風雲白爛 10 發表於 January 20, 2013 檢舉 Share 發表於 January 20, 2013 不滿建教新法 產業界停約反制自由時報 – 2013年1月19日 上午4:30〔自由時報記者洪臣宏/大寮報導〕建教新法頒布施行,教育部要求產學依建教新法重新簽約,產業界跳腳,表達停約反制,並不排除串連發動罷免提案人立委林淑芬及總統馬英九。一○二學年度建教合作,產學早在去年十月簽約,教育部日前宣布今年新生須依新法,學校與建教公司溝通,大半公司拒絕合作,讓校方大為緊張。甫頒布施行的「高級中等學校建教合作實施及建教生權益保障法」,訂定學生工作時數兩週不得超過八十小時;晚上工作不得超過八點;繳交建教生一.五個月薪資予學校當保證金等,最讓企業界無法接受。進期科技負責人林欽木表明,一定會參與罷免連署。他指出,新法原是一番美意,卻訂得比勞基法還嚴苛,建教生不能加班、輪班,企業得再進用人員,不僅增加成本,也失去了建教合作的意義。他認為,政府要管制把學生當廉價勞工的學校和企業,不要因為一顆老鼠屎,走錯了方向,搞到全盤皆輸;更不要把學生培養成溫室內的花朵,而是要訓練他們一畢業就能與職場銜接。中山工商校長憂心全國最大建教合作學校中山工商校長陳國清表示,台灣一年約有一萬兩千名高職建教生,與全國兩千家公司合作,中山工商已遇到國瑞汽車、松下和三洋企業等大公司表達停辦意願;如此一來,經濟弱勢學生將無法半工半讀完成高職學業,恐衍生社會問題。http://tw.news.yahoo.com/%E4%B8%8D%E6%BB%BF%E5%BB%BA%E6%95%99%E6%96%B0%E6%B3%95-%E7%94%A2%E6%A5%AD%E7%95%8C%E5%81%9C%E7%B4%84%E5%8F%8D%E5%88%B6-203041037.html建教合作的意義是什麼?建教生該適用勞基法嗎?另外我有一個問題,建教生能不能參加工會……?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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