匿名發文者 17 發表於 June 27, 2013 檢舉 Share 發表於 June 27, 2013 新聞聯結:http://udn.com/NEWS/BREAKINGNEWS/BREAKINGNEWS5/7989859.shtml美國最高法院26日針對同性婚姻做出重大裁決,投票結果以5:4推翻婚姻必須為一個男人和一個女人之間的結合的規範違憲。此一判決被支持同性婚姻者視為同性可以結婚。民意調查顯示,大多數美國人支持同性婚姻。目前美國有12個州和哥倫比亞特區承認同性婚姻,另外30多個州禁止。歐巴馬總統去年表態支持同性婚姻,成為第一個公開挺同性婚姻的現任總統。美國最高法院今天宣布歷史性判決,「婚姻保護法」定義婚姻1男1女組合的條文違憲,同性婚姻在聯邦層次正式合法化。全美密切關注,美國最高法院今判決,兩起同性婚姻合法,1996年施行的婚姻保護法(DOMA)違憲。最高法院發表聲明指出,婚姻保護法侵犯美國12州和華盛頓特區可能結婚的同性伴侶,獲得福利的平等保障。最高法院的決定象徵美國同性婚姻正式合法化。大批支持和反對同志婚姻的團體,23日起在最高法院前廣場聚集,決議出爐後,現場高聲歡呼。同志社群認長達半世紀的美國同志平權運動,跨出歷史性的一大步。判決結果改變美國社會以異性婚姻為骨幹的結構文化,聯邦政府在法律認定、稅務優惠、福利措施上,將賦予同性戀伴侶和異性戀夫妻相同的權利。美國社會近年對同性戀婚姻看法漸趨改變,多數民調顯示,過半民眾同意同性婚姻應合法。皮尤研究中心(Pew Research Center)近期民調,72%的受訪美國民眾認為,同性婚姻無可避免終將合法。兩案於今年3月26日首次舉行聽證,3個月期間,同性戀婚姻合法化地區由9州和華盛頓特區增加至12州。======================美國憲法!!!不是某一州!!!這真是太爆炸性了......美國這麼傳統的國家老實說要我預測通過同性婚姻國家的順序的話美國說不定比台灣還後面......結果竟然這麼快!!!難道真的是歐巴馬的功勞嗎???!!!法國通過時都暴動成那樣了不知道美國人會有什麼動作XDDD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匿名發文者 17 發表於 June 28, 2013 作者 檢舉 Share 發表於 June 28, 2013 我們要等到什麼時候QQ感覺美國就是一直有很多聲音,很多人在吵,但臺灣連吵架的聲音都沒有,立法者也就不會重視吧...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匿名發文者 17 發表於 July 22, 2013 作者 檢舉 Share 發表於 July 22, 2013 美國聯邦最高法院的判決算是一種給各州律師的一個跳板一個判決但我覺得各州還是會採取不一樣的方式去解讀有些地方性很強認為聯邦憑什麼管我們這州法律怎麼走有些州法官也是強烈的保守派當然這還是跨時代的判決聯邦最高法院作出的決定就是法律是幾乎不會以任何方式再去改變了即使首席大法官換掉之後也一樣大法官心中即使大部分不再同意這同性戀的判決也還是會同意不應更改台灣之前不是有個打行政訴訟的嗎結果不是也是燙手山芋互相亂丟?我看訴訟過程政府也不發一語很明顯也就認了法官還是要聲請釋憲拖到現在也沒結果行政法院的法官都很保守這倒是真的...還有人批評如果先行決定同性戀是否合法是司法臨架於立法真是太好笑了三權分立比來就是互相制衡互相補足的觀念(好拉台灣是五權,但是主體還是三權,其他兩權多出來的很沒意義立法以立法權來做出法律,司法要遵守司法以釋憲或判決來反制立法這我看不出有何不妥...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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