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100學年度第19屆北一女中文藝獎徵文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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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學年度第19屆北一女中文藝獎徵文辦法

一、主 辦:臺北市立第一女子高級中學。

二、承 辦:北一女青年社。

三、宗 旨:鼓勵綠衣學子文藝創作,提升熱愛創作者的交流機會。

四、參加資格:北一女中100學年度在校生。

五、收件及截稿日期:即日起至100年9月14日(三)中午12:30截止。

六、徵選類別與字數:(請使用word工具中之字數統計)

(1)小說類3000~6000字。(2)散文類1000~3000字。(3)新詩類行數不得超過40行。

七、獎勵名額與獎金:

每類各取首獎一名,獎金5000元,獎狀一張;

優等二名,獎金各3000元,獎狀一張;

佳作二名,獎金各1000元,獎狀一張。

八、注意事項:

(1)各類別皆須以中文撰寫,並依規定格式投稿。

(2)作品必須未在任何一地報刊、雜誌、網站發表,已輯印成書者亦不得參賽。

(3)每人投稿件數不限,但同一件文稿限投一類。

(4)來稿字數不合規定者,將不列入評選。

(5)稿件上請勿標註任何記號,若違反此規定,將不列入評選。

九、格式說明:

(1)作品一律電腦打字,儲存為word 97-2003文件(doc檔)。

(2)A4直式橫書。

(3)標題:新細明體16號字,置中。

(4)內文:新細明體12號字。

(5)作品超過一頁者,請在頁尾置中設定頁碼。

十、收件方式:(請同時用以下兩種方式送件)

(1)請將作品以A4紙張(一式四份)列印,連同報名表及切結書送至青年社(校刊社)門口(中正接光復二樓轉角,一年良班斜對面)投稿箱。信封上必須註明xx組/題目/姓名/班級/座號。

(2)請將稿件word檔寄至[email protected],標題請註明xx組/題目/姓名/班級/座號。本社會在收到稿件後三天內寄出回覆信,若未收到,煩請再寄一次。

十一、評選規定:

(1)初選將聘請校內國文科老師評審,決選則聘請知名作家組成評審委員會評審之。

(2)評審會議會於十月舉行,屆時將邀請入圍者與有興趣的同學參加。

(3)作品如未達水準,得由評選會決議某一獎項從缺,或變更獎項名稱及獎額。

(4)作品禁止抄襲:凡有抄襲、代筆或侵害他人著作權之作品等情事,除取消得獎資格、追回稿酬及獎狀、公布違規情形事實外,一切法律責任由參賽者自行負責。

十二、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得隨時修訂補充。

※ 詳細內容請至學校網站北一女青年54屆官網 查詢

或聯絡北青社 長:趙 恩  0928045463/[email protected]

     稿務長:劉子喻  0931058896/[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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