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高一的陳建州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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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聯會會費

1.(校方的立場)敝人有徵詢過張莞真組張的意見,她的意思大概是說:"你既然志願填了【建國中學】,就必須照著建中的章程走(這裡是指班聯會組織章程),而章程上也有明文規定到,全校學生皆屬班聯會會員,而會員有繳納會費的義務(OS:抱歉 我忘記是第幾條了)"

2.(建州老師的立場)敝人也大概了解建州老師的意思,我的認知如下:"班聯會的會費,在教育部那邊是規定不能強制徵收,所以校方也不能以任何的手段,要求學生繳交會費。"

3.(班聯會的立場)以下是敝人小小的看法,不代表班聯會的整體意見:班聯會的會費,並不是只有給行政部門使用而已,舉凡班代大會的文書費.....等,所有的執行,都還有賴這些會費。如果少了這些錢,一切的一切都會窒礙難行,

就行政部門而言:紀念品(須要先用會費墊)、社團聯展(這個也需要不少的錢)、舞會(這更不用說了)、特約商店(沒錢合約書怎出來?沒合約書怎簽約?)、電影欣賞會(別忘了~場租跟片租呀....),換句話說:少了會費將會使行政部門空轉,而同學、學長們就無法享受到現在能擁有的福利了。

4.(個人的立場)在敝人的想法,因為我交了錢,我並不會覺得這100元是白交,或許是我自己有在行政部門裡做事,所以我知道這些錢,到底花在了哪裡,而我也能深深體會,100元就最平易近人的想法:能去看2場電影和社團聯展,我相信是物超所值.....個人覺得建州老師的想法也是對的,畢竟這是法治國家!! 但是個人是比較希望會費持續進行收費

以下可以忽略,反白

5.後給在深藍上的班聯同學們: 麻煩請注意自己的言詞,別故以使用一些諧音字,在我看來是不尊重師長,畢竟發言發出來大家,就某種程面上來說,是代表整個班聯會(就算你是以個人身分發言),但是,班聯會的人,不見得是擁有和你一樣的想法....一個人的言行,會確確實實的影響到整個團體的聲譽(我承認這點我之前沒做好,不過我現在知道也努力去做,所以希望同學能夠一起...)共勉之~

台北市立建國高級中學64屆下班聯會行政部門行政委員會主任委員 謹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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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很同意樓上的看法

因為victor2923是班聯會的也是我們班的

他已經在班上重申過班聯會負責的項目

與其說是因為說班聯會收費不合理

不如應該說是制度不合理

所以如果可以將這筆錢好好的運用

我相信就算改成自願繳交的方式

也會有許多人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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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很同意樓上的看法

因為victor2923是班聯會的也是我們班的

他已經在班上重申過班聯會負責的項目

與其說是因為說班聯會收費不合理

不如應該說是制度不合理

所以如果可以將這筆錢好好的運用

我相信就算改成自願繳交的方式

也會有許多人繳的

個人認為改採自願繳交可能會有極大的問題

因為倘若會費不夠,必定無法舉行活動、讓該生無法享受的本該有的權益,如此,勢必會影響大家的利益~

PS:victor2923是班聯會司法部門評議委員會的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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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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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認為改採自願繳交可能會有極大的問題

因為倘若會費不夠,必定無法舉行活動、讓學生無法享受的本該有的權益,如此,勢必會影響大家的利益~

PS:victor2923是班聯會司法部門評議委員會的唷~

會員吧?如果是自願繳交,不繳的人自然是放棄班聯會員所享有之權力嘍

既然有人繳有人不繳,何不讓想參加活動的人多繳一些錢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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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聯會會費

1.(校方的立場)敝人有徵詢過張莞真組張的意見,她的意思大概是說:"你既然志願填了【建國中學】,就必須照著建中的章程走(這裡是指班聯會組織章程),而章程上也有明文規定到,全校學生皆屬班聯會會員,而會員有繳納會費的義務(OS:抱歉 我忘記是第幾條了)"

2.(建州老師的立場)敝人也大概了解建州老師的意思,我的認知如下:"班聯會的會費,在教育部那邊是規定不能強制徵收,所以校方也不能以任何的手段,要求學生繳交會費。"

3.(班聯會的立場)以下是敝人小小的看法,不代表班聯會的整體意見:班聯會的會費,並不是只有給行政部門使用而已,舉凡班代大會的文書費.....等,所有的執行,都還有賴這些會費。如果少了這些錢,一切的一切都會窒礙難行,

就行政部門而言:紀念品(須要先用會費墊)、社團聯展(這個也需要不少的錢)、舞會(這更不用說了)、特約商店(沒錢合約書怎出來?沒合約書怎簽約?)、電影欣賞會(別忘了~場租跟片租呀....),換句話說:少了會費將會使行政部門空轉,而同學、學長們就無法享受到現在能擁有的福利了。

4.(個人的立場)在敝人的想法,因為我交了錢,我並不會覺得這100元是白交,或許是我自己有在行政部門裡做事,所以我知道這些錢,到底花在了哪裡,而我也能深深體會,100元就最平易近人的想法:能去看2場電影和社團聯展,我相信是物超所值.....個人覺得建州老師的想法也是對的,畢竟這是法治國家!! 但是個人是比較希望會費持續進行收費

(略)

台北市立建國高級中學64屆下班聯會行政部門行政委員會主任委員 謹上

電新舞會社聯這些都沒有去呢?

我覺得自由繳交比較好

有交的發班聯會證(之前有人提過)..憑班聯會証享有班聯會的福利..

紀念品那種可以先收錢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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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聯會會費

(校方的立場)敝人有徵詢過張莞真組張的意見,她的意思大概是說:"你既然志願填了【建國中學】,就必須照著建中的章程走(這裡是指班聯會組織章程),而章程上也有明文規定到,全校學生皆屬班聯會會員,而會員有繳納會費的義務(OS:抱歉 我忘記是第幾條了)"

這句出現了

我不太清楚班聯會法規是被記載在哪裡

所以也一直沒去動手找

曾在某本小說(的後記)裡看到

A:既然享有權利就要負擔義務,那如果我完全放棄我的權利,那我是不是可以不用負擔任何義務?

B:那你得先放棄你生存在這個國家的權利

差不多是這個樣子吧,原文記的不是很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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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既然享有權利就要負擔義務,那如果我完全放棄我的權利,那我是不是可以不用負擔任何義務?

B:那你得先放棄你生存在這個國家的權利

某些權利就算你不負擔任何義務

國家仍然有義務要給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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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校方的立場)敝人有徵詢過張莞真組張的意見,她的意思大概是說:"你既然志願填了【建國中學】,就必須照著建中的章程走(這裡是指班聯會組織章程),而章程上也有明文規定到,全校學生皆屬班聯會會員,而會員有繳納會費的義務(OS:抱歉 我忘記是第幾條了)"

班聯會組織章程的制定是由何方授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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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其說是班聯會費

不如說是班聯會行政部門的費用

這樣大家還比較明白

況且有些人根本不知道那些費用的下落

是否應該公佈?

當法律不適用時是可以修改推翻的

我想班聯會費是應該採志願制

早已有些人在抱怨為什麼我沒用到的權利

我還必須繳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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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其說是班聯會費

不如說是班聯會行政部門的費用這樣大家還比較明白

況且有些人根本不知道那些費用的下落

是否應該公佈?

當法律不適用時是可以修改推翻的

我想班聯會費是應該採志願制

早已有些人在抱怨為什麼我沒用到的權利

我還必須繳交

回:班聯會費事實上並不只是行政部門在用的,司法部門、立法部門都會用到

關於公布:每學期學期末行政部門都會提出決算書,會交由立法部門審議,之後會上傳至建中公布欄,所以是有公布的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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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班聯會費事實上並不只是行政部門在用的,司法部門、立法部門都會用到

關於公布:每學期學期末行政部門都會提出決算書,會交由立法部門審議,之後會上傳至建中公布欄,所以是有公布的喔~~

38萬多元的預算中

立法部門的預算

影印費10000元

議長預備金1000元

另外超過30萬則是行政部門的預算

再提一件瘟腥的事情好了

63下的主席卸任後選上了班代

選上了財委

審自己當屆的決算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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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上,校慶紀念品,電欣,社聯你們根本沒資格享有

喔。

所以校慶的時候進來的那些友校同學都不能買校慶紀念品

友校同學都不能去社聯

真要禁止沒繳錢的人使用的話應該包含上述這些也要禁止

有三千八百多人繳建中班聯會費

兩場社聯.兩場電欣各3800人次計算

總共1萬五千多人次

去參加的建中生有幾人次?

對多數人不參與收錢在來支撐少數人參與的活動

這樣的行為我實在不能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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喔。

所以校慶的時候進來的那些友校同學都不能買校慶紀念品

友校同學都不能去社聯

真要禁止沒繳錢的人使用的話應該包含上述這些也要禁止

有三千八百多人繳建中班聯會費

兩場社聯.兩場電欣各3800人次計算

總共1萬五千多人次

去參加的建中生有幾人次?

對多數人不參與收錢在來支撐少數人參與的活動

這樣的行為我實在不能認同

前半段嘛...呵呵

至於後半段,那個權利是你自己放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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喔。

所以校慶的時候進來的那些友校同學都不能買校慶紀念品

友校同學都不能去社聯

真要禁止沒繳錢的人使用的話應該包含上述這些也要禁止

有三千八百多人繳建中班聯會費

兩場社聯.兩場電欣各3800人次計算

總共1萬五千多人次

去參加的建中生有幾人次?

對多數人不參與收錢在來支撐少數人參與的活動

這樣的行為我實在不能認同

同學~~發文前要想清楚喔~

"所以校慶的時候進來的那些友校同學都不能買校慶紀念品"

試問你是否有買過其他學校的紀念品?

學校與學校間的紀念品是建立在平等、互惠的狀況下

而非單單限制於特殊案例唷

你不給友校買,那友校為啥要賣你呢?

這是利人利己好嗎?

"友校同學都不能去社聯"

我想原PO的意思是:沒交會費的同學沒資格上台表演

因為社連本來就是屬於公開、免費的活動...免費活動需要收錢嗎?

"電欣"

個人認為是該生自己放棄他的權益,那今天我沒去投票

我可以要求國家退回印選票的錢嗎??

還有,若改為

班聯會行政部門會費...那立法、司法部門的錢哪來?

你該不會要再開"班聯會立法部門會費""班聯會司法部門會費"嗎?

"再提一件瘟腥的事情好了

63下的主席卸任後選上了班代

選上了財委

審自己當屆的"

我覺得沒問題

有人說過前屆主席不得擔任班代嗎?

(有人說過當過總統就不能當立委嗎?)

畢竟財委是由班代大會提名、附議、表決通過的

既然班代大會都通過了(3關喔!!)

也就表達了班代大會對他的肯定與信任

再者,決算書本該是由上學期的班代大會審查

(因為某些原因拖延到下學期,某些原因我不是很清楚)

所以審上學期的決算非蓄意的吧?

再者,財委會非一人組成,想要一手遮天,還有賴於其他財委、財召的昏庸

不過在這屆上述的事項皆沒發生

故就算他當財委,又豈是決定性的要件呢?

同學,煩請措詞注意~

說白一點,你用的"瘟腥"讓我反感

下評論前麻煩做好深入的了解,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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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事情有什麼好吵的= =

我可以很清楚的和各位講,按照現行的法規,建中學生是可以自由的透過拒繳班聯會費合法的退出班聯會的

那個組長可能搞不太清楚狀況,這件事情我親口跟某前評議委員主委、班聯會基本法起草人陳成曄學長啦

等等我想的到可以諮詢的人都問過,甚至活動組上一任的吳組長都親口說過可以這樣做的...

畢業前我也問過學務處那個短頭髮的組長、文主任之類的,答案都很肯定啊。

班聯會的學弟可以請你們不要在散佈一些似是而非的論點了嗎。

說些題外話,我自己對建中的自治組織多少都有一點點參與,我對其的關心和瞭解我敢說不會遜於

在場幾個進建中尚且不到一年的班聯會學弟(不過我承認我對行政部門到底都在搞什麼是不太瞭解

科科)。

或許各位現在都還十分的自我感覺良好,但是我可以很誠實的告訴你們,班聯會本來就是建中裡兩

個特立獨行的團體之一,基本上與建中的大眾學生脫節已經是有一段歷史的事情,現實上就是建中

裡相對多數的學生根本不關心班聯會(不過大部分建中學生的班聯會=行政部門)在做什麼,甚至

多少對這個團體會有些輕視、不屑。你們看了應該不會多開心,不過這是我在建中三年看到的。

你們可以說很多人都有參加舞會啊、電欣啊、社聯啊....等等等等,沒錯,我自己很多類似的活動也都

參加過,常常也玩得蠻開心的呀。不過至少對我自己(其實我看到的多數建中學生也是),這些都只

會是高中生活裡一個小小的點綴,少了這些對我其實無關痛養

班聯會行政部門每年都是幾十萬幾十萬的在花建中學生的錢,對我來講啊,把大家出的這些錢拿去

做些修補硬體設備、改善校園環境什麼的或許有意義多了:p

然後上面那些硬要把班代大會、評議委員會的支出扯進來的學弟,你們自己很清楚班聯會會費中,行政

部門使用掉的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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