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iki 10 發表於 August 14, 2010 檢舉 Share 發表於 August 14, 2010 挺carrie阿哈哈雖然說他當初教我們這屆的時候中途換走(聽說是劉毅的老招??)不過他人很好就是了很喜歡跟她聊天=)8/8號是上她的課還說絕不會離職...然後就跑去幫劉毅站台= =結果還是離職....!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黑黑的魚 10 發表於 August 14, 2010 檢舉 Share 發表於 August 14, 2010 (已編輯) 雖然我非常非常不想幫劉毅說話。不過審核沒過的原因好像是因為少了八個機車停車位,其他維安方面好像都符合規定(新聞上寫的)而該大樓無法提供機車車位,導致審核無法通過也就是因為教育部莫名其妙的規定,導致而無法通過的樣子。(這是劉毅方面的說法至於有沒有逃漏稅之類的我就不知道了)純粹不爽政府常常規定一些莫名其妙的事情complain一下。個人覺得因為這種理由而退費,覺得不太適合。(我記得高一不是超便宜的嗎= =?如果這樣跳巢到其他補習班才是真正浪費錢,又不是完全免費轉班。)但如果是高二模考班退費是不錯的選擇,高二啥底子都沒有去那裏只是發呆流口水。寫模擬考卷有個重要的是好處out put,但高二補根本沒什麼東西可以out put。客觀來說,以投資報酬率而言我是覺得英文強的人可以去那裏領獎學金賺錢,那裏對於英文強的頗有幫助就是了。至於高二模考班,實在是沒有報名的價值,要補高三再去補,劉毅模考班我覺得自己知道學測程度在11級分以下(前標以下)的學生不是很適合去補就是了至於能力直在14、15級分的,坦白說我覺得那裏是不錯的訓練地方(因為可以拿錢,以及考卷難度剛好適合)(ps最近補習班版人數詭異暴增,我在猜想是不是又要有大量的補習班工讀生來這裡打廣告了)劉毅在的壽得大樓還有其他的補習班(陳立,徐薇,何明....)如果該大樓不提供機車位置而政府又規定這是必須的那為什麼其他補習班可以立案而劉毅不行這沒道理吧??? 此內容已被編輯, August 15, 2010 ,由 黑黑的魚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大紅豆 10 發表於 August 14, 2010 檢舉 Share 發表於 August 14, 2010 沒想到補教界的爆料比夜市人生還好看....ㄎㄎㄎ 是阿劉毅這ㄇ壞,全民不知道會找誰來演?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trausing 11 發表於 August 14, 2010 檢舉 Share 發表於 August 14, 2010 (已編輯) 劉毅退費很囉唆,可以參考這則新聞。補習退費,消費者可主張法律權利〈解說:楊廣明律師〉補習班退費問題層出不窮,消費者文教基金會董事長李鳳翱今天指出,現行各縣市訂定的補習班管理辦法,屬行政措施,對消費者沒有強制約束力,消費者遇到業者將課程變更等問題,仍可以法律主張相關權利。 李鳳翱上午在『退費名堂多』「解析補習班退費規定的黑洞」記者會中指出,依據民法「私法自治」原則,消費者一旦向補習班繳交補習費,消費者與補習班之間的法律關係,即告成立,消費者與補習班之間的法律關係,應依據雙方的契約規定內容。 消基會指出,大部分消費者與補習班訂定的書面契約條款,多由補習班業者單方面擬定,契約內容對消費者而言,未必符合公平原則。依據消費者保護法,定型化契約條款違反誠信原則,對消費者顯失公平,消費者可主張契約無效,要求退費。 不過,李鳳翱表示,知道法律規定的消費者為數不多,且在有爭議時透過打官司,消耗的時間與金錢成本,也讓消費望之卻步。 李鳳翱說,消費者與補習班發生退費爭議時,有賴主管機關藉由行政監督的力量,藉由事先訂定的補習班管理辦法或公布定型化契約範本的方式,提供消費者在與補習班業者間發生爭議時,作為當事人之間「私了」的參考依據。李鳳翱認為,中央與各縣市政府訂定的退費等相關規範,應該適用於可歸責消費者事由的退費標準,而非無論是消費者或業者的錯,都用同一套退費標準。法律教室: 消費者遇到補習班退費爭議時,不應該掉入只能遵照各縣市訂定的補習班管理辦法規則的迷思,如果遇到業者將課程內容變更、併班、變更教師、時間、上課地點、場所不安全等問題,仍可主張法律上的權利。如果在契約中明白的表示,如『得隨時變更教師或課程內容』等,明顯對於消費者不利,則得依消保法第11條規定:「企業經營者在定型化契約中所用之條款,應本平等互惠之原則。定型化契約條款如有疑義時,應為有利於消費者之解釋。」 或依消保法第12條:「定型化契約中之條款違反誠信原則,對消費者顯失公平者,無效。定型化契約中之條款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推定其顯失公平: 一、違反平等互惠原則者。 二、條款與其所排除不予適用之任意規定之立法意旨顯相矛盾者。 三、契約之主要權利或義務,因受條款之限制,致契約之目的難以達成者。」 或以民法第227條:「因可歸責於債務人之事由,致為不完全給付者,債權人得依關於給付遲延或給付不能之規定行使其權利。 因不完全給付而生前項以外之損害者,債權人並得請求賠償。」民法第255條:「依契約之性質或當事人之意思表示,非於一定時期為給付不能達其契約之目的,而契約當事人之一方不按照時期給付者,他方當事人得不為前條之催告,解除其契約。」主張債務不履行,請求解約並退費。【更多發燒新聞】轉錄自http://www.rclaw.com.tw/SwTextDetail.asp?Gid=4965有空多來逛法律版呀xd決定以後都用這招宣傳了= =...劉毅在的壽得大樓還有其他的補習班(陳立,夏朵,何明....)如果該大樓不提供機車位置而政府又規定這是必須的那為什麼其他補習班可以立案而劉毅不行這沒道理吧???我也不知道,其實我超不想幫劉毅說話,不然被質疑還要反駁= =...但純粹覺得政府這規定很荒謬。 此內容已被編輯, August 14, 2010 ,由 trausing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賈文卿真嘴砲 10 發表於 August 15, 2010 檢舉 Share 發表於 August 15, 2010 唉...劉毅一口氣英文 只剩下最後一口氣了可憐喔~~~陳子璇可以準備自己另起爐灶了 肯定比劉毅幹的有聲有色-----------------------------------不過很剛好直接從擋風玻璃前面拍到真是是很巧妙不得不讓人懷疑是劉老頭跟高老頭想出來的招兒?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cyter 10 發表於 August 17, 2010 作者 檢舉 Share 發表於 August 17, 2010 唉...劉毅一口氣英文 只剩下最後一口氣了可憐喔~~~陳子璇可以準備自己另起爐灶了 肯定比劉毅幹的有聲有色-----------------------------------不過很剛好直接從擋風玻璃前面拍到真是是很巧妙不得不讓人懷疑是劉老頭跟高老頭想出來的招兒?可是可以用連拍然後抓眼神有再看攝影的部份啊所以不見得是故意看的不過很誇張就是了..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泉海 10 發表於 August 17, 2010 檢舉 Share 發表於 August 17, 2010 真的是...不管到哪裡上課老師都要把這件事拿出來消遣一下。我說...劉毅真的紅了紅到就是變成各補習班上課的笑話讓大家笑一下。如果要炒新聞的話,此行為相當成功。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松坂最強 10 發表於 August 18, 2010 檢舉 Share 發表於 August 18, 2010 真的是...不管到哪裡上課老師都要把這件事拿出來消遣一下。我說...劉毅真的紅了紅到就是變成各補習班上課的笑話讓大家笑一下。如果要炒新聞的話,此行為相當成功。有同感;-)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cyter 10 發表於 August 20, 2010 作者 檢舉 Share 發表於 August 20, 2010 但也惹得一身腥中肯+1聽說退費的已經10個左右了不過感覺不多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殺手咩咩羊 10 發表於 August 22, 2010 檢舉 Share 發表於 August 22, 2010 可能是等大家都忘了這件事以後再跳槽高國華吧!聽我同學說陳子璇以前都會在高國華補習班出沒0.0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Tneduts 10 發表於 August 22, 2010 檢舉 Share 發表於 August 22, 2010 可能是等大家都忘了這件事以後再跳槽高國華吧!聽我同學說陳子璇以前都會在高國華補習班出沒0.0挺有可能的劉毅最近還有得忙呢XD,腥聞不斷呀XD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Success楓情 10 發表於 August 23, 2010 檢舉 Share 發表於 August 23, 2010 是說沉默了那麼久又有新消息了xd請見以下:補教界八卦延燒,英文名師高國華和未婚有女的美女老師陳子璇「喇舌」照曝光18天之後,一直隱忍的高國華妻子、前主播蔡郁璇終於打破沉默,露面出示身分證表示自己仍舊是高國華的合法配偶,還強調要告陳子璇妨害家庭,也決定和高離婚。對於妻子的大動作,高國華指稱,蔡不但要他「割地賠款」,還要陳子璇賠償千萬,「告她不等於害到我嗎?」高國華還爆料說,連我前妻都說,她(蔡郁璇)破壞人家家庭,還敢按鈴申告。」自從與高國華的戀情曝光後,陳子璇始終力挺情郎,一聽到有人講男方的壞話就衝去拍桌,甚至不惜為培養她8年的恩師劉毅撕破臉!9日她在鏡頭前,讓眾人看到她為了這段情面容憔悴,不過她依然執著的表示,雖然這段感情讓她犧牲事業,甚至因為不知道家人會說什麼,連家都不敢回,但她不會後悔!沒想到,當眾人佩服陳子璇為愛犧牲的勇氣,希望她能有個好結局時,竟傳出高國華不玩了!高國華在面對記者連日來的追問時,10日晚間終於鬆口,先是大吐苦水表示事件延燒長達一個禮拜,讓他感到身心俱疲,接著直言戀情搞成這個樣子「誰敢再交往?」眼看劉毅窮追猛打,高國華一改事發時召開記者會時的意氣風發──當時他說早在元月離婚、沒搞不倫,「我問心無愧」、「歡迎媒體來看我教學的魅力」;11日下午他在記者會上痛哭流涕,坦承只是和妻子蔡郁璇「協議離婚」、沒有登記離婚,這是為了給彼此日後可能復合的下台階。補教界八卦在「喇舌」照、痛哭、互罵中熱鬧上演,不過,整起事件最關鍵的高國華妻子--蔡郁璇卻始終未曝光,兩人婚姻關係是否仍舊持續,也讓外界相當關注。沉寂了18天之後,蔡郁璇在雙胞胎姐姐的陪同下,22日接受了《蘋果日報》的訪問。蔡郁璇表示,早在7月中就發現高、陳兩人關係不單純,「直到《壹週刊》登出喇舌、進出汽車旅館照,我崩潰大哭,夜夜靠吃安眠藥才能睡,甚至爆瘦四公斤。」但蔡郁璇也強調,「原本希望婚姻有轉圜餘地」,一直到看到高、陳兩人又出去吃飯,才決定和高離婚。對於妻子出面,還揚言要告陳子璇,高國華不滿表示,和蔡郁璇已經進行三次離婚談判,還說蔡開出讓他得「割地賠款」的條件,更反咬蔡郁璇其實也是他前段婚姻的第三者,「她當初就是介入我跟前妻的第三者,還敢按鈴申告。」對於高國華的指控,蔡郁璇受訪時堅稱:「沒有這樣的事。」而與高國華因「喇舌」照而一夕暴紅、丟掉工作的劉毅補習班英文老師陳子璇,聽聞蔡郁璇要告,則顯得相當不以為然表示:「我跟高老師是朋友,去汽車旅館只是談事情,再說親個嘴而已,捉姦要在床,請她拿證據出來。」新聞來源: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100823/17/2blvk.html高國華私生活也太精采了吧= =""然後他怎麼講的好像當初是蔡郁璇誘惑他的一樣= ='話說劉毅現在是誰在敎阿???前些陣子我同學一直罵代課老師= =""還是飛哥好xdxdxd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殺手咩咩羊 10 發表於 August 23, 2010 檢舉 Share 發表於 August 23, 2010 高老婆現在要告國華了!!http://tw.nextmedia.com/animation/index/video_artid/32758378/video_issueid/20100823/sec_id/5/page/1這《補教人生》比連續劇還精彩=ˇ=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Roots 10 發表於 August 24, 2010 檢舉 Share 發表於 August 24, 2010 台灣的新聞真多花樣主角很多~有政治人物 演藝人員 現在連補教老師都來參一咖......= =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殺手咩咩羊 10 發表於 August 24, 2010 檢舉 Share 發表於 August 24, 2010 劉毅都沒下文 人間蒸發似的等時機正確時劉毅在出來補一刀xdxdxd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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