蒂的9000(好處)呢??-----------------------------------------------------------今天用一個簡單的例子A工作1000B工作2000假設我選A機會成本就是2000但我們不會把2000-1000 說1000才是機會成本今天把這題茱蒂的薪資遮住結果就像這個例子----------------------鈺仙為了歡慶與老公結婚10週年,推掉了中午兩個工作機會,分別是A工作的薪資3,500元,與B工作的酬勞3,000元。午餐時刻來到兩人情定終身的餐廳,點了一客主廚特製套餐,要價1,500元,老公也不甘示弱,送了鈺仙一套她喜愛作家的精裝作品集,要價2,500元。鈺仙在感動之餘決定在飯後出資帶老公去看梵谷畫展,畫展一張全票要價350元,半票一張200元。試問鈺仙歡慶結婚週年的機會成本是多少? (A)5,550元 (B)5,700元 ©8,200元 (D)8,700元。像這題 答案就是(B)並沒有把5700再扣掉老公送給他價值2500的作品阿做某件事的【利益】應該不能當作機會成本吧? 此內容已被編輯, March 30, 2014 ,由 里希特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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