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有人胡說八道,他的言論自由應該被限制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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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印象中,王老師並無主動散播於媒體,主觀上並沒有散播於眾

個人認為若是具體事實比較可能成立,王老師的14級地震

既不是自己能控制的,又完全不科學

就跟恐嚇的一樣  "你出門後皮卡丘會電你,然後你會被卡比獸壓死、小心飯沒吃完被雷公電死"

這種完全不可能發生的事情何來恐嚇之有

我認為這預言就跟基督教、摩門教、飛天義大利麵怪獸教一樣沒差到哪去

事實上真正危言聳聽的是媒體

若不是記者們將這種腦殘言論大肆散播

其他人根本不會知道王老師說了什麼

然後王老師言論明顯是錯的

原因在於他連規模14震度14這種國中就教過的東西都搞不清楚

不管文字上的錯誤

如果他指的是規模14,則是日本311地震的約3300萬倍

此外理論上地震規模不可能超過10,因為能量累積到10之前就會爆發地震了

而且王老師搬去南投的意思是那邊可以存活

若真有此強震別說南投了,大概全亞洲都掰了

因此其理論矛盾了

要是指震度的話,震度僅分為0~7級,沒有14級

另外我個人覺得上面那個說有飛天義大利麵的人 在這種狀況下應該負舉證責任吧

同理,主張上帝存在的人該負舉證責任吧

別用一句兩者不同就帶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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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上,我認為應該制止的不是那些很明顯的胡說八道

而是那些恐怕會讓所學不多的人被誤導,譬如假新聞民眾無法分辨

我認為假新聞應禁止的原因在於確有存在事實可佐證其為假

偽科學也是,因為有科學證據可證明其為偽

而這類是最恐怖的,因為它們常是用某一事實經過錯誤推導而成的錯誤結論

不熟相關領域的人很容易掉入陷阱

如果民眾能輕易分辨的鬼扯事情,那就隨他吧~~

恐怖的是,真的會有人相信其他人能輕易分辨的鬼扯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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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理,主張上帝存在的人該負舉證責任吧

別用一句兩者不同就帶過

我只是以飛天義大利麵為例子而已

我並沒有承認或否認上帝

所以同樣的就如您所說 我認為主張上帝存在的人必須負舉證責任

若無法證明上帝是否存在 則充其量只能算是宗教言論

若這言論對於社會並不會產生危害 則就沒有禁止或處罰的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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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請問如何證明某主張為虛構?

譬如你要怎麼證明世界不會在2012年滅亡?

依你的理論,不能證明其為胡說八道就不應該禁止其主張。

不過證明又牽涉到宗教等因素

像是若我主張世上存在一種會飛的義大利麵

這樣算不算是胡說八道?

如您所說 要證明2012世界會不會滅亡 只能等到2012年才能知曉

而要證明常涉及宗教信仰以及個人生命的有限

我認為宗教信仰及宗教言論當然受到言論自由的保障及宗教自由的保障

而今天法律所要禁止者 並非宗教本身而是足以造成社會動盪的一切言論

所以今天妳要主張世界上存在一種會飛的義大利麵 並無不可

只是在您舉證它為真之前 我會認為您是在胡說八道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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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今天法律所要禁止者 並非宗教本身而是足以造成社會動盪的一切言論

可是若有人以宗教當證據宣稱世界將滅亡,應該以宗教自由對待還是當作造成社會動盪呢?

我的想法是胡說八道不須禁止,該禁止的是以鬼扯的理由去侵害別人權利的言論

像是利用偽科學欺騙消費者、用偽新聞欺騙大眾、用宗教攻擊別的族群等

除非王老師宣稱有地震後又創設一個像是「台灣重建基金」之類的東西斂財

不然宣稱有地震本身應無罪 (違反氣象法是另一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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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若有人以宗教當證據宣稱世界將滅亡,應該以宗教自由對待還是當作造成社會動盪呢?

以宗教當證據? 可以請妳說明這是什麼意思嗎?[或者是請您舉個例呢?/COLOR]

我的想法是胡說八道不須禁止,該禁止的是以鬼扯的理由去侵害別人權利的言論

像是利用偽科學欺騙消費者、用偽新聞欺騙大眾、用宗教攻擊別的族群等

利用偽科學欺騙消費者可能構成詐欺得利 但以前面的例子為例 我是不認為這個例子會有詐欺取財或得利的問題啦

畢竟書就擺在那 愛買不買消費者有決定權 你不能因為覺得他寫的是胡說八道就就禁止出版自由吧

而縱使真要禁止的話 那該由誰審核呢? 言論自由一旦遭到事前審查那是很嚴重的呀

利用偽新聞欺騙大眾可能得立專法甚至是請媒體自律了...

最後用宗教攻擊別的宗教

這問題就嚴重了 並非每個宗教的教旨都是包容不同宗教的 以我之前無聊翻過的佛經為例

一開始就說 不信的人要下地獄@@

您不覺得這太霸道?

西方的天主教 不也是說只有耶和華是唯一的真神 甚至在中世紀以教廷為首 召集了十字軍東征

這到底要怎麼解決呢?

除非王老師宣稱有地震後又創設一個像是「台灣重建基金」之類的東西斂財

不然宣稱有地震本身應無罪 (違反氣象法是另一回事)

今天社維法的規定是

五 散佈謠言,足以影響公共之安寧者。

由該規定可知 其實他不禁止你散布謠言 要構成本罪

必須符合兩個要件:

1.散布謠言

2.影響公共之安寧

其實這是看你的話對於社會造成什麼樣的影響

若是造成社會恐慌的話 那就要罰

當然你可以說這條規定是違憲的 如果王老師真的被罰 可以請王老師去申請釋憲

只是在法律未除罪前 這種言論在台灣就有被罰的危險

至於若不站在法律的角度 而是站在純討論這種言論該不該罰的角度的話

我還是覺得如果該言論造成社會動盪或不安的話 那就有罰的必要

至於您若認為不該罰 那我當然尊重您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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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還是覺得如果該言論造成社會動盪或不安的話 那就有罰的必要

至於您若認為不該罰 那我當然尊重您的看法

1.散播同性戀會亡國的說法,算不算造成社會動盪或不安?

2.那樣曲解性教育教材內容呢?

我不認為我們應該為了"可能的損害",而侵害別人

要侵害別人的前提是這能夠維護比起侵害更大更多的權利,這樣才符合比例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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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散播同性戀會亡國的說法,算不算造成社會動盪或不安?

2.那樣曲解性教育教材內容呢?

我不認為我們應該為了"可能的損害",而侵害別人

要侵害別人的前提是這能夠維護比起侵害更大更多的權利,這樣才符合比例原則

您沒告訴我 散播之後的結果呀?

對於1.其實充其量只能算是偏激的性歧視言論 客觀上不可能造成社會動盪不安

何以同性戀會亡國而異性戀卻不會亡國?

2.曲解性教育教材內容 這點我是不懂您的意思 抱歉

我的看法其實就是先有散布流言的行為加上社會因為該流言產生動盪或不安

也就是我是採結果犯的看法 從您的論點說"我不認為我們應該為了"可能的損害",而侵害別人"這點看來 我們的看法應該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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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已經是教育的問題了 個人認為已非本討論的重點了耶

讓有不同性傾向的人在中學時代遭受更多痛苦與更多歧視,有沒有傷害到人?

有的時候不僅是結果會怎麼樣的問題,是因為你無法確知結果會怎麼樣,

而你要是採取作為則必定會有人的基本權利受到侵害。

在我們"非常"肯定這樣做事實上是能夠保護基本人權之前,

我認為我們有很大的理由不施展任何一種形式的懲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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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夶的問題比較複雜,對某些人來說這的確只是一般的偏見而已,但是對某些人來說這是宗教信仰

前者好辦,把教育搞好就好了,後者嘛...說實話,要取得一個平衡不容易,特別是對於那些以選票為優先的政客們

所以我會傾向於把問題分成兩邊,一種是有宗教信仰的問題(例如義大利麵會飛),一種是沒有的

至於那些,有些言論是那種很明顯就是錯的,也沒有宗教支持的問題,例如說樓主所說的兔子其實有長角之類的

我會覺得,與其去禁止那些言論,還不如想辦法搞好教育,讓大家有明辨是非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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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當初會有這種想法,主要是對某些自稱物理專家,或是其他亂七八糟的專家的胡言亂語感到無法忍受。

就像22樓trausing說的,那種偽科學書籍。

我很討厭散播偽科學的人,這種早就該跟著宗教審判掛點的莫名奇妙理論,怎麼可以容許他出現在科學類書籍裡面?

我的論點是:

有些人無法正確分辨謠言與真實,所以胡說八道會影響他們判斷事情的能力。

應該被阻止。

我知道我的看法有點一言堂+限制言論自由。但我也不認為地球有沒有繞太陽轉這種事情是可以被討論的。

不用討論,地球就是會繞太陽轉,所以我說其他論點是錯的,應該被禁止。

而且我不認為這和言論自由有關,就算立委也不能硬說地球沒有繞太陽轉。

回LivingGym:

很多時候胡說八道和會造成傷害的胡說八道很難分辨,畢竟不是所有人聽了王老師的言論都會跑去自殺。

回cosinetheta:

能靠教育讓大家的智商都獲得提升當然是好事,但是這恐怕非常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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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當初會有這種想法,主要是對某些自稱物理專家,或是其他亂七八糟的專家的胡言亂語感到無法忍受。

就像22樓說的,那種偽科學書籍。

我的論點是:

有些人無法正確分辨謠言與真實,所以胡說八道會影響他們判斷事情的能力。

應該被阻止。

我知道我的看法有點一言堂+限制言論自由。

但我也不認為地球有沒有繞太陽轉這種事情是可以被討論的。

不用討論,地球就是會繞太陽轉,所以我說其他論點是錯的,應該被禁止。

而且我不認為這和言論自由有關,就算立委也不能硬說地球沒有繞太陽轉。

1.懷疑論可以徹底擊倒你的這個問題

2.可行性的問題

你要如何確定一件事情必定為真?許多以前認為必定為真的事情到後來都被否認了,而當時試圖禁止那些"散佈謠言"的人正是使這些發現被延誤的原因。

3.權衡性問題

很多不實謠言我們會禁止散播,是因為那些東西會造成莫大的傷害,尤其是對做為人的基本權利的傷害。

但很多"不實的謠言"並不會造成這種結果,既然他不會,我們憑什麼藉著侵害基本人權的方式禁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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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世紀許多的科學家都被禁言了

就算其能證明所言為真 亦被禁止甚至要公開宣稱自己是異端邪說

很多東西在我們現在看來 理所當然 但難保數年後會有新的理論推翻吧

或許真如您所說的 地球繞太陽運行是不變定理

那到底真理和胡說八道該怎麼區分 又要由誰來區分呢?

您主張 有些人無法正確分辨謠言與真實 所以胡說八道會影響他們判斷事情的能力

問題是然後呢? 他們被胡說八道給誤導 是否一定會對社會造成影響? 我想這不是必然的吧

以外星人為例 我今天宣稱有外星人而且這些外星人其實注意地球很久了 他們如果攻擊地球 人類一定會滅亡

請問在無法證明這句話為真的情形下 您是否要禁止我的這項發言呢?

最後我必須說 我可以理解你的想法 但是到底什麼是真理什麼是歪理 要怎麼判斷? 誰能保證今天的真理不會成為明日的歪理? 若是以今日的角度來判斷 是否會扼殺科學的進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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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些問題我自己也知道。

一個問題是某否為真,在某種程度上根本沒答案。

雖然沒人會相信,但難保某天地球突然和太陽交換位置。

但如果每件事情都要這樣考慮這麼多,我們還能確定哪些事情是真的,是能被相信的?

不如就接受目前能確定的某些事情為真,然後攻擊其他非常囂張的歪理。

我不擔心真理和歪理無法被分辨,如果是真理自然能從攻擊中存活。

而且真理本來就是在交相攻擊中磨練誕生來的。

這種例子在科學史上太豐富了。

回應你的外星人問題:

我會希望你別在大話新聞和蘋果日報上發表這類言論,可能的話我會用比較溫合的方法試圖阻止妳。

我屬於比較激進科學派>>

就算有人相信了歪理,總使這不會任何影響,我們還是應該採取行動。

那我現在修改一下我的標題:

如果有人到處散佈明顯的歪理,知識份子當然應該挺身而出攻擊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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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略)

回cosinetheta:

能靠教育讓大家的智商都獲得提升當然是好事,但是這恐怕非常難。

與其說是禁止言論自由

不如說是言論自由得否禁止或限制?

如果不行理由為何?如果可以其範圍和方法又如何?

所以說,搞好教育說不定反而才是正解

不過這又回到了一個更根本的問題,你又怎麼知道你教的是不是胡說八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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呵,這讓我想到丸山疫苗:丸山疫苗宣稱能治療癌症,在日本有十萬左右的人施打,不過這玩意兒沒受到正統醫學認可,表面的理由是沒有學理支持;但也有人認為是因為丸山疫苗會擋人財路......

(攻殼機動隊的村井疫苗就是以丸山疫苗為參考)

這樣的話,丸山疫苗是不是胡說八道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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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到的是「觀念的自由市場」欸。國家不能夠決定言論a比言論b要有價值/正確/重要。儘管直覺上我們覺得創造論根本是胡扯,演化論才是比較合理的說法,國家也不能因為某些人主張創造論就說這是「謠言」,必須禁聲。同理,有相信王老師的人、相信地球是平的人、相信同志亡國論的人,法律不應該也沒有理由禁止這些言論。

當然,如果提到現行刑法的誹謗罪或是公然侮辱罪等問題,或是社維法63條第五款「散佈謠言,足以影響公共之安寧者。」這幾條;也因為它們涉及了言論自由的限制,解釋上應該較為嚴格。

例如王老師的狀況,我認為除非王老師衝到街上拉人或跟追他人(像某些傳教人士一樣)、到處塞傳單、塗鴉、或是干擾各大電視廣播公司以播送他的言論等等,才符合「足以影響公共之安寧的情況」。

其實如果不是記者充滿獵奇心理的報導王老師,我可能完全不知道有這回事。所以散播謠言的到底是誰?

話說回來,這個點也可以討論到刑法的迷信犯的問題,不過就扯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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順語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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呵,這讓我想到丸山疫苗:丸山疫苗宣稱能治療癌症,在日本有十萬左右的人施打,不過這玩意兒沒受到正統醫學認可,表面的理由是沒有學理支持;但也有人認為是因為丸山疫苗會擋人財路......

(攻殼機動隊的村井疫苗就是以丸山疫苗為參考)

這樣的話,丸山疫苗是不是胡說八道呢?

丸山疫苗,是一種試錯法產生的東西,這個在你未來念研究所經常會遇到這種狀況

也就是針對某一個議題,不管是經濟的還是工學的,我們都會採用大量的變數去衝擊他,白話點講就是把這個變數加進去看結果,這種時候因為學生都是被苦毒的對象,你的論文只要做五個變數,教授會要求你做五十個五百個,像我們以前都是成千上萬的在處理

因為變數測試那麼多,所以會產生很奇怪的現象,在學理上應該無關的兩個東西,會因此變成相關,例如某幾檔的股票和GDP產生關聯性,那幾檔股票是你沒看過的

通常我們會把它當作錯誤消除,類似阿湯哥那個可以看到未來的電影那樣

會這樣做的原因是,他不是我們研究對象,另外我們完全無法解釋為什麼,可是他就是有關係不管誰來做檢查程式怎麼搞都是這樣,數字就是清楚告訴我們他們有關係

他是正確的事實,而這個事實和所有已知的狀況、理論相反甚至可以說莫名奇妙,某種程度上妳完全無法解釋,那麼根據結果你就是錯誤的,我們也只能說你一定有某個地方做錯

在某種程度上,我們會採用模擬兩可的說法,或許是可能是也許有關係這樣來解釋

像我的論文就是,次貸風暴影響經濟的點是在什麼時候?10個人裡面有20個會告訴妳,雷曼兄弟破產,我做出來的就不是這樣,我會說是冰島破產的時候才是,正確嗎?未必正確但是當時的數字就是這樣說,我也只能寫下去,你能說我錯嗎?可能是解釋方法和角度不同,也可能我就是正確的可能性太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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言論內容的限制

造成恐慌:氣象法限制相關的預言、NCC審察危言聳聽的新聞

鼓吹仇恨:這在歐洲有納粹的先例所以許多國家都有立法甚至入憲,亞洲較少

妨礙名譽:臺灣的司法對這個解釋得很寛,時常在報上看到因為各種奇怪的罵人字眼被罰款

詐欺:為了個人私利蓄意說謊,有些用宗教或偽科學斂財的人可以這樣辦他(但是你要舉證他是蓄意說謊,不是真的以為自己做出永動機了)

影響健康:這我覺得很重要,但目前似乎沒有相關規定。例如用宣稱不用吃藥的法輪功、順勢療法、宣稱國光疫苗有害的媒體。確實這個也不容易認定。

言論方式的限制

壟斷發言:這在資訊時代值得注意,一個人洗版可能造成其他人都無法發言。上面提到的自由市場也需要處理這個問題,國外有些超有錢的機構能把所有的報章版面和廣告時段都買下來,這就不是自由市場了。

影響安寧:你不能頂著言論自由的名義,整天拿大聲公對著你討厭的人大吼。集會遊行法好像有規定。

其他:例如在保護區裡面辦遊行

最理想的情況大概是規定大家在發言作出宣稱時,都要負擔舉證責任,否則必需明確說清楚那只是個人的猜想。但是這必須在每個人的邏輯訓練都很充足的情況下才可能施行,而且也不可能在日常的聊天打屁中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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