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高院裁決:同性婚姻合法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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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聯結:http://udn.com/NEWS/BREAKINGNEWS/BREAKINGNEWS5/7989859.shtml

美國最高法院26日針對同性婚姻做出重大裁決,投票結果以5:4推翻婚姻必須為一個男人和一個女人之間的結合的規範違憲。此一判決被支持同性婚姻者視為同性可以結婚。

民意調查顯示,大多數美國人支持同性婚姻。目前美國有12個州和哥倫比亞特區承認同性婚姻,另外30多個州禁止。

歐巴馬總統去年表態支持同性婚姻,成為第一個公開挺同性婚姻的現任總統。

美國最高法院今天宣布歷史性判決,「婚姻保護法」定義婚姻1男1女組合的條文違憲,同性婚姻在聯邦層次正式合法化。

全美密切關注,美國最高法院今判決,兩起同性婚姻合法,1996年施行的婚姻保護法(DOMA)違憲。

最高法院發表聲明指出,婚姻保護法侵犯美國12州和華盛頓特區可能結婚的同性伴侶,獲得福利的平等保障。最高法院的決定象徵美國同性婚姻正式合法化。

大批支持和反對同志婚姻的團體,23日起在最高法院前廣場聚集,決議出爐後,現場高聲歡呼。同志社群認長達半世紀的美國同志平權運動,跨出歷史性的一大步。

判決結果改變美國社會以異性婚姻為骨幹的結構文化,聯邦政府在法律認定、稅務優惠、福利措施上,將賦予同性戀伴侶和異性戀夫妻相同的權利。

美國社會近年對同性戀婚姻看法漸趨改變,多數民調顯示,過半民眾同意同性婚姻應合法。皮尤研究中心(Pew Research Center)近期民調,72%的受訪美國民眾認為,同性婚姻無可避免終將合法。

兩案於今年3月26日首次舉行聽證,3個月期間,同性戀婚姻合法化地區由9州和華盛頓特區增加至12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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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憲法!!!

不是某一州!!!

這真是太爆炸性了......

美國這麼傳統的國家

老實說要我預測通過同性婚姻國家的順序的話

美國說不定比台灣還後面......

結果竟然這麼快!!!

難道真的是歐巴馬的功勞嗎???!!!

法國通過時都暴動成那樣了

不知道美國人會有什麼動作XDD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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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4 weeks later...

美國聯邦最高法院的判決算是一種

給各州律師的一個跳板

一個判決

但我覺得

各州還是會採取不一樣的方式去解讀

有些地方性很強

認為聯邦憑什麼管我們這州法律怎麼走

有些州法官也是強烈的保守派

當然這還是跨時代的判決

聯邦最高法院作出的決定就是法律

是幾乎不會以任何方式再去改變了

即使首席大法官換掉之後也一樣

大法官心中即使大部分不再同意這同性戀的判決

也還是會同意不應更改

台灣之前不是有個打行政訴訟的嗎

結果不是也是燙手山芋互相亂丟?

我看訴訟過程政府也不發一語

很明顯也就認了

法官還是要聲請釋憲

拖到現在也沒結果

行政法院的法官都很保守這倒是真的...

還有人批評如果先行決定同性戀是否合法是司法臨架於立法

真是太好笑了

三權分立比來就是互相制衡互相補足的觀念

(好拉台灣是五權,但是主體還是三權,其他兩權多出來的很沒意義

立法以立法權來做出法律,司法要遵守

司法以釋憲或判決來反制立法

這我看不出有何不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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