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合作社阿姨:下課時間才能消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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終於回到正題了...

我有個小小的想法

她 大概也只是想要讓建中有點秩序

大概也是想減輕福利社阿姨的負擔吧...

畢竟一整天有點累

這是往好處想

凡事一體兩面的

可以建議她不要這麼激烈

反正最後都是暴動一場何必呢XD"

PS:我遇到的福利社收錢阿姨都很友善呢=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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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各級學校員生消費合作社設置管理要點

(95.05.03北市府教體、北市府社一09578249000號函頒)

一、

臺北市政府(以下簡稱本府)為健全各級學校員生消費合作社

(以下簡稱員生社)之組織與經營,加強學校實施合作教育,

服務員生,除依合作社法及合作社法施行細則辦理外,特訂定本要點。

……

十二、

員生社販售物品應在課餘時間為之。

以上愚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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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覺得

有要寄信反映的就寄吧

我之前對學校有些不滿就寄到處室和校長去

雖然不會馬上處理

但是會有一個答覆

寄了也不會因為怎樣就被抓之類的

因為他們會等到那張紙都發黃了才會去看。

為甚麼阿姨都沒抓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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訪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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