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合作社阿姨:下課時間才能消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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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DD

常看深藍阿 !

還是嚮往 像學˙長口中說的建中 那樣自由嘛

xD

真的有點怪 = =

http://www.wretch.cc/blog/jack24520/15334343

好黑暗 總之 建中生似乎得團結 囧

網誌衝人氣也不是這樣衝的吧,我點進去看也覺得沒甚麼整理或者評論啊囧

這樣很不道德我覺得

這好誇張喔

建中生的權益一直被剝屑的樣子

要團結阿

跟以前一樣自由 !

莫非你是學長,要不然你怎麼會說這種話Or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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囧rz 評論會引起討論

常聽已畢業表哥說和看深藍敘述得過去式建中 竟然把自己升格 囧

我昏樂 ...

因為你自己都承認自己是聽別人轉述的

然後卻在那邊說的理所當然

感覺很怪...

而且你發的文章跟在這邊的回覆感覺都很亂

完全搞不清楚空格跟斷句的點在哪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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姑且不論其他部分

我們或許可以承認學校是為了避免有學生翹課到合作社購買東西

所以對合作社下達了這樣的指令

但是建中很常見的狀況是:

公假、自習、老師提早下課..............等

這種急就章且草率的命令對於學生絕對只是徒增困擾

這學期到目前為止

我們見到了學校改革的決心

看見校長主任努力的在試圖把學校的風氣以及制度模式往"他們理想的方向"前進

就我個人的立場

我認同建中需要改革

我認為應當是要有制度的、有某種限制的自由

但我不認同這種不與學生溝通、不經宣導、沒有進行通盤考量與思考的暴力式政策

這樣只是在提高我們學生的不滿、只會讓我們,對於行政者更加的反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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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今天去瞭解了一下狀況。

這整件事情其實跟教官室無關。

發現這個「登記名字」命令的是合作社的上級,

我不大記得那個頭銜是什麼,可能是什麼股東總監事之類的吧,

總之是公民科老師魏季美。

會這麼做的原因據瞭解也是魏老師希望學生不要用上課時間買東西。

得知這個情況之後我去找過校長,

校長表示他也沒聽說過有這個政策。

我相信這個東西蔡炳坤也沒什麼好騙人的,

他應該是真的不知道。

所以也許是合作社揣摹上意或「身為老師的道德良知」的作為吧。

現在知道主事者是誰,那麼,輿論的焦點就應該放在他身上;

一個合作社主事者不先前向全校宣布這個政策,

反而讓合作社員工承擔這些輿論攻擊和壓力實在非常惡質。

對於這樣的主事者我們應該予以譴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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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今天去瞭解了一下狀況。

這整件事情其實跟教官室無關。

發現這個「登記名字」命令的是合作社的上級,

我不大記得那個頭銜是什麼,可能是什麼股東總監事之類的吧,

總之是公民科老師魏季美。

會這麼做的原因據瞭解也是魏老師希望學生不要用上課時間買東西。

得知這個情況之後我去找過校長,

校長表示他也沒聽說過有這個政策。

我相信這個東西蔡炳坤也沒什麼好騙人的,

他應該是真的不知道。

所以也許是合作社揣摹上意或「身為老師的道德良知」的作為吧。

現在知道主事者是誰,那麼,輿論的焦點就應該放在他身上;

一個合作社主事者不先前向全校宣布這個政策,

反而讓合作社員工承擔這些輿論攻擊和壓力實在非常惡質。

對於這樣的主事者我們應該予以譴責。

既然搞清楚了

那就停止錯怪蔡和文

趕快批鬥魏季美才是正經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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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整件事情其實跟教官室無關。

發現這個「登記名字」命令的是合作社的上級,

我不大記得那個頭銜是什麼,可能是什麼股東總監事之類的吧,

總之是公民科老師魏季美。

魏季美老師喔

不意外一_一狠

有興趣的學弟可去問一下更早前的學長(好像是5X屆)

以前她還有過麵食部上課不能買的政策

要班上用團訂的再去抬

(後來當然發生暴動就不了了之了)

題外話

不過除了政策上有點奇怪外 其實她人還好啦

我之前吃控肉飯菜裡有報紙

她帶我去換一個並請老闆退我錢

就處理飲食衛生問題求償這方面來說 我覺得OK

如果有吃到怪東西記得去合作社辦公室反應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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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cookpro 先生貼文表示「那就停止錯怪蔡和文趕快批鬥OOO才是正經事」,

都自己承認自己欠缺最起碼的判斷力,會隨便「錯怪蔡和文」了,

似乎不宜再鼓動大家「趕快批鬥OOO」。

2、

恨情歌先生指控某某「非常惡質、、、這樣的主事者我們應該予以譴責」,

其根據(基礎事實)如果是——

甲、

如果只是:「魏OO老師未先向全校宣布」新措施,

——則如此指控不符比例。

因為,我們若以最嚴厲的貶損辭「惡質」,來譴責這類「單純的不作為」,

對「故意或過失不作為致釀事端」者,將無法予以更嚴厲的非難。

乙、

如果是:魏OO老師的「故意或過失」,導致「合作社員工承擔這些輿論攻擊和壓力」,

——則恨情歌先生為善盡言責,應詳備理由。

首先,

應證明魏OO老師「故意或過失」未先向全校宣布,且性質上屬「應作為而不作為」;

其次,

須證明「合作社員工承擔這些輿論攻擊和壓力」直接來自「魏OO老師的故意或過失」。

不過,建議別證明了,因為「這些輿論攻擊和壓力」中,至少已經有一人自承會「錯怪」人。

3、

誠懇建議恨情歌先生就公開貶損魏OO老師為「惡質」一事,

在同版公開道歉。

黃企鵝 代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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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面超商店員收錢態度跟學校合作社阿姨態度真的差很多

而且店員也不會你逛太久而唸你zz (要是沒買東西頂多瞪一下這樣,夏天常常去超商吹免費冷氣這樣)

做生意就要服務態度不是嗎?

壟斷學生的市場(雖然很便宜) 不代表可以不重視服務品質阿= =

(又不能說換一家合作社買東西,因為兩家的阿姨其實差不多 )

有時候拿錢拿慢一點{{錢算錯}}就在催你,也許是因為後面排隊很長啦,

但是情緒管理還是要好吧?

畢竟是做服務業,讓顧客感覺到誠意最重要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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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說得不錯欸。

他是不是跟恨情歌有仇

說真的這種空話沒什麼意義

今天又不是打辯論

我覺得誰惡質

別人也可以說誰很好

我要覺得這個人惡質與否

不是別人

尤其是這樣一個不知道確切狀況的人

能決定的

搞不清楚狀況就指著當事人說三道四

這未免也管太多了

也更沒有權利去建議誰在哪裡公開道歉

這樣子太扯了好不好

要這樣發建中乾脆開個道歉版算了

我說誰惡質

這應該是我很主觀的想法

我再講一次

今天又不是打辯論

今天我覺得誰惡質

只跟我的情緒有關

舉那麼多例子

有個屁用

另外說幾句話給那個外校的:

我知道文章不是你發的

但你一定知道貼這個在板上人家看了心裡會怎麼想

說真的今天雖然不是你叫人家公開道歉

可是是你轉載出來的

你如果只是想要傳達一個網友叫他公開道歉的消息

可以用私人訊息

這樣子貼在板上

算是尊重恨情歌的方式嗎?

或者你的網友覺得在這裡批鬥他

能夠達到一種出名的效果嗎?

說真的

愚常見

真的挺愚的

----------------------------------------------------

另外再請那個愚常見

不要再先生來先生去了

我跟您很熟嗎?

您哪位啊?

這種客套您自己聽了不覺得很虛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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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okpro 先生貼文表示「那就停止錯怪蔡和文趕快批鬥OOO才是正經事」,

都自己承認自己欠缺最起碼的判斷力,會隨便「錯怪蔡和文」了,

似乎不宜再鼓動大家「趕快批鬥OOO」。

這和判斷力沒有關係吧,只是單純不清楚主事者為OOO。

而不宜鼓勵大家「趕快批鬥OOO」是因為他缺少了判斷力?

這邏輯思維也很有趣。

我認為主事者的確該予以譴責,不完全是因為『讓合作社員工承擔這些輿論攻擊和壓力』,

就因為她有過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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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面超商店員收錢態度跟學校合作社阿姨態度真的差很多

而且店員也不會你逛太久而唸你zz (要是沒買東西頂多瞪一下這樣,夏天常常去超商吹免費冷氣這樣)

做生意就要服務態度不是嗎?

壟斷學生的市場(雖然很便宜) 不代表可以不重視服務品質阿= =

(又不能說換一家合作社買東西,因為兩家的阿姨其實差不多 )

有時候拿錢拿慢一點{{錢算錯}}就在催你,也許是因為後面排隊很長啦,

但是情緒管理還是要好吧?

畢竟是做服務業,讓顧客感覺到誠意最重要阿

畢竟已經壟斷學生市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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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常獻愚

常見獻愚見

吾友 常獻愚,囑託我代貼

很謝謝恨情歌學長可以還原事情真正的緣由

有人要求學長道歉,反倒沒有人說一開始沒搞清楚狀況就發文濫罵的我該道歉

嗯,我想我是該道歉

在此向所有參與討論的同學致上十二萬分的歉意

在未確認事情本末發展之初即張貼文章進行討論,確實有誤導討論方向的憂慮

希望各位同學不要因為我的誤導而對校長感到憂慮、對教官感到同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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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是不是跟恨情歌有仇

說真的這種空話沒什麼意義

今天又不是打辯論

我覺得誰惡質

別人也可以說誰很好

我要覺得這個人惡質與否

不是別人

尤其是這樣一個不知道確切狀況的人

能決定的

搞不清楚狀況就指著當事人說三道四

這未免也管太多了

也更沒有權利去建議誰在哪裡公開道歉

這樣子太扯了好不好

要這樣發建中乾脆開個道歉版算了

我說誰惡質

這應該是我很主觀的想法

我再講一次

今天又不是打辯論

今天我覺得誰惡質

只跟我的情緒有關

舉那麼多例子

有個屁用

另外說幾句話給那個外校的:

我知道文章不是你發的

但你一定知道貼這個在板上人家看了心裡會怎麼想

說真的今天雖然不是你叫人家公開道歉

可是是你轉載出來的

你如果只是想要傳達一個網友叫他公開道歉的消息

可以用私人訊息

這樣子貼在板上

算是尊重恨情歌的方式嗎?

或者你的網友覺得在這裡批鬥他

能夠達到一種出名的效果嗎?

說真的

愚常見

真的挺愚的

----------------------------------------------------

另外再請那個愚常見

不要再先生來先生去了

我跟您很熟嗎?

您哪位啊?

這種客套您自己聽了不覺得很虛偽嗎

冏,我看完第一個字是冏。你們已經離題啦!

建議不等於實行。我怎麼看都覺得好像是你被點名以後惱羞成怒。不要那麼生氣嘛。另外,最好建中事務只有建中人可以討論啦,況且你知不知道他是否外校學生? 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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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就我看來

這樣子的行為可能已經違反民法了

如果他並不是受到刑法或行政法規的限制

合作社理事長不應該因為非契約約定之原因

限制任何股東的任何權利

事實上

我們參與股東會議的權利已經被剝削了(每次去找魏理事長談他都說學生是非常任股東,這真的是一個合力的理由嗎)

所以希望合作社代表可以真正正視著個問題的嚴重性

或希望某位班代可以提出決議文

甚至是由班聯會對合作社提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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訪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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