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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吧,這一篇鬧劇我想也該是結束的時候了。

在這邊跟各位報告一下為什麼這篇叫做鬧劇。

黑雲的訴求,我想很明顯就是「他不爽苗林在回文的一些態度」,這點我們承認,而且也對黑雲的打抱不平致上敬意。

但我們現在來檢視一下這篇「始作俑者」的文章,首先作者並沒有直接針對苗林的態度做書寫。

反而將版上很多「寫作能手」給編派了很多奇形怪狀的「寫作動機」,像是什麼這邊強那邊就不行啦,

生活不順啦之類的。當然,我在高一的作家國文老師就說過,要有創作的靈感,最容易的就是:

1.生大病

2.你很窮

3.被甩了

當然那是對著一群小高一來說,頗有戲謔之詞的意味。但想一想,卻又何嘗不是如此?

唷,我有點離題了。但和本文作者比起來也許還好一些,一篇文意主旨是要說某人態度不佳的文章。

卻可以扯出這麼多論壇上面邪門歪道、狗屁倒灶的事情,我只能說這跟眼睛近視,沒戴眼鏡去幫單眼相機手動對焦一樣。

另外,作者的分類是散文,格式對了,但內容既不文以載道也不風花雪月,堪稱四平八穩。

(我記得這個形容詞最常用在作文老師不知道要給什麼評語的時候)

既然作者把這篇「散文」當作自己的作品,卻又不好好對待它,任其中錯字連篇,實在很難稱之為一篇

「作品」,那麼版主群應該將之視為「分類錯誤」,予以刪除。

如稍不嚴謹一點看,其中的內容其實比較像是在抱怨,應視為「心得文」類,或是「分享」類。

如果真的需要人家接納作者的意見,更應該開為「討論」。

光是直接用情緒化解讀其他多人行為,這一點已足以構成引戰文章。

----------------------------目前說到這邊,算是幫大家做一個小小的導讀------------------------------

有關這一篇文章,其實我覺得最具藝術感的,不是第一篇原文,而是在後面全部的回文,

這整棟樓蓋起來真的非常有藝術價值。

------------------------------------------------------------------------------------------------------------------------

接下來我們討論一下該怎麼辦。

其實版主不是一直不出面解決這件事情,而是版主想要趁機看看板上的眾人,對於版上狀況的意見,

以及探討版上一直有的潛在問題。所以那天版主找了幾位平日有在版上活動的人,一起開了一個小型會議。

版主非常重視大家的意見,並且協商做出裁量。目前的情況是這樣的。

苗林與黑雲在上面的回文皆有情緒性文字,會對於這點做出處分。

另外,一個是動機原先就不是為了創作發文以致整串戰文,另一個在回文中有所挑釁。

相信版主也會對這點有所聲明和處置。

又另,本文版主預計會在發佈處置聲明之後鎖文。

希望版眾以後對於版上何人何事有所意見,皆能公平公正公開以接受公評。

以上,希望版眾各位能夠明察。

版主,接下來麻煩你了。

補充:這一件事情,也說明了大家平常回文口氣要好一點,不管黑雲前面原文說的東西是怎樣,

他後來自己承認這整篇其實只是為了苗林態度差而寫的,也算是給苗林的作品吧。

其他在回文章態度不好的人也要注意囉。小心你也會得到一篇文章。

此內容已被編輯, ,由 Atlas
我把:打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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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篇作品從根本上就邏輯出錯了,看著那些我沒做的事情我實在很難想像這是寫給我的。他對象一開始就擺錯了吧這就跟要偷窺女子澡堂結果發現出來的全都是肌肉男一樣噁心......

(這比喻讓我想到都有點噁。其實我只是想說這個比喻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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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請版主早點整理出版規與教學文區。

前者是為了以後對於版務管理的方便性與正當性,

並讓意圖挑釁人身攻擊至格式不標準等等大事小事有處理的準則。

如果要再求完備,更可以提供申訴平台。

後者多少是讓有心學習的人方便閱讀並能有個初學的方向,

不要幾頁一篇幾十頁一篇再往前的那幾篇都找不到了。

唯須請版主過濾並提醒版眾注意轉載盡量知會作者,

最好再加個分享的重點或是版主看過的心得等等。

以上。祝版上一切順利。

此內容已被編輯, ,由 解連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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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month later...
訪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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