丟鞋案 劉政鴻:目無法紀 陳為廷:公權力自取其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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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為廷丟鞋遭提告 劉政鴻:捍衛公權力 原文連結

客家電視台 – 2013年10月2日 下午8:06【楊以諾 苗栗竹南】

苗栗縣長劉政鴻9月18日晚間,到竹南大埔張森文靈前上香時,遭民眾丟鞋擊中頭部,劉政鴻原本表示,體諒民眾的不滿,因此不會提告,事後清大學生陳為廷也坦承,鞋子是他丟的,不過陳為廷1日卻在臉書上表示,自己收到竹南分局的傳喚通知,案由是劉政鴻對他提出了「妨礙公務」及「公然侮辱」告訴,劉政鴻對此表示,是為了捍衛公權力,才會對陳為廷提告。

就是這一幕,苗栗縣長劉政鴻想去張森文靈前捻香不成,在接受媒體採訪時,遭人丟擲鞋子砸中頭部,還遭到大批民眾怒罵,事後劉政鴻表示,能體諒家屬不會提告,涉嫌丟鞋的聲援學生陳為廷當時也指出,劉政鴻的作法讓人覺得很不尊重家屬。

聲援學生 陳為廷2013.09.19:「都已經往生了,還用這種方式,用強硬的警力把群眾推離,在媒體前作秀,我認為是一個很不厚道,很不尊重的作法。」

不過事隔2個星期,陳為廷卻在10月1日接到竹南分局電話,要領取「丟鞋案」的傳喚通知,案由是涉嫌「妨害公務」及「公然侮辱」案件,劉政鴻指出,為了保護公務員執勤安危,才會不得已提出告訴。

苗栗縣長 劉政鴻:「其實我個人事小,為了公務人員以後在執勤時候,他們受到應該要有的保障跟尊嚴,這是最大的目標、前提。」

儘管宣稱是為了捍衛公權力的執行與尊嚴,劉政鴻被批評是出爾反爾,引發了網友一陣撻伐,而竹南警方在1日晚間,已經傳票送到清大給陳為廷,並要求他本月6日到案說明。

陳為廷的聲明 原文連結

【關於丟鞋一案的聲明】

上午受完訪,可能會有些朋友循線到這裡來。你要做任何評論都歡迎。但若有時間,請先看一下這則動態。我對「丟鞋被告」一事的幾點聲明如下:

一、我是在昨天傍晚收到竹南分局偵查隊主動送來的約談通知,罪名是「妨礙公務」及「公然侮辱」。警方證實是劉政鴻提告。要求我10/6到竹南分局應訊。

還原現場,丟鞋事件是發生在竹南大埔張森文大哥遺體剛被尋獲的晚上。劉政鴻強拆大埔四戶,儼然就是害死張大哥的兇手。當天下午,劉對媒體表示將前往弔唁,家屬已明確表示不歡迎劉到場。但當晚七點左右,劉政鴻仍無預警到現場,身邊有十幾名警察為他開道、排除門口的親友/聲援者,即使家屬已拉下鐵門,仍打算「霸王硬上香」。

我認為劉這種做法就是消費喪家,不僅毫無反省之意,還打算來做秀。當他在警察護送下,於媒體鏡頭前站定時,包括我在內的聲援者多被警方壓制在一旁。我為表示抗議,才向他丟鞋。

劉政鴻對媒體說,是為了「捍衛公權力尊嚴」才提告。我想說的是,公權力若不尊重喪家、殘害民眾,憑什麼奢求民眾尊重?整件事情,就是劉政鴻在自取其辱。

對於警局的約談,我將比照816捍衛苗栗音樂晚會後遭約談的案件,同樣拒絕應訊,表示抗議。

二、竹南分局偵查隊表示他們特別重視這個案子,所以主動介入偵辦。

但同一時間,同樣由竹南分局負責的「竹南咖啡」(苗栗異議人士日常聚會處)遭砸店恐嚇的案件,至今一個多月,仍未破案。另外,大埔張家在喪禮結束當晚,再度遭到傳話恐嚇,要求張家不得再上媒體「亂講話」,否則將對他們不利。此案也不見苗縣警局積極介入偵辦。

我要再三點名質問苗縣警局局長曾義瓊:為何偵辦抗議者就進度神速、偵辦抗議者被恐嚇的案件就石沉大海?

苗縣警局的放任、不做為,等同在放任苗栗黑道治縣。

三、大埔事件尚未解決。抗議團體兩個月來提出:道歉賠償、地歸原主、徹查劉政鴻弊案、立即修《土徵法》、停止徵收等訴求,至今仍未獲正面回應。

大埔四戶中黃福記家的農田,還正隨時準備遭遇強行動工。

呼籲劉政鴻不要再閃躲,盡速回應訴求、負起政治責任,否則,我們還會持續發起抗爭。

四、我的鞋沒有要賣。這是我準備給馬、吳、江、劉的專屬鞋。我將配合「萬人威鞋國民黨」的行動,隨時準備奉送。

我個人的看法是,

劉政鴻若要告陳為廷,於法或許是行得通的,

但又由於其先前的發言,使得提告的舉動擺明了就是衝著陳為廷而來。

陳為廷的部分,其實在法上丟鞋砸傷他人的確是違法的,

但是背後的動機還有苗栗縣警局的種種作為,

似乎是比丟鞋一事更應該探討的問題。

不知道各位的看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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