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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太懂樓上想怎樣....

一開始咬著管群隨自己喜好刪文,有意無意暗示管群看到不喜歡的言論就刪.....

被刪掉的回覆Po出來,臉腫了半天高

好不容易找到了一個版主兼法務(是這個詞兒嗎?)好久沒上線...."裁判!!!可以這樣瀆職嗎?什麼,被拔掉了?!!!怎麼可以,我還以為你們會回護他讓我有東西可以鬥欸!!!!他瀆職他瀆職他瀆職他瀆職(loop)"

現在臉腫還沒銷完,現在又說申訴管道是球員兼裁判....

不然妳希望管群哪天跟妳約出來喝個星巴克,十幾個人恭恭敬敬一邊做筆記一邊聆聽妳對論壇經營的遠見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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難道報紙寫政府的不是

政府就該在報紙回答?

敢問您是否走過「更規的申訴管道了」

如果走了,但是管群不予回應是管群的錯

若是您完全沒有走過就說管群的不是,是否應當道歉?

我第一次看到這種申訴管道

是要申訴什麼毛?

可以拿出個像樣的法規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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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太懂樓上想怎樣....

一開始咬著管群隨自己喜好刪文,有意無意暗示管群看到不喜歡的言論就刪.....

被刪掉的回覆Po出來,臉腫了半天高

好不容易找到了一個版主兼法務(是這個詞兒嗎?)好久沒上線...."裁判!!!可以這樣瀆職嗎?什麼,被拔掉了?!!!怎麼可以,我還以為你們會回護他讓我有東西可以鬥欸!!!!他瀆職他瀆職他瀆職他瀆職(loop)"

現在臉腫還沒銷完,現在又說申訴管道是球員兼裁判....

不然妳希望管群哪天跟妳約出來喝個星巴克,十幾個人恭恭敬敬一邊做筆記一邊聆聽妳對論壇經營的遠見嗎....

所以呢?

1.有沒有瀆職?

2.法令完備不完備?

3.申訴管道有沒有球員兼裁判之嫌?

不是別人講一講之後才改就叫有做事

如果要等到別人罵才會做事

我真的不知道這個真的叫有效率完備的""管理""階層

何況這個管理團隊好像很不希望別人指出他的錯誤?

裝作歌舞昇平

深藍萬事太平一樣

不是跑跑班

去各個學校拉拉人說有深藍就叫有做事

請問你們提供了甚麼樣的服務?

甚麼樣的環境?

深藍的管理團隊究竟是哪個管理環節鬆掉

變成這種難以入目的樣子?

管群對於自己的責任不關心

對於會員的流失事不關己

請問你們次跑班所吸引的人

有多少留了下來?

你們還想怪罪在臉書的興起?

當你發現你的校版只剩下一堆頭上掛頭銜的根本就不是自己學校的人

發所謂的閒聊文

和自己學校的文章卻是一兩年前的

請問你是新加入的會員你怎麼想?

如果在閒聊版到處跑

有好好地做完自己的事情那是一回事

但是連自己該做的事情都沒做

等到有人出來砲轟了在急急忙忙的出來做

這是哪門子的負責?

最後

護航的朋友加油好嗎?

我不用你回答第三個問題

我只要你回答1 2有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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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 下文極長

有些人可能會覺得我廢話很多

對此我放個大絕 不爽不要看

前頭我說過

要看看管群拿多少字的誠意回覆我

現在 我看到了

站務站長 你針對我的回覆不到兩百五十字

而我向管群發言的文章加起來有近兩千字

真要說 這些回文我打得比學校的報告還認真

得到的卻是這麼一點誠意 我依舊很寒心

可能我很囉唆 不如您言簡意賅

但是這些回覆在我看來 恐怕不是字數不多而已

所以 回答站長你的問題

沒有 你一點也沒有解答我的疑惑

相反的 這讓我對管群的回應態度產生了更多的疑惑

不過 我只是個小小會員 不敢指責誰這樣那樣

看到站長你說的那句“繼續提出意見及闡明立場”

我只能臆測 我所提出的意見和立場顯然並沒有被看見

然而這是因為我的表達能力不夠好 打出來的文章沒辦法讓人一看就懂

如果當真如此 那還請各位多加包含

下次對我的文章內容還有什麼不清楚 不了解的地方

也請各位不吝指教

基於上述所言 為了避免各位對我的論點有任何誤解

我決定整理舊論 增加新論 再打一篇回文

先跟有注意我先前回文的各位說聲抱歉

恐怕有些論點得看第二次了

====================

我所認為的管群責任 分為兩種

一種是消極責任 也就是 弄管理報告 處理違規等等

這一種 如果沒有會員參與 就像正方反駁的 可能沒太多事要處理

另一種 則是積極責任 也就是主動帶動討論 向外界宣傳論壇等等

這種責任 以達成消極責任為前提

看到前面有會員將管群的職務侷限於消極責任 我很遺憾

因為我認為 就算現階段無法達成 也要有所期許

不過 積極責任的執行與否 很難定義 前面就已經吵不完了

所以這邊我就先放著 以下我所指出的缺失

都是屬於消極責任 也就身為一名管員至少盡到的職責

在這裡補充一下 可能有些管群像 115樓所述

他們認真過 努力過 但是無力回天

所以 我先說 我所有的批判都是針對那些我認為沒有盡到消極責任的管員

如果各位管群自認不是這種人 那麼 我絕對不是在說你

因為我找不到有關管群職權的詳細法規

為了避免稱呼冗長 所以文中所指”管群”皆為”應負責的管群”之代稱

還有 對於康普爛版〈深藍的墮落回文〉一文的發文者

我希望這篇回文能解答你的疑惑

簡單來說 我所提的”真正可行的方式”就是把我說的這些缺失通通改掉

順便告訴你 以下所提與文中宣稱的”管群非常努力維護這片園地”恐怕大相逕庭

====================

任意刪除文章

先說點小的 這裡的任意刪除 指的是我在109樓所提及的灌水文

黑暗版哪條版規並沒有禁灌水文

而站務站長卻以此刪除會員文章 明顯違規

關於這點 站務站長你並沒有回應我

前頭說了 我把這歸因於我的表達能力

這次我想我說得夠清楚 請你出面做個說明:

你是依據哪一條法規刪除該會員的文章?

再不回覆 恐怕我就會認為你忽視會員反映

高階管群與數名版主久未上站

然後講講我第一篇指出的管群

層層疊疊 論壇法務管理員 西斯版版主 最近活動時間: 2012-11-16 16:12

根據〈管理團隊法〉

「論壇第三職等(含)以上管理人員至少需三天上站一次。若無法上線,請依規定辦理請假,未上線經監察部提醒達三次或達七日未上線,監察部有權拔除其職。」

方便計算 假設一個月三十天 四個月 那就是一百二十天

一百二十天 他每三天至少就得上站一次 那…

這還只是個粗略 就不說實際上根本超過這個數字

說過了 四顆蘋果不是小職位 該位說不來就不來是怎麼回事?

既然站長已經說要處分了那我就不多說 這裡談談其他管群跟這件事的關聯

從站務站長你的回覆中 我得知

該位版群不在崗位時 是由站務部實習管理員代理

因此我假設他是以正確的流程請假 核准後由人代理

但是另一方面 站長你又說道 對於該管群會有所”處分”

這兩者在我看來 似乎是相互矛盾的

所以 當中到底出了什麼差錯?

因此我提出兩種假設 :

一是他根本就沒有請假

二是他有以正確的流程請假 核准後由人代理 但是他超出請假期限

問題來了 如果答案是一 那麼照規則走 根本就不應該有人”代理”

接掌職位或者其他管群暫時代管 都應該是撤職後的事

所以我要問問 這是怎麼回事?

若以上成立 那管群就是未能依法行政

如果答案是二 那我也要問問

他於何時請假?請假多久?又超出請假期限多久?

我就不問原因了 私事嘛

好 不管是哪一點

根據下述法規 得知該管群沒有上站的管道有兩種

一是管理報告 二是巡版

先說管理報告

〈管理團隊法〉

三、管理報告

1.論壇各版版主須於每月十五至二十二日繳交管理報告。

2.管理報告由各部部長、正副站長閱覽。

點名來了 站務站長 行政管理員

你們有發現他逾時 四個月未上站嗎?

再談巡版

根據〈【教學】台灣深藍學生聯合論壇站務問題相關問答集 Q&A〉

行政員:協助論壇版主以及巡版、回覆論壇基礎問題

我想請問負責巡版的管群 你有巡到他嗎?請問你們 多久巡一次呢?

一星期?兩星期?一個月?就以最久的一個月來算好了 那也該巡到四次了

結合以上兩點

假設 你們不知道該管群超時未上站 這叫作怠忽職守

假設 你們知道但是不作任何處理 那這就這就作怠忽職守兼包庇

處分瀆職管群效率不彰

承接上文 該管群四個月多未上站

我想他瀆職一事無庸置疑

而管群未能即時反應處理 效率不彰

這點 站務站長你也承認了 只是沒有道歉

不過我的問題不在這裡 而是這句話 ”本就預定在近日內發出”

請問 近日所指的範圍有多廣?三天?五天?一星期?一個月?

老實說 從103樓的回覆

我判定他毫不知道該管群的處分”預定於近日內發出”

因為根據常理判斷 如果他知道這件事 肯定會直接告訴我 對吧?

當然 人事處理可能不在他的管轄範圍之內

只是我很疑惑 解雇管群是大事 為何他不知道?

打個比方 假設你在員工只有二十名以內的公司上班

彼此需要互相合作 交流甚密

今天你一個 同事/下屬/上司被上級解雇了

告訴我 你會不會知道?

就算不是你解的職 你跟該行政程序一點關係都沒有

你會不會問?會不會向知情者打聽相關訊息?

至少我以為這類人事處分沒什麼好隱瞞 也沒什麼能隱瞞

另外 剛才看了一下行政新聞中心

兩位久未上站的版主都被撤職處分

內容可能沒什麼 時間點倒是有趣得緊

在我發完107樓那篇(於2013-03-12, 22:12發表)的四十三分鐘後

便發佈了該人事命令(於2013-03-12, 22:55發表)

而我那篇文中 曾提及

"附帶一提 看了一下 怠忽職守還在崗位上的

不只那名管群 還有幾位版主

就不多說了 希望你們心裡有數"

這代表著什麼呢?是不是在我提出之後 管群才有所反應?

當然我不敢保證什麼

修法效率低落

根據人事命令〈深藍架構調整〉 深藍架構已於2012-09-27, 13:38調整

總則在這方面已經修過 但是〈管理團隊法〉明顯沒有

只少我在裡頭看見了”副站長”三個字

「三、管理報告

2.管理報告由各部部長、正副站長閱覽。」

而該人事命令明文提及” 取消副站長與管理長職務”

前頭說過 總則有修 而所有法規與總則牴觸一律失效

也就是說 現在〈管理團隊法〉失效了

對於管群權責的詳細內容沒有說明沒有規範

這是怎麼回事?

距離該命令發出時間 已經過了半年之多

請問這段時間管群在作什麼?

另外 〈管理團隊法〉中也提到了所謂的監察部 監察委員等等

但是在〈深藍架構調整〉並沒有這類職稱

那請問是職稱改了呢還是直接廢掉?不會是空著吧?

我猜可能是由那個看不出端倪的”實習管理員”負責

但想想 好像又不大對勁 懇請解答

====================

昨天沒回 花了一整晚的時間查法規

以上所引法規如有謬誤之處 還請各位不吝指出

你或許會問 我列舉這些缺失有什麼用呢? 可能沒用吧

只是我想 深藍也有其他會員在默默關注

他們在看 在看我們的管群對於他人的批判是什麼樣的態度

也許到最後 對管群灰心的會員不只我一人

而我不認為讓會員灰心是管群所樂見的

最後 我希望各位在作回覆之前有先詳細讀完我的論點

並且 我希望有人能針對以上諸點一一為我解答

不然 我會猜想我所陳列的這些缺失個個成立

以至於管群無言以對

當真如此 那不要緊 如113樓所建議

管群”請道歉並且自請應有的處分”

畢竟我在站務站長對我的回覆中看不到一點歉意

唯一沾的上那麼一點邊的 只有四個字”敬請見諒”

而我怎麼看怎麼覺得那只是在打官腔

所以我說 不要再顧及所謂的顏面了

可恥的不是做錯事 而是死不悔過

捫心自問 深藍沒落真的可以完全推給臉書的興起嗎?

前面那些瀆職、行政效率低落當真一點影響都沒有嗎?

不要告訴我 管群這樣是因為臉書興起 再怎麼努力都沒用

於是心灰意冷 不願管事

要我說啊 當真如此那就不要作了 讓給別人

這樣尸位素餐有什麼好處嗎?

翻的白話點 根本就占著茅坑不拉屎

要怎麼改正才能讓會員心服口服

我希望你們心裡有數

再說一次 對於你們的態度 我很失望

非常非常失望

唉 三千字

1. 管理員的原因於人事命令公告已說明,(連結)

2.灌水文章無益於論壇討論風氣(閒聊文另定,已於總則中提到),依總則濫用系統刪除,

已發公告 (連結)

3. 由我代表管理人員與各位會員溝通,文字數不代表一切,現在並不是期中考試,多寫一些助教會多給一些筆墨分數;也不是在交學校的報告,字數要求多少,那是個人問題,後續不再贅述。

我想你說的是西斯版版主 不必懷疑 從站務站長的"處分"兩字就知道有啦

您好像對處分二字特別有興趣。

來篇簡短點的回覆

睜大眼睛看清楚 希望我不要再講第三次

總則裡頭寫得明明白白 是文章違"規"與否

告訴我 沒有規則 哪來的違規?

自由心證不是每次都有用好嗎?

1.對 #103沒有明確表明身分 很抱歉 這裡是我判斷錯誤

可惜現在要求表明身分來不及了 大概沒人會理我

2.對於"法務部做出任何處分時站務部的管理人員是不會事先知情的"

這點我確實是不知道 感謝指教

順便請問一下 你是從哪裡得知這項訊息呢?

總則還是哪條公開的法規命令?在此請求連結

然後 把你說的那些無意義的橋段刪掉

我還是要站務站長告訴我 你所謂的”近日”範圍是什麼?

簡單說 我的回答是"部分管理人員不但只有閒聊連消極責任都沒達到"

我幫你標出關鍵字: 部分 注意到了嗎?

還是你要的其實是二分法 我直接說是或否就可以了?

那很抱歉 我這人講話很囉唆的 定要講出個理由來

然後我想依據管群在前頭的行政效率

我如果離題或有哪方面違規的話早就被刪了 信不信?

最後 我一直以為這叫作討論 希望你也是以這樣的心態看待

處分就在今天,您是否滿意?

最後一段話,非常的有趣,如果您的討論是這樣針鋒相對、喋喋不休的文章

我想其他會員也會很困擾,而沒有刪除的原因,是讓大家能繼續"討論"下去。

對了 忘了補充

我先前會認定該位會員瀆職

是因為沒有人否認

這麼大的事想必知情人士一定會跳出來反駁我

大叫一聲:他沒有失職!

可是 連站長對此都沒有明確的解答

所以 不好意思 我就把這當作是默認囉

該管理員身兼站務及法務兩方面職務,與法務站長確認狀況的時間若延誤到您休息時間,還望見諒。

那要怎麼做才能救深藍?有請高見

對 字數不代表一切 但是我前頭說過:

"但是這些回覆在我看來 恐怕不是字數不多而已"

相信你一定知道我省略的下一句是什麼

抱歉,不是每位會員都是和您一起長大的青梅竹馬,您可以明白的說出來。

第一條就不說為何我當初這麼認為了

判斷失誤是我的錯 謝謝你的提醒

然後 是關於灌水文 你真想知道嗎?

告訴你 如果我是管群 我絕對不會在沒有法規明令規定下刪文

請見刑法第一條:「行為之處罰 以行為時之法律有明文規定者為限。」

有點懶了 詳細情況請辜狗"罪刑法定"原則

希望你國中公民老師不是請假了

您的最後一句,我可否單方面理解您對該會員的國中公民老師的不諒解呢?

討論不用自帶問答,容易顯得莫名其妙

文章刪除都已為您附上總則條文,勞駕。

管群態度啊...目前我尚未看到有管群代表向我回覆 而這並非你我的問題

可能他們還沒看過 可能看過了但還沒時間回應 我誠心希望是這兩點之一

所以...這方面就先擱著吧 等到管群對我有進一步的回覆後再來判定

至於民選板主 請問你什麼時候有西斯版版主是可以民選的錯覺了?

請問三顆蘋果以上的頭銜怎麼來的?管群有民選過嗎?

不好意思 管群到現在對於瀆職一事並沒有明確說明

你如果在哪裡看到他們承認這點的話 請告訴我 我可能看漏了

最後補充一點 我決定先靜候管群答覆 非官方說法均不予回應
我已經等第三天了

但是官方的澄清說明到現在還沒有發出來

顯示現任管群毫無誠意去針對質疑說明

前述已回應過該管理員的公告。

你要不要看看那些當初臥軌的人現在是怎麼樣?

所以我合理懷疑管群對於此議題毫不重視

然後我確實不知道誰該負責

連個像樣的組織法都沒有 你要我怎麼查?

之前那個舊版本已經失效囉 科科

不過前頭冰河站長說啦 站務方面由他代表回覆

現在呢?回覆在哪裡?給我踹共啦!

現在是發生什麼事? 深藍總則允許挑釁了嗎?

回應晚了,是我個人問題,是我該跟各位會員道歉

可以不必勞動您的雙手

XDDDDD

對不起我笑了...我下次回文會幫你粗體標重點...

然後這是深藍的官方回應嗎?這是冰河授權給你回應的嗎?

您要如此臆測,那是您的權力,但沒有證據的話

可別亂說,也不勞您費心標重點。

我看到有管員出現刪文了

但是黑暗版仍然沒有關於灌水文的相關法規

另外#169重複發文 請一併處理

所以現在的情況是什麼?

管群看過了但是不願回覆?

關於重複發文,要勞駕發個pm給任何一位管群,相信他們都會為您處理

噢 抱歉

差點忘了管群效率多高 提出來三天後就修法了~

繼續等待官方回覆

感謝您的誇獎,我們只是將行程提前罷了,造成您的誤解,真是抱歉。

論壇站務站長 =冰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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