豆子罐頭 10 發表於 May 23, 2010 檢舉 Share 發表於 May 23, 2010 我是119班學生我們班導的主張班聯會是屬於一個社團而一個社團並不能強制向我們收錢班聯會的社團條例好像是說全校學生皆屬於班聯會我們班導是說不繳社費的話就退出社團而已而學務處多次派人前來我們班找同學「關切」原本學務處某組長打算記我們班全班小過不過據說是由文主任將事情壓下來可是該組長為我班的公民老師所以.......不過我們班的所有的權利還是可以照常使用據說以前的學長(現為台大法律系)在跟我們班導討論後也做過更激烈的抗爭不過後來有位家長替全班繳錢事情也因此結束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七曜の魔法使い 10 發表於 May 23, 2010 檢舉 Share 發表於 May 23, 2010 源來其實是有繳錢的阿我之前去問我認識的學弟都跟我說還是沒繳讓我ㄧ直很想詳細一下這件事情不過後來忘記了(炸)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豆子罐頭 10 發表於 May 23, 2010 檢舉 Share 發表於 May 23, 2010 我們班並沒有繳錢阿只是我們使用的名義是我們將錢繳給老師,但是老師沒將錢繳去學務處大推建州老師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郭屁 10 發表於 May 23, 2010 檢舉 Share 發表於 May 23, 2010 我是119班學生我們班導的主張班聯會是屬於一個社團而一個社團並不能強制向我們收錢班聯會的社團條例好像是說全校學生皆屬於班聯會我們班導是說不繳社費的話就退出社團而已而學務處多次派人前來我們班找同學「關切」原本學務處某組長打算記我們班全班小過不過據說是由文主任將事情壓下來可是該組長為我班的公民老師所以.......不過我們班的所有的權利還是可以照常使用據說以前的學長(現為台大法律系)在跟我們班導討論後也做過更激烈的抗爭不過後來有位家長替全班繳錢事情也因此結束把關鍵字用粗體標示了一下XD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victor2923 10 發表於 May 23, 2010 檢舉 Share 發表於 May 23, 2010 這件事情也沒什麼不能公佈的那位組長是張婉真組長一點也不像公民老師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豆子罐頭 10 發表於 May 23, 2010 檢舉 Share 發表於 May 23, 2010 我們一開始就沒繳錢阿只是對外的藉口至於有繳錢的事前幾屆學長的家長不是我們樓上的20號先生你這樣會有問題他好像一直很想告我們班小心一點好(良心建議)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victor2923 10 發表於 May 23, 2010 檢舉 Share 發表於 May 23, 2010 他本來就有這樣做過這種可受公評之事講出來也沒什麼好怕的身為一個公民老師、一個學生活動組組長,這種攸關學生權益的事情與舉動本來就該有所節制與注意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豆腐巧克力 10 發表於 May 23, 2010 檢舉 Share 發表於 May 23, 2010 (已編輯) 我是119班學生我們班導的主張班聯會是屬於一個社團而一個社團並不能強制向我們收錢班聯會的社團條例好像是說全校學生皆屬於班聯會我們班導是說不繳社費的話就退出社團而已而學務處多次派人前來我們班找同學「關切」原本學務處某組長打算記我們班全班小過不過據說是由文主任將事情壓下來可是該組長為我班的公民老師所以.......不過我們班的所有的權利還是可以照常使用據說以前的學長(現為台大法律系)在跟我們班導討論後也做過更激烈的抗爭不過後來有位家長替全班繳錢事情也因此結束同學~我覺得你忽略了一個非常重要的重點據我所知,貴班導師強調的是"法律"他同意習慣上和事實上並不是這樣但班聯會就法律上是屬於一個社團我不是不屑法律但我覺得事實比法律重要只可以講說這是個法律與現實習慣 的尷尬問題真的要鬧的話會非常非常複雜沒什麼討論的必要隨隨便便舉例事實上,很明顯的班聯會完全不具備社團的性質法律上,班聯會和社團只是同一個地位事實上,你們班還是有使用班聯會成員才享有的權利法律上,校慶紀念品,電欣,社聯你們根本沒資格享有申請大法官釋憲嗎??我覺得沒什麼討論的必要讓這篇沉了吧?! 此內容已被編輯, May 23, 2010 ,由 豆腐巧克力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笨腳掌 10 發表於 May 23, 2010 檢舉 Share 發表於 May 23, 2010 (已編輯) 同學~我覺得你忽略了一個非常重要的重點據我所知,貴班導師強調的是"法律"他同意習慣上和事實上並不是這樣但班聯會就法律上是屬於一個社團事實上,很明顯的班聯會完全不具備社團的性質法律上,班聯會和社團只是同一個地位事實上,班代大會出席率太低的班代會被記過法律上,因參予"班聯會社團"活動不夠投入所以被記過 (怪現象)事實上,你們班還是有使用班聯會成員才享有的權利法律上,校慶紀念品,電欣,社聯你們跟沒資格享有我不是不屑法律但我覺得事實比法律重要只可以講說這是個法律與現實習慣 的尷尬問題真的要鬧的話會非常非常複雜沒什麼討論的必要讓這篇沉了吧?!那個...字要打好一點XD我是覺得這篇可以不要沉拉@@然後社聯他們是可以來參加的然後我覺得現實比法律重要可是在法律更改前後你都必須遵守那個法律又或是法律尚未制定前你可以不用遵守 此內容已被編輯, May 23, 2010 ,由 笨腳掌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豆腐巧克力 10 發表於 May 23, 2010 檢舉 Share 發表於 May 23, 2010 (已編輯) 那個...字要打好一點XD我是覺得這篇可以不要沉拉@@然後社聯他們是可以來參加的然後我覺得現實比法律重要可是在法律更改前後你都必須遵守那個法律又或是法律尚未制定前你可以不用遵守社聯,我是指他們班有人上去表演法律上應該也是沒資格"可是在法律更改前後你都必須遵守那個法律,又或是法律尚未制定前你可以不用遵守"那這學期那些沒繳錢的人校慶紀念品二訂沒資格訂購電影欣賞會絕對不能去也不能有人社聯上去表演特約商店也不准有折扣正副主席選舉沒有選舉權班代大會不可以有人去所以,要依造法律來嗎?? 此內容已被編輯, May 23, 2010 ,由 豆腐巧克力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笨腳掌 10 發表於 May 23, 2010 檢舉 Share 發表於 May 23, 2010 (已編輯) 社聯,我是指他們班有人上去表演法律上應該也是沒資格他們是社團成員為什麼沒資格上去?班聯會只是主辦阿@@"可是在法律更改前後你都必須遵守那個法律,又或是法律尚未制定前你可以不用遵守"那這學期那些沒繳錢的人校慶紀念品二訂沒資格訂購電影欣賞會絕對不能去特約商店也不准有折扣正副主席選舉沒有選舉權班代大會不可以有人去所以,法律???我問一下喔哪些是"班聯會成員的權利"?哪些是"建中生的權利"?像特約商店本子上面就寫說「如果你/妳是建中或北一女的學生,只要在消費時出示學生證,就能夠享有該商店提供的優惠。」所以特約商店的折扣是要加入班聯會才能有的權利嗎?還是只要是建中生都有?然後不要打錯字拉>< 此內容已被編輯, May 23, 2010 ,由 笨腳掌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七曜の魔法使い 10 發表於 May 23, 2010 檢舉 Share 發表於 May 23, 2010 特約士班聯會去交涉的服務所以應該是班聯成員才有的吧然後...我覺得二訂應該可以耶?其他我都贊同巧克力的看法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豆腐巧克力 10 發表於 May 23, 2010 檢舉 Share 發表於 May 23, 2010 (已編輯) 他們是社團成員為什麼沒資格上去?班聯會只是主辦阿@@我問一下喔哪些是"班聯會成員的權利"?哪些是"建中生的權利"?像特約商店本子上面就寫說「如果你/妳是建中或北一女的學生,只要在消費時出示學生證,就能夠享有該商店提供的優惠。」所以特約商店的折扣是要加入班聯會才能有的權利嗎?還是只要是建中生都有?然後不要打錯字拉><喔~ 真好玩所以現在是在玩法律和文字上的遊戲嗎??我覺得最好的方法就是順應現實習慣,息事寧人除非有偉大的人想要徹底的改革把班聯會的法律地位提升據我所知北一的班聯會好像是屬於行政命令中輔導成立的組織? (不確定)-------------------------------------其實說真的如果陳建州老師真的他那麼在意法律那他是否應該要求學生不能去做班聯會會員才有的權利? 此內容已被編輯, May 23, 2010 ,由 豆腐巧克力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笨腳掌 10 發表於 May 23, 2010 檢舉 Share 發表於 May 23, 2010 喔~ 真好玩所以現在是在玩法律和文字上的遊戲嗎??(為什麼我每次點你引用都引用出來不同的東西)不要講不過就說是在玩文字遊戲然後有沒有一個地方是可以看關於班聯會的校規阿@@?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victor2923 10 發表於 May 23, 2010 檢舉 Share 發表於 May 23, 2010 班聯會根本不只是社團哪個社團有資格向全校的學生收錢,而且學校還會幫忙?張組長婉真那套可以因為行事方便,而任意改變說詞的說法你全信了?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本格派右腕 10 發表於 May 24, 2010 檢舉 Share 發表於 May 24, 2010 社聯,我是指他們班有人上去表演法律上應該也是沒資格"可是在法律更改前後你都必須遵守那個法律,又或是法律尚未制定前你可以不用遵守"那這學期那些沒繳錢的人校慶紀念品二訂沒資格訂購電影欣賞會絕對不能去也不能有人社聯上去表演特約商店也不准有折扣正副主席選舉沒有選舉權班代大會不可以有人去所以,要依造法律來嗎??臺大的制度是另外發給班聯會員證有繳班聯會費才有班聯會員證若建中有班聯會員證則可以區分班聯會員與建中生的不同校慶紀念品價格調高舞會門票價格調高(不用調高很多.10元20元足矣)以上兩項班聯會員享有折扣(有配套措施.舞會門票限本人使用.校慶紀念品訂購量有限)憑班聯會員證享有特約商店折扣憑班聯會員證投票至於電欣與社聯多數社團的社課以及成發並沒有限制社員才能參加故可以採用"班聯會員有權優先挑選位置"的方式這個想法主要是希望每個人能憑自己的意願繳錢我認為不應該強迫不參與活動的人繳錢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豆腐巧克力 10 發表於 May 24, 2010 檢舉 Share 發表於 May 24, 2010 只可以說我覺得這根本沒討論的必要.......除非真的有偉大的人可以徹底改革整個制度建州老師強調的是法律我認為重要的是事實喔對了,我覺得大家還是乖乖繳錢比較好不繳錢小心被記過除了陳建州老師以外,我很好奇還有誰有那個膽量和能力去挑戰學校還有,我覺得沒繳錢的還是應該享有班聯會會員全部的權利,雖然法律上應該是不允許的-------------------------------------------純發洩我恨法律事實上 A殺B但就是證據不足,無法判決法律上A沒有殺B所以,我恨法律身為法治國家的公民我絕對不敢大聲說"我不屑法律"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紅太 10 發表於 May 24, 2010 檢舉 Share 發表於 May 24, 2010 (已編輯) 社聯,我是指他們班有人上去表演法律上應該也是沒資格"可是在法律更改前後你都必須遵守那個法律,又或是法律尚未制定前你可以不用遵守"那這學期那些沒繳錢的人校慶紀念品二訂沒資格訂購電影欣賞會絕對不能去也不能有人社聯上去表演特約商店也不准有折扣正副主席選舉沒有選舉權班代大會不可以有人去所以,要依照法律來嗎??兄弟,請你詳細一下沒有繳交班聯會費的同學無法享受到的權利好嗎?確實地讓沒繳錢的同學知道自己自己的定位 此內容已被編輯, May 24, 2010 ,由 紅太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victor2923 10 發表於 May 24, 2010 檢舉 Share 發表於 May 24, 2010 喔對了,我覺得大家還是乖乖繳錢比較好不繳錢小心被記過雖然我衷心期望大家都能支持班聯會發展但你這句話非常的令我不爽班聯會什麼時候需要靠記過這種事情來維持他的存在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cyjeff 10 發表於 May 24, 2010 檢舉 Share 發表於 May 24, 2010 (已編輯) 我認為班聯與建青費用都必交確實不合理.不過這完全是兩件事:P拒繳班聯聯會費就像拒繳稅嘛繳錢的跟收錢的都有充足理由去辯...可是建青應該真的改成自由購賣較佳姑且不論內容是否能代表校刊每次發下都有一半以上被丟掉剩下的很多都只看逍遙遊無端造成資源的浪費(不過要比誰不環保真的人外有人...高中課本幾乎都沒用到,每年改版也不能給學弟妹書商每年印出一堆新書,學生每年也丟掉一堆新書嘖嘖) 此內容已被編輯, May 24, 2010 ,由 cyjeff typal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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