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死刑國家被害人家屬對加害人審判結果的滿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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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這樣說不對喔,台灣比起這些國家也沒好到哪裡去

全球第一名的低犯罪率是斐濟

亞洲是新加坡

都是一些小國不足以作為你的考量吧

可不可以動一下頭腦

高犯罪率國家跟他有沒有死刑的關連性 和低犯罪率的國家跟他有沒有死刑的關連性

並不是說舉出了一堆高犯罪率沒死刑的國家就代表他們是因為沒死刑造成的

而且人家說的是爛國家 不是小國家 你覺得巴西很小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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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不可以動一下頭腦

高犯罪率國家跟他有沒有死刑的關連性 和低犯罪率的國家跟他有沒有死刑的關連性

並不是說舉出了一堆高犯罪率沒死刑的國家就代表他們是因為沒死刑造成的

而且人家說的是爛國家 不是小國家 你覺得巴西很小嗎?

就適時而言你無法解釋這個現象不是嗎?

一個心中對於是否廢除死刑已有定見的人跑出來問被害者家屬心聲,到底有何企圖令人疑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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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離題的一點想法

未來如何我不管,但既然還沒有廢除死刑,那無論如何,現在台灣的那些死刑犯都該槍決

廢不廢是一回事,沒有死刑就算了,但既然三審定讞,若不執行死刑,那憑什麼我要繳罰金或是被抓去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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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離題的一點想法

未來如何我不管,但既然還沒有廢除死刑,那無論如何,現在台灣的那些死刑犯都該槍決

廢不廢是一回事,沒有死刑就算了,但既然三審定讞,若不執行死刑,那憑什麼我要繳罰金或是被抓去關?

在法理上,我同意這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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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執行有兩個原因:

1. 該案件仍有爭議,像是蘇案。

2. 配合逐步廢除死刑的政策方針,先從死刑犯不行刑開始,接著修法真正廢死,台灣人喜歡慢慢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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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實說,只給這兩個資料沒啥意義,因為其中廢死國家太多太多,而你只是挑出一個2003年

的資料指說兇殺案前10名是這些很多很多國家中的幾個。這就好像你在一大群吃某一牌飼料長

大的雞中發現一隻雞畸形,於是宣稱這飼料有問題一樣。事實上,這些國家會有高犯罪率主要變因並不是廢死,而是當地社會經濟、宗教族群構成複雜、槍枝氾濫等等。如果純從理性上思考,我提供幾篇我覺得不錯的文章(意即有良好數據與論述作參考,不是靠著心情嘴砲):

http://blog.xuite.net/luciferous/holan99/31871867

http://blog.xuite.net/luciferous/holan99/24666531?ref=rel

http://blog.xuite.net/luciferous/holan99/31013462

http://blog.xuite.net/luciferous/holan99/30942500

當然死刑本身還參雜著感性,而非純理性的思考,事實我個人也認為累犯重罪者似乎不必給予寬恕。但其實有很大的原因是社會對於任何初犯者(不論輕或重罪)往往不願伸出援手;舉例來說,在有過一次前科後,去稍有規模的公司應徵幾乎一定失敗,這讓犯過一次錯的人更沒有機會翻身。

死刑存在的目的主要為嚇阻犯罪,但是今時今日會犯下死刑重罪者,在犯罪當下都是不怕死

的,或者血氣上衝、或者縝密籌畫,如果怕死又幹嘛去犯這罪呢?同樣的,你我不殺人的理由也不是因為死刑,而是不想失去前途或整個人生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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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實說,只給這兩個資料沒啥意義,因為其中廢死國家太多太多,而你只是挑出一個2003年

的資料指說兇殺案前10名是這些很多很多國家中的幾個。這就好像你在一大群吃某一牌飼料長

大的雞中發現一隻雞畸形,於是宣稱這飼料有問題一樣。事實上,這些國家會有高犯罪率主要變因並不是廢死,而是當地社會經濟、宗教族群構成複雜、槍枝氾濫等等。如果純從理性上思考,我提供幾篇我覺得不錯的文章(意即有良好數據與論述作參考,不是靠著心情嘴砲):

http://blog.xuite.net/luciferous/holan99/31871867

http://blog.xuite.net/luciferous/holan99/24666531?ref=rel

http://blog.xuite.net/luciferous/holan99/31013462

http://blog.xuite.net/luciferous/holan99/30942500

當然死刑本身還參雜著感性,而非純理性的思考,事實我個人也認為累犯重罪者似乎不必給予寬恕。但其實有很大的原因是社會對於任何初犯者(不論輕或重罪)往往不願伸出援手;舉例來說,在有過一次前科後,去稍有規模的公司應徵幾乎一定失敗,這讓犯過一次錯的人更沒有機會翻身。

死刑存在的目的主要為嚇阻犯罪,但是今時今日會犯下死刑重罪者,在犯罪當下都是不怕死

的,或者血氣上衝、或者縝密籌畫,如果怕死又幹嘛去犯這罪呢?同樣的,你我不殺人的理由也不是因為死刑,而是不想失去前途或整個人生吧?

理性思考?我笑了,當理性思考出現時大多都被反對執行死刑已偏激的思考方式否決

它引的資料忽略了一段話

由於(1)各國間存在之不同處罰犯罪之法律定義、不同之計算方法或統計期間內可能因法律修訂、政策、計算方式等之變動。(摘自警政署的報告)

南韓故意殺人犯罪降低,是不是就是因為上述所言的問題呢?而台灣現在死刑判決難以出爐如他文章中所言死刑不會比較便宜,不就是因為我國法官為了避免判處死刑極力尋找案件問題以他案定罪嘛?

也就是故意殺人犯罪你連結中所指的,可能會因為法律定義的問題而改變!

從另一個角度來看,故意殺人的犯罪率看似下降,然而事實卻是相反,自宣布廢除死刑後就是第一個連結中所提供的資料,該資料顯示犯罪率逐年下降,但是這邊有一個資料顯示因刑案造成的死傷人數逐年增加,2008年死傷人數甚至達到三萬一千人,已經是1999年七千五百人的四倍多近五倍

而在從死傷人數分開來看平均來說自陳定南宣布死刑廢除後平均每年大約會有一千人因刑案死亡看似比起宣布前死亡人數較少1999年之前平均每年是一千五百人,但是受傷人數卻是逐年增加,這並不一定和刑案有所關聯,更或許可以看為台灣醫療水平的進步,導致被害人有機會活命,而不是犯罪率降低和犯罪人變得比較溫和較少動用武力

這是相關連結:

http://sowf.moi.gov.tw/stat/year/y06-10.xls

而你提供的連結中也發現一個問題,他說日本和台灣故意殺人比,應該是0.5對上0.9台灣比較高,可能是他放反或者是表達的意思我看不清楚。

而在就這個資料來說我手邊有一個比較久一點資料,這份就顯示了含台灣在內十個先進國家的故意殺人犯罪率,日本最低,其次是芬蘭,再來是台灣與新加坡,前四個中有三個是執行死刑的國家,不論在民意或是現有的法律上都是傾向於執行死刑。

那麼再搭配我先前所提的2003年的資料,凶殺案最高的前十名國家多數都是廢止死刑,這兩個關連性,不就是突顯出死刑是可以有效遏止重大犯罪的有效方式嗎?

連結:http://www.leader.edu.tw/student/life/page/page6-1106.doc

最後你可能認為我自打嘴巴,其實不是!單單用犯罪率來看那麼我先前提供和最後提供的資料則成為死刑最有利的證據,如果照你所說先前的資料沒有意義,那麼最後一個連結的你也不用看請看我第一個傷亡人數那邊就好。

附註:1999年也就是民國88年是台灣治安史上最好的一段時間,歷任的法務部長為城仲模和葉金鳳,其中葉金鳳更在一夜內簽署含陳進興在內八個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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菸快抽完了,再打最後一個

關於這個連結內容:http://blog.xuite.net/luciferous/holan99/24666531?ref=rel

他說到死刑是很花錢的等等,其中提到了蘇建和案花了十八年

主要是在說因為死刑的關係所以必須一直上訴這之中的錢花多

我很質疑他的想法和看法,難道改成無限監禁,法官就可以不必在仔細檢查再檢查卷宗發現是否有問題的地方,案情是否有疑點的地方,而隨便將一個可能是無辜的人關在監獄內需耗一輩子?

難道不就是因為有死刑的關係,所以蘇建和案才會引起這麼多團體的關注?假如今天是判無期徒刑,又蘇建和等人的確是無辜的,卻因為她們的案子不是死刑,會不會就沒人關注?法院隨便亂判?

事實上很有可能,陸正案、蘇建和案的人權律師多不勝數,但是這兩件案子呢?都是司法機關自己發現,而沒有所謂的人權律師幫助

http://iservice.libertytimes.com.tw/liveNews/news.php?no=270758&type=%E7%A4%BE%E6%9C%83

http://www.tvbs.com.tw/news/news_list.asp?no=blue20051223175642

然而現有的死刑定讞會拖那麼久,不就是因為尊重生命,預防冤獄所做的層層把關,這位網友這篇文章所寫恰恰反駁人權團體所言的草率定案隨便執行死刑的言論

而拋棄這個嚴謹的制度,去完全的相信科學鑑識這又是正確的方式嗎?別忘了科學鑑識也會出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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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另一個角度來看,故意殺人的犯罪率看似下降,然而事實卻是相反,自宣布廢除死刑後就是第一個連結中所提供的資料,該資料顯示犯罪率逐年下降,但是這邊有一個資料顯示因刑案造成的死傷人數逐年增加,2008年死傷人數甚至達到三萬一千人,已經是1999年七千五百人的四倍多近五倍

這是相關連結:

http://sowf.moi.gov.tw/stat/year/y06-10.xls

附註:1999年也就是民國88年是台灣治安史上最好的一段時間,歷任的法務部長為城仲模和葉金鳳,其中葉金鳳更在一夜內簽署含陳進興在內八個死刑。

第一、專就這這個來講,你顯然沒看清楚你找的資料是什麼,死傷人數統計並沒有說明是何

罪而造成的。要知道犯什麼罪會被判死刑,什麼罪不會。

以現在而言,至少要故意殺人才會判死刑(不管那些雜七雜八的什麼劫機罪、叛國罪之類的)

;如果你覺得你犯下傷害罪(如打架)或誹謗罪會被判死刑,那我也沒轍。

你可以去你給的"資料"的下方工作表,有91~-97年的詳細犯罪項目的被害人數,

故意殺人罪的被害人沒有什麼變化,都是1XXX人,然後你說傷害人數在近幾年爆增,

這些傷害人數從資料來看很顯然是來自傷害罪,而不是來自會判死刑的殺人罪。

所以簡而言之,在這資料中,死刑本身並沒有改變故意殺人罪的比率。

這頂多可能暗示,傷害罪沒有死刑可判所以很多,不過這不是目前論廢死的重點,

因為人們都已經接受傷害罪不致死。

第二、犯罪率會大幅受到一個國家自身社經狀況、族群文化各種的影響(這你不反對吧,

比方說,你給的前十高犯罪率排行國家,我也可以宣稱那是因為拉丁美洲的人犯罪率較高,

而你也找不出反駁我的地方:

http://www.un.org/chinese/News/fullstorynews.asp?newsID=12424)。

為了減少變因,我們來專注的看一個國家,如果在廢死後,其犯罪率暴增,就表示廢死

是巨大影響因素,當然拉,能蒐集越多的國家資料越好。

www.tcd.moj.gov.tw/public/Attachment/51117182441.doc

http://www.wretch.cc/blog/kusoboss/13977913

http://www.npf.org.tw/post/2/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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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專就這這個來講,你顯然沒看清楚你找的資料是什麼,死傷人數統計並沒有說明是何

罪而造成的。要知道犯什麼罪會被判死刑,什麼罪不會。

以現在而言,至少要故意殺人才會判死刑(不管那些雜七雜八的什麼劫機罪、叛國罪之類的)

;如果你覺得你犯下傷害罪(如打架)或誹謗罪會被判死刑,那我也沒轍。

你可以去你給的"資料"的下方工作表,有91~-97年的詳細犯罪項目的被害人數,

故意殺人罪的被害人沒有什麼變化,都是1XXX人,然後你說傷害人數在近幾年爆增,

這些傷害人數從資料來看很顯然是來自傷害罪,而不是來自會判死刑的殺人罪。

所以簡而言之,在這資料中,死刑本身並沒有改變故意殺人罪的比率。

這頂多可能暗示,傷害罪沒有死刑可判所以很多,不過這不是目前論廢死的重點,

因為人們都已經接受傷害罪不致死。

第二、犯罪率會大幅受到一個國家自身社經狀況、族群文化各種的影響(這你不反對吧,

比方說,你給的前十高犯罪率排行國家,我也可以宣稱那是因為拉丁美洲的人犯罪率較高,

而你也找不出反駁我的地方:

http://www.un.org/chinese/News/fullstorynews.asp?newsID=12424)。

為了減少變因,我們來專注的看一個國家,如果在廢死後,其犯罪率暴增,就表示廢死

是巨大影響因素,當然拉,能蒐集越多的國家資料越好。

www.tcd.moj.gov.tw/public/Attachment/51117182441.doc

http://www.wretch.cc/blog/kusoboss/13977913

http://www.npf.org.tw/post/2/621

在回答你之前先講個好玩的

王清峰之前曾向立法院的立委私下遊說,希望支持廢除死刑,賴士葆委員看完王部長提供的資料,他就更認為應該支持死刑。

你的資料也有同樣的結果喔

這是你提供的資料:http://www.tcd.moj.gov.tw/public/Attachment/51117182441.doc

你應該沒很仔細看你提供的資料,裡面一欄廢除死刑後殺人犯罪數,就在隔年暴增大約五百件

很遺憾的,我必須要說你提供的資料除了這個有明顯的數據之外,其他的幾乎都不能納入參考,理性的思考應該是由數據來探討,而非空口說說,及你前面所說看心情嘴砲

而我提供的資料,單就死刑這個變數來看,你完全無法否認這個奇怪的現象,執行死刑的殺人犯罪率低於廢除死刑的,而多數廢除死刑的國家殺人犯罪率均偏高

就我提供的台灣死傷者數字,你也不能否認如果不是台灣爆發過醫療通報問題,和相關急救方式的逐漸普及,受傷人數很可能有很大部分變成死亡人數,而從時間點來看你也並不能否認,當陳定南宣布廢止死刑的計畫後,台灣因案件死傷人數暴增

最後我想說的是我看了很多文章內容都要求我們應該凝聚共識,這不禁讓我想問,為什麼只有廢止死刑這個共識才是對的呢?當任何議題只能有一種結果的時候,這不就是所謂的偏激和獨裁嗎?難道我們選總統也可以說等到全民有讓馬英九繼續當總統時再選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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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是得說 單純把人處分掉遠遠不是折磨人的最高境界阿...

另:底下是某些人的想法

(我現在的業績已經夠我在監獄裡呆50年了 那就幹更大票的來一了百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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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回答你之前先講個好玩的

王清峰之前曾向立法院的立委私下遊說,希望支持廢除死刑,賴士葆委員看完王部長提供的資料,他就更認為應該支持死刑。

你的資料也有同樣的結果喔

這是你提供的資料:http://www.tcd.moj.gov.tw/public/Attachment/51117182441.doc

你應該沒很仔細看你提供的資料,裡面一欄廢除死刑後殺人犯罪數,就在隔年暴增大約五百件

很遺憾的,我必須要說你提供的資料除了這個有明顯的數據之外,其他的幾乎都不能納入參考,理性的思考應該是由數據來探討,而非空口說說,及你前面所說看心情嘴砲

而我提供的資料,單就死刑這個變數來看,你完全無法否認這個奇怪的現象,執行死刑的殺人犯罪率低於廢除死刑的,而多數廢除死刑的國家殺人犯罪率均偏高

就我提供的台灣死傷者數字,你也不能否認如果不是台灣爆發過醫療通報問題,和相關急救方式的逐漸普及,受傷人數很可能有很大部分變成死亡人數,而從時間點來看你也並不能否認,當陳定南宣布廢止死刑的計畫後,台灣因案件死傷人數暴增

最後我想說的是我看了很多文章內容都要求我們應該凝聚共識,這不禁讓我想問,為什麼只有廢止死刑這個共識才是對的呢?當任何議題只能有一種結果的時候,這不就是所謂的偏激和獨裁嗎?難道我們選總統也可以說等到全民有讓馬英九繼續當總統時再選嘛?

一、

暴增500件?你有看到之後的趨勢嗎?人數當然會波動,問題是並沒有爆增為原來的好幾倍

況且總人口上升自然會使在相同犯罪率下的犯罪人口上升。

http://blog.xuite.net/luciferous/holan99/31944777

二、

你說我附的不能列入參考,我給的連結都有註明資料出處,難道還要我一個一個找出來給你

看?聯合國1989年的調查報告也完全沒參考價值?

三、

把詳細案件整理一下:

年度 傷害 殺人 駕駛過失 公共危險 其他 受傷人數

91 13692 1690 3968 8860 25917 14013

92 11375 1687 3930 7572 27908 18863

93 9379 1331 4095 7175 36278 18037

94 11401 1331 4807 7083 50082 21427

95 13672 1397 6656 8715 46864 27495

96 14286 1264 8183 9092 47548 31100

97 13267 1127 8682 8748 44028 30458

恐嚇取財 強盜搶奪 妨害性自主罪

7226 11980 3098

7448 9973 3195

5921 9990 2903

4756 11464 3296

6336 9273 3326

5151 6410 3706

4249 5192 3524

你還認為傷害罪與殺人罪是造成受傷人數上傷的原因嗎?

就實際看起來是駕駛過失及其他,但這兩者跟廢死刑沒啥關。

四、

凝聚共識那是他的說詞,我現在只針對廢死會不會造成重犯罪率上升作討論,

不必扯一堆東西進來,我給資料不是要你看他的道德說詞(嘴砲)面,是看研究資料面O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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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是得說 單純把人處分掉遠遠不是折磨人的最高境界阿...

另:底下是某些人的想法

(我現在的業績已經夠我在監獄裡呆50年了 那就幹更大票的來一了百了吧)

這種東西難講

有人說關到死是種折磨

但是也有人認為呆在監獄裡面不用擔心下一餐而拼了命搶劫要進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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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暴增500件?你有看到之後的趨勢嗎?人數當然會波動,問題是並沒有爆增為原來的好幾倍

況且總人口上升自然會使在相同犯罪率下的犯罪人口上升。

http://blog.xuite.net/luciferous/holan99/31944777

二、

你說我附的不能列入參考,我給的連結都有註明資料出處,難道還要我一個一個找出來給你

看?聯合國1989年的調查報告也完全沒參考價值?

三、

把詳細案件整理一下:

年度 傷害 殺人 駕駛過失 公共危險 其他 受傷人數

91 13692 1690 3968 8860 25917 14013

92 11375 1687 3930 7572 27908 18863

93 9379 1331 4095 7175 36278 18037

94 11401 1331 4807 7083 50082 21427

95 13672 1397 6656 8715 46864 27495

96 14286 1264 8183 9092 47548 31100

97 13267 1127 8682 8748 44028 30458

恐嚇取財 強盜搶奪 妨害性自主罪

7226 11980 3098

7448 9973 3195

5921 9990 2903

4756 11464 3296

6336 9273 3326

5151 6410 3706

4249 5192 3524

你還認為傷害罪與殺人罪是造成受傷人數上傷的原因嗎?

就實際看起來是駕駛過失及其他,但這兩者跟廢死刑沒啥關。

四、

凝聚共識那是他的說詞,我現在只針對廢死會不會造成重犯罪率上升作討論,

不必扯一堆東西進來,我給資料不是要你看他的道德說詞(嘴砲)面,是看研究資料面OK?

你指的那個聯合國指出拉丁美洲犯罪率較高,我只能說是每個人的看法問題,並不能作為證據,同樣的事情不同人有不同的看法,而其他的大多都是道德說詞,除了台中監獄那份資料之外

而且你所謂有明確出處?像那個正方他只是從論文中擷取一小段作者的"看法"而不是數字資料分析,通常我們在看論文是不看那些的,大多只看數據

還有朋友,駕駛過失根據警政署其他的統計資料顯示,應該是整個由刑案中分開計算的,而你沒有看懂我講的意思,我的意思是自從陳定南宣布廢除死刑後,我國因為各類刑事案件傷亡人數增加,而不被認定為傷害或是殺人,則是因為我國刑事判決改變的原因,也就是陳定南宣佈之後我國犯罪變成更暴力卻因為法律的問題改變各種罪行犯罪率

你拿出犯罪率沒有改變這只是計算上的差異,但事實上暴增五百件也就是最少增添五百條冤魂卻是確定的,也就是你提供的資料多數明確的指出,廢止死刑會導致犯罪率上升

INSEE的資料顯示差不到兩百萬,因此可以排除人口增加的因素,另一個有利的證據則是日本的故意殺人犯罪率僅有台灣的一半多一點,由此可以排除人口自然增加導致犯罪數量上升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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殺人既遂犯罪率(件/十萬人口):

藍色表示廢死已久橘色表示年未執行死刑紅色表示至2007年時仍持續執行死刑

(數據過少者不計,最後的括弧表示廢除死刑年分或停止執行但未廢除死刑年分)

 國別  2000年 2001年 2002年 2003年 2004年 2005年 2006年 2007年 

 台灣   0.87  0.99   1.30  1.16  1.23  1.22   1.21  0.95(2005)

馬來西亞  X   X   2.10  2.17  1.90  1.90   2.27  2.15

新加坡   0.91  0.78  0.53  0.58  0.50   X   X   X

 日本   0.52  0.53  0.51  0.51  0.51  0.45   0.44  X

 南韓   X   X   0.03  0.05  0.08  0.07   0.04  X(1997)

 美國   5.51  5.61   5.60  5.70  5.50  5.63   5.70  5.60

阿根廷   8.45  5.84   X  5.44  3.83  X    X   X

加拿大   1.79  1.80   1.86  1.73  X   X    X   X(1998)

 瑞典   1.90  1.90   2.30  2.09  3.40  2.86   2.64  X(1972)

 芬蘭   0.71  0.94   X  1.98  2.75  X    X   X(1972)

 德國   1.17  1.06  1.11  0.99  0.98  1.00   X   X(1987)

奧地利   X   0.87  0.80  0.62  0.73  0.66   0.74  0.53(1968)  

 瑞士   0.96  0.46  1.18  0.99  1.06  0.99   X   X(1992)

 法國   1.79  1.79   1.88  1.65  1.65   X   1.43 1.40(1981)

紐西蘭   X   X   X   0.76  0.88  1.04   0.79 X (1989)

 

資料來源:

sowf.moi.gov.tw/stat/national/ j048.xls

http://blog.yam.com/jostar2/article/3680505

所以,根據你神奇的取樣方法,我可以取出

 美國   5.51  5.61   5.60  5.70  5.50  5.63   5.70  5.60

阿根廷   8.45  5.84   X  5.44  3.83   X    X   X

 南韓   X   X   0.03  0.05  0.08  0.07   0.04  X(1997)

奧地利   X   0.87  0.80  0.62  0.73  0.66   0.74  0.53(1968)  

 瑞士   0.96  0.46  1.18  0.99  1.06  0.99   X   X(1992)

於是根據你同樣的邏輯,「不廢死刑會造成殺人犯罪率相對增加」,這句當然是有問題的,從以上

資料的結果應該是廢不廢死刑都不是影響的變因而是當地的國情與價值觀

事實上,犯罪率與社會歷史確實有極大的關係:

http://en.wikipedia.org/wiki/List_of_countries_by_intentional_homicide_rate

從那個世界地圖上即可看出明顯關係。

最後,我不知道我是來教如何判斷數據資料中的變因,還是來增長見聞的。還有,

廢不廢死,犯罪率本身就會波動,這從上面數據可以明顯看出,如果廢死會確確實實的造成犯罪率持續上升,

沒有理由幾年後犯罪率降到比廢死之前還低。

此內容已被編輯, ,由 how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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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一直認為就是因為有死刑存在,人們才會認為「死刑才是最好的逞乏方式」

沒有死刑的狀況下,這種標準是否會改變?讓人們逐漸接受並非只有死才是罪大的懲罰

但還有法律之外,感情層面的真實狀況,我相信大多數人依然認為,奪去一個人生命是最大懲罰,尤其當加害人是以終結生命的方式讓你永遠無法在與某個人在相處,以牙還牙應該還是難以避免的情緒

所以我很好奇無死刑國家被害者家屬對於(在有死刑國家裡會被判死刑的)加害人的真實感覺。

這只能靠真實案例來了解

一直找不到適當的關鍵字,多虧你的敘述內容才找到了一些相關內容:

http://www.tahr.org.tw/index.php/article/2007/05/25/536/

犯罪被害者家屬人權協會(MVFHR , Murder Victims' Families for Human Rights):

可看Victims' Stories那欄

http://www.mvfhr.org/

一名韓國被害人家屬,談她的心路歷程,從一開始無法原諒加害人到最後的寬恕:

http://www.peopo.org/taedp/post/317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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給你吧http://www.bus.lsu.edu/mocan/Mocan&Gittings.NBER.pdf

這份是老外做的研究報告,結果顯示,執行死刑對於謀殺有明確的遏止

這我早就看過了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7/new/jun/12/today-int5.htm

部分專家批評上述論點的方法學犯了根本錯誤,因此其結論不值一顧。部分人士則認為全美每年伏法案件少到無法做出判斷,賓州大學華頓商學院的經濟學家沃弗斯即說︰「我們就是沒有足夠資料做任何置喙。」

而就我所知,目前對於死刑對於犯罪率無明顯影響的調查報告並無人質疑其研究方法正確性。

我也想就此打住,不想再跟你爭論這件事情。當一件事可能可有可無時,

人們還是會選擇利益最大或對自己最無害的一方。

另外,亂找時還看到一個很有趣的觀點(雖然某方面來說更變態..):

[轉貼]

=====================================================

你還在反對廢除死刑嗎?請花三分鐘看完這段文章,相信你也會改觀的

早上,看到報章雜誌上大篇幅報導關於死刑的篇章,我的大學教授,語重心長的說了一句話:『我覺得死刑應該要廢除』原本,我相當的不以為然;但在經過他的解釋後,我釋懷並轉而支持廢除死刑了

生命是可貴的!無論這個人是多麼的冥頑不靈、窮凶極惡,他所擁有的生命....都是可貴的;死刑,死刑有任何意義嗎?他只是出於一種以牙還牙的心態

槍聲過後-比起死刑犯們生前所犯下那些令人髮指的罪惡,他們得到了安詳的死亡,除了那麼一絲絲報復的快感以外,被害者家屬、整個社會乃至整個國家,還剩什麼?

因為生命是如此珍貴,所以我們應該要更有效率的活用這些罪人們的生命,我們可以把他們拿來當成實驗動物,注射癌細胞、試驗各種藥品及武器等等,考量到他們的人權....也可以先切斷他們的神經,讓他們成為植物人以防止任何可能後續災害

各位可知目前在學術界中有多少實驗動物,正為了你我的福祉而犧牲?這些可憐的動物們有什麼罪過?必須承受如此的痛苦?假如我們眼前就有這麼好的實驗材料,為什麼我們不能拿來好好的活用?而只是換來一聲槍響?

而且,實驗動物是循序漸進,必須由鼠-豬-猴-臨床實驗這繁瑣的過程才得以支持,倘若我們馬上就有現成的人可以使用....那對整個人類的科學發展將會是多大的貢獻呢?

聽到這裡,我才驚覺我以前的心胸是多麼狹隘?居然只看到眼前而忘了人類整體應有的演進....

生命是可貴的

請現在就和我一樣,支持廢除死刑吧

我們還有其他更有效率的替代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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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我早就看過了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7/new/jun/12/today-int5.htm

部分專家批評上述論點的方法學犯了根本錯誤,因此其結論不值一顧。部分人士則認為全美每年伏法案件少到無法做出判斷,賓州大學華頓商學院的經濟學家沃弗斯即說︰「我們就是沒有足夠資料做任何置喙。」

而就我所知,目前對於死刑對於犯罪率無明顯影響的調查報告並無人質疑其研究方法正確性。

我也想就此打住,不想再跟你爭論這件事情。當一件事可能可有可無時,

人們還是會選擇利益最大或對自己最無害的一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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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轉貼的那個,基本上和讚成執行死刑沒有差別,另外這種方式是被國際公約所明文禁止,就事實來說他提的意見和二戰的日本以及德國納粹沒有兩樣

而針對我提出的這份資料我想問你妳看得懂原文論文所寫的東西嗎?如果有問題據我所知最少一個以上的諾貝爾獎得主必須被剝奪他的諾貝爾獎

另外你或許也應該提出無明顯影響的數據資料,因為到現在為止多數的資料都是支持我的論點,廢除死刑會增長犯罪率

如果你看不懂這份論文也沒關係我們的討論也可以就此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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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owt 根本無需浪費時間

我很早之前就說過了,kingflyer只是為了反對而反對的人

他不是站在想理解整件事情的角度來發言

一直找不到適當的關鍵字,多虧你的敘述內容才找到了一些相關內容:

http://www.tahr.org.tw/index.php/article/2007/05/25/536/

犯罪被害者家屬人權協會(MVFHR , Murder Victims' Families for Human Rights):

可看Victims' Stories那欄

http://www.mvfhr.org/

一名韓國被害人家屬,談她的心路歷程,從一開始無法原諒加害人到最後的寬恕:

http://www.peopo.org/taedp/post/31749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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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轉貼的那個,基本上和讚成執行死刑沒有差別,另外這種方式是被國際公約所明文禁止,就事實來說他提的意見和二戰的日本以及德國納粹沒有兩樣

而針對我提出的這份資料我想問你妳看得懂原文論文所寫的東西嗎?如果有問題據我所知最少一個以上的諾貝爾獎得主必須被剝奪他的諾貝爾獎

另外你或許也應該提出無明顯影響的數據資料,因為到現在為止多數的資料都是支持我的論點,廢除死刑會增長犯罪率

如果你看不懂這份論文也沒關係我們的討論也可以就此結束

我不知道你寫些話是想自錶還是?

第一點、這篇論文中只出現一個經濟學諾貝爾獎得主:Becker, Gary S.,因此顯然你指的是

他。

第二點、這篇論文中與Becker有關的地方有四處:

1.引用Becker在獲得諾貝爾獎的感言,大意是說將經濟學方法運用在犯罪研究的可行性。

2.Becker本人在1994年的論文:菸價提高使菸癮者消費下降。

3.Becker認為當犯罪的代價提升時,犯罪活動會減少。

4.參考資料。

我不知道根據上面4點要如何推出.Becker 本人有為這篇論文背書?又要如何推出這篇論文使用的是經過Becker確認無誤的方法?莫非某人今天在論文中引用愛因斯坦的一番話,或者採用他的基本概念來完成論文後,卻發現論文在方法上用錯了,於是愛因斯坦就該吐出他的諾貝爾獎?

根據以上,我知道你很懂這篇原文論文。

http://tw.myblog.yahoo.com/isaac-life/article?mid=1719&sc=1#1722

最後這篇文章足以顯示你給的論文中的錯誤。

結論仍然是一樣的,死刑並不是影響犯罪率增加或減少的主因,換言之,無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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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亂找時還看到一個很有趣的觀點(雖然某方面來說更變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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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還在反對廢除死刑嗎?請花三分鐘看完這段文章,相信你也會改觀的

早上,看到報章雜誌上大篇幅報導關於死刑的篇章,我的大學教授,語重心長的說了一句話:『我覺得死刑應該要廢除』原本,我相當的不以為然;但在經過他的解釋後,我釋懷並轉而支持廢除死刑了

生命是可貴的!無論這個人是多麼的冥頑不靈、窮凶極惡,他所擁有的生命....都是可貴的;死刑,死刑有任何意義嗎?他只是出於一種以牙還牙的心態

槍聲過後-比起死刑犯們生前所犯下那些令人髮指的罪惡,他們得到了安詳的死亡,除了那麼一絲絲報復的快感以外,被害者家屬、整個社會乃至整個國家,還剩什麼?

因為生命是如此珍貴,所以我們應該要更有效率的活用這些罪人們的生命,我們可以把他們拿來當成實驗動物,注射癌細胞、試驗各種藥品及武器等等,考量到他們的人權....也可以先切斷他們的神經,讓他們成為植物人以防止任何可能後續災害

各位可知目前在學術界中有多少實驗動物,正為了你我的福祉而犧牲?這些可憐的動物們有什麼罪過?必須承受如此的痛苦?假如我們眼前就有這麼好的實驗材料,為什麼我們不能拿來好好的活用?而只是換來一聲槍響?

而且,實驗動物是循序漸進,必須由鼠-豬-猴-臨床實驗這繁瑣的過程才得以支持,倘若我們馬上就有現成的人可以使用....那對整個人類的科學發展將會是多大的貢獻呢?

聽到這裡,我才驚覺我以前的心胸是多麼狹隘?居然只看到眼前而忘了人類整體應有的演進....

生命是可貴的

請現在就和我一樣,支持廢除死刑吧

我們還有其他更有效率的替代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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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根本就是

黑 太/陽 七-三 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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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知道你寫些話是想自錶還是?

第一點、這篇論文中只出現一個經濟學諾貝爾獎得主:Becker, Gary S.,因此顯然你指的是

他。

第二點、這篇論文中與Becker有關的地方有四處:

1.引用Becker在獲得諾貝爾獎的感言,大意是說將經濟學方法運用在犯罪研究的可行性。

2.Becker本人在1994年的論文:菸價提高使菸癮者消費下降。

3.Becker認為當犯罪的代價提升時,犯罪活動會減少。

4.參考資料。

我不知道根據上面4點要如何推出.Becker 本人有為這篇論文背書?又要如何推出這篇論文使用的是經過Becker確認無誤的方法?莫非某人今天在論文中引用愛因斯坦的一番話,或者採用他的基本概念來完成論文後,卻發現論文在方法上用錯了,於是愛因斯坦就該吐出他的諾貝爾獎?

根據以上,我知道你很懂這篇原文論文。

http://tw.myblog.yahoo.com/isaac-life/article?mid=1719&sc=1#1722

最後這篇文章足以顯示你給的論文中的錯誤。

結論仍然是一樣的,死刑並不是影響犯罪率增加或減少的主因,換言之,無關。

看完了,你提出的大多都不懂他這篇研究再做什麼東西

即便你提出的這篇連結也一樣,他的那份研究並沒有錯誤,你提的連結基本上只是不懂得人在那邊硬找錯誤而已

為什麼我會這樣說你可以拿這篇論文去向清大財經系的教授詢問

大致上講他使用的方法是一種因果關係檢定的方式,主要是用來檢定某種行為因果間的結果,像是經濟行為和各種指標的關係,單從圖型來進行判斷是非常容易產生錯誤,原因是會影響經濟的因素非常的多gpd、gnp、m2等等,我們可以藉由這個模型來判定彼此之間是否有因果關係。

同樣的這篇研究是把這個模型套用在謀殺和死刑上面,利用模型找出彼此的因果關係,也就市即便圖形產出看起來是有關係的但是實際做也不一定會產生因果關係

也就是這篇研究其實僅僅只是告訴你謀殺和死刑之間有顯著的關連性,而研究結果也告訴你因為他們有關係所以死刑是謀殺的影響原因之一,增加死刑可以嚇阻謀殺,就這樣而已

理性研究應該由數據結果來討論,清大懂的教授不少你可以花時間向他們請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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