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嗆馬學生後續新聞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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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時報頭版,不曉得大家對整起事件有甚麼樣的看法?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081212/78/1b1hy.html

校方新聞稿

http://web.ck.tp.edu.tw/ann/show.php?mytid=8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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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EdwardLin (起司蛋糕形的我的愛情) 看板 Backpacker

標題 [轉錄][分享] 建中生嗆馬事件/懶人包 (更新)

時間 Sat Dec 13 13:49:39 2008

───────────────────────────────────────

※ [本文轉錄自 AAAAAAAA 看板]

作者: karlrecon (狗狗) 看板: AAAAAAAA

標題: [分享] 建中生嗆馬事件/懶人包

時間: Sat Dec 13 01:34:11 2008

  建中學生嗆馬事件 懶人包

 事由: ( 影音 http://n.yam.com/view/mkvideopage.php/20081212545157 )

  12/06(六)

  馬英九總統在以校友身份回到台北第一高中學府建國中學,連續兩天參加該

  校一百一十週年校慶。而在演講結束後即遭到一年級的學生嗆聲,大喊「馬

  英九不要做秀!不要出賣台灣!」

  12/10(三)

  該嗆生學生所屬班級的周性導師在課堂上當著四十二位同學面前訓誡他,指

  「敢嗆聲就不要遮遮掩掩,遮住學號與姓名,很沒有Guts(膽量)。」

  「看不出來馬英九有賣台!」

  此舉引發學生及家長等各界不滿。

 校方回應: (來源 http://ppt.cc/6NEO )

  臺北市立建國高級中學 新聞稿 97.12.12

  有關自由時報97.12.12報導「嗆馬建中生,遭師當眾訓50分鐘」的說明

  一、學校的立場始終是尊重各種不同的聲音,絕對不會因為此事處份學生。

  二、對於馬總統以學長及建中校友會理事長的身分返校參加校慶,學生在這

    樣的時機、地點表達意見,校內亦有不同看法,其實是有討論的空間。

  三、因該學生之照片已被媒體刊登,為避免該生被同學開玩笑、消遣或招致

    異樣的眼光,所以學校主動請班導師關心。

  四、導師利用時間私下輔導過該生,並在上課時機會教育,與同學討論學校

    的校譽、對返校校友的互相尊重等,並要同學專心課業,純粹是出於關

    心班上學生。

  五、學校對於再度引起一些同學和家長的反映表達遺憾,爾後仍會持續尊重

    學生的言論自由。

 法律知識:

把大法官帶進學校-學生的言論自由在校園 pdf檔 http://ppt.cc/ufAL

  大法官解釋第 382 號 (84/06/23) http://ppt.cc/esLJ

    釋字第382 號的劃時代意義,應在於宣示憲法對人權的保障,並不當然

  地止於校門口,換言之,校園內的權力行使也應注意到人權保障的憲法關連

  性。(p4)

    在過去特別權力關係的法理下,學生在校園裡,其基本權利的保障幾乎

  被架空,而在釋字382 號中,大法官正式宣告特別權力關係的判例違憲,而

  打開了基本權利進入校園的大門。

  以往由於特別權力關係之故,許多學生權利的案件皆無法獲得司法的救濟。

  釋字第382 號則先認可學生的受教權亦受憲法的保護與保障,因而影響學生

  受教權的退學處分,即應給予學生請求司法救濟的機會。雖然,釋字第382

  號的解釋似採取「基礎關係說」而非「實質重大影響關係說」,但因為學生

  在校園受到憲法保障者應非只有受教權而已,因此若是從保障學生的基本權

  利角度,採「實質重大影響關係說」,才是對學生最大的保護與保障。 p14

  十.大法官解釋第 509 號 (89/07/07)   p11

    針對刑法誹謗罪之規定,是否侵犯人民之言論自由之問題。首先,指出

  言論自由之目的,在於實現自我、溝通意見、追求真理及監督各種政治或社

  會活動之功能得以發揮,應給予最大限度之維護。再者,為兼顧對個人名譽

  、隱私及公共利益之保護,法律尚非不得對言論自由依其傳播方式為合理之

  限制。最後,藉由解釋刑法第 310 條第 3 項之規定,擴張言論免責之範圍

  ,即「行為人雖不能證明言論內容為真實,但依其所提證據資料,認為行為

  人有相當理由確信其為真實者,即不能以誹謗罪之刑責相繩」。

二、學校對學生表達言論可以設定什麼樣的限制? p14

    我國尚無法律、大法官解釋或法院,對此問題表達具體的看法。但我們

  可以參考大法官會議解釋在幾個有關意見表達自由的解釋或一些基本的憲政

  原理與原則中,來判斷學校對學生意見表達自由之限制範圍。如前揭釋字 

  509 號即表示「在兼顧對個人名譽、隱私及公共利益之保護,法律尚非不得

  對言論自由依其傳播方式為合理之限制」。

    第一、在校園裡為保障其他人的名譽、隱私或公共的利益,對學生的意

  見表達自由作合理之限制,而在學校裡最明顯的公共利益,莫過於學校的主

  要目的,即幫助學生完成學習;換言之,學校基於維持校園內教育活動之正

  常進行,當然可以對學生意見表達的傳播方式,在未涉及意見表達之目的或

  內容之事項的情況下,包括其表達的時間、地點、方式等為合理之規範。

  (參考釋字 445 號,有關集會遊行法之合憲性,提出可規範的面向,並不可

  涉及意見表達之目的與內容,而可針對表達之時間、地點、方式)。

    第二,在釋字第 445號中,針對集會遊行法中,以條文限制集會遊行之

  政治性意見表達之內容,如「不得主張共產主義或分裂國土」,則與憲法保

  障意見表達自由之旨有違。所以,學校亦不得針對政治性的言論,在校規中

  事先明訂規則來加以規範,或在審查允許與否,以政治性意見為理由來否決

  其申請。

 新聞媒體報導:

 12/06(六)-馬英九遭嗆

自由 | 馬赴建中校慶 學弟嗆別賣台 http://ppt.cc/Rvsz

學弟嗆馬:不要出賣台灣 http://ppt.cc/H~!v

蘋果 | 建中學弟嗆馬「不要作秀」 http://ppt.cc/PE8A

 12/10(三)-導師於課堂上訓話嗆聲學生

自由 | 嗆馬建中生 遭師當眾訓50分鐘 http://ppt.cc/u6Gt

學生嗆馬//建中:請導師關心 不可能處分學生 http://ppt.cc/Epdb

中廣 | 建中生嗆馬遭師訓誡 立委:破壞自由學風 http://ppt.cc/xAIt

台視 | 嗆馬建中生 師當眾訓50分鐘 家長怒斥 白色恐怖入侵校園

http://ppt.cc/o3S6

中評 | 建中學生嗆馬被導師斥責 綠委聲援 http://ppt.cc/lVN5

今日 | 建中生嗆馬反遭責備 綠批建中成東廠 馬英九讓母校蒙羞

http://ppt.cc/f@yG

TVBS | 嗆馬學生遭師訓? 建中:絕無打壓 http://ppt.cc/k6WC

民視 | 嗆馬學生被訓斥 綠委批建中 http://ppt.cc/kP52

雙面建中!倒扁沒事 嗆馬遭訓 http://ppt.cc/kPjp

  東森 | 建中生嗆馬 導師當眾訓誡50分鐘 http://ppt.cc/uRLw

 社會輿論(包含部落客評論):

快樂建中人◎ 劉建華、徐正毅 http://ppt.cc/XnFt

聲援建中學生嗆馬◎ coapman http://ppt.cc/xBkK

好樣的,建中學弟!◎ 李坤城 http://ppt.cc/R1Ze

可悲的馬迷老師◎ 恁祖媽不爽 http://ppt.cc/sMft

教"書"而非"師"的周麗麗◎ rita http://ppt.cc/OL7U

書面質詢:建中老師涉妨害校譽侵害學生憲法權利,請依法調查◎ 簡余晏

http://ppt.cc/!(ij

周麗麗,你有種罵學生,就不要遮遮掩掩的◎ 獨孤木 http://ppt.cc/jL0F

好個建中!一流學生、三流老師◎ Hialan http://ppt.cc/XMHI

馬英九回建中,遭高一小學弟嗆聲◎ 芒果日報 http://ppt.cc/y5u8

funP 推推王 http://ppt.cc/83pz

建中學生嗆聲歷史:

影音 http://tw.youtube.com/watch?v=U8kUKttGoog

  聯合 | 上台倒扁 建中生被恐嚇 2006/09/15 http://ppt.cc/CNl3

蕃薯 | 嗆扁建中生話題校內發燒 2006/09/12 http://ppt.cc/FyMB

今日 | 下課後一起倒扁~ 學生冒雨修民主學分 http://ppt.cc/XqUB

建中生嗆扁 小綠綠不甘示弱 同學:有勇氣 http://ppt.cc/Y3zw

建中教師教學爭議歷史:

蘋果 | 建中師開黃腔 「太超過」 2008/11/10 http://ppt.cc/wIqs

民生 | 建中作文題 打手槍 惹爭議 2001/10/25 http://ppt.cc/1Lnw

 討論連結:(內可能有不理性謾罵,慎入)

  建中討論區 http://www.student.tw/db/showthread.php?t=180580

--

※ 發信站: 批踢踢兔(ptt2.cc)

◆ From: 118.168.38.221

建中事件懶人包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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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我當初看到新聞(只有嗆馬)的時候,

我的第一直覺也是,為什麼要遮學號?

敢作敢當,嗆馬又有什麼關係?

不過就是發表意見而已。

總該對自己的言論負責吧?

當然我認為他不該受到這種在全班面前被訓斥的懲罰,

就算老師有不同的政治立場(豬油時報這次倒沒有唬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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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是餘波盪漾啊

伏爾泰說,「我不贊成你的言論,可是我誓死捍衛你的言論自由!」

我認為這位導師太超過了

學生是無辜的,他是在表達自己的想法

只是方法不太一樣罷了

不能因為他的作法您看不順眼便公報私仇

這樣的作法有失身為建中老師的格調

不過看到建中校慶出現在政治版我是蠻無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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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確啊,敢嗆就不要遮學號,

發表自己的意見又不是錯事,

我認為是男人就該敢作敢當,

不要遮遮掩掩的,

話又說回來,那個老師是有問題嗎?

學生本來就可以有自己的意見,

老師應該是站在中立的立場教導學生,

這樣很明顯就是有偏頗了,

再說他這樣如果被記過也太扯了,

什麼叫做隨便離隊嗆聲就要記過?

如果離隊要記過,

講難聽一點校慶開幕根本不到一半,

人就差不多都溜掉沒在操場上了,

講的這麼冠冕堂皇什麼離隊嗆聲要記過,

別笑死人了好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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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嗆馬就被打壓、恐嚇記過,這對一向號稱自由校風為全國標竿的建中來說是一大諷刺。」

記者懂什麼? 小弟我有跟文主任談過, 他的立場倒是很明確:不會處分.

首先,我不知道那位班導的措詞到底如何,是否有那麼嚴重. 不過就算是那位導師真的有這樣說,也未必代表全體建中生的價值.

個人的看法:

學生絕對有權利發表自己的看法! 可是,在校慶這種場合,用嗆聲這種手段,抗議主權這種敏感議題,是有討論的空間的. 畢竟,造成這種社會反應和尷尬場面應該是誰都不願意看到的吧!

我認為校方的立場應該是委婉勸導. 希望學生在行使自己發表意見的權利時,能夠採取更柔軟,更理性化的方式,讓大家都能夠接受. 畢竟,行為本身沒有錯,並不一定表示我們就應該去做. 闡述意見的方法有很多種,而嗆聲是屬於比較不好的一種.

這是"可不可以""應不應該" 的差異.

當然,如果蘇同學還是要這樣做,這也是他的自由,應予以尊重.

最後,報導中有段文字:

"學生表示,沒有人理會老師訓誡的內容,而且也不會排擠蘇同學,他覺得蘇同學「勇於嗆聲,很屌!」"

我相信建中的立場是支持這位蘇同學的. 可是我想, 蘇同學"很屌"的原因絕對不是因為勇於嗆聲,而是因為"勇於發表看法".

PS: 蘇同學如果看到這篇可以寫封訊息給我嗎? 很有興趣聽聽看你對我這種論述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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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學弟自己認為嗆馬有理不應被處分

為何要遮學號?

勇於發表自己的意見很好啊。

不過,在開嗆之前

應該要先做好功課

賣台的定義?

究竟馬英九做了哪些事情算是賣台?

新聞上說的,究竟是立委炒作還是事實?

如果連這些都不先調查清楚

那要是人家問你「馬英九做了哪些事讓你覺得他賣台?」

你卻回答不出來的話

只是在自取其辱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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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師這樣罵的話

我會吼回去...

其實我當初看到新聞(只有嗆馬)的時候,

我的第一直覺也是,為什麼要遮學號?

敢作敢當,嗆馬又有什麼關係?

不過就是發表意見而已。

總該對自己的言論負責吧?

什麼敢作敢當?

誰說發表意見就一定要具名

不敢露學號是因為怕受學校.老師.同學不同待遇

他只不過是發表自己的意見

就被老師罵50分鐘.就算沒記過.對他的成績或操行也可能會有影響

發表個自己的意見就如此.你說以後誰敢多說話? ((抱歉我好像有點激動??XD

這反映出現在社會還沒有足夠的民主素養(民主這辭不知道準不準確)

接那不同言論

((怎麼又多了2篇回覆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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哇~糟糕

那西斯版的不都完蛋了(誤)

還有記者寫什麼"寒蟬效應"

有沒有"涼宮效應"啊 (逃)

好吧回歸正提...

我也覺得遮學號不夠磊落

但老師反應好像也太超過

個人認為

學弟除了遮學號以外

其他的事情好像也不會很過分

他個人懂不懂政治,我想這並不重要

反正他有權發言,別人也不能任意剝奪他的權力

至於發言內容

我想,自己講出話來

應該也知道後續會有什麼發展

今年開學時的事件大家或許還有點印象...

所以...發言的內容應留給大眾評論

老師介入...

說實在也沒有不對

老師的管教應被視為是最中立、最公正的

畢竟在學校中教師代表公權力

我個人認為

老師訓話的範圍要盡量針對"行為"

內容,則應留給大眾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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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那個老師....很讓人傻眼

還有阿人民應該有言論上的自由也有可以選擇匿名保護自己的權利

所以我認為那個同學遮學號跟敢做敢當一點關係都沒有...

操哩呆講話都不會講

操他媽的他老師最好有罵他

自由時報新聞可以信

我射精都可以吃

不爽回文戰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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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因為被老師念這種小事就投書媒體 還投到有濃厚政黨色彩的報社

這種行為就不算是破壞建中的校風嗎?

不循體制申訴 凡事訴諸媒體

不僅造成校方困擾 更嚴重傷害建中的社會形象

建中是一個學習的環境 不是炒作政治議題和操作對立的地方

且校方已明確表達立場不會對學生的言論自由做出懲處

這位同學如果真為建中好

就請收斂自己的行為

如果真的認為建中被白色恐怖入侵

大可以選擇離開

這種動不動就投書媒體的行為不僅幼稚

更讓建中莫名其妙地和政治議題牽扯在一塊

就請這位同學大發慈悲

循體制內來解決問題吧!

動輒使用輿論是無法令人茍同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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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呢.....可以體諒他為什麼嗆了之後還遮學號

翻開報紙看社論版

有些筆者都用假名就可知道其心態了

想要發表意見,又不想要備受異樣眼光

再來

那位老師平常在課堂上就政治色彩鮮明

他允許自己這樣提出自己的政見讓別人知道他傾向哪一檔

但卻不允許別人批評自己傾向的黨派

這>......心態怪怪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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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的好 接受不同的意見 包容不一樣的聲音

首先 馬英九 回母校參加校慶 叫作秀?

再來 他到底做出什麼事情叫賣台?

   或者是說 賣台是他個人說賣 就能賣?

說到人權言論 台灣人權身價還不夠高漲?

不可否認沒有不一樣的聲音

但這樣的做法是否太不正當

勇於表達想法沒人會有意見

但在不適當的時機是否有很重的挑釁意味?

他這樣的做法是不是讓媒體斷章取義

就說的好像他的聲音就像是全校的聲音

媒體就是媒體 擾亂事實是他們的長處

在大家都看的到的地方罵髒話真的不太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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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因為被老師念這種小事就投書媒體 還投到有濃厚政黨色彩的報社

這種行為就不算是破壞建中的校風嗎?

不循體制申訴 凡事訴諸媒體

不僅造成校方困擾 更嚴重傷害建中的社會形象

建中是一個學習的環境 不是炒作政治議題和操作對立的地方

且校方已明確表達立場不會對學生的言論自由做出懲處

這位同學如果真為建中好

就請收斂自己的行為

如果真的認為建中被白色恐怖入侵

大可以選擇離開

這種動不動就投書媒體的行為不僅幼稚

更讓建中莫名其妙地和政治議題牽扯在一塊

就請這位同學大發慈悲

循體制內來解決問題吧!

動輒使用輿論是無法令人茍同的!= =#

那天早上我不在建中XD.

但我贊同學長的說法-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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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如果能夠解釋出來他嗆的原因,

是不是就表示他不是被媒體牽著走?

再來他投到哪個報社沒差吧?

投到中國還是聯合我是不是也能說他政治色彩濃厚?

哪家報社沒有政治立場的別笑死人了= =

還有樓上學長講話太沒格調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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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沒有預設什麼政治色彩

我也不認為 馬總統英九先生有什麼賣台行為

但我也不認為蘇姓男同學也什麼不對

任何人本來就有發言的權利

也有匿名的權利(除非你有違法的言論,否則政府不可以調查是誰說的)

再者,我想該名一年級學生應該尚未成年

他在相關事件新聞媒體本來也就不應該公開他的長相以及姓名

就算他把名字遮住也是會被打馬賽克的(前提是要是良好的傳媒)

對於老師的部份

我對於他表示強烈的譴責

但仍然需要深入了解才可以

至於她所說敢嗆聲就不要遮遮掩掩

希望老師自己也可以做到

敢做這種事情,記者來問就不要躲起來

再來對於該篇新聞的文章

我有一點疑問

建國中學校長蔡炳坤昨天表示,嗆聲事件發生後曾向馬英九致意,馬英九再三跟他強調「千萬不要為難學生,要包容不同的聲音」,所以不會處分學生。

蔡校長炳坤先生的說法難不成如果 馬總統英九先生感到不滿,他就會處分學生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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