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書 10 發表於 September 4, 2009 檢舉 Share 發表於 September 4, 2009 1、建議增加註解,如第十一條,最好加一註解連至下方解釋區塊2、閒聊專區的版規適用性,一般來說閒聊專區除了人身攻擊、洗版以外,不適用於其餘版規3、「本法僅第十條至第十一條與第十六條適用之。」是什麼意思?4、「本法第四條第一項第一款至第二款之規定準用之」同上,然後我怎麼看似乎都只有兩個層級呀?5、顏色與排版應再注意,等我回去傳我當初那份版規給你,這份版規有不少我當初打的東西,但是格式與顏色都跑位了6、建議做「趕時間條款」,放置於版規最頂層,比方說「想發文怕違規,請直接看XXX區塊;想回文怕違規,請直接看OOO區塊」這個我會隨著舊版規一起傳給你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伊蘇雅斯克 10 發表於 September 4, 2009 作者 檢舉 Share 發表於 September 4, 2009 1、建議增加註解,如第十一條,最好加一註解連至下方解釋區塊2、閒聊專區的版規適用性,一般來說閒聊專區除了人身攻擊、洗版以外,不適用於其餘版規3、「本法僅第十條至第十一條與第十六條適用之。」是什麼意思?4、「本法第四條第一項第一款至第二款之規定準用之」同上,然後我怎麼看似乎都只有兩個層級呀?5、顏色與排版應再注意,等我回去傳我當初那份版規給你,這份版規有不少我當初打的東西,但是格式與顏色都跑位了6、建議做「趕時間條款」,放置於版規最頂層,比方說「想發文怕違規,請直接看XXX區塊;想回文怕違規,請直接看OOO區塊」這個我會隨著舊版規一起傳給你1.了解,將於進日內補充之。2、3.已經修改為「對於閒聊版之處置僅本法第十條至第十一條與第十六條適用之。」意思就是對於閒聊專區的版規適用性,只有版規第十條至第十一條與第十六條適用。4、已經修改為「本條之情形於本施行細則第四條第一項第一款至第二款之規定準用之。」意思就是對於離題相關處置,版主參照版規施行細則第四條第一項第一款至第二款之規定處理........然後,你所指的層級是版規的層級,還是該條處理方式的層級?5、6.咩~將於進日內修改之。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DUST 10 發表於 September 5, 2009 檢舉 Share 發表於 September 5, 2009 建議以後閒聊區標題不要有指涉特定會員,我覺得這裡的小團體頗嚴重。若真要放的話可以改成這樣子: 【閒聊專區】「那個人」身體是兩片木板,而且會亂夾人 【閒聊專區】每次「那個人」放大絕都會失敗 【閒聊專區】「那個人」跟「另外那個人」總共有四條腿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伊蘇雅斯克 10 發表於 September 5, 2009 作者 檢舉 Share 發表於 September 5, 2009 建議版規善用縮排功能(進階模式有)。現在這樣如何?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DUST 10 發表於 September 5, 2009 檢舉 Share 發表於 September 5, 2009 現在這樣如何?子項(第x條的1、2、3)可以再縮進去。然後貳的第二條格式跟其他條不一樣。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伊蘇雅斯克 10 發表於 September 5, 2009 作者 檢舉 Share 發表於 September 5, 2009 子項(第x條的1、2、3)可以再縮進去。然後貳的第二條格式跟其他條不一樣。那現在呢?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EVE‧ 10 發表於 May 22, 2010 檢舉 Share 發表於 May 22, 2010 建議板主不要用老師的心態去指正別人討論例如你之前都會在文章中稱呼別人「孩子」(看來你真的覺得自己比較優越,別人都是孩子)這種心態就應該禁止還有,時常不參與討論,並且發表長篇大論,想導正別人的討論方式(結果都沒人理你)你很喜歡用優越的心態來治理,讓人很不是滋味。可以用對待人的方式對待我們,而不是用老師對待學生的方式對待我們,ok嗎?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EVE‧ 10 發表於 May 22, 2010 檢舉 Share 發表於 May 22, 2010 http://www.student.tw/db/showthread.php?t=204735例如:我覺得你把感情看得太不重要、如果你去應徵涉及到國家安全的職位,做心理測驗寫到這提,你不會被錄取......等。你舉的例子是引用我說過的話(而且斷章取義)很顯然你根本不懂我講那段話的原理,所以請把這個舉例刪掉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Cathy Green 10 發表於 May 22, 2010 檢舉 Share 發表於 May 22, 2010 http://www.student.tw/db/showthread.php?t=204735你舉的例子是引用我說過的話(而且斷章取義)很顯然你根本不懂我講那段話的原理,所以請把這個舉例刪掉事實上妳還說了一句"心理變態",只是後來又改掉了,對嗎?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EVE‧ 10 發表於 May 22, 2010 檢舉 Share 發表於 May 22, 2010 事實上妳還說了一句"心理變態",只是後來又改掉了,對嗎?我不知道你在講什麼,我忘了。我為什麼說心理變態?你可以解釋嗎?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Cathy Green 10 發表於 May 23, 2010 檢舉 Share 發表於 May 23, 2010 我不知道你在講什麼,我忘了。我為什麼說心理變態?你可以解釋嗎?我忘了,表示我不確定沒有這件事。至於動機,我才疏學淺,恕無法解釋一個高手的想法。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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