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外出証登記制試辦6/8~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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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立建國高級中學班聯會試辦外出證使用管理要點

壹、試辦時間:98年6月8日至6月19日。

貳、外出範圍:南海路、羅斯福路與和平西路之範圍內。

參、使用時間:每日中午12時至13時,12時至12時30分為可外出時間,12時30分後則只許進不許出,12時55分結束還證工作,12時55分後返校學生應至教官室領回學生證,並依項次陸規定處理。

肆、使用方式:

 一、試辦期間外出証換領地點由教官室服務台改至本校大門及側門口,每處限量250張外出證,每證限乙人使用,先到先借,逾規定時間(以學校鐘聲為準)即不再換發。

 二、欲外出同學應攜帶本人學生證,以換領外出證,當外出證歸還時,同時領回學生證。

 三、外出時應攜帶外出證以隨時接受檢查,注意安全及校譽,服儀應穿著本校整齊校服或運動服,並準時返校。

 四、外出証限換領人本人使用,不得借與他人使用,領證學生應由同一校門進出,以利領回作業。

 五、管理人員:由班聯會負責管理,並由教官室進行監督。

伍、外出証換領時間:每日中午12時至12時30分

陸、未按時返校換證及遺失之處理方式:

 一、初犯罰常規教育乙次(須於當日16時20分前歸還外出證)。

 二、累犯則記警告以次。

 三、累犯三次記警告兩次。

四、累犯達四次(含)以上,均記小過乙次處分。

五、以試辦期間違規次數計算。

柒、使用他人學生證換用外出證或使用非本人換借之外出證,記小過乙次處分。

捌、盜用或使用已掛失之外出證,記小過乙次處分。

玖、試辦期間教官室僅派人在校外巡查,同學遇教官應主動出示外出證,若遇教官即跑離,視為不假外出,以利驗證試辦成效。

拾、本要點於試辦時間適用,試辦結束將檢討試辦成效,以作為下學期是否續辦之依據。

外出証登記新制將由班聯會行政部門管理,所以請同學們多多配合,以利新制度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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伍、外出証換領時間:每日中午12時至12時30分

陸、未按時返校換證及遺失之處理方式:

 一、初犯罰常規教育乙次(須於當日16時20分前歸還外出證)。

 二、累犯則記警告以次。

 三、累犯三次記警告兩次。

四、累犯達四次(含)以上,均記小過乙次處分。

我是看到就沒有想借的慾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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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不知道這樣的規定好或不好,不過班聯會的學弟可以做出一些改變,不論是好是壞,總歸是個開始,加油。在建中版發表管理辦法是很聰明的作法我覺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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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有可能會塞車很嚴重吧?

大家排一長條搶外出證很浪費時間,

除非班聯學弟增加人手提高效率?

拿北一校慶那天來說(雖然今年跟明年應該都在假日)

中午出去的人會把外出證搶光吧?

(其實我還是支持爬牆的,這麼悠久的傳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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訪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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