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的法律是邪惡的公式,又有殺人魔在隨機殺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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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大家千萬小心

最近我又看到一起關於殺人魔隨機殺人的新聞了。

為700元殺人 2惡少劫殺運將再棄屍

http://www.tvbs.com.tw/news/news_list.asp?no=vestashi20111221121216

此外一直以來,台灣到處是殺人魔在職場隨機殺人。但這個問題,政府一直不肯防犯。上搜尋網輸入關鍵字「職場隨機殺人」可看到很多殺人魔在職場隨機殺人的新聞及法院判決,且因測謊無證據力,使殺人魔在職場殺人極易消遙法外。再者,一直以來職場霸凌的問題就非常嚴重,比校園霸凌還嚴重,這包括:

2、台灣到處是女子在職場被人強姦、姦殺、性騷擾,但因職場沒裝錄影音畫面傳到政府機關存檔以便百分百還原事實真相,使得加害者極易逍遙法外。例如加害者可辯稱是受害者自己叫加害者跟他發生性關係的。到時各說各話真相就不了了之。

3、許多勞工在職場工作連法律規定的基本工資都領不到,甚至作白工一塊錢都領不到,或發生職災得不到應有的賠償及救濟因此家破人亡,因職場沒裝錄影音畫面傳到政府機關存檔以便百分百還原事實真相。及政府沒嚴格把關雇主有沒有依法繳勞健保及有沒有預存賠償金。使勞工就算投訴也得不到應有保障。甚至還有官員瀆職包庇雇主被我檢舉還官官相護多年,到現在都沒事的情形發生,這樣經濟治安怎能不垮?

4、在職場被人欺負例如發生打架事件時,因職場沒裝錄影音畫面傳到政府機關存檔以便百分百還原事實真相,使得正當防衛的一方難舉證自己打傷對方是為保護自己,反而應此要賠償對方鉅額醫藥費,想想,自己一個月才賺個二萬多元卻要賠償對方二十幾萬的話那怎麼賠的起?但不打傷對方,例如扭斷對方手。又極有可能被對方打死或打殘廢。這樣打也不是不打也不是的是要叫那些受欺負的人怎麼辦?

以上正凸顯了「台灣的法律,是邪惡的公式。」政府、立委一直用不合理的法律營造一個人民不能安居樂業免於恐懼的環境,這樣的法律必為人民帶來無窮的災難,並使這個台灣應有的是非價值被不斷扭曲,到最後,人民都活不下去,且極易自相殘殺,常會出現因為發生糾紛只有選擇殺人這條路來解決的情事。有許多證據能證明我的論述,請看以下證據:

內政部性侵害事件通報案件統計 2010年13434件

天啊,台灣有這麼多女子被性侵的案件,原來台灣到處是女子被性侵,這還得了!還有黑數呢?我之前看國民大會記者王端德說台灣被性侵實際案件絕對比被通報的多,

因為有很多受害著覺得報了警也沒用,因為證據不足。所以只有忍受白白被性侵,所以要用十比一去算,也就是去年約有十幾萬起被性侵的案件,這是叫人怎麼安居樂業?

2008年我國死亡人數意外事故 7,077人

內政部刑案被害人統計(2008年死傷狀況):

死亡人數961人、受傷人數30458人

看看光死亡人數就961人,好像是說被殺人魔殺死的人只有961人,那加上未報導的黑數不就更可觀?殺人魔殺人通常會想辦法為自己脫罪營造意外、自殺、失縱等假像。再者,就算退一萬步來說,我們就當因殺人魔造成的死亡人數只961人好了。那961人會使多少家庭及多少人受影響?例如有工作能力能負擔家計的人就這樣死了。他小孩及父母沒收入來源,不就可能作姦犯科嗎?這樣又會影響多少人被殺?人生被毀?經濟學有個觀念叫擴散效應還有乘數效應、簡單的說就是不要小看一些小問題,它可能引發的問題是極為可怕的。

那加上受傷的人數呢?竟高達30458人,這表示台灣到處有人在打架,那叫人怎麼安居樂業?若加上黑數那數量更可觀。我估約有30萬件。還有,有人可能因此失去工作能力。那就不又可能毀了許多人的人生嗎?看過真人真事編成的電影「血鑽石」嗎?劇情描述,人們竟把錢看的比其他人人命還重要。我當時就在想,為什麼不反過來把人命看的比錢還重?為什麼要對同類如此自私殘忍的對待?如果其他人也這樣對待每個人,那人類不就一下就被殺光光、自取滅亡嗎?明明只要往對的方式走,人類是應該可以人人富裕快樂生存的,為什麼要靠自相殘殺互相欺負的方式來生存呢?這樣自私對待別人,長遠來看,人類只是在自取滅亡啊。這也是為什麼貧富差距會越來越大的原因,事實上據查,有錢人未必過的會比較快樂,他們也會擔心被人欺負、被人殺、被勒索、綁票,還有官官相護的問題,常看2100全民開講節目提到檢察官及軍人及行政官員瀆職都沒事就是因為官官相護,我就在想,為什麼會官官相護呢?我想有的可能是怕被同事殺吧。大家在一起工作要下手殺人的機會特別多誰會不怕?反正小刀刺心臟血也不會流到犯人身上,或勒死人血也不會流到犯人身上,指紋又這麼好清除,就沒證據證明兇手殺人,像我看小潘潘主持的不可思議的世界節目就常看法醫及社會記者提到台灣很多殺人命案警察都沒辦法破,問題真的還是出在目前人類不合理的生活模式所造成的結果。人類經歷這麼多經驗不該強制防犯這種事發生嗎?例如人類真的不能有隱私權、就連作愛、上廁所時都不該有,因為人有隱私權就能犯罪後滅證使悲劇不斷發生,多了目前這種不監督不防犯的法律想殺人及作違法的事也沒難多少,只是要多花時間做些前置作業與後續處理而已。例如最簡單的殺人方法大概就是趁其不備直接讓他脖子轉一百八十度及小刀刺心臟吧。其他像偷竊、貪污、搶劫只要有隱私權,要不留證據也是很簡單。過了良心那一關其他都是小事,壞人又有無罪推定的保護,所以我們的法律設計上明顯是在保護壞人。到底還要死多少人政府才要防犯?

美女求職摔死 逼姦疑犯無罪冤案定讞 受害家屬:天理何在

http://tw.nextmedia.com/applenews/article/art_id/33480681/IssueID/20110624

刊登分類廣告找英文家教然後將上門的女大生姦殺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9/new/jul/24/today-so9.htm

利用分類廣告徵人將廿六歲林姓少婦騙到現場姦殺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0/new/oct/24/today-t1.htm

變態賊殺女會計 姦屍毀屍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7/new/aug/23/today-so1.htm

台灣到處是女子被姦殺

叫起床工作動手殺同事

http://www.wretch.cc/blog/uuhp222kimo/3448758

印刷廠老闆被自己多年的客戶以談生意為由約出來殺死

http://tw.nextmedia.com/applenews/article/art_id/32082581/IssueID/20091111

人性真的是不能被信任,就有很多人如此喪盡天良、泯滅人性,為了一點功績竟凌虐江國慶逼認姦殺女童而冤死,竟有人對自己同事及下屬如此殘忍,立委邱毅說過,這些人應負謀殺罪責,也去告發這些人謀殺罪了。

http://www.jrf.org.tw/newjrf/RTE/myform_search_result_detail.asp?search1=%E9%99%AA&id=3075

3男下藥性侵無罪 A女怒「誰還我公道」

http://www.tvbs.com.tw/NEWS/NEWS_LIST.asp?no=arieslu20110603110130

到寵物店工作被女老闆及其他員工淩虐至死

http://www.wretch.cc/blog/uuhp222kimo/2987213

殺同事不用負法律責任,兇手逍遙法外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0/new/feb/2/today-so3.htm

超一下車也要殺。

http://www.tvbs.com.tw/news/news_list.asp?no=nancy20041129190632

年輕男子隨機對路人割喉

http://weekly.tvbs.com.tw/news/news_list.asp?no=arieslu20090526131645

新竹居民的夢魘,青少年三五成群看誰不順眼就隨機殺人

http://news.cts.com.tw/cts/society/200906/200906150268134.html

特教校集體性侵 17官員遭懲

http://tw.nextmedia.com/applenews/article/art_id/33869458/IssueID/20111207

恐怖旅社!進民宿有進無出

http://www.tvbs.com.tw/news/news_list.asp?no=blue20080325135500

恐怖旅社!一住進去就被囚禁及還動不動就遭到嫌犯虐打及殺害。

http://www.tvbs.com.tw/news/news_list.asp?no=aj100920080325190238

看過電影恐怖旅社的都擔心要是現實生活中遇到了怎麼辦?原來台灣就有,我相信世界各地都可能會有,有時需要住飯店、名宿、旅館的要小心了。反正就是人少的地方就盡量別去,及向政府及立委陳情,要他們真正落實「民主法治的最基本原則,把每個人都當洪水猛獸處處提防及監督。」否則重複的悲劇只會不斷發生,這世界永遠是壞人及殺人魔治國,人民永不可能安居樂業免於恐懼。

大家估台灣每年有多少人被殺人魔隨機殺死?

我估一萬人,真怪,為什麼政府高官要瀆職到這種地步,像我看有傳染病,死一兩個人政府就會花大錢打廣告叫大家防疫。還會強制隔離等等,可是政府明知人性是不能被信任的,這世上很多變態會動不動就欺負人,殺人,可是政府竟不強制大家防犯,甚至不防犯,我實在不解,再者,政府高官也違背民主法治的最基本原則啊,「民主法治的最基本原則是建立在對人性不信任基礎上,需假設每個人都是洪水猛獸,處處提防及監督。」,但政府現在只是空訂罰責,卻不防犯、監督,使得台灣表面是法治,其實是人治,台灣表面是政府治國,其實是流氓、殺人魔治國。這實不合理!大家願意發起要瀆職的政府官員自殺謝罪嗎?

像最近殺人魔的新聞有兩起隨機開槍殺人,在沒有錄影畫面及沒人看到的地方開槍,使警察破不了案。我就建議政府強制立法規定人民出門應穿防身甲,防全身那種,且要有防斧砍、槍刺、槍射、火、硫酸、電擊、電鋸功能外,且人民不能有隱私權,想想,要是那個變態在自己家或公司,選沒有錄影畫面及沒人看到的地方隨機射500公尺處的路人警察要怎麼破案?警察又不可能每天每家天天搜查看有沒有藏槍,那殺人魔殺了人後馬上把槍找地方埋起來,三個月後在挖出來隨機射人,警察不就永久破不了案?事實上台灣到處都是破不了案的殺人案件啊。

其他殺人魔的新聞有,飆車族隨機打死路人,女子為五千元殺死父親、計程車司機在車內被殺然後連車帶人被棄在山上,警察破不了案,嚴判是乘客想槍計程車身上的幾千元、所以用螺絲起子從後面桶司機頸部致死、因超車而兇嫌一路追到被害人所在的工廠而拿刀桶被害人、公園撒尿被糾正水泥工憤而殺人、殺人魔假裝租屋隨機殺人全家、中國惡媳下毒婆婆慘死夫救活、18歲生日殺人判刑11年、不滿女友分手男子狠心開車連撞兩次、嘉義市一名大學生在超商偷摸女店員臀部,一旁的男店員上前制止,吃人豆腐的男學生竟然拿刀砍殺男店員、殺人埋屍11年凶嫌俯首認罪、太多了,數不完的台灣到處都是變態殺人魔。政府竟還是不防犯,還要死多少人政府才要防犯?

此外,大家或許不知道,依據憲法政府有義務保障人民安居樂業、免於恐懼,例如憲法第15條及第22條明文,人民的生存權及其他各種權利都必需保障,聽說法律系大學一年級就有教憲法是政府對人民的承諾,就像甲和乙簽契約說要保障乙安居樂業免於恐懼一樣,但我們政府現在不作為、不保障,還放任弊端一再發生連亡羊補牢都不作,這也就是說我們政府一直在違憲,這荒謬層度就像甲和乙保全公司簽了契約,甲要乙保護運鈔車不讓人搶走,但當有人來搶運鈔車時乙竟在旁袖手旁觀不阻止搶匪拿錢一樣。那有這樣明明應作為卻不作為的道理?主管機關明明可以立即定行政命令積極防犯或推動立法,可是卻不是這樣,只是領薪水不作該作的事。在實質上並不能保障人民,主管機關明知要監督、防犯才能保障人權,使弊端不會產生,竟故意不作為。竟然不能防犯就不要領薪水啊,這樣領薪水不作事的惡劣行為就像是強盜或詐騙集團在搶人民錢是一樣的道理,而依我國法律不作為犯是指違反法律、契約上的義務,就需要負責。就像保全公司竟簽約要保護運鈔車不被搶,那不積極阻止搶盜搶錢袖手旁觀就是有違契約,應負相關刑民事責任一樣,又像醫師不盡心救治病患就是有違法,需負刑民事責任一樣,那憲法規定政府應保障人民安居樂業免於恐懼,政府又巧立明目設主管機關負責勞工安全等行為的管理,當然政府要率先負起責任,那當然有違憲法第15條及22條啊,而依我國法律不作為犯是指違反法律、契約上的義務,就需要負責。當然也包括憲法再內。,所以政府不積極作為保障人民人權自應負刑、民事責任,因為他們全是不作為犯裡的共犯結構。我聽立委邱毅等名嘴常說,「政府設立主管機關就是主要負責專職優先防犯、監督管理的部門。」勞工人權有關的事務他們應積極防犯、監督管理才對,但他們卻不防犯監督。使得許多悲劇不斷發生,無法防犯,無法百分百還原事實真相令被欺負方受害,無法得到生為人應有的人權。例如他們應派人監督或在工作場所裝錄影音設備連線到政府機關存檔以便發生糾紛時真相能還原也有相關案例可供參考,例如之前王又曾掏空中華銀行為例,名嘴邱毅等人就批金管會空立在那不監督防犯,使得王又曾能輕易掏空人民存銀行裡的血汗錢,金管會這樣應積極作為卻不積極作為只是消極的不作為還有臉領人民薪水的情形就是明顯瀆職。主管機關是他們,他們領了人民稅金竟不監督、防犯,他們不保障人民安居樂業免於恐懼,等於是反過來故意縱容違法,令百姓權益受損,那人民還繳稅給政府要幹嘛?繳稅給政府是要政府負責保障人民安居樂業免於恐懼不是請他們來演戲的耶,喜歡演戲為何不去當演員?發生了這麼多職場霸凌的問題後,主管機關仍不亡羊補牢,難道他們真的連亡羊補牢、預防重於治療的道理都不懂?竟然懂為什麼不極積防犯呢?很明顯的就是故意消極不作為。很多事在沒發生前就該想到要防犯及監督了,他們卻故意不作為,薪水照樣領,請問這不是瀆職是什麼?這樣應注意不注意,應作為不作為難道沒有瀆職的問題嗎?不,是有的,不是我個人見解,有其他法律人也跟我也同樣的法律見解。例如97年6月10日2100全民開講節目提到遠航被公司高層掏空,害員工領不到薪水,相關主管機關竟都保障不了那些勞工,那人民還成立政府幹嘛?成立政府的目地就是要他們防犯及監督啊,但相關主管機關勞委會等不作事前防犯,使弊案發生無法挽救,稅金竟還照樣領,還推責任,試問這世上怎麼可以有這種光領薪不負責任的政府呢?葉耀鵬律師,也是前監察委員就說,這是相關公務員不極積作為才會造成的結果,還批公務員不積極作為就是瀆職。名嘴黎建男也提過相關法律見解。「這世上有作為犯及不作為犯,例如有防犯及監督以保障人民安居樂業的政府應作為不作為就是瀆職,應與作為犯視為共同正犯。」我預言若不立即積極改善,可怕的世界未日,或者說不是世界末日,但是人類間大屠殺似的自相殘殺將會不斷爆發,本文章以有許多證據證明不改善就是等世界未日。政府及立委都有瀆職違憲不積極作為,大家覺得該不該把人民都聯合起來根絕這些問題?想解決這些問題的可以參考這篇有關「台灣的法律是邪惡的公式」這篇文章。

http://www.wretch.cc/blog/uuhp222kimo/2988202

並希望大家能集結起來,看是要集體遊行也好,總之定要想辦法根絕這不合理的環境。

http://www.wretch.cc/blog/uuhp222kimo/3451770

我計算過98年2月2日以來到98年4月4日台灣因殺人魔涉嫌隨機殺人造成的傷亡人數報導約有72人,外國是348人。所有新聞內容我放在以上網頁裡。

http://www.facebook.com/pages/%E6%94%B9%E8%AE%8A%E9%82%AA%E6%83%A1%E5%85%AC%E5%BC%8F%E7%9A%84%E6%B3%95%E5%BE%8B/271801779542798

想連署改變邪惡公式法律的請加入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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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起來頗眼熟...XD

如果這麼怕被殺,可以自己向廠商訂製防身甲

隨身攜帶定位系統,錄音錄影隨時上傳保存

如果你想還可以放棄自己的隱私權,將這些資料通通公開

這樣被殺就有證據就可以用台灣的法律制裁壞人拉

至於政府強制...就免了吧

至少我就不想穿防身甲

也不想放棄隱私權

要是我的隱私通通公開,那壞人要下手也許更容易?

大部分的人是寧願冒著一點點被殺被強姦的風險

而選擇隱私和自由的

如果有人害怕,他大可想辦法自保

如果你害怕別人被殺

你自然可以說服他風險很大,他們會尋求自保

而不是強迫他們被 "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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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煩去看看社會學、社會心理學、以及犯罪學:人變成殺人犯,不能光從人的心理解釋。

至於隱私權,麻煩去看看《一九八四》之後再來說嘴吧,那個世界還有一點點隱私權咧。

陳情書:請政府及全國人民立即注意!台灣盛產殺人魔,我需要政府及人民一起覺醒。

因經本人不斷查證證實現實生活中的台灣確實存在著非常非常多的變態殺人魔,我估台灣每一百人中就有一個是殺人魔且殺了不只一人,而可預見的是,這將使得全台灣經濟不斷惡化甚至整個國家破產、亡國,而為保障人民安居樂業免於恐懼、快樂有人權的生存下來,所以我在此正式向全國人民及政府提出訴求:

一、我要求政府立即大量製作防全身的防身甲發給人民以保障人民不被殺人魔殺死。那防身甲必需要有防斧砍、防刀刺、防槍射、防硫酸、防火、防電擊的功能。

二、在政府未發大量防身甲給人民時,人民盡量穿厚重衣物出門,包住全身以免被殺人魔殺死。

三、人民別到人少的地方,包括工作以免被殺人魔殺死。

四、人類不能有隱私權「民主法治的最基本原則就是建立在對人性不信任基礎上,需假設每個人都是洪水猛獸般處處提防及監督」但政府一直沒這麼作,使得台灣盛產殺人魔及流氓,政府需立即訂法規對每個人像對老虎般作嚴密的防犯及監督,以保障每個人不被殺人魔殺死。

五、細則方面我希望馬英九總統等其他重要官員能立即主動聯絡我與我討論,以達到真正落實保障人民生存權。

太可怕了,我的高中有二十個人殺了不只一人,我的大學則有一百多個。

一、我同意。

二、現在是冬天還可以,夏天就……

三、怕殺小吝北有防身甲

四、「對人性的不信任」不是給你這樣用的

五、你應該與馬英九總統主動聯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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喔對啦,樓主快拿出攝影機放在身邊啊,不是說人不應該有隱私權嗎?然後你也不應該外宿、更必須要隨處小便、然後還要把你所有的帳密與金融資訊昭告天下,快作啊!反正你那麼敵視隱私權,叫你拋棄這些也沒差吧。

題外話

你讀女中? 夜間部?

明德女中的夜間部招收男生,日間只招收女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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恐怖旅社! 遊民進民宿有進無出

http://www.tvbs.com.tw/news/news_list.asp?no=blue20080325135500

恐怖旅社!一住進去就被囚禁及還動不動就遭到嫌犯虐打及殺害。

http://www.tvbs.com.tw/news/news_list.asp?no=aj100920080325190238

看過電影恐怖旅社的都擔心要是現實生活中遇到了怎麼辦?原來台灣就有,我相信世界各地都可能會有,有時需要住飯店、名宿、旅館的要小心了。反正就是人少的地方就盡量別去,及向政府及立委陳情,要他們真正落實「民主法治的最基本原則,把每個人都當洪水猛獸處處提防及監督。」否則重複的悲劇只會不斷發生,這世界永遠是壞人及殺人魔治國,人民永不可能安居樂業免於恐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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恐怖旅社! 遊民進民宿有進無出

http://www.tvbs.com.tw/news/news_list.asp?no=blue20080325135500

恐怖旅社!一住進去就被囚禁及還動不動就遭到嫌犯虐打及殺害。

http://www.tvbs.com.tw/news/news_list.asp?no=aj100920080325190238

看過電影恐怖旅社的都擔心要是現實生活中遇到了怎麼辦?原來台灣就有,我相信世界各地都可能會有,有時需要住飯店、名宿、旅館的要小心了。反正就是人少的地方就盡量別去,及向政府及立委陳情,要他們真正落實「民主法治的最基本原則,把每個人都當洪水猛獸處處提防及監督。」否則重複的悲劇只會不斷發生,這世界永遠是壞人及殺人魔治國,人民永不可能安居樂業免於恐懼。

啊你不是說世界永遠是壞人治國?

或著至少目前是如此?

那你去人多的地方不是更慘嗎?

反正你住旅館會死、走在城裡會被砍、到荒郊野外會被強姦

向政府反應只會被打回票甚至還要你付法律責任

反正全世界就是毫無正義,那不是只能去死了嗎?(學姊調)

我已經自認對法律和正義很悲觀了,也隨身帶刀(合法的,單刃短於30cm)來防身

沒想到竟然還真找得到比我更誇張的傢伙...

是說以前看過一個搶犯被路人打成重傷,那路人不要說起訴,連移送都沒有的案子.

自我防衛的認定應該沒有那麼困難,相對而言比較大的問題是在過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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恐怖旅社! 遊民進民宿有進無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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恐怖旅社!一住進去就被囚禁及還動不動就遭到嫌犯虐打及殺害。

http://www.tvbs.com.tw/news/news_list.asp?no=aj100920080325190238

看過電影恐怖旅社的都擔心要是現實生活中遇到了怎麼辦?原來台灣就有,我相信世界各地都可能會有,有時需要住飯店、名宿、旅館的要小心了。反正就是人少的地方就盡量別去,及向政府及立委陳情,要他們真正落實「民主法治的最基本原則,把每個人都當洪水猛獸處處提防及監督。」否則重複的悲劇只會不斷發生,這世界永遠是壞人及殺人魔治國,人民永不可能安居樂業免於恐懼。

廢話不多說,把你的帳密統統公開才有誠意啦。

如果光以落實「民主法治的最基本原則,把每個人都當洪水猛獸處處提防及監督。」來看,北韓最民主法治。

啊你不是說世界永遠是壞人治國?

或著至少目前是如此?

那你去人多的地方不是更慘嗎?

他的邏輯是人多的地方比較多人會看。

反正你住旅館會死、走在城裡會被砍、到荒郊野外會被強姦

向政府反應只會被打回票甚至還要你付法律責任

反正全世界就是毫無正義,那不是只能去死了嗎?(學姊調)

ww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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壞人強且多過好人的話,壞人就會變成好人、好人反而成為異端。

一個惡人匪類聚集的社會,我們認定的犯罪對他們來說沒什麼大不了。

他的邏輯裡應該沒有"壞人會變成好人"這一點啦(茶)

又或著他正是認為他自己是那個異端的好人...

嘛,異端這點我們可能會同意他的看法www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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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的邏輯裡應該沒有"壞人會變成好人"這一點啦(茶)

又或著他正是認為他自己是那個異端的好人...

嘛,異端這點我們可能會同意他的看法wwww

深藍會敗壞的原因也是因為總是有愛嘴砲的深藍廚再嘛~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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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藍會敗壞的原因也是因為總是有愛嘴砲的深藍廚再嘛~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

不太懂你的意思...

還有w基本上不打超過六個,打到這麼長連平常覺得沒甚麼的人都可能會反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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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今中外,只要有人的地方就有霸凌,人類是極易互相欺負、互相殘殺的動物。這不是靠教育或罰責就能解決的問題。只有把每個人都當洪水猛獸處處提防及監督,才能把傷害降到最低。台灣,甚至這個世界有太多人因此家破人亡了。不要再活在自已的想像世界裡了,請大家面對現實吧。

我在98年2月2日寫過陳情文給政府及立委,說台灣到處都是變態殺人魔,明明沒深仇大恨,就把對方殺死的可怕隨機殺人事件一大堆,可怕到我都不敢去工作了,也不敢到人少的地方,因為怕被殺。不料到今時今日政府及立委依舊沒作為。所以我作了記錄,把2月2日來我看到的變態殺人魔新聞整理起來給大家看看,讓大家知道因為政府及立委目前所訂立的法律不合理。促使台灣到處都是殺人魔。「民主法治的最基本原則是建立在對人性不信任基礎上,需假設每個人都是洪水猛獸處處提防及監督」,但政府及立委竟沒這麼作,使得許多人莫明奇妙被殺人魔殺死。這真的太可怕了,這真的不是人類該生活的世界,這個世界的是非價值怎麼會被扭曲到這種地步呢?可怕的隨機殺人,像一點小事或根本沒有跟人有任何仇怨就殺人仍在不斷發生若不立即推動修法,把每個人當洪水猛獸處處提防及監督,只會有更多人被殺。那下一個被漠明奇妙殺死的,難保不是你我。

我計算過98年2月2日以來到98年4月4日台灣因殺人魔涉嫌隨機殺人造成的傷亡人數報導約有72人,外國是348人。我所謂的隨機殺人,指的是沒有身仇大恨,只是小事情起爭執就被殺,及一點爭執也沒有也被殺之類的案件。這些數字還不是我很仔細查各媒體的殺人新聞,就有這麼高了。算算,加上未報導的黑數,我估台灣約98年2月2日以以被殺傷人數約有七千兩百多人,我會乘一百倍是因為我聽名嘴楊宗憲說過一個觀念,我看2100全民開講節目當他們討論到吳淑珍收李恆隆禮券約只查到幾十萬時,名嘴楊憲宏就說我們通常在家中看到一隻蟑螂時我們不會只想到只有一隻蟑螂,我們自然會想到家附近約有幾百隻、幾千隻。所以他不信吳淑珍只可能收過這麼少錢。同理可推,我們從媒體及政府機關查到的殺人魔案就很多了,但我們必需要以百倍千倍下去乘,我想這個數字才可能會比較合理。

欠債毒蟲1敵8 殺死1人傷2人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9/new/apr/8/today-so15.htm

番茄農變植物人 電線賊是凶手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9/new/apr/8/today-so2.htm

討債3人行 砍死人都賴不掉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9/new/apr/6/today-so13.htm

17槍掃射賓士 14歲帶槍投案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9/new/apr/6/today-so2.htm

強索保護費 士林角頭落網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9/new/apr/4/today-so14.htm

卑南國中棒球教練 酒駕撞死人逃逸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9/new/apr/4/today-so5.htm

31刀砍死運將 劫財5惡翻車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9/new/apr/2/today-so1.htm

殺人出氣 少年命案逮9嫌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9/new/apr/1/today-so18.htm

為婚外情殺妻女 張鶴齡判死刑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9/new/mar/31/today-so16.htm

外出被阻 2條腰帶勒死夫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9/new/mar/27/today-so1.htm

殺害前女友棄屍 判終身監禁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9/new/mar/27/today-north2.htm

不倫戀吵分手 救命聲中女墜樓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9/new/mar/26/today-so3.htm

隨機殺人 凶嫌供稱從銃夢想像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9/new/mar/25/today-so6.htm

彭立嘆比殺人犯 多花4萬交保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9/new/mar/25/today-show19.htm

怪鄰揮柴刀 印刷廠1死1傷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9/new/mar/21/today-so2.htm

14樓高威脅拋兒 母涉殺人未遂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9/new/mar/20/today-so8.htm

苦牢27年!英最長冤獄 DNA還清白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9/new/mar/19/today-int2.htm

飆車撞死人 被依殺人罪起訴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9/new/mar/18/today-taipei5.htm

北投割喉棄屍案 兇手重判17年4月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9/new/mar/18/today-taipei4.htm

台客舞掌門人暴力討債 小貓創黑幫被抄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9/new/mar/18/today-so4.htm

為了消費券 醉弟打死殘障兄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9/new/mar/16/today-so2.htm

疑不甘賭輸800元 酒後刺她一刀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9/new/mar/14/today-north2-2.htm

為奪K他命 設局打死好友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9/new/mar/14/today-north2.htm

美阿拉巴馬州槍擊事件 凶嫌連環殺人至少十死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9/new/mar/12/today-int2.htm

兩度攜女自殺 母遭求處重刑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9/new/mar/10/today-so11.htm

談判不成開槍傷人 嫌犯投案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9/new/mar/9/today-so11.htm

<只為一張椅>攤商砍攤商 子救父肉身擋刀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9/new/mar/9/today-so10.htm

安家擺不平 驚爆雙刀奪命1人扛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9/new/mar/8/today-so11.htm

加蚋慶案 徐志新買兇殺舅 求無期刑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9/new/mar/7/today-taipei2.htm

謀殺貌似自己的友人 盜賣公寓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9/new/mar/7/today-int4.htm

被判精神病 加國分屍兇手無罪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9/new/mar/7/today-int3.htm

偷車撞死車主才查到 人已釋放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9/new/mar/5/today-so15.htm

林園袋屍案 凶嫌DNA吻合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9/new/mar/5/today-so10.htm

運將電玩輸錢 店長被毆命危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9/new/mar/3/today-south1.htm

花蓮李牡丹命案 殺害胞姊 他怨從小被欺負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9/new/mar/3/today-north2.htm

老母陳屍家中 兒控︰小舅是凶手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9/new/mar/1/today-so3.htm

酒後起爭執 鐵工殺傷2街友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9/new/feb/28/today-south1.htm

橫死情婦手 顧家父外遇曝光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9/new/feb/28/today-so3.htm

工地賣兄弟茶 槍擊包商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9/new/feb/27/today-north3.htm

誤以為被罵俗辣 砍人被起訴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9/new/feb/26/today-taipei4.htm

手刃越妻 瘖啞夫狠斷喉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9/new/feb/26/today-so5.htm

當街掃射爆頭 3煞落網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9/new/feb/26/today-so4.htm

偷單車被認出 賊殺傷車主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9/new/feb/25/today-south3.htm

小小擦撞 狠騎士刺死高中生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9/new/feb/25/today-so5.htm

老爸同居人懷孕 11歲子射殺她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9/new/feb/24/today-so4.htm

為錢反目 命理師鎚死好友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9/new/feb/24/today-so2.htm

狠殺債主兇嫌落網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9/new/feb/22/today-so13.htm

孕婦被裁員 中租迪和說明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9/new/feb/19/today-complain3.htm

北市地主被狙殺/2億現金入帳 疑招來殺機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9/new/feb/18/today-so4.htm

拾荒衝突1命危 廚師仗義遭砍斷手筋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9/new/feb/16/today-so1.htm

直覺非自殺 檢追查半年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9/new/feb/14/today-so2-2.htm

賓館袋屍案破 校車司機勒死護專女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9/new/feb/13/today-so1.htm

久病床前…媳婦悶死癱瘓婆婆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9/new/feb/12/today-so2.htm

國姓水井投毒 重鬱男判刑6年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9/new/feb/12/today-center1.htm

退休教師殺妻 判刑12年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9/new/feb/10/today-so19.htm

精神患者 涉嫌砍死鄰婦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9/new/feb/10/today-so16.htm

要不到錢吸毒 弟殺死大哥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9/new/feb/10/today-so1.htm

《真有神助!》警拜土地公 找到血衣兇槍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9/new/feb/9/today-south2.htm

父偕重障兒跳海 兒死父倖存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9/new/feb/9/today-so1.htm

中獎靠明牌? 殺人魔王曾籌綁台銀經理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9/new/feb/6/today-so4-2.htm

俄19歲屠夫 殺少女煮來吃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9/new/feb/5/today-so8.htm

憂鬱拒吃藥 揮刀砍老妻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9/new/feb/2/today-so5.htm

紐約移民處槍案 18死傷歹徒自盡

http://www.tvbs.com.tw/NEWS/NEWS_LIST.asp?no=sunkiss20090404070851

變態攝影師殺手! 涉嫌殺害54名女子的布拉德

http://www.wretch.cc/blog/tom61930726/20979497

死定了! 全球最要命的「死亡醫生」

http://www.wretch.cc/blog/tom61930726/20980496

為了提醒大家,我把被殺人魔隨機殺死的新聞收集起來給大家看看,請大家注意。我必需讓大家知道因為政府及立委的不作為,以害的多少人被殺人魔殺死了。而政府及立委,都屬於不作為犯的共犯結構。不凸顯此事的人也是不作為犯的共犯。錯誤的思想和觀念就像瘟疫是會害死很多人的。我舉例,美國波士頓猶太人屠殺紀念 碑上,銘刻著一位叫馬丁尼莫拉的德裔牧師留下的短詩,他是納粹的受害者,他在晚年懺悔自己當年道德污點時寫下這首詩:在德國,起初他們追殺共產主義者,我 沒有說話─因為我不是共產主者﹔接著他們追殺猶太人,我沒有說話─因為我不是猶太人﹔後來他們追殺工會成員,我沒有說話─因為我不是工會成員﹔此後他們追 殺天主教徒,我沒有說話─因為我是新教教徒﹔最後他們來抓我時,再也沒有人站起來為我說話了。綜上顯見,歷史記載壞人之所以能有機會這麼壞下去,可怕的其 實不是壞人,可怕的是好人對邪惡行為的漠視及縱容。名嘴黎建南曾說過「這世上有所為的作為犯及不作犯。貪腐集團之所以能盛行不作為犯的司法機關應負的罪責 比作為犯更重大,應人多少都有點墮性,所以當人犯錯時需要司法機關立即的處罰才能喝阻人犯錯。故不作為犯的司法機關應視為共犯結構。」他說的話我覺得不是 很有道理。我是覺得標準不能這麼低。我認為「只要是漠視及縱容錯誤思想、觀念者都必需視為不作為犯,跟作為犯都必需視為共犯結構。」人多少會有點墮性,要 是不作事前的防犯監督被一些不作為犯縱容,很快的就會產生群體效應,然後大家都犯錯就積非成是。造成一發不可收拾的後果。想想,要是有人搶你的錢,結果你朋友對你說,搶就搶了,你又沒證據證明他搶你的錢,所以你就算了吧,事情鬧大了你下場會更慘,請問你覺得這樣對嗎?那不就大家都跑去作強盜。很多人都作一 件錯的事的時候就會自我催眠的以為這種事是對的。這樣積非成是,才會使得現在社會價值觀的扭曲。納粹能給人民灌輸錯誤思想利用民心的團結去殺害其他人,也 正是因為有漠視及縱容錯誤思想、觀念的不作為犯這種人的認同及縱容所制,歷史記載,因為這種人的漠視及縱容才會造成這麼多不幸的悲劇發生。

此外,若沒看過我之前寫的陳情文的,我也再此附上。請大家先看「很重要,我發現目前台灣法律有重大瑕疪使台灣到處都是殺人魔。大家說人類該不該覺醒?98 年3月23日版」

http://www.wretch.cc/blog/uuhp222kimo/2988202

看完後可發現目前的法律是「邪惡公式」,政府故意設計保護壞人的法律對人民作制度性大屠殺,例如我發現越來越多人在職場被殺被欺負而不敢工作,及大家都不守法是因為法律有瑕疪。看完後在看「殺人魔未完成的文章2月2日版」

http://www.wretch.cc/blog/uuhp222kimo/2980942

http://www.wretch.cc/blog/uuhp222kimo/2980943

http://www.wretch.cc/blog/uuhp222kimo/2980944

看完後更可證因目前法律不合理促使台灣甚至全世界是個到處都是殺人魔的地方,這不是個案問題了,這以是通案,是當務之急必需立即解決的問題。我希望看了我 的文章後,大家能凸顯目前法律不合理的問題,例如人力銀行及勞苦網能凸顯職場欺負及到處都有職場工作被人殺死的情形,因為這問題真的很嚴重,不凸顯是解決 不了經濟不斷惡化的問題。而政府及立委看了我文章希望能立即修法改善,電視台看了我文章希望能開節目討論法律瑕疪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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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每個人都當洪水猛獸處處提防及監督,那你有把要執行這些事情的政府當洪水猛獸處處提防及監督了嗎?

你到底有沒有去理解,有人為什麼明明沒深仇大恨,就把對方殺死?

還沒想通嗎?乾脆別工作,讓父母養一輩子算了。

不要再活在自已的想像世界裡了,請面對現實吧,你主張的東西反而離納粹更近。

對了,大二的話,還不大需要工作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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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我很想說,新聞這種東西報的就是平常不容易出現的事情

平凡無幾的事他們都不會報((理論上啦((默

anyway,你絕對不會在新聞上看到有多少人目前正安居樂業的過生活

也不會看到有多少人每天平平安安快快樂樂的做自己的事

當然囉~我相信死於癌症或是心臟病的人數遠遠大過所謂被殺人魔砍死的

我可不記得國人十大死因裡面有被殺人魔砍死這個項目

與其擔心殺人魔會不會來砍你,不如來擔心一下新鮮人就業率或是自己的身體健康吧

BTW,所謂的殺人魔指的應該是像開膛手之類的有計畫性瘋狂殺人的人吧?((若我理解有誤請指正

但是在樓主PO的案例中,貌似多數為私仇殺人之類的

根本就沒有多少無差別殺人的案例,根據這點我真的很難做出台灣是個殺人魔四處橫行的社會的結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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似曾相似的文章,感覺好幾年前就看過幾乎一樣的文章呢

跳針的方法、排版還一模一樣呢

內容也差不多,五年前你也是估計一萬人,過了這麼久數字都沒有變化

所以原PO也跟古早的那篇文章一樣,支持政府全面用監視器監控全面人民,徹底犧牲隱私權跟人權來防範被殺人魔殺掉?

題外話,跟古早文章比較一下會發現,PO的網址也一模一樣

只是PO文的ID不太一樣~呵呵

很恰巧的古早戰場的開啟者也是嶺東技術學院的呢,回頭逛那位古人也沒有改暱稱

印象中深藍是禁止使用分身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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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 weeks later...

我頂樓新增及修改一些內如:

新竹居民的夢魘,青少年三五成群看誰不順眼就隨機殺人

http://news.cts.com.tw/cts/society/200906/200906150268134.html

叫起床工作動手殺同事

http://www.wretch.cc/blog/uuhp222kimo/3448758

美女求職摔死 逼姦疑犯無罪冤案定讞 受害家屬:天理何在

http://tw.nextmedia.com/applenews/article/art_id/33480681/IssueID/20110624

登分類廣告,刊登要找英文家教然後將上門的女大生姦殺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9/new/jul/24/today-so9.htm

利用分類廣告徵人將廿六歲林姓少婦騙到現場姦殺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0/new/oct/24/today-t1.htm

變態賊殺女會計 姦屍毀屍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7/new/aug/23/today-so1.htm

內政部刑案被害人統計(2008年死傷狀況):

死亡人數961人、受傷人數30,458人受傷的人數呢?竟高達30,458人,這表示台灣到處有人在打架,若加上黑數,那數量更可觀。估約有30萬件。

http://www.facebook.com/pages/%E6%94%B9%E8%AE%8A%E9%82%AA%E6%83%A1%E5%85%AC%E5%BC%8F%E7%9A%84%E6%B3%95%E5%BE%8B/271801779542798

想連署改變邪惡公式法律的請加入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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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month later...
訪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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