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冷戰後PMC在區域安全的角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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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我軍訓課寫的報告,想一想也許可以分享一下。

希望大家不吝批評,謝謝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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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戰後「民間軍事企業」在區域安全上扮演的角色

800px-British_PMC_with_G36K_and_ANA_soldier.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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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前言

  觀察這幾年許多軍事相關的娛樂作品當中,除了一貫的特種部隊、已經老掉牙的恐怖分子與動亂民兵以外,多了一種特殊的角色:「民間軍事企業(PMC)」。這種角色不一定穿著迷彩服,每個人身上的裝備也不大相同,他們沒有階級,卻同樣在各種戰場上作戰。軍事電玩界的重頭戲《Call of Duty – Modern Warfare 2》裡充滿了PMC部隊、飛行模擬遊戲《HAWX》裡甚至將PMC神化成可與美軍相抗衡的軍事力量;電影、小說、動漫畫等領域也在近五年內冒出許多PMC角色。當流行文化掀起熱潮時,往往代表背後的大環境正發生一些變化。為什麼PMC會在冷戰後如此蓬勃?PMC到底能做些甚麼?他們是軍人,抑或是平民?無論大家對PMC褒揚或者貶低,他們無疑在戰場上已經產生影響。

一、甚麼是民間軍事企業(PMC)

  民間軍事企業(Private Military Company),亦有人稱民間軍事契約者(Private Military Contractor)是以企業營利為前提,提供國家或私人軍事相關服務的企業。這些服務可能是技能訓練、戰術與戰略指導、後勤與保修、情報資訊、甚至提供兵源參與戰爭。這時候有人會問,「那不就是傭兵嗎?」同樣是不歸國家控制的軍事力量,在這裡我將傳統上的「傭兵」與「PMC」作一個比較。

  首先,傭兵具有六大特質*01:

  1.國籍:傭兵並非戰爭國的公民或住民。

  2.獨立:傭兵團體並不長期與某一國家勢力合併,而是追求利益

  3.動機:傭兵為短期經濟利益而戰,而非政治或信仰等目標。

  4.招募:傭兵用不公開的、拐彎抹角的方法來避免法律訴訟。

  5.組織:傭兵是由士兵個人所組成的暫時性組織。

  6.服務:傭兵缺乏組織性,僅服務單一客戶,僅能提供兵員來戰鬥。

  我們再來看看PMC的特質:

  1.國籍:PMC會先取得當地政府許可後開始經營。

  2.獨立:PMC也追求利益,但同時追求合法性。

  3.動機:PMC以企業利益為導向。

  4.招募:PMC公開招募並甄選員工,甚至會在網路上發布消息。

  5.組織:PMC是完整的企業組織。

  6.服務:多元服務,同時滿足多樣客戶。

  從以上六點來看,PMC在許多地方與傭兵完全不同,是不一樣的組織;而藉由這個比較,也能清楚看出PMC作為提供軍事相關服務企業的特質。

二、為什麼強調冷戰後

  類似今日PMC的行業在冷戰結束前並非不存在,最早可以追溯到威尼斯商人保鑣、或是明清時代的鏢局。但對今天區域安全的影響來說,冷戰結束前的保鑣公司或是類似PMC的組織影響並不大。冷戰結束導致大量的退伍軍人,只有軍事技能的退伍軍人找不到工作,又正好碰上兩大集團會國際事務縮手所造成的空缺,自然人才就會往那邊靠近。如果沒有這次縮手,沒有大量軍事人才對市場釋出,想必今天的PMC規模就不會如此龐大。

貳、PMC在區域安全的角色

  冷戰後的區域安全重點不再是紛爭區中誰代表華約、誰代表北約;而是各種不好控制的小規模衝突。所謂不好控制,在於如果出兵的話會有國際壓力,以及國內政治壓力,出兵所得到的好處也不夠多;另一方面,交戰雙方所握有的兵力足以進行戰爭,但不一定可以讓戰爭停止。當「國家」能作得事情變少的時候,PMC就跳進來填補這塊市場空缺。

一、PMC能提供甚麼服務

  以供應來說,PMC的業務可大略分為三個面向:戰鬥服務、準戰鬥服務、以及非戰鬥服務。戰鬥服務,簡而言之幫雇主打仗,是最類似傭兵的角色;但是傳統傭兵缺乏組織性,而PMC卻是以高組織化的、甚至伴隨炮擊、裝甲與直升機支援的現代化攻擊為主。雖然在航艦與戰機這兩個層面上還沒看到PMC的足跡,但PMC一直是陸上作戰服務方面的要角。準戰鬥服務,是指人員訓練、戰術戰略教授與分析、情報蒐集等,在許多例子上可見到有不少PMC並沒有直接出兵,但是卻參與培訓軍隊的工作(如1995年克羅埃西亞與塞爾維亞的戰爭);另外,武裝保全或保鑣也是PMC在紛爭區的重要營業項目。非戰鬥服務,則是負責支援雇主的後勤、保修等事務,可以讓參戰國減少許多後勤壓力。

二、在戰場上的實際案例

  PMC在戰場上的實際案例有很多,這裡僅舉出兩個最知名的例子:獅子山共和國內戰,以及第二次波斯灣戰爭。

  獅子山共和國從1961年獨立開始,一直都是一黨專政的國家;而1991年著名的動亂團體「革命聯合陣線(Revolutionary United Front, RUF)」發動內戰,四處掠奪,並嘗試控制獅子山共和國的重要經濟命脈──鑽石礦。內戰隨著鑽石礦被RUF掠奪、人民因戰亂而無法生產糧食等緣故,政府軍節節敗退,甚至有不少政府軍投入RUF。當1995年RUF破近到離首都自由城20公里外時,突然間從天而降的精準炮擊攻擊將RUF重創,隨後由直升機掩護的現代機械化步兵將RUF擊退,使情勢化險為夷。之後,這批蒙著臉、不掛任何國旗的神祕部隊將RUF的據點各個擊破,奪回鑽石礦區,並讓獅子山共和國舉行了23年混亂以來第一次民主選舉。這批將RUF一掃而空的部隊,就是當時設籍南非的Execution Outcome公司所轄的部隊,而這次事件可視為PMC在國際間第一次大放異彩。

  二次波灣戰爭中,美軍部隊往巴格達一路挺進,卻面臨強大後勤支援壓力,利用美軍則要增加兵員,加重長期財政負擔,所以美軍選擇利用PMC來進行後勤補給作業,也在網路上出現好幾張「戰地麥當勞」之類的照片。後來甚至是武器系統維修(如UAV維修乃外包給PMC處理)也部分由PMC代勞。雇用PMC不用負擔訓練成本,甚麼時候要用就甚麼時候發包,在統計數字上也不會成為「美軍」的一部分,對一邊要解決軍事壓力,另一邊要顧及國際觀感的美軍來說實在方便。另外,在許多美軍以掃平叛亂的區域中,非軍事設施的維安、重要政府人員或是外商人員的保全工作,也是PMC的營業項目。放在封面的照片,則是受PMC訓練的阿富汗警察與他的教官握手合照。

參、結語

  隨著對政府效能的要求以及市場開放的影響,越來越多原本應該由政府所打理的項目,一個個都外包出去了。以美國來說,從收垃圾到監獄管理,國家建設到教育資源,外包化幾乎可稱為私人化。而以往再自由派的學者都認為國家應該是「唯一的暴力壟斷者」,而軍事應該與其他產業分開看待;但隨著軍事行動與各種私人產業深深結合、並且可視為一種商品時,軍事事務私有化將不只是空想。但是,不談PMC的茂盛對傳統軍人形象打擊,在個人主義昌盛的年代,現役軍人保護國家的動機如果只是薪水的話,那麼軍人轉為PMC的可能性就極高,而國家的國防體制也會受到衝擊。有些國家立法抵制或干涉PMC的運行(像南非),也有些國家主張市場開放(像英國、美國)。不同國家的需求不同,自然會對產業進行限制或開放,這也是可理解的。

  在台灣,雖然沒有可提供武裝保全服務的PMC,但如果想接受各種軍事訓練,包含射擊、格鬥技或戰傷急救等課程的話,現在也有廠商在開辦相關班隊。筆者曾參加過一兩堂Krav Maga格鬥技的課程,個人認為,站在知識不應被壟斷的角度來看,軍事相關能力也不應該被國家壟斷,而應該成為全民皆可學習的知識。

附錄

*01:引述《Corporate Warriors- The Rise of the Privatized Military Industry》p.43,47

800px-Republican_Palace,_Baghdad.jpg

上圖為巴格達市內Black Water公司武裝保全保護當地政府要員。

圖片來源:維基百科 “Private Military Company”頁面 http://en.wikipedia.org/wiki/File:Republican_Palace,_Baghdad.jpg

參考書目

1. 《Corporate Warriors – The Rise of the Privatized Military Industry》Written by Peter Warren Singer, Published by Cornell University Press in 2003.

2. 《From Mercenaries to Market – The rise and regulation of private military companies》Edited by Simon Chesterman and Chia Lehnardt, Published by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in 2007.

3.美國PMC公司Black Water網站(現在改名為Xe) http://www.xecompany.com/

4.英國PMC公司AEGIS招募網頁 http://www.aegisworld.com/index.php/career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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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張圖的G36

兩個彈匣是用膠帶黏的嗎:P

4.招募:傭兵用不公開的、拐彎抹角的方法來避免法律訴訟。

照要看哪個傭兵團吧?印象中法國外籍傭兵團就有有在網路上報名表... 

我記得他們其實不能分類為傭兵

然後要叫他法國外籍兵團 而不是外籍傭兵團

有錯請不吝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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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招募:傭兵用不公開的、拐彎抹角的方法來避免法律訴訟。

照要看哪個傭兵團吧?印象中法國外籍傭兵團就有有在網路上報名表... 

>2.獨立:傭兵團體並不長期與某一國家勢力合併,而是追求利益

>3.動機:傭兵為短期經濟利益而戰,而非政治或信仰等目標。

>5.組織:傭兵是由士兵個人所組成的暫時性組織。

法國外籍兵團,(英文:French Foreign Legion 法文: Légion étrangère)

並沒有任何一個字是"傭兵(Mercenary)",

他們為法國人民與其國家利益而設立,

因著要取得法國國籍、要賺錢、或者純粹想打仗而打仗,

他們是編列完整並且有各種投射方式的常規組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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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國外籍兵團被民間誤稱為"傭兵"

是因為明明是法國軍隊,裡面法國籍人士一隻手可能就數得完.....

這種"替外國人打仗"的,常常被誤稱為傭兵

說實在話,傭兵商人和律師有一個共通特色

看錢選立場wwwwww

啊,還要再加一個立委wwwwwwwwwwwwwwwwww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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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個問題提出來一下.......

如果PMC在任務中失敗了.....

被對方俘虜.......

除了PMC自己出面營救之外.....

會有國家去救他們嗎?.....

(像是被俘虜的人的祖國之類的.....

那如果是是PMC自己出動

會不會有國際上情勢上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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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個問題提出來一下.......

如果PMC在任務中失敗了.....

被對方俘虜.......

除了PMC自己出面營救之外.....

會有國家去救他們嗎?.....

(像是被俘虜的人的祖國之類的.....

那如果是是PMC自己出動

會不會有國際上情勢上的問題?

伊拉克戰爭時就曾經有六名BlackWater被打死、吊屍燒毀,

然後美軍就殺進去了。

通常PMC很少在缺乏政治支持的情況下貿然進行動作,

他們的商人性質比軍人性質強。

在有政治支持的情況下,無論是盟國軍人或自己出動,在國際情勢上問題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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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個問題提出來一下.......

如果PMC在任務中失敗了.....

被對方俘虜.......

除了PMC自己出面營救之外.....

會有國家去救他們嗎?.....

(像是被俘虜的人的祖國之類的.....

那如果是是PMC自己出動

會不會有國際上情勢上的問題?

國際情勢問題主要出在被俘虜的僱員身上

交戰雙方是伊拉克和美國,突然出現一個台灣籍的台灣人,那問題就很大,而且下場也不太好

根據49年的日內瓦公約,傭兵是不受戰俘待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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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拉克戰爭時就曾經有六名BlackWater被打死、吊屍燒毀,

然後美軍就殺進去了。

通常PMC很少在缺乏政治支持的情況下貿然進行動作,

他們的商人性質比軍人性質強。

在有政治支持的情況下,無論是盟國軍人或自己出動,在國際情勢上問題不大。

換句話說,他們會先和雇主(通常也是有軍事實力的實體)

先在契約中注明要是發生這種狀況要怎麼辦.

契約還真好用www

然後還是有某廚不知道傭兵和PMC的差別......

有趣的是,從上面看來,PMC的雇主通常自己也有軍事實力,

我在想可能有人會覺得奇怪說,自己有軍隊那為什麼還要找PMC?

當然我研究沒f0960031多.只能做個猜測

PMC做的是軍隊不想、沒空、不適合、沒辦法做的事

像是不能以美軍名義出動的任務、沒人手的後勤和訓練等等

大概是這樣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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換句話說,他們會先和雇主(通常也是有軍事實力的實體)

先在契約中注明要是發生這種狀況要怎麼辦.

契約還真好用www

然後還是有某廚不知道傭兵和PMC的差別......

有趣的是,從上面看來,PMC的雇主通常自己也有軍事實力,

我在想可能有人會覺得奇怪說,自己有軍隊那為什麼還要找PMC?

當然我研究沒f0960031多.只能做個猜測

PMC做的是軍隊不想、沒空、不適合、沒辦法做的事

像是不能以美軍名義出動的任務、沒人手的後勤和訓練等等

大概是這樣吧?

可是,雇主還是美軍?這樣可以卸責嗎@@?

感覺有點像買兇殺人和直接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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換句話說,他們會先和雇主(通常也是有軍事實力的實體)

先在契約中注明要是發生這種狀況要怎麼辦.

契約還真好用www

有趣的是,從上面看來,PMC的雇主通常自己也有軍事實力,

我在想可能有人會覺得奇怪說,自己有軍隊那為什麼還要找PMC?

當然我研究沒f0960031多.只能做個猜測

PMC做的是軍隊不想、沒空、不適合、沒辦法做的事

像是不能以美軍名義出動的任務、沒人手的後勤和訓練等等

大概是這樣吧?

其實不然。PMC很少做地下作業,那通常是交給CIA之類的拍電影題材團體。

PMC標榜合法、企業化經營,我拿文中舉的幾個例子來重新說明。

美軍顧PMC不是拿來正面打仗,而是做後勤補給、維安、裝備保修等等,

維安要耗用的資源比前線打仗來的少,所以不需要用美軍的精銳部隊;

戰爭用的後勤,打仗前養著浪費,打仗後用不到了更浪費,所以乾脆外包。

別忘了,軍人的契約一簽好幾年薪水不能少,PMC的可能簽幾個月不想續約就可以吹了。

雇用PMC直接打仗的通常是有一點錢、有政治正當性的國家,才會想去買PMC,

不然哪天JANES爆料說"RUF雇用EO來攻擊獅子山共和國政府"的話,

那今天EO就是背著萬惡罪名,甚至南非政府會直接把他們總部抄掉。

另外一個例子是南斯拉夫的內戰,克羅埃西亞雇用PMC的教官來訓練自己的兵,

於是克羅埃西亞用NATO的戰術打退了賽爾維亞軍,暫時結束了南斯拉夫內戰。

PMC很少直接介入"對等的國與國戰爭",就算介入國與國戰爭,也不一定是直接參與戰鬥。

可是,雇主還是美軍?這樣可以卸責嗎@@?

感覺有點像買兇殺人和直接殺人~

人不是我殺的@@

為了維安而殺人要負甚麼責任?責任是由誰來訂定?

所以PMC與雇主的關係很重要,與設籍國的關係也很重要。

以美伊戰爭的例子來看,PMC的雇主與設籍國的關係很棒(傀儡政權XD),

所以問題不大。

甚至要等到PMC人數破兩萬、PMC造成的平民死傷太多,

美國才反過頭來檢討這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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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供應來說,PMC的業務可大略分為三個面向:戰鬥服務、準戰鬥服務、以及非戰鬥服務。戰鬥服務,簡而言之幫雇主打仗,是最類似傭兵的角色;但是傳統傭兵缺乏組織性,而PMC卻是以高組織化的、甚至伴隨炮擊、裝甲與直升機支援的現代化攻擊為主。

請問一下

那些裝備是PMC自己準備

還是國家提供?

如果是自己準備

裝備可以到什麼程度?

如果是國家提供

他們平時怎麼訓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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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一下

那些裝備是PMC自己準備

還是國家提供?

如果是自己準備

裝備可以到什麼程度?

如果是國家提供

他們平時怎麼訓練?

PMC自己弄來的

可以準備到甚麼程度?

我不知道以後會不會有轟炸機之類的跑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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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一下

那些裝備是PMC自己準備

還是國家提供?

如果是自己準備

裝備可以到什麼程度?

如果是國家提供

他們平時怎麼訓練?

裝備與武器可以用合法與非法手段買到手,各個PMC公司性質不同、服務地區不同,

做法也會不一樣。

另外像是UAV的維護、戰甲車輛保修等作業,當然那些UAV與車輛是美軍的,

但PMC負責保修與維護。

至於訓練,軍用科技與民生科技有非常多重疊之處,

PMC也並非沒有能力進行相關訓練。

PMC自己弄來的

可以準備到甚麼程度?

我不知道以後會不會有轟炸機之類的跑出來......

雖然漫畫裡頭有PMC公司搞出轟炸機來,但原則上我認為這不太可能...

運輸機、教練機或是直升機之類的還OK,

轟炸機的話...乾脆來幾枚戰術核武好了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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裝備與武器可以用合法與非法手段買到手,各個PMC公司性質不同、服務地區不同,

做法也會不一樣。

另外像是UAV的維護、戰甲車輛保修等作業,當然那些UAV與車輛是美軍的,

但PMC負責保修與維護。

至於訓練,軍用科技與民生科技有非常多重疊之處,

PMC也並非沒有能力進行相關訓練。

雖然漫畫裡頭有PMC公司搞出轟炸機來,但原則上我認為這不太可能...

運輸機、教練機或是直升機之類的還OK,

轟炸機的話...乾脆來幾枚戰術核武好了XD

如果他們有AH-60(實際上不存在;純表示某種惡搞版黑鷹),他們實際上也不是在轟炸.

但是大家都會說這是轟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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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一下

那些裝備是PMC自己準備

還是國家提供?

如果是自己準備

裝備可以到什麼程度?

如果是國家提供

他們平時怎麼訓練?

在國家同意下取得,應該是說默許

裝備看各家的最厲害的可以自行生產apc

輕型裝備自己花錢買

怎麼訓練?武器測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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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國家同意下取得,應該是說默許

裝備看各家的最厲害的可以自行生產apc

輕型裝備自己花錢買

怎麼訓練?武器測試

我有看沒有懂XDD

有很多裝備可以合法購買,像是戰術背心之類的裝備根本沒有法律在管;

輕兵器的進出口也有合法管道,車輛也有合法管道,

通常會觸犯禁運條約的大型武器PMC是不碰的。

說到APC,黑水公司有自己研發出一款APC,Grizzly APC,不過產量不多。

裝備當然要自己買,自己找門路,裝備成本是營運成本的一部分。

至於訓練,PMC有自己的訓練課程,他們的雇員也多半具有軍事背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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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看沒有懂XDD

有很多裝備可以合法購買,像是戰術背心之類的裝備根本沒有法律在管;

輕兵器的進出口也有合法管道,車輛也有合法管道,

通常會觸犯禁運條約的大型武器PMC是不碰的。

說到APC,黑水公司有自己研發出一款APC,Grizzly APC,不過產量不多。

裝備當然要自己買,自己找門路,裝備成本是營運成本的一部分。

至於訓練,PMC有自己的訓練課程,他們的雇員也多半具有軍事背景。

有限制,向美國本土就不能夠買軍用版的m16,你要在本土擁有軍用版的槍械,就要有美國政府的默許,進出口那些也是沒有政府允許,是不可能獲得大量的槍械,像aa12就是用武器測試的方式送往黑水訓練營測試的

其他的以黑水來說,她們還擁有直升機,大型的運輸機等等

像台灣,長榮海運她們也擁有一批槍械,那批槍械也是台灣政府允許給她們保全使用的

hellokitty_ar15assault_1.jpg

hello-kitty-ar-15-rifle-2.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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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制,向美國本土就不能夠買軍用版的m16,你要在本土擁有軍用版的槍械,就要有美國政府的默許,進出口那些也是沒有政府允許,是不可能獲得大量的槍械,像aa12就是用武器測試的方式送往黑水訓練營測試的

其他的以黑水來說,她們還擁有直升機,大型的運輸機等等

像台灣,長榮海運她們也擁有一批槍械,那批槍械也是台灣政府允許給她們保全使用的

有Class 3A執照的話,軍規輕兵器入手並不困難。

不過這方面CK Lolita是專家,召喚他來解釋法規吧XD

武直與攻擊性的載具就是政府特准、或是...灰色的,不完全合法。

但這裡還是要重申合法性的問題,因為在戰亂地區幾乎沒有法治,

而強大外來政府又有特准的情況下,違反禁運條約的武器運送並不少見。

長榮海運那一段詳細希望XDD 我第一次聽到,頗好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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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榮海運的應該是歷史遺留問題...

另:

對面的船到198X年還有配槍(那時只剩64小砸炮*1 以前有RPG和12.7...)的樣子 北泡菜的船到1990還有備槍的樣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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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榮海運的應該是歷史遺留問題...

另:

對面的船到198X年還有配槍(那時只剩64小砸炮*1 以前有RPG和12.7...)的樣子 北泡菜的船到1990還有備槍的樣子

這樣不會違反日內瓦公約之類的嗎= =

連RPG都帶上就算武裝艦隊了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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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Class 3A執照的話,軍規輕兵器入手並不困難。

不過這方面CK Lolita是專家,召喚他來解釋法規吧XD

武直與攻擊性的載具就是政府特准、或是...灰色的,不完全合法。

但這裡還是要重申合法性的問題,因為在戰亂地區幾乎沒有法治,

而強大外來政府又有特准的情況下,違反禁運條約的武器運送並不少見。

長榮海運那一段詳細希望XDD 我第一次聽到,頗好奇的。

幾年前長榮海運爆發非法持有槍械的傳聞,當時新聞版面鬧很大,大概就是大型企業非法購買槍械這樣,後來引伸出民眾持有槍械和購買的討論,最後的說法是那批槍械是警政署提供給長榮保全使用,全部都是經過政府特許的,他們也是少數明面上持有槍械的民間武裝,因為長榮海運的保全並不是員警,另外這批槍械理論上都在台灣,因為海關的問題法律上又不在台灣

另外沒有經過政府特許,對於PMC的生存是很困難的,就拿輕兵器來說,由於成員來源並不固定,慣用槍械也不同,因此必須取得政府的特許方便他們使用槍械

一搬來說是直接向軍火商下訂單,軍火商更改出貨地點,直接快遞到目的地,提供PMC使用,但是這樣對於PMC的成本太高,以伊拉克來說一千多名PMC只花兩千萬美金如果再用進出口的方式來獲得武器兩千萬根本不夠

而再加上PMC的特殊性,一些裝備都有個人喜好的問題,因此他們必須擁有這種政府默許才方便他們上班,也因此方便他們進行一些特殊的上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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幾年前長榮海運爆發非法持有槍械的傳聞,當時新聞版面鬧很大,大概就是大型企業非法購買槍械這樣,後來引伸出民眾持有槍械和購買的討論,最後的說法是那批槍械是警政署提供給長榮保全使用,全部都是經過政府特許的,他們也是少數明面上持有槍械的民間武裝,因為長榮海運的保全並不是員警,另外這批槍械理論上都在台灣,因為海關的問題法律上又不在台灣

另外沒有經過政府特許,對於PMC的生存是很困難的,就拿輕兵器來說,由於成員來源並不固定,慣用槍械也不同,因此必須取得政府的特許方便他們使用槍械

一搬來說是直接向軍火商下訂單,軍火商更改出貨地點,直接快遞到目的地,提供PMC使用,但是這樣對於PMC的成本太高,以伊拉克來說一千多名PMC只花兩千萬美金如果再用進出口的方式來獲得武器兩千萬根本不夠

而再加上PMC的特殊性,一些裝備都有個人喜好的問題,因此他們必須擁有這種政府默許才方便他們上班,也因此方便他們進行一些特殊的上班

長榮的"私槍"似乎是警政署以每個月檢查一次的方法來進行管理,

但怎麼檢查、檢查的內容等都不清楚。

稍微GOOGLE了一些新聞,那些"私槍"可能是GLOCK手槍就是了。

輕兵器通常不是PMC營運的大問題,政府核准(而非默許)的交易其實不少;

至於軍火商,其實以美國PMC來說,直接要求槍廠作客製化的服務也不是不行,

但實際上是怎麼作依時間、地區、不同公司與不同情況都會有差別。

像幫克羅埃西亞的PMC因為不負責戰鬥,輕兵器由當地國家提供就好;

獅子山共和國的E.O.則是一切要自己籌措,但因為在非洲,反而方便。

一千名PMC兩千萬美金?這是?

這樣不會違反日內瓦公約之類的嗎= =

連RPG都帶上就算武裝艦隊了吧= =

不違法,他們只是平民

不然你以為他們以前怎麼把台灣的武裝巡邏艇綁架到大陸去的

平民攜帶武裝就不再是單純的平民了XD

這在ROF或國際法上都有相關規範,雖說立法還不完整。

不過有國際法問題的同時還必須要有執法者才行。

話再說回來,在公海航行時有武裝,進入領海前解除武裝(比如說用直升機運走),

這樣應該沒有海關問題、又可以保障船隻安全吧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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