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擇不參加班聯會(不繳交班聯會費)是基本人權


Recommended Posts

中華民國憲法第十四條

人民有集會及結社之自由。

中華民國憲法第二十三條

以上各條列舉之自由權利,除為防止妨礙他人自由、避免緊急危難、維持社會秩序,或增進公共利益所必要者外,不得以法律限制之。

既然憲法保障了我們集會及結社的自由

我們當然有不參加班聯會的自由

不是嗎

根據法律保留原則

今天除非有法律規定強制參加班聯會並收取會費

否則這就是侵犯我們結社(選擇結社與否)的自由與財產權的保障

就敝人的觀察國內教育法規尚無此類規範

此內容已被編輯, ,由 王品台朔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 回覆 71
  • Created
  • 最後回覆

Top Posters In This Topic

應該是ok的

不過就跟繳交大廈管理費一樣 不繳總是會遭人閒話的

不一樣

未繳大廈管理費是民法上的債

不繳班聯會費

只是不參加一個組織而已

不參加該組織當然跟該組職沒有瓜葛

包括權利義務等

如果有朝一日我真的沒有繳班聯會費

一定不會干涉班聯會的運作和享用班聯會員的權利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不一樣

未繳大廈管理費是民法上的債

不繳班聯會費

只是不參加一個組織而已

不參加該組織當然跟該組職沒有瓜葛

包括權利義務等

如果有朝一日我真的沒有繳班聯會費

一定不會干涉班聯會的運作和享用班聯會員的權利

喔好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不一樣

未繳大廈管理費是民法上的債

不繳班聯會費

只是不參加一個組織而已

不參加該組織當然跟該組職沒有瓜葛

包括權利義務等

如果有朝一日我真的沒有繳班聯會費

一定不會干涉班聯會的運作和享用班聯會員的權利

你可以表示大廈不需要被管理

同時也不去繳錢

不過你依然可以搭搭便車(喔 班聯亦同)

好 扯遠了

班聯若與校方行政單位交涉而取得一些成果,利益是由全體同學所共享的。

基本上你很難身為一校學生而從代表學生全體的組織置身事外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你可以表示大廈不需要被管理

同時也不去繳錢

不過你依然可以搭搭便車(喔 班聯亦同)

好 扯遠了

班聯若與校方行政單位交涉而取得一些成果,利益是由全體同學所共享的。

基本上你很難身為一校學生而從代表學生全體的組織置身事外

但大部分的經費都拿來辦活動

花在上述所說的地方微乎其微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你可以表示大廈不需要被管理

同時也不去繳錢

不過你依然可以搭搭便車(喔 班聯亦同)

好 扯遠了

班聯若與校方行政單位交涉而取得一些成果,利益是由全體同學所共享的。

基本上你很難身為一校學生而從代表學生全體的組織置身事外

個人以為這點是最麻煩的

當初我有問過公民老師,她的意見現在回想起來好像就是這個意思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我比較介意的其實是建青可不可以不買(雖然就算可以不買我還是會買啦...)

------

不是說可以不繳就沒事了

社團聯展呢?是不是如果過半社員沒有繳就把他們封殺?畢竟印象中班聯是有出力的

特約商店呢?是不是沒有繳的就沒有福利可以享受?畢竟是你們去簽約的

舞會呢?校慶紀念品呢?還有其他OOXX等等等的東西有沒有考慮進去?

還有,怎麼識別有繳沒有繳?是要發會員證還是怎樣?

還有,如果大家都不繳導致班聯垮了怎麼辦?

我不是反對不繳(反正我除了特約商店以外我也沒啥繳的理由),只是不繳之後的各種問題有沒有評估過

不是一句"可以不繳"就可以解決的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班聯會=學生全體

當然這只是理想狀態。

***

現在的問題是,班聯會已經好久好久沒有貼近主流民意了。「他們」(你看用這個詞多奇怪,好像班聯會不是學生的一部分似的)沒有在貫徹「我們」的意志。

代議制最可怕的,就是當你的代表不按照你的意志行事的時候。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你可以表示大廈不需要被管理

同時也不去繳錢

不過你依然可以搭搭便車(喔 班聯亦同)

好 扯遠了

班聯若與校方行政單位交涉而取得一些成果,利益是由全體同學所共享的。

基本上你很難身為一校學生而從代表學生全體的組織置身事外

大廈管理的法源依據如下:

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十八條第一項第二款:

區分所有權人依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決議繳納

第一項全文如下:

公寓大廈應設置公共基金,其來源如下:

一、起造人就公寓大廈領得使用執照一年內之管理維護事項,應按工程造

價一定比例或金額提列。

二、區分所有權人依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決議繳納。

三、本基金之孳息。

四、其他收入。

班聯會呢?

抱歉

中華民國法律裡找不到

另外

班聯會代表學生全體的前提是什麼?

這是一個值得討論的問題

但是絕對不是天生就代表學生全體的

世界上沒有理所當然

我比較介意的其實是建青可不可以不買(雖然就算可以不買我還是會買啦...)

------

不是說可以不繳就沒事了

社團聯展呢?是不是如果過半社員沒有繳就把他們封殺?畢竟印象中班聯是有出力的

特約商店呢?是不是沒有繳的就沒有福利可以享受?畢竟是你們去簽約的

舞會呢?校慶紀念品呢?還有其他OOXX等等等的東西有沒有考慮進去?

還有,怎麼識別有繳沒有繳?是要發會員證還是怎樣?

還有,如果大家都不繳導致班聯垮了怎麼辦?

我不是反對不繳(反正我除了特約商店以外我也沒啥繳的理由),只是不繳之後的各種問題有沒有評估過

不是一句"可以不繳"就可以解決的

這些都是值得討論的議題

我也不是持有繳或不繳的立場

我想點出來的只是

一直以來我們都太把繳班聯會費視為理所當然了

這件事不應該是這樣的

可能是因為大家的父母買單

或是大家心力交瘁於課業或社團

無暇思考這個問題

但是他是值得大家一起討論的

畢竟建中是大家的建中

另外

個人認為

建青當然可以不買

你覺得在做這些事情的人有沒有薪水

有沒有薪水是一回事

有沒有好好管理和運用會員建立的基金是另一回事

洪都百鍊生不是說:"贓官可恨,人人知之;清官尤可恨,人多不知..."嗎

共勉之

此內容已被編輯, ,由 王品台朔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有沒有薪水是一回事

有沒有好好管理和運用會員建立的基金是另一回事

洪都百鍊生不是說:"贓官可恨,人人知之;清官尤可恨,人多不知..."嗎

共勉之

我無意針對這內容做回答

我的意思是班聯會許多事務的運作是需要人事成本的

只是那些人沒有拿

用班聯會花在特約或是服務的錢非常少來做為不繳費的理由是很誇張的

當你不交錢,你做的不只是不支持班聯會所辦的活動

而是不支持整個班聯營運所需要的成本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我無意針對這內容做回答

我的意思是班聯會許多事務的運作是需要人事成本的

只是那些人沒有拿

用班聯會花在特約或是服務的錢非常少來做為不繳費的理由是很誇張的

當你不交錢,你做的不只是不支持班聯會所辦的活動

而是不支持整個班聯營運所需要的成本

完全同意行政部門並沒有向班聯會員收取任何的人事成本

也因此

我認為建中學生都應該秉持自己的良心

不管行政部門是否有妥善運用這筆會費

沒有繳班聯會費的人就不應該享有會員的權利

當然也不必負擔義務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但是若班聯像我們學校一樣提出什麼大家每人交50元買衛生紙廁所放,

嗯,應該是說沒有反對管道吧,只能靠拒繳提醒他們這很離譜。

雖然大多數的人都是罵一罵然後乖乖上繳。。。然後再奇怪的看著那個前一分鐘和自己是一樣氣憤的人堅持下去。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我比較介意的其實是建青可不可以不買(雖然就算可以不買我還是會買啦...)

------

不是說可以不繳就沒事了

社團聯展呢?是不是如果過半社員沒有繳就把他們封殺?畢竟印象中班聯是有出力的

特約商店呢?是不是沒有繳的就沒有福利可以享受?畢竟是你們去簽約的

舞會呢?校慶紀念品呢?還有其他OOXX等等等的東西有沒有考慮進去?

還有,怎麼識別有繳沒有繳?是要發會員證還是怎樣?

還有,如果大家都不繳導致班聯垮了怎麼辦?

我不是反對不繳(反正我除了特約商店以外我也沒啥繳的理由),只是不繳之後的各種問題有沒有評估過

不是一句"可以不繳"就可以解決的

我的意思是

"可以不繳 但後果自負"

這個也算深藍的老議題了

我也說了很多

有興趣得爬個文吧^O^

完全同意行政部門並沒有向班聯會員收取任何的人事成本

也因此

我認為建中學生都應該秉持自己的良心

不管行政部門是否有妥善運用這筆會費

沒有繳班聯會費的人就不應該享有會員的權利

當然也不必負擔義務

如果要區分會員與非會員

最直接的方法就是會員證了

不過...這樣就與妥善運用的前提相背了喔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雖然說我沒去社團聯展、沒去特約商店,

但班聯會費我是不會做到拒繳這樣激烈的,

可是說真的我覺得班聯會費收取的真的是「不夠謹慎」

就像陳老師說的,

班聯會不應該是說 "收100就收100,收200就收200"

或許以後班聯會應該在前一個學期就先做好預算書來決定下學期所要收取的費用才是比較妥當的

當然,

對於班代部分對於財務的方面有人在抱怨我看之前也很多人提過了

這點我相信也是班聯會更需要謹慎處理的部分。

如果說,

我們能看到我們繳的錢拿去哪裡了、拿去做什麼了?

我相信持相反意見的人一定大幅減少。

至於說社團聯展、電影欣賞會的部分可能是比較難處理的部分

畢竟如果你說這些活動要另外收錢,想必大家的意願也大大降低。

可是對於那些沒有去的人該怎麼辦呢?

值得思考。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訪客
這個主題現在已關閉,不能再回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