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閒聊專區】秉持法律人實踐公平正義的信念與專業良知,才會做好斷人是非,判斷有罪或無罪的良心工作。 -林山田


Recommended Posts

  • 回覆 233
  • Created
  • 最後回覆

Top Posters In This Topic

自言自語衝人氣= =...

好吧...

自己來發頭香...

其實我開始有點覺得 ...

正義感太高的人不適合念法律,會把自己累死

這社會上有很多事情都要睜一隻眼閉一隻眼才行...

感覺有點無奈吧= =....

還有,法律其實不會保護誰...更別提什麼正義

而只是保護懂得法律的人。

最近處理訴訟的事情和經歷一些事情心有戚戚焉...

此內容已被編輯, ,由 trausing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版主的發言讓人覺得是面對社會黑暗面的無力感

我覺得現在的社會就是須要一群充滿正義感的人 才能一改過去的混亂

想想前陣子的司法官受賄案 不就是因為其他法官們睜隻眼閉隻眼 各人自掃門前雪 所以才越來亂

我記得上個案課的時候 有同學向老師問說

"學法律有什麼用 人家找立委 高官關說一下不就好了?"

老師的回答是

"為什麼我們的社會會變成這樣?"

"就是因為法律人睜一隻眼閉隻眼的關係呀"

"如果今天關說施壓或收賄抓到就辦到底 我們的社會一定會好的"

所以我想我們的社會就是大家都睜一隻眼閉一隻眼 所以才會變成這樣吧...

不過說歸說 真的碰到的時候 真的敢站出來的人又有多少呢?

最後同意板主的話

法律真的只能保護會用他的人 這點在實習時看得很清楚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專業的法律人很忙,因為要一直處裡案件。

法律人不可能主動去接想打的案子,所有的案子都是被動來的。

如果社會期待法律人更加有種,到底是什麼意思?

是指那些剛好遇到的重要案件的處理人(律師、檢察官、法官)能發揮正義的功能嗎?

還是指法律人都應該站出來,也許是在大眾媒體上發出正義之聲,像知識分子那樣?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專業法律人確實是忙碌的 但是,是否因為忙碌就只能獨善其身?這是可議的。

不否認這社會存在的許多問題,不完全是法律人的問題 那是全社會的問題。

所以我想表達的意思是專業法律人在台灣的社會地位是很高的,是否亦應負有較高的社會責任?

至於是否要站出來發出正義之聲?我想見仁見智吧!

另外法律人是可以主動去處理案件的呀 檢察官就有這權力

最後我想說的是...以上說的好像偏題了...

還是回到樓主的問題吧

讀法律的人是否真的不能正義感太強甚至是非得睜一隻眼閉一隻眼吧

DUST 說說你的意見吧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我不知道耶。

正義感太高是什麼意思?極度痛恨罪惡嗎?

我覺得在實務界的法律人就是把案件處理得符合法律這樣就夠了,過度的正義感反而會增加情緒而造成錯誤判斷。換個方式說,被告與原告應得的是什麼就是什麼,多一點少一點都不對。

學術界的法律人,就是把法律帶往好的方向。

如何?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其實看到社會那麼多貪汙和勾結的新聞

真的會有一點 失望欸:(

法律是沒辦法實行公平正義的嗎???

我記得上公民課的時候

老師一直問我們這個問題

真的不知道:|

得先討論什麼是正義,又是一個落落長的哲學問題。

大叔唸法律系的?

不是耶,不過我本身有輔系,學分15學分法律系、16學分物理系,

有在思考要不要改成雙主修這樣。

才剛入門,學不太精,其實很多法律問題我沒辦法回答。

版主的發言讓人覺得是面對社會黑暗面的無力感

我覺得現在的社會就是須要一群充滿正義感的人 才能一改過去的混亂

想想前陣子的司法官受賄案 不就是因為其他法官們睜隻眼閉隻眼 各人自掃門前雪 所以才越來亂

我記得上個案課的時候 有同學向老師問說

"學法律有什麼用 人家找立委 高官關說一下不就好了?"

老師的回答是

"為什麼我們的社會會變成這樣?"

"就是因為法律人睜一隻眼閉隻眼的關係呀"

"如果今天關說施壓或收賄抓到就辦到底 我們的社會一定會好的"

所以我想我們的社會就是大家都睜一隻眼閉一隻眼 所以才會變成這樣吧...

不過說歸說 真的碰到的時候 真的敢站出來的人又有多少呢?

最後同意板主的話

法律真的只能保護會用他的人 這點在實習時看得很清楚

我在想說,搞不好有時候適度的睜一隻眼閉一隻眼也是好事

我說的過度正義以我自己來說,也算是一種雞婆和不得人和吧。

假設,一個假設群體中有40個人,而其中有35個人是一團要好人士的(利益掛勾)

而這30人中有兩三人違法,而當你要檢舉這三個人的時候

通常同等於槓上這30人,而我通常是會槓上那種人的人。

(也許不識相是個不錯的形容詞。)

通常最後結局都是多數者得勝,少數者就算再有自己的理念也是個屁

而當槓上這三十人之後

以後如果想做更有意義的事情,無論在有理念抱負,也更坎坷得多

所以我後來想想,也許該忽略這三個老鼠屎,自動當作沒看到

河蟹以後才能做更大的事情,畢竟這社會上三個老鼠屎實在太多了。

而如果這三個老鼠屎記恨,哪天出來以後抓狂反咬你一口

自己受害不要緊,更可能會害到自己的親朋好友惹上麻煩。

講得有點抽象= =...

此內容已被編輯, ,由 trausing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我非常可以理解版主的想法 不過妥協之後向上爬後是否真有辦法回頭處理這些送你上去的人呢?

這似乎又是另一個問題了。

不過也真如同版主所說 太多的人都怕惹麻煩

所以放任不管 然後越破越大洞

真的有想法感做事的人 往往就會被打壓 畢竟鬥不過那一群人

我想這大概是理想和現實的選擇吧...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 2 weeks later...
總則......

那內幕頗多的

這個版居然有人願意接板主

我還以為沒人會想禮這邊勒XDDD

閒聊的話

最好的問題應該是

你為什麼要讀法律系

每屆大ㄧ進來都會被問的問題

就是這裡沒什麼人

我才想把這裡發揚光大的~"~

突然想到這篇

承認自己的狹隘與卑劣

              本文作者為 台灣大學法律學院教授 李茂生

  我初中成績滿堂紅,現在卻是台大法律系教授。如果你遇到當年那樣的我,

對他說「我喜歡你」,對他說「我教你讀書」,有用嗎?我想是沒有用。

  當年有人容忍我,容忍我的行徑,認為我的行徑有另外一種意義,堅持不干

涉我的人生,只是從旁不停騷擾我、刺激我,讓我去發展自己的思考。

  我本來不會思考,但是有了刺激,我就會思考了。當我思考的時候,有人圍

在四周,一層一層的支援我。我不知他們為什麼要支援我,是基於愛,還是為了

贖罪(覺得我被逼到這地步,是他的過錯),但是我的的確確得到了支援。

  我留日九年,二十八歲到三十七歲,那是我人生最光輝、最燦爛的日子,之

間只在台灣住了兩個月。回台灣快九年了,中文逐漸流利,但是,我已將近二十

年沒有認真地看過中文書,我為什麼不看中文書?因為對我而言,那兒沒有刺激

,對於我的思考沒有幫助。

  或許你們會認為我自大。但是真的,現在台灣我所能找到的論文,所有的文

字,包括電視節目等等,大體上對我而言都不構成剌激,我都沒有反應。這不是

因為這些中文資料沒有知識性或沒有意義,而是面向過於單調,不會觸發我的進

一步思考,於是感覺到無趣。

  我任教職,想教給學生的,無非是「了解自己眼光多麼狹隘」,了解「自己

內心多麼卑劣」。我不灌輸技術性知識,我只是做為一種刺激碰到過的另類刺激

,並且期待他們能夠有自己的思考。

  我對大學一年級新生說:「你們為什麼念法律系?」一大堆同學說:「我們

要實現正義!」我再問:「好!你要實現正義,請問哪一條法律可以讓你實現正

義?」他們答不出來。

  我開始舉例:「陳進興殺了好幾個人,要被處以五次死刑;有一家航空公司

為了賺錢,不管會不會失事,勉強起飛,結果死了四、五百人,合起來十年殺了

千人,有沒有人被判死刑?請問什麼叫做正義?」

  我又說:「一個台大學生到店裡順手牽羊,請問會怎樣?在警察局證明他念

台大之後,被送到台大學生輔導組『懲戒』;一個中輟生在街上扒竊,被抓到會

怎麼樣?馬上移送法辦,一星期內被起訴,請問什麼叫做正義?社會地位就是正

義?」

  學生啞口無言。有個同學說:「我學法律是為了保障自己。」我說:「你在

路上開車和人家對撞,對方下車,手拿扁鑽,你要怎麼辦?拿出《六法全書》法

律能保障你?」我追問:「請問你為什麼要唸法律系?」

  同學到這時候,不得不承認:「二十幾歲月入數十萬元,三十幾歲擁有幾千

萬資產,四十五歲退休環遊世界;我,為什麼不唸法律系?」

  我是想透過這樣的對話,讓同學理解或承認自己的現在,如果我給予的刺激

有作用,那同學就有可能會在學習知識性的法律之前,先進行對於法律的思考。

在用法律之前,先理解為什麼要有法律,法律有什麼作用,我為什麼要學習法律

  當一個人有地位使用法律時,法律會基於這個地位而被解釋,所以當一個自

大的人在使用法律時,那法律就會變得非常恐怖。以前的少年事件處理法就是這

樣子的法律,它沒有辦法限制使用者的支配意圖。

  我花了四年的時間修改〈少年事件處理法〉,企圖盡可能改變現有的規範,

但我改變不了人性!只有自己能夠改變自己,前提是社會中存在著多樣化的刺激

,或許某一個刺激就能夠觸發某個人的思考,並且更進一步改變他自己。

  而〈少年事件處理法〉就是一種提供各種刺激的規範,這個法律並不想要去

改變任何一個少年或其他參與法律運作的任何一個人的思考或行動模式,但是這

也是一個不會絕對地受到使用法律的人的社會地位影響的法律。

  前提是,使用這個法律的人不要去曲解這個法律的意義,不要企圖利用法律

將自己的社會觀、價值觀等灌輸到少年身上。

  各位即將成為這個法律運作上的一環,而這個課程的用意就在於讓各位有心

理準備,不要讓你優越的社會地位曲解了法律的意義,也期待各位在新的法律之

下,能夠有所斬獲。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 2 weeks later...

我倒是對這個最高法院敢做出這麼明顯違憲的決議 感到訝異!

畢竟 這個決議連一個剛學法律的人來看 都知道這已經超出解釋法律的範圍了

因為這已經是法官造法了...在民法中這可能沒這麼嚴重

但是在刑法中基於罪刑法定的關係 當然不能用決議代替法律

或許會有人說"惡狼該死 這決議做得真好!!"

但是,換個想法 這已經侵害我們的法治國基本精神 此例一開後患無窮

舉個例,哪天會不會因為竊盜猖獗 最高法院就立個決議所有竊盜犯通通以強盜罪論處!!

所以真要解決這問題 我看還是得透過立法機關修法來解決 而不是藉由最高法院決議

如果真的可以靠最高法院決議來處理的話 立法院可以考慮關門大吉了 反正法院自己就可以制定法律了

另外 想請問一下大家認為到底拚多久才算重??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我倒是對這個最高法院敢做出這麼明顯違憲的決議 感到訝異!

畢竟 這個決議連一個剛學法律的人來看 都知道這已經超出解釋法律的範圍了

因為這已經是法官造法了...在民法中這可能沒這麼嚴重

但是在刑法中基於罪刑法定的關係 當然不能用決議代替法律

或許會有人說"惡狼該死 這決議做得真好!!"

但是,換個想法 這已經侵害我們的法治國基本精神 此例一開後患無窮

舉個例,哪天會不會因為竊盜猖獗 最高法院就立個決議所有竊盜犯通通以強盜罪論處!!

所以真要解決這問題 我看還是得透過立法機關修法來解決 而不是藉由最高法院決議

如果真的可以靠最高法院決議來處理的話 立法院可以考慮關門大吉了 反正法院自己就可以制定法律了

另外 想請問一下大家認為到底拚多久才算重??

我記得之前修犯罪學的課程

好像在幼年時期被性侵害,長大以後也會產生性侵害別人或有被性侵害的飢渴

簡單來說就是長久的人格扭曲

但這我也沒實際見過就是了,只是學術上的說法。

以佛洛依德的角度來看好像也有類似的說法

我覺得台灣很多判決都為了符合民意,加上媒體造謠而亂判就是了。

但,誰敢說出來呢? 說出來只會被輿論的壓力打好玩的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訪客
這個主題現在已關閉,不能再回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