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預言台灣經濟治安一定會比希獵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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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預言台灣經濟治安一定會比希獵慘

其實不是只有我預言,我看年代的新聞追追追等政論名嘴也提到過。原因是台灣太多人不懂居安思危外,竟然還粉飾太平叫大家坐以待弊、坐著等死。台灣政府破產只是時間問題,政府破產會怎樣?我告訴大家,這包括勞、健、農、公保通通會破產,不只老了沒退休金拿,病了也沒錢看醫生,還有其他可怕的問題,就是政府沒嚴密監督銀行,所以銀行的錢被財團控空時,政府也沒錢賠人民,之前不就發生中華銀行被王又曾掏空,傳王又曾因政府官員的保護所以順利逃離台灣後在國外享福嗎?還有發生⋯⋯水災時,因政府沒錢作環境保護,只會害更多人死亡,菲律賓在20幾年前本來是個很富有的國家,當時是台灣人要到菲律賓作外勞,但因為他們政府只知道跟人民要錢,卻不肯除各種弊端,使得菲律賓時人因此病死、餓死、被颱風、水災弄死。而這種世界,就將是台灣末來人民要面對的世界。

為何台灣會面臨這樣的下場呢?以下文章會有答案:

唉,有句名言叫「殺人放火金腰帶,修橋補路無屍骸」正凸顯了這個真實可怕的世界,事實證明這個世界到處是人欺負人、人殺人。到處有人利用人類對人性的信任因此防備不足,然後殺自己親友賺取財富,要是大家還是粉飾太平不肯要求政府及立委落實民主法治的最基本原則,把每個人當洪水猛獸處處提防及監督,那我保證這世界永遠是壞人及殺人魔治國,那人民日子只會越來越苦,別想安居樂業,有圖有真相:

日本女殺人魔殺親友奪財物

http://news.ftv.com.tw/NewsContent.aspx?nt%E2%8B%AF%E2%8B%AFype=class&sno=2012A23I13M1

圖謀家產殺害母親的女子蔡京京

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headline/20120909/34497034/

圖謀家產同時殺掉自己的父母親的林清岳

印刷廠老闆被自己多年的客戶以談生意為由約出來綁票後殺死

http://tw.nextmedia.com/applenews/article/art_id/32082581/IssueID/20091111

為奪K他命 設局打死好友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9/new/mar/14/today-north2.htm

謀殺貌似自己的友人 盜賣公寓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9/new/mar/7/today-int4.htm

綜上,在這個世界,因測謊無證據力、準確度不好、加上人類沒被嚴密用錄影音設備監督連線存檔到政府機關以便還原事實真相,使得殺人魔殺人極易逍遙法外,不防止殺人魔殺人台灣經濟治安崩解只是時間早晚問題,防止方法我覺得就是人類真的不能有隱私權,對於每個人的監督,一定要像監督老虎才可以保障人權,以免又有那個小孩或人被自己的家人殺死。例如政府應嚴禁兩個人獨處一室。以免某一人要殺另一人時,另一人跑不掉,其實兩個人也太少,我覺的要十個人共處一室才會比較安全。且每個人應一人住一間房子或套房。要離開那間房子或套房時就要穿上防身甲才能出門,因為跟家人同住或跟任何人同住是件很危險的事。可能會因口角或其他原因而被殺。就算是自己最親的人也不例外,而防身甲要有防斧砍、槍刺、電鋸、槍殺、硫酸潑、防火、防電擊功能,以防要是有人要殺人時,快被殺的人不及喊救命,讓其他人來不及救。政府應規劃除個人住的套房或房子外,其他每個只要有人走的路段及開放大家可走的空間都需安排人守衛及要有錄影音設備。當有人打架時可以第一時間馬上在3秒鐘左右時間趕去將打架的兩個人隔離。以免其中一個打架的人有時間脫掉另一人的防身甲而被殺。且有證據可以還原事實。且嚴禁人私自開有殺傷力的車。都改坐大眾交通工具,而這個大眾交通工具也要設安全設施,例如像捷運一樣,當發現有人穿過防護門可能會被撞時就要有自動煞車公能避免撞到人。簡單的說,人類的生活方式要大改造,才可以保障到每個人的生存權,保障每個人能安居樂業免於恐懼,且每個人一離開獨住的房間都要被檢查看看身上有沒有手硫彈之類殺傷力能破壞防身甲的東西。且也要派人檢查該房間看有沒有什麼危險的東西,或是有什麼金銀珠寶之類的東西以防貪瀆的問題,不是臨檢,是每個人都要一出門就要被檢查。而無行為能力的嬰兒則交由政府安排的人集中在一起集體照顧。若發現有一個照顧者要殺嬰兒時則可在第一時間搶救嬰兒及抓住那個想殺嬰的人而把他隔離或判死刑。每筆交易都要用電子交易,勿用現金交易以防洗錢或詐欺問題。限制個人財產上限以防有人喜歡用名畫、古董、股票洗錢。以上法律規則非訂不可,不然人們永不可能安居樂業免於恐懼,本人可預見,若不這樣將人類的生活模式作重大的改變,經濟治安會越見衰敗,這樣是非道德淪喪的世界真的不是人類該生活的世界。

我引用名嘴胡中信常說的話,「我在作創造性的破壞」當胡中信在批我國官商文化有多敗壞、社會風氣有多差想改變這個環境時,他就常說這種話。他要破壞不合理的思想及模式。不要認為我說的話不可能作到。回顧歷史,人類的生活模式不也是常作重大改變嗎?例如最近來說,常有立委提要把我國的總統制改成內閣制就是一例,還有以前表親可通婚現在不行,以前是帝制,現在是總統制。以前一夫可有妻妾,現在則違妨害家庭罪。不過沒變的是,以前表面是法治實則是人治,現在還是表面是法治實則是人治。

我們活在多可怕的世界裡!連名人連勝文被人槍殺的案子都能變成懸案,那一般百姓如何保障自已人權,這又再次證明了我們政府一直在違憲,因依憲法是政府有義務保障人民安居樂業免於恐懼,但我們政府根本只知道向人民要錢,卻不管百姓死活,讓許多事端發生無法百分百還原事實真相,無法保障人民安居樂業。這種政府根本就是惡魔,有圖有真相:

http://dailynews.sina.com/bg/tw/twpolitics/ausdaily/20121024/21153896433.html

台灣經濟治安在快速崩解中,有圖有真相。

http://www.youtube.com/watch?v=fNqtPT1hDF0

政府官員官官相護讓弊案無法還原事實真相,2012-10-26 年代的新聞追追追全集有舉證,有圖有真相。

http://www.youtube.com/watch?v=iR8q9k1MyaY

http://www.youtube.com/watch?v=UbsesbJiAFA&feature=player_embedded

http://www.youtube.com/watch?v=jig-_F0c4YE&feature=player_embedded

http://www.youtube.com/watch?v=Mmu2gWIGkB8&feature=player_embedded

http://www.youtube.com/watch?v=NlXyYzaoXhw&feature=player_embedded

http://www.youtube.com/watch?v=rMGYQ-2K9ls&feature=player_embedded

http://www.youtube.com/watch?feature=player_embedded&v=pcSJ9Fms-G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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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道德問題以外,

經濟學上這算[公共財]問題,

有些有人提供有人維護,像燈塔,治安,交通,國防

有些沒人監督管理,或管理得不夠,

像海洋捕魚權,大氣污染,

還有就是政府的預算,

有辦法的人大鍋飯拼命先挖,

像夢想家兩個晚上燒2.3億,

退休公教福利,軍公保等,

大多數的老百姓只能乾瞪眼滿肚子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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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很仔細的看完後只能說都會贏先生(女士)思考邏輯有點瑕疵

請問「把嬰兒集體照顧」意義何在?

如果「集體嬰兒」的照顧者有殺嬰兒衝動,一群手無寸鐵的嬰兒在他面前不是最易下手的目標嗎?

這不是更危險嗎?

都先生(女士)請來說明一下

話說回來,你在公民版不停的宣傳殺人魔充斥全臺的言論,到現在居然還看得到你活著發文

真夠奇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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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很仔細的看完後只能說都會贏先生(女士)思考邏輯有點瑕疵

請問「把嬰兒集體照顧」意義何在?

如果照顧者有殺嬰兒衝動,一群手無寸鐵的嬰兒在他面前不是最易下手的目標嗎?

都先生(女士)請來說明一下

話說回來,你在公民版不停的宣傳殺人魔充斥全臺的言論,到現在居然還看得到你活著發文

真夠奇蹟的!

以下這篇文章有你要的答案。

請大家關注受虐兒童,為死去的孩子討公道,更為了救救那些正在水深火熱中的受虐兒,感恩!

根據內政部兒童局的統計,2011年至6月為止,被虐幼童人數已攀高至14085人,平均每隔18分鐘就有一名幼童受虐。長期致力於兒虐防治的家扶中心,也罕見的發出聲明,沈痛的指出:”2011年是受虐幼童最黑暗的一年這些都證明了:在台灣,虐死小孩沒甚麼大不了。台灣已經是一個小孩的活地獄 – 一件又一件被殘忍虐死的案件發生,而台灣政府及領導人似乎仍然不重視這些問題,並不積極地來解救這些可憐的孩子。就三個月前,一個兩歲半的孩子被嚴重虐打,手指和腳趾被鐵鎚打碎,還灌毒品,在四天的痛苦虐待後,張著眼睛去世。我們緊急地請大家來關心及協助。10兒虐至死案件叛決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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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僅節錄10則案例 其它更多血跡斑斑案歷例 請參考 ’守護小天使’網站 http://7995.tw/prog/news.php?sel=1

綜上顯示人性真的是不能被信任的,古今中外歷史證明人類是極易互相欺負、互相殘殺的動物,什麼虎毒不食子,這世界到處有人虐殺自己的親生骨肉,連自己最親的親人只是口角等小事就要把自己小孩殺死或子殺父母的,更何況是工作中的同事、同學,同事間難免會有爭執、摩擦,例如某人作的事比較多一點某人作的事比較少一點的產生摩擦。或口氣上覺得不好的是再所難免的,那不是更容易引發殺機嗎?這就更難怪為什麼台灣到處是殺人魔在隨機殺人,及台灣到處是霸凌,到處是女子在職場被強姦、姦殺、到處是殺人魔在職場隨機殺人了。因為人性確實是不能被信任的,畢竟人不是天使,這世上就是有好人、有壞人、有變態,因為不知道誰是好人、壞人、變態,所以確實有必要把每個當洪水猛獸,處處提防及監督。

綜上,所以我認為確有必要要求政府落實民主法治的最基本原則,「把每個人都當作洪水猛獸處處提防及監督」,也就是「人類不能有隱私權。」不然這世界永遠是壞人及殺人魔治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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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給的網站裡面

從第一頁到第十三頁總共一百二十三個新聞

時間從兩千年到兩千零一十二年

這期間的幼年人口(未滿七歲)有多少人你知道嗎

這一百多個受害者是常態還是變態還不夠清楚嗎

請你停止在這邊散播無異議以及令人覺得反感的文章

這邊是討論

你有一絲一毫要討論的意思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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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上,所以我認為確有必要要求政府落實民主法治的最基本原則,「把每個人都當作洪水猛獸處處提防及監督」,也就是「人類不能有隱私權。」不然這世界永遠是壞人及殺人魔治國。

所以為了落實民主法治的基本原則

請你現在放棄你的隱私權

告訴我你的銀行帳號和密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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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有點長,但打了又捨不得不貼( ?)

不是什麼大道理各位可以跳過不看,只是想跟樓主嗯...展開限定對話之類的吧(? )

內政部統計,去年0-9歲人口數為2065376人(約2百萬)

死亡人數為1253人,約為總人口數的0.06%

其中該網站提供的兒童因受虐而死亡的人數約為25人,

就退一步,算至50人吧,

那麼大約佔眾死亡原因的3.99%。

(以上是我自己粗算的,有錯誤請多指教,資料來自內政部記年報)

目前先不針對閣下的論點,而是針對閣下引證的資料,也就是利用受虐兒童來佐證人性本惡,從而要把每個人當洪水猛獸,處處提防及監督這點。

2011年是受虐幼童最黑暗的一年這些都證明了:在台灣,虐死小孩沒甚麼大不了。台灣已經是一個小孩的活地獄 – 一件又一件被殘忍虐死的案件發生,而台灣政府及領導人似乎仍然不重視這些問題,並不積極地來解救這些可憐的孩子。

在台灣,根據衛生署的統計,民國98年兒童及少年(1-14歲)主要死因依序為

(1)事故傷害占34.4%,為民國98年少年死亡率增加的主因;

(2)惡性腫瘤占15.7%;

(3)先天性畸形占6.3%;三者合占56.4%。

(抱歉這裡找不到更新的資料,但我想浮動不會太大)

親愛的,綜上,我們是不是應該要先拋棄有關於隱私權的種種問題,

將所有世界上可能導致事故的東西(車子啦、放在高處的茶杯啦、羽毛球啦)通通集中管理,只要一有危險,三秒鐘之內就可以趕解決了,對吧?

那麼,所謂的人性本惡在這裡又要怎麼解釋?

任何資料,只要有其他的因素存在,便不能單看片面的數據就決定的,

這些社會團體之所以會這樣寫,只是因為這是對於他們有利的資料。

他們沒有說謊,只是沒把真相說完,這也就是利用恐懼的心理,

實質的傷害遠小於心理恐慌。

「基本的事實是,讓民眾受驚嚇的風險以及民眾真正致死的風險是兩回事。」

而為什麼閣下會認為受虐兒童比意外身亡嚴重得多?(其實我不確定閣下是否這樣想,但是似乎在閣下眼中沒有比人性本惡更嚴重的問題了)這也跟熟悉感、以及人認不認為自己可以控制風險有關。想像兒童肚腸具破慘死的畫面,確實是很令人感到同情,而游泳池則不會造成這樣的心理恐慌。

請在引證資料之前,好好思考資料是否可以佐證自己的論點好嗎?不過台灣霉體創造出閣下這樣的閱聽人真的是……不意外。乾脆說人都把自己隔離起來跟鏡子中的自己相處好了,這樣好安全喔而且還不會寂寞呢。

綜上,所以我認為確有必要要求政府落實民主法治的最基本原則,「把每個人都當作洪水猛獸處處提防及監督」,也就是「人類不能有隱私權。」不然這世界永遠是壞人及殺人魔治國。

  在這裡再問個問題。請問政府是誰在運轉的?確切來說,是誰來監督人民有沒有將自己所有的資訊通通曝光在大家眼皮底下的?

  是政府官員,對吧?

  可是這不就所謂的資訊不對稱嗎?那麼政府官員的隱私權又要誰來把關呢?

也許你可以說,人民可以把關,媒體或許也可以吧。

  可是這又牽扯到更多的利益危機了。在閣下人性本惡的大前提下(有錯誤請更正,但是我是這樣認為的),政府跟其監督者是否可以經過利益的交換來贖回彼此的隱私呢?那最後的受害者又是誰?

  直接的來說,把每個人都當作洪水猛獸處處提防及監督既不是民主政治的基本原則(閣下到底為什麼會覺得它是基本原則?可以回答這個問題嗎?我真的非常好奇),而且也對改善這個社會沒有什麼太大的幫助,除非閣下直接將人類洗腦。

下禮拜要北模,不小心認真的打了有點多,如果有邏輯上的瑕疵請多海涵w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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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第一頁到第十三頁總共一百二十三個新聞

時間從兩千年到兩千零一十二年

這期間的幼年人口(未滿七歲)有多少人你知道嗎

這一百多個受害者是常態還是變態還不夠清楚嗎

請你停止在這邊散播無異議以及令人覺得反感的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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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個理論叫做二百五理論,沒記錯這是一個商業理論,主要是說你的服務態度或者說你對一個顧客的服務態度,會影響到另外兩百五十個客戶對你的印象

以這個角度來說,我們可以說有兩萬五千名嬰幼兒曾經遭到不同層度的虐待,或許這已經不是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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