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憑什麼有資格幫助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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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位樂於幫助別人的人,向來被視為是有愛心、耐心、善心的「好人」。但當我們說自己是「為」某個人服務時,便預設了對方是「需要幫助」的,往下延伸出另外一個常被忽略的問題:憑什麼我們說自己有資格去幫助別人?

  特別是,那些被視作「需要被幫助」的族群,有些是因為自我照護能力不足,像失智老人、急性期的精神病患、幼兒;有些則是身陷失去自我作主權的處境,像雛妓、戰爭難民。除此之外,還有很大一塊,被看作是「無法適應或受容於社會生活」的,如窮人、偏差行為青少年、酒藥癮者、遊民,對於這些族群除了提供基本需求的救助外,主要的工作方法還是希望他們能夠「被改變」。

  倘若把這個等式畫起來,就會變成:

  我們幫助人→某些人需要被幫助→這些人需要被改變。

  問題來了:到底為什麼我們認為某些人需要被幫助(他們真的想要被幫助嗎)?是誰決定他們的需求為何(我們真的了解他們嗎)?為什麼他們需要被改變(認為他們本身有問題、還是社會不容許他們活成那樣)?是誰有權決定他們要被改變成什麼樣子(背後的社會文化價值觀和意識型態)?

  在這個社會裡,許多促成改變的行動,是不符合那些需要被改變的人最初的意願的,通常助人工作者會稱他們為「非自願案主」。像是學校老師希望輔導偏差青少年、精神科病房護士希望病人穩定和聽話、大眾希望遊民少一點。一個比較合理且符合人權概念的方法是,助人者必須先去認識他們的生活處境,了解他們活成如何以及為何如此活,和他們一起去找到新的生活方式,但仍給他們選擇權。但我們常常看到的卻是,有些人滿腹熱血的去幫助別人,但那些受助者確覺得自己受辱;某些人從來不覺得自己有問題,但卻得被一些專業工作者、志工、慈善組織「關切」,想推掉還沒辦法,不配合的話還會被說成「不知感激」。

  想想看:如果你是厭倦了跟人接觸且複雜的生活,而自願去當遊民,結果有一群熱心大學生三天兩頭跑過來騷擾你?如果你是個成績不好且剛好住在貧戶數較多的地區的國中生,結果被強迫抓去上課業輔導和團體活動?如果你是個安貧樂道老人家,也覺得拾荒維生挺不錯的,結果有一群婆婆媽媽天天拜訪你,沒取得你的同意就把你家的破爛物品全部換新?

  以上情況,就構成了對於不同的生活方式和個人選擇的侵犯。也許有人會反駁我,上面那些例子都是不專業的志工,如果換成有專業判斷力的社工、心理師、輔導人員,情況應該就不一樣了吧?我相信這些助人者會花很多力氣去理解對方的處境和選擇,不過,許多社工機構仰賴政府補助(意味著要被績效評鑑),許多輔導人員在國中小與高中工作(意味著要在學校行政的夾縫中生存),在強調行為改變和行政績效的評鑑制度之下,往往壓得助人工作沒有自由發展的空間。若政府送五十個遊民給某單位處理,結果一年後這五十個人還是決定要去當遊民,那這機構大概準備要收拾關門了。

  會有這一份警惕,是因為我發現許多助人者花很多力氣去參加研討會、進修教育、以及彼此間針對服務內容進行討論,不過許多被服務的對象從來不知道自己為什麼要被幫助?他們也從未有機會去參與這些建構服務內容的過程,而處在一個「被別人決定」的狀態。倘若他們知道平常那些笑嘻嘻說著「我過來,是想關心你」的人,在私底下的討論裡訴說「這個人有問題,需要被改變」,會做何感想?

  我們到底憑什麼有資格幫助別人呢?我認為唯有盡力(儘管很難)去和對方保持平等的一起工作(work with)的關係,雙方一起去決定服務的內容以及目標是什麼。扣除那些需要緊急處理的狀況,任何人假借慈善之名所強加的「我是為了你好」的作為,反而會構成另一種傲慢、不尊重甚至是壓迫--單純只是因為不喜歡或無法容忍某些人/族群的生活品味,就覺得對方有問題需要被幫忙和改變。

延伸閱讀:大家不妨搭配這兩篇時事相關的文章看一下,會更有感覺

〈回到誰的家?小心「慈善」背後溫柔的箭〉

http://tywangster.blogspot.com/2010/02/blog-post.html

〈唱三好歌 看見曙光 讓災民永遠記得慈濟大愛〉

http://www.coolloud.org.tw/node/505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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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有些時候,"幫助人"這件事有些人會把這當成自我優越的一種手段!

嗯,的確有可能是優越感的宣洩,因為我也曾經這樣對帶過國中弱勢同學,當我上大學時,發現有一些國中同學連高中都沒畢業,我會用一種玩樂、觀察的心態去幫助他們,而且把他們當實驗品一樣問很多尖銳的問題。我很清楚我不是幫他們,我只是在念舊,以及好奇,但我還是會假裝幫助。不過從這次以後,我在也沒有用這種心態去幫助別人,這樣很不應該qq

我當黑幫老大的一天也有提到

很多弱勢族群縱使沒錢,也不會想去做政府提供的低新就業方案,以及接受社工幫助

空中殺手也有一句台詞

「不要用同情羞辱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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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 weeks later...

深感認同

我算是屬於所謂被幫助的人

本來我是個只會讀書成績優異的學生

而在我父親驟逝後,我開始認真思考我要的是什麼

後來我把心力放在我真正在乎的事物上

我本凡物,所以理所當然課業上就有所荒廢

然而我親戚怎麼看我

「好可憐,沒爸爸管就變成這樣」

儘管的確他們在物質上給我許多幫助

而家境也的確讓我無法拒絕

但受到這種「幫助」讓我比死還要難受

他們也不會也不想理解我只是從考試機器變成真正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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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這一篇〈回到誰的家?小心「慈善」背後溫柔的箭〉,王增勇老師在文章中的批判恰可和這篇主題相對照,有興趣的人請自行連結閱讀:

http://tywangster.blogspot.com/2010/02/blog-post.html

補充:配著這篇看會更有感覺

唱三好歌 看見曙光 讓災民永遠記得慈濟大愛

http://www.coolloud.org.tw/node/50543

嗯,的確有可能是優越感的宣洩,因為我也曾經這樣對帶過國中弱勢同學,當我上大學時,發現有一些國中同學連高中都沒畢業,我會用一種玩樂、觀察的心態去幫助他們,而且把他們當實驗品一樣問很多尖銳的問題。我很清楚我不是幫他們,我只是在念舊,以及好奇,但我還是會假裝幫助。不過從這次以後,我在也沒有用這種心態去幫助別人,這樣很不應該qq

一種玩樂、觀察的心態或許也包含了一部分的好奇心。我覺得在不同的階層、文化族群相接觸時,對彼此有一些好奇心反而是好事,那能夠促進兩者互相了解。如果妳從中學習到怎麼和他們相處,也了解到他們的處境,那我會覺得妳這樣的嘗試是很有意義的。

深感認同

我算是屬於所謂被幫助的人

本來我是個只會讀書成績優異的學生

而在我父親驟逝後,我開始認真思考我要的是什麼

後來我把心力放在我真正在乎的事物上

我本凡物,所以理所當然課業上就有所荒廢

然而我親戚怎麼看我

「好可憐,沒爸爸管就變成這樣」

儘管的確他們在物質上給我許多幫助

而家境也的確讓我無法拒絕

但受到這種「幫助」讓我比死還要難受

他們也不會也不想理解我只是從考試機器變成真正的人

謝謝你的分享,這些故事很深刻。從你的分享中看見了立基於慈善或是親情關係上的「幫助」,可能會變成變相的「壓迫」和「控制」,而且也看見那些嘗試幫助你的人,對你不一定有正確的認識。你是否嘗試過和他們對話、或是採用什麼方式因應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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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謝你的分享,這些故事很深刻。從你的分享中看見了立基於慈善或是親情關係上的「幫助」,可能會變成變相的「壓迫」和「控制」,而且也看見那些嘗試幫助你的人,對你不一定有正確的認識。你是否嘗試過和他們對話、或是採用什麼方式因應呢?

一開始只是照著自己所想的去做,但發現對現狀並不會有什麼正面的幫助,所以有一陣子藉由各種機會表達我的想法。

有些人理解我的想法,雖然不見得認同但尊重我的決定。

有些人假裝傾聽,但從他的回應中很明顯知道他並沒有聽進去。因為他連我講的是什麼都不記得。

我盡我的能力去表達,然而對方是否願意理解卻不是我能控制的。

而現在我也並沒有完全依照我想走的路去追求我想要的,受人之恩使得我不得不試圖尋求價值的平衡點。

既使不能償我所願,但溝通之後至少讓我獲得部分的尊重以及較多的空間。

只能說我盡我努力去做我能做了,至於對方能否容忍甚至於接受我的想法,那只能交諸於命運。

但有時我會想,我不能不顧一切去實踐自己心中所想的,或許代表著我意志不夠堅定。如此一來,現在這結果說不定對我才是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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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3 weeks later...

我覺得這篇文章好奇怪。

我很同意最後一段,

扣除那些需要緊急處理的狀況,任何人假借慈善之名所強加的「我是為了你好」的作為,反而會構成另一種傲慢、不尊重甚至是壓力。

但是這和幫助別人沒有關係阿,這是仗著"我是為你好,但事實上對你不好"而去幫助別人。不是嗎?

中間這段也是,

我相信這些助人者會花很多力氣去理解對方的處境和選擇,不過,許多社工機構仰賴政府補助(意味著要被績效評鑑),許多輔導人員在國中小與高中工作(意味著要在學校行政的夾縫中生存),在強調行為改變和行政績效的評鑑制度之下,往往壓得助人工作沒有自由發展的空間。若政府送五十個遊民給某單位處理,結果一年後這五十個人還是決定要去當遊民,那這機構大概準備要收拾關門了。

就算這是真的,那也是應然面和實然面的問題,這篇問題的答案會因為政府機關沒有辦法做到而改變嗎?

總覺得整篇文章不斷藉由一些仗著"我是為你好,但事實上對你不好"而去幫助別人的問題打轉,如果指的是這樣,那當然沒有討論的空間囉。

我想這件是的重點應該在放在如何去幫助別人(包括了解個人需求),而非幫助別人這件事情的對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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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這篇文章好奇怪。

我很同意最後一段,

扣除那些需要緊急處理的狀況,任何人假借慈善之名所強加的「我是為了你好」的作為,反而會構成另一種傲慢、不尊重甚至是壓力。

但是這和幫助別人沒有關係阿,這是仗著"我是為你好,但事實上對你不好"而去幫助別人。不是嗎?

中間這段也是,

我相信這些助人者會花很多力氣去理解對方的處境和選擇,不過,許多社工機構仰賴政府補助(意味著要被績效評鑑),許多輔導人員在國中小與高中工作(意味著要在學校行政的夾縫中生存),在強調行為改變和行政績效的評鑑制度之下,往往壓得助人工作沒有自由發展的空間。若政府送五十個遊民給某單位處理,結果一年後這五十個人還是決定要去當遊民,那這機構大概準備要收拾關門了。

就算這是真的,那也是應然面和實然面的問題,這篇問題的答案會因為政府機關沒有辦法做到而改變嗎?

總覺得整篇文章不斷藉由一些仗著"我是為你好,但事實上對你不好"而去幫助別人的問題打轉,如果指的是這樣,那當然沒有討論的空間囉。

我想這件是的重點應該在放在如何去幫助別人(包括了解個人需求),而非幫助別人這件事情的對錯吧。

你說得很對,重點就是在你說的「如何去幫助別人(包括了解個人需求)」

你既已提到「如何」的問題,牽涉的就不會只是方法上的問題,而是在助人方法和目標被建構之前,所立基的需求評估。所有的需求評估應以服務對象的實際處境以及社會文化脈絡為準,因此會是相當個別性的。若助人者自身不能意識到自己「如何助人」以及「她/他的需求是什麼」,同時要求對方「理當配合我的服務供給」和「應該被改變」,很容易構成另外一種形式的打壓和控制。

我並非否定幫助人這件事情本身的意義,而是如同標題所述,每一個助人者,應該要謹慎的去反思自己究竟是憑藉著什麼信念和什麼理解去建構行動的。

因此我不先去談方法技巧的問題。我這裡鎖定的目標並沒有指涉特定的服務對象,而是以廣泛的情形進入討論。

不曉得這樣是否充分回答你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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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4 weeks later...
  • 2 weeks later...

我覺得「幫助」之所以會有爭議是因為「幫助者」與「被幫助者」之間的關係不恰當。

當助人者與受助人者之間的關係是站在「平等(或說對等)」的情況,我認為幫助是好的,好比你幫助一個朋友時你並不會感覺有什麼,而且接受朋友的回報也是正常的。

但是宗教或國家通常是以一種「上對下」的姿態來「幫助」受害者,以宗教來說就是「我們代替神/上帝/佛祖來施與恩惠,解除你們的痛苦」或是「我們因為人具有的神性而展現我們的慈悲」、「神告訴世人要幫助受難的人」,出發點是神而且神通常是站在一個高姿態。國家則是以群體利益出發,這些受害者的損失對社會造成影響,所以必須由國家/公家機關代替人民出力以避免這些人對社會造成更巨大的損害。

這種「上對下」的關係會產生一種問題就是「缺乏真正的同理心」,因為當助人者以高姿態看待這些受害者,他們視受害者都是「處在同一個情況」。假設A和B都是一般人認為的「受害者」,但A需要被幫助而B不需要,卻給兩者同樣的「幫助」,對A來說的確是有幫到忙,對B來說可能卻是「幫倒忙」。

在這種情況下國家或宗教組織所運用的資源就會產生浪費,在資源不被充分運用的同時就會開始有人抨擊「國家/宗教組織取走我們(大眾)的資源,卻沒有作最有效的運用(沒有真正幫到所有需要幫助的人),那國家/宗教組織到底在作什麼?」

以下這篇關於小林村/大愛村的文章,其論點我認為就是站在我上述所謂的「高姿態」來作文章,我認為大有問題。更有問題的是作者的「大愛觀」,從他最後幾句可以看出他認為所有受害者都應該對「幫助受害者的人」感激,可是若以宗教觀點,「大愛」應該是不求回報,怎能又以「災民不知感激」來作攻擊?

我不認為由災民參與重建設計有什麼錯,如果災民取得資源卻不作最有效的運用分配,才更應該檢討,不是嗎?

原文 http://chenjiayuh.blogspot.com/2010/04/blog-post_15.html

4/15/2010

你得自己來拿

我很早就知道不要隨便批評慈濟。唸大學的時候,媒體上已經有人在說慈濟的磁吸效應,讓很多慈善團體拿不到捐款,再加上慈濟人無所不在的形象,很難讓人不反感。所以有次我在實驗室裡和博士班學長,大談慈濟「對社會的傷害」,我們正口沫橫飛的時候,另外一個學長跳出來罵我們,「你們對慈濟了解多少?」他馬上就數了一大堆慈濟做的好事,回頭又問我們,「那你們自己做了多少?」

所以我很快就了解在台灣批評慈濟是不智的行為,一來我又沒有道德高點,二來,慈濟人真的無所不在,還是少惹事生非的好。這個是死大學生的社會教育,學得沒那麼好,沒那麼心服口服。要隔很久才知道,要取得慈濟那樣的道德高點,不是容易的事情。就算你罵那些有錢人,花錢買贖罪券,沒什麼了不起,那也請你在變得那麼有錢的時候,好好證明給我看,那沒什麼了不起。套句中國人常說的話,你真是「站著說話不腰疼。」

那是十五年前的事了,但這次小林大愛村的事件,我又感受到慈濟的樹大招風。新聞上說,小林村重建發展協會會長蔡松喻認為,「慈濟是運用社會大眾的捐款為災民蓋永久屋,應該是由政府出地、居民參與設計,再由慈濟興建」我真的不知道台灣人已經對這種entitlement心態這麼根深蒂固了,沒錯,社會同情小林村民受到的巨大天災,大家人溺己溺,有錢出錢有力出力,但不表示作為「受害者」就有權可以指點幫助你的人。你可以怪老天,你可以怪政府,但是怪志願幫助你的人心態是什麼?

美版無間道裡那個老黑道,喜歡引James Joyce的兩句話,他說「No one gives it to you. You have to take it.」沒有人欠你什麼,你得自己來拿。不高興住大愛村,有骨氣的就走了,把對老天對政府的恨,轉換成努力的動力,你為什麼要對志願幫助你的人這麼不知感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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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倘若把這個等式畫起來,就會變成:

  我們幫助人→某些人需要被幫助→這些人需要被改變。

問一下喔~

"我幫忙前面的同學把椅子搬下來"

→前面的同學需要被幫助(可能正在忙,沒有空把椅子搬下來)

前面的同學需要被改變

是要被改變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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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一下喔~

"我幫忙前面的同學把椅子搬下來"

→前面的同學需要被幫助(可能正在忙,沒有空把椅子搬下來)

前面的同學需要被改變

是要被改變什麼?

從「椅子在桌上的狀態」改變為「椅子在地上的狀態」,或是「他很累搬不動的狀態」改變為「他可以不用搬」的狀態...?

你舉的例子太普通了啦,這種舉例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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