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色有加分
文章 發表由 紫色有加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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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的可可,是我開的另外一個帳號
所說關於305在捷運上的所作所為,
都是我杜撰的,
對於造成305同學名譽受損
以及發表不實的言論
本人在這裡致上萬分的歉意
這件事情責任在我
跟305同學無關
對305全體同學所造成的名譽損害
本人再次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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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色有加分 報告了一個文章。
原因:
此篇內容是本人杜撰毫無根據對305班的同學造成名譽上的受損
希望版主盡快將文章進行刪除的動作
文章: 放學後的板南線
版面: 白衣佳人-中山女中
負責版主: 可可兔, 安小琪
文章作者: 可可~
原文章內容:
今天在學校待得晚了些,約莫五點二十才到板南線,
同個車廂裡有個學姐
到了西門時有幾個建中學長上了車
我也不以為意.....只有微微一瞥,恩..是高三的學長
但是到了龍山寺人越來越多,搭過板南線的人都知道
五點是最塞的時候阿ˊˋ
這時候離我兩個座位遠的一個學長,
手居然悄悄的伸到學姐的背後:|
然後趁著車子晃動....往裙子那邊貼過去
我也不知道有沒有拿手機或是單純就是....
( 抱歉離的有點遠我又有點小近視>< )
只依稀看到那個學長好像是5班的,6300XX-05
應該是班級沒錯
第一次遇到這種事情
那時候太緊張就在人群中被推擠下車
也沒來的及提醒學姐:'(
請大家千萬要小心!!!
下次遇到這種情形該怎麼辦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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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就不要去扯那些什麼人道主義、國際潮流、犯人無人權、不該給犯人機會等狗屁倒灶的言論....簡言之,我們不可能在死刑毫無嚇阻力的情況下,只因為能處罰犯人補償受害者而冒著可能誤判冤死他人的風險去保留死刑;也不可能在死刑擁有嚇阻力且是唯一的可行的措施的情況下,只為了人道主義、國際潮流,而廢除死刑去犧牲了一大群老百姓的性命.....
這就對了,我完全同意
可惜的是推動廢死的那群團體
他們的理由跟你我一樣嗎?
如果他們真的是為台灣社會著想
怎麼不提出像是終身監禁這種至少還有點實踐價值的辦法
怎麼看我都覺得國際特赦組織和大部分的人犬團體純粹是偽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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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炒的真激烈
請先想想我們在這邊
[辯論] 是不是該去辯論版
我們有權去表達想法
但對於別人意見 不要批評比較好
辯論版這種東西會被打回票的
辯論版是討論辯論技巧而不是觀點差異
話說這種類似的主題已經在辯論版和人文版轉了n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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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我是個性蠻叛逆的小孩(???
快段考了星期五有管樂團音樂會我照樣去聽
到晚上十一點回到家 ...
當然也不會完全死都不唸書
這裡拜還是每天留到晚上十點到家 凌晨才睡 ... 不知道再辛苦啥
只是 做給自己的良心吧
最近突然對我的長笛老師的口頭禪有感覺 ; 人生嘛 ~ 放下 人生不要活太累
一開始聽到覺得說 → 老師你可是台灣音樂第一學府出來的人耶 講得很簡單一樣
老師的意思應該是 其實到最後就是那個樣子 ... 計較太多沒用 ...
原理還是跟買菜不會需要開根號一樣 ...
念書有撞牆期,摸索期,成長期,維持期,責任期
一開始會不斷碰壁,就像我幼稚園就在學分數,一知半解
只有四則運算在打罵之下算得挺快的= =
摸索期,就是慢慢抓到讀書的竅門,妳知道怎麼樣讀有成效
發現漸漸可以聽懂學習的內容
成長期,差不多出現在我國小的時候,跟一二三名競爭挺激烈
發現成績不斷往上,但是還不到頂端
維持期,就是穩定在高分群,不只是單科,
這發生在我國中的時候,已經可以段考都是班上第一
這時候維持住了,妳就會邁入責任期
讀書比較像是為了自己的榮譽,不是為了父母的期望
當妳自己考差了,會覺得很鬱卒很不想輸,這就是責任期了
其實音樂跟讀書是可以共存的
想高一時我也玩吉他玩得很開心
平常寫點自修,段考前兩周開始把進度題庫做完
呵呵 等到妳領悟自己真正要的是什麼時,找到一個可以當作榜樣的人
就會開始有系統的念書了,我很後悔我到高三才找到
不過好在也不晚^^
音樂系就音樂系! 自己能負責就好
想想看~要是台大不多搞點標準
那收到的學生跟其他大學有什麼不同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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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沒看清楚,抱歉..
難道立法院沒辦法制定無假釋的無期徒刑嗎?連公務員財產犯罪都開了不自證己罪的例外....
基本上看了一些人犬團體的發言...
說廢死是為了國際潮流、要死刑的人就是有仇恨
這種無腦言論
我就很難對立法院有信心
對了 剛在YAHOO看到的新聞 以下就現在台灣的情況做的評論
我想如果人犬團體無法對我的疑問有答案
我就絕對不可能支持現在的台灣搞廢死
〔記者謝文華、陳怡靜/台北報導〕網友上凱道聆聽受害者故事,台灣人權促進會秘書長蔡季勳直指,如果以為執行死刑就能讓受害者得到安慰,這是「太廉價的正義」,處死犯罪者不能真正解決問題,受害者家屬的心靈撫慰、生計及後代輔導、教育,都須制度性照顧,政府應建立完善機制保護受害者。
受害者的心靈撫慰、輔導,是本來就該做的
,跟廢不廢死沒關係吧
有死刑、沒死刑,我都不覺得受害者的仇恨能消失
朱學恒批判支持廢死的人權團體、律師不夠重視受害者,廢除死刑推動聯盟大呼冤枉,聯盟強調,支持廢死與關心受害者之間並不衝突也非互斥,社會應該討論的是究竟執行死刑是否真能撫慰受害者?真能遏止犯罪?
我認為死刑是一種警告,你不尊重別的的生存權,你也不配擁有人權
所謂權利是伴隨著義務的,要享有人權,前提是你遵守這個國家的遊戲規則
你不遵守,代表你不認同這個價值,那我為什麼又要認同你生存的權利呢?
不過,律師李勝雄認為,其實終身監禁是比死刑更嚴重的懲罰,「留著他,是要他認錯、悔改;而打死他,他就沒有認錯、贖罪機會!」
李勝雄沉重表示,批評加害人辯護律師,是不了解國內訴訟辯護制度。他們當然關心、同情受害者,但仇恨一直留著,對受害者真的是好嗎?以牙還牙的作法,能讓社會更進步嗎?像二二八受害家屬,追求真相平反、補償,但從沒要蔣介石的後代來代替受懲罰。
為什麼要給犯人機會,我一直不懂,犯人有給被害人機會嗎?
律師為加害人辯護我覺得無可厚非,這本來就是刑事訴訟的一環
只是很可笑的,這些口口聲聲喊廢死的人,如果有天家人被歹徒滅門
他們會笑嘻嘻的說我沒有仇恨?
人就是人,有情緒、有仇恨是理所當然的,到底為什麼有仇恨就是錯?
說自己去人慾、存天理才是假清高的偽善
拿228來比真的挺蠢的,找後代接受處罰那叫誅九族
現在我們會拿殺人犯的後代來一起受罪嗎?
「社會已喪失討論空間」
清華大學人文社會系副教授姚人多說,社會為何有很強烈的聲音想看到有人人頭落地,反應出一種停滯不前、對政府缺乏行動力的深沉焦慮。「站在廢死立場,不執行死刑,並非就是不懲罰加害人!」姚人多無奈說,台灣社會喪失討論的空間,需要冷靜一下。
再怎麼樣的懲罰,會比受害人的生命直接被剝奪來的嚴重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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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應該是預設了死刑替代方案的無期徒刑是有假釋的無期徒刑,但一般我們所提的是死刑替代方案卻是無假釋的無期徒刑......
無期徒刑呢? 裝模作樣10年20年,還不是假釋出來?
如果台灣學美國無期徒刑判個幾百年,連減刑都放不出來
那我同意廢死阿
沒看到我說如果不假釋就同意廢死嗎?
問題是台灣現在的制度就不是如此
"一般我們所提的是死刑替代方案卻是無假釋的無期徒刑"
我從來沒聽過那些電視上高喊廢死的人提過這個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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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高?__?
法務部的減刑再犯率為16.2%,假釋再犯率為46.3%
這是前幾年的資料
假釋再犯率~一半難道不夠高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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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指的是預防犯罪部分,死刑似乎沒有非常好的效果
這也是你說的
不好意思喔,那個數據是真的,並不是本人瞎掰
請自行查證政府網站
別開玩笑了,學長,大絕不是這樣放的,這些東西不是用來殺人的,死刑卻是啊!再提,死刑是國家權力的人民所造成的權利侵犯 學長提的那些很明顯得不是
同樣都是對生命的威脅,怎麼不能類比?
難道死刑或是被人幹掉不一樣嗎?
死刑是國家對生命權的侵犯
殺人是個人對生命權的侵犯
死刑的執行或許利大於弊啦(搞不好沒有),但我知道死刑換成長時間的自由刑同樣的也是利大於弊。學長同意以國家的力量犧牲少數人民的生命權來讓其他死刑犯葛屁嗎?
擺明著就是有其他方法可以讓重刑犯沒有再犯的方法,我實在搞不懂為什麼得用死刑這個方法來處理,就我來說,1000個死刑犯裡面只要有1個是無辜的,那就很多了,搞不好學長的標準是10個死刑犯裡面有1個仍然不嫌多也說不定。
至少在台灣,我可以肯定死刑是利大於弊
來看看吧! 殺人犯在台灣最可能就是無期徒刑跟死刑
死刑呢不用說,人直接葛屁
無期徒刑呢? 裝模作樣10年20年,還不是假釋出來?
如果台灣學美國無期徒刑判個幾百年,連減刑都放不出來
那我同意廢死阿
問題就是台灣的制度除了死刑,根本無法保護被害人
假釋出來的再犯率多高你知道嗎?
之前大赦之後,新聞報出一堆又殺人、吸毒的
我實在不知道該怎麼講.....明明維護受害者家庭的人權跟維護受刑人的人權是可以兩全的不能夠把仇人殺掉可以算是基本權利被侵犯的一種嗎?
兩全的辦法就是不要讓他們再出來危害社會
台灣目前絕對不可能
比例原則並非自由心證,可以看看伊蘇提出來的比例原則的定義。定義是人給的,判決的是誰? 還不是法官
只要有人為的因素,就不會完美
更何況台灣畸形的法律,情理法的世界
就像機車跟汽車相撞,一定是大車倒楣,
就算我停著不動,機車騎士掛了我一樣遭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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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長提的東西很難用來反駁比例原則吧...我是這麼猜啦...
用比例原則來打死刑的重點是因為他始終太重,理論上我們似乎可以找到,會有比他侵犯更少的權益卻可以達到差不多效果的方法。
所謂的效果,是指什麼?
預防犯罪? 還是報復犯罪?
那種連續殺人犯你想如何預防? 就我來說,死刑還太便宜他了
他一條命抵得上多條人命嗎?
況且死刑太重,那殺人犯殺人之前怎麼就沒考慮過被害人的生命?
我並沒有說害怕誤判而不用刑罰,而是不用死刑,我猜死刑在可回復性上,相較於其他刑責來說是幾乎沒有回復性的。至於提到審判制度的部份,我覺得我可以在某種程度上相信審判不是絕對準確的,而他所造成的失誤對我或是對那個人來說,是沒有辦法被接受的。在這種沒有辦法被接受的狀況是可能發生的時候,採取相對較可以彌補的方法對我來說是比較明智的。
為了少數審判錯誤的個案而要廢除死刑
這跟因為開車有危險,所以不該開車的理論一樣荒謬
家裡的菜刀也很危險,所以應該禁售菜刀
汽油會被用來燒房子,所以應該禁用汽油
哪種事情沒有風險? 我說的可都是有關人命喔
你的想法就跟古代反對變法的人一樣,利不十,不變法
有哪個事情是百分之百沒有缺點的
當利大於弊時,就該執行
就我來說,死刑犯44個裡面,有哪個是被冤枉的?
就算有我也不信超過四分之一
槍斃了大多數罪有應得的人,可以讓他們沒機會假釋出來再犯罪
我覺得挺值得的
我想知道有關吃麵包太陽國的廢死後犯罪率上升之相關資料,包括上升的犯罪類型、犯罪率波動等。還有,我猜垃圾國犯罪率高的原因是因為他是垃圾國的成分比較大,沒有死刑可能並非是導致他犯罪率高的主要原因,而美國的某些州是沒有死刑的,我想他算是一個很獨特的例子,不太適合把整個國家的總犯罪率拿進來算(頂多就是各個州之間數據的比較)
而之所以會提歐洲聯盟,原因為其區域內經濟狀況普遍良好,廢除死刑前的治安狀況也較佳,而廢除死刑之後其犯罪率並無顯著提升,這在某種程度上其實是一個很完美的樣本,或許可以說明相對於執行死刑,經濟、教育和生活品質對於犯罪的控制其實效果是相對良好的,在某種程度上也削弱甚至是幾乎消滅了維持死刑是為了維持治安的論點。(至少在普遍經濟、教育、生活品質不差的環境裡是這樣的)
目前暫時找不到甲騙的,不過他廢死之後犯罪率上升的資料我確定看過
先貼犯罪率跟死刑存在與否的關連
根據犯罪學的研究,有沒有死刑和犯罪率沒有必然的關聯,大部分的統計數據也支持這樣的結論,以台灣為例,警政署的統計資料顯示,從民國89年政府提出廢除死刑,到95年完全停止執行死刑,台灣暴力犯罪的犯罪率並沒有出現上升的趨勢:
89年:46.5 件 / 10萬人
90年:64.1 件 / 10萬人
91年:66.3 件 / 10萬人
92年:55.5 件 / 10萬人
93年:56.1 件 / 10萬人
94年:62.9 件 / 10萬人
95年:53.6 件 / 10萬人
96年:41.6 件 / 10萬人
97年:35.3 件 / 10萬人
我認為犯罪率高低跟國家本身社經結構有很大的關係
有死刑的國家,犯罪率高低都有
廢死的國家,同樣犯罪率高低都有
資料上頁有很多人提供了
所以不必扯到歐盟,歐盟犯罪率低只是社經結構成熟,人民水準高的必然現象
應該正為有鑒於死刑的不可逆性,他不僅永久且完且無法彌補的侵害了人權,而且我認為他也相當程度的違反了比例原則。
他的存廢我認為應該在有配套措施的狀況下逐步廢除,而我相信其他的法規縱然是侵害人權的,但在比例原則上或許沒有死刑來得如此嚴重(台灣另外一個被詬病罰則真的過重的就是智財法),且大都可以相當程度的給予補償(事實上我也覺得台灣的冤獄賠償金太少),所以相對於死刑來說,問題可能不是那麼的大。
人權,從頭到尾人犬團體只重視加害人的人權
那被害人的人權誰來顧了? 家人被幹掉了還被人犬團體說抱著仇恨
有仇恨又如何? 沒仇恨就很清高嗎? 我呸
殺人犯殺人是他達到目的的必要手段嗎?
比例原則是誰來判定的? 自由心證
今天你或許覺得酒駕罰十幾萬還好,別人搞不好覺得太貴阿
哪有一種原則能讓所有人都滿意的?
所以當然只有制訂統一的標準,誰犯了誰就該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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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記得,國家以權力對於人民所做的一切需符合比例原則,也就是說,在非得侵害權益的狀況下,得以同樣可以達成目的,但侵犯之權益較少的行為使之。
中華民國刑法 第二二章 殺人罪
第271條(普通殺人罪)
殺人者,處死刑、無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前項之未遂犯罰之。
預備犯第一項之罪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272條(殺直系血親尊親屬罪)
殺直系血親尊親屬者,處死刑或無期徒刑。
前項之未遂犯罰之。
預備犯第一項之罪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273條(義憤殺人罪)
當場激於義憤而殺人者,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前項之未遂犯罰之。
第274條(母殺嬰兒罪)
母於生產時或甫生產後,殺其子女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前項之未遂犯罰之。
第275條(加工自殺罪)
教唆或幫助他人使之自殺,或受其囑託或得其承諾而殺之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前項之未遂犯罰之。
謀為同死而犯第一項之罪者,得免除其刑。
第276條(過失致人於死罪)
因過失致人於死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二千元以下罰金。
從事業務之人,因業務上之過失犯前項之罪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得併科三千元以下罰金。
SEE? 就連殺人都不一定判死刑了
被判死刑的不是罪大惡極是什麼?
你的比例原則原封不動還給你
由於我們經過了很多次審判,所以通常我們都是對的,如果你很不幸的你是那個少到不能在少的什麼也沒做的人之一,算你倒楣,當作是為了全民福祉的犧牲。主張犯人的人權跟主張平民百姓的人權其實沒什麼衝突,在你把平民不能把他們討厭的人殺掉視為是人權的一種時例外。
台灣一年幾個誤判? 請舉出數據
不然這樣就決定廢死? 會不會太草率
怕誤判所以就不用刑罰了?
誤判不是死刑的錯,而是審判制度不夠完善。你不去要求完善審判制度,反而來要求廢除死刑,這根本就是因噎廢食,削足適履。
第一次聽說歐洲聯盟治安很不好,嘻嘻。或許吧!我知道台北市的治安也不錯,但是他沒有鞭刑。
廢死的國家: 巴西(曾經)、日本(曾經)、歐盟、菲律賓(曾經)、外加一些南美洲國家
有死刑的:美國、中國、台灣.......
巴西呢~自從出了個連續殺人魔後,死刑又出來了
甲騙呢? 也是犯罪率上升所以不得不回復
菲律賓也是同樣
更不用說那些南美洲垃圾國犯罪率高得嚇人
美國呢? 唉呀不是說廢死是國際潮流嗎 怎麼最大的美國還在死刑!
法律還有在跟隨潮流的喔? 那香港有絞刑、中東可以直接砍了小偷的手
我們要不要跟進一下?
還有他媽的到底誰是潮流? 歐洲? 特赦組織?
狗屁的潮流 經濟比不上中國,影響力比不上美國
譬如說剁手?一_一狠
所以你認為生存權很重要,所以可以拿走不在乎生存權的人的生存權嗎?
剁手? 這跟廢死有什麼關係,別再扯了
要人權是吧?
人權的主要內容如下
基本內容
* 生命權。
* 自由權。
* 財產權。
* 尊嚴權。
* 獲助權。
* 公正權。
進階內容
* 發展權。
* 民族自決權。
這些是維基百科對於人權的定義。
今天,你們為認為死刑就是不符合人權,所以應該廢除。
那自由權,財產權,尊嚴權也是人權啊?
只為少數人爭取特權,而不顧大多數人的人權,是不符合民主原則的。
請你們不要大小眼,請一併為所有的罪犯爭取人權吧。
不然只有被關一兩年,或是罰六千的人的人權在哪裡?
對了,那些交通違規的罰單也幫大家繳了吧,這些侵犯到我們的人權了。
另外,這些也都全部牽涉到尊嚴權,我甚至認為,警察取締或是執法,甚至口頭告誡,也都侵犯到尊嚴權了,請為大家伸張權利,為世界伸張正義。
我難得開啟嘴砲模式耶....只是我真的覺得很多理由都是他媽的沒腦筋。幸好本人實事求是,有資料有數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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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一般竊盜不會到無期徒刑,死刑犯為什麼應該被處死,而不是被關到死或者其他方案?
2. 「償還」是追求「對等」嗎?比如說我殺你我就應該被殺,我偷你東西我應該就被偷,如果不是,那應該怎麼做?
關到死? 哪有這麼理想
無期徒刑=20年後假釋
刑罰的目的除了預防理論,還有應報理論
沒有預防效果所以就乾脆不殺了?
那蟑螂也殺不完怎麼我們還在噴殺蟲劑
至於什麼其他方案
犯人有給被害人機會嗎?
為什麼我們要給犯人機會?
刑罰本是對等的,犯輕罪就輕罰,重罪重罰
手段上不一樣也沒關係
以下貼上一個我認為相當有理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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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在所謂民主國家中,能夠被判重刑是相當不容易的一件事,就算一審有罪,也還能不斷上訴,上訴時間更是長達十年以上,在這種情況下,還被判死刑的,通常都是罪有應得。
•第二,重大犯罪者再犯的機率相當高,如果我們不斷主張犯人的人權,那身為有可能成為下一個受害者的平民百姓們,我們的權利在哪裡?
•第三,有人主張,如果判罪犯重刑或死刑,那他會為了想逃避追緝,而搶先殺害被害者,以便湮滅證據,所以減刑以及廢除死刑是在保護受害者。而且我們無法證明,判死刑對減輕犯罪率有幫助。我認為這是不合邏輯的詭辯。
再者,許多有死刑的國家,治安都比沒死刑的國家好。新加坡甚至有鞭刑,他的治安就很好。台灣戒嚴時期的時候,判刑最重,結果治安最好。另外,軍法判刑比一般判刑來的重,在職軍人的犯罪率也比一般人來的低。誰說嚴刑峻法沒用?
•第四,有人主張,把犯人關進監獄,主要是為了教育罪犯,使他們改過向善。我們必須給犯人重新做人的機會,判死刑等於剝奪他們改過向善的機會。更何況,誰不會犯錯,我們也應該給罪犯再一次的機會。
我堅決反對,理由是,監獄絕對不是用來教公民與道德的地方,如果你想受教育,難道國家沒給過你義務教育?家庭沒給過你家庭教育?出了社會沒接受過社會教育嗎?為甚麼偏要進監獄受教育?
難道你從來不知道,做壞事會被關?殺了人很可能會被判死刑嗎?如果你知道了還犯,那證明一般的教育對你根本沒有用,只能用更深刻的方式來讓你知道了。
而且,如果想當好人,何必等到被判死刑才當,你想改過向善,為甚麼不在殺人前改過?你不給受害者機會,為甚麼我們要給你機會?你不跟受害者講人權,為甚麼我們要跟你講人權?你既然不認為一個人的生存權很重要,那我們拿走『它』又有什麼關係?
是的,大家都會犯錯,但是很少人會犯這麼大的錯。你以為這是砍倒櫻桃樹,還是狼來了的這種錯嗎?你真的不知道殺人很嚴重嗎?你不要騙我了,還是砍掉重練比較快吧。
當時,我就是這麼跟大家說的。
現在,面對『是否減刑以及廢除死刑』這個議題,我想補充的是,我認為真正應該廢除的是『無期徒刑』。
現在政府用人道的理由,打算將死刑減為無期徒刑,以及廢除死刑。
請問不將一個重大罪犯槍決,而將他關到死,這就比較人道嗎?會不會太可笑了點?
站在納稅人的立場,我也想不出,我花錢養一個混蛋到他老死,究竟是為了什麼?
我身為誠實納稅,無犯罪紀錄的良好國民,國家為甚麼不養我一輩子?卻要養重大犯罪者一輩子?這道理何在?
然後現在,該讓他死的不死,還要改成無期徒刑,讓全國人民養他到他頭髮花白,安享天年。
罪犯們的生活,未免過的太爽了,簡直叫我嫉妒到不行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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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那句的意思是,要我們勉勵自己
沒必要當成建中人一定很聰明
畢竟當初每個人都PR99考進來,但是台大PR97就能進去
重點是,三年內除了讀書,還增長了什麼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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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垮臺?!又是中國分裂論嗎?
哇塞!( ⊙o⊙ )
看來這位同學對大陸的政治體制瞭解不淺啊,連國資委,中紀委(尤其是中紀委哦),中央政治局,土地制度,三農政策都瞭解啊
中共,實在是個很神奇的政黨,在世界上都是如此與眾不同和獨一無二,從它的誕生之初,到執掌新中國,再到後來的大躍進,文革,八九政治風波,改革開放等等等等,其成長史實在是用曲折離奇形容都不夠,與其帶著成見和意識形態去意淫它,還不如帶著好奇心去瞭解,如果想瞭解中國大陸,中共絕對是個繞不過的坎
至於中共內部的派系之爭,外面的人還是別瞎猜了,我聽到的就有好多版本,反正他們也是關起門來吵,吵完了繼續該幹嘛幹嘛,畢竟,在國家發展戰略上,派系之爭還是得讓路。反正啊,中共是個很有危機意識的政黨,不會那快就退出歷史舞臺的。對了,2012下半年,中共18大就要召開了,現任全球最大幫派老大小胡就要光榮退休了,2013年的春季兩會,國家領導人也要交接了。不出所料的話,習哥和強哥將接任,寶寶也可以好好安享晚年了(希望如此),中國國務院總理這一職務實在不是人當的,瞧寶寶這些年蒼老憔悴的程度。。。
談不上了解,就是多少涉獵一些~
基本上看過越多小說、上過一些大陸網站
會發現台灣人眼中對大陸的印象,和實際上有很大的差距
現在倒是很想和大陸人聊聊,只可惜他們用QQ我們用MSN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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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上講的也有道理
不過大大您知道中國的農業人口有多少嗎 7.5億人
而且中國的戶籍制度將農業與非農業人口分開
前者可說是飽受壓榨
所得很多都被地方政府課以20多項苛捐雜稅給搶走了
為了都市擴張 官員們甚至會搶奪農民的土地(在中國 土地都歸共產黨所有)
至於貪腐 整個共產黨已從根爛起
可說是無官不貪
根據某報提供 領導人及其家屬將水電公司壟斷做生意
農民真的要求的很少,其實他們都是很善良的
除非真的吃不飽穿不暖,不然中國人是不會造反的
至於苛捐雜稅的確是有,很多地方政府還搞面子工程
但是怎麼說呢....大陸是快工出粗活,台灣是慢工出粗活
大陸有問題的不只戶籍制度,還有地籍制度
農基地和他種用地的價值差很多
這些都有待改革~發改委的人絕對都知道,只是執行上有諸多問題
無官不貪我是不太相信,在中央政治局的高層,不同派系有不同的氣象
至少老溫和老胡是我認為有風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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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別傻了。
平不平凡跟聰不聰明一點關係都沒有。
你聽他亂扯。
那要看聰明的定義是什麼
不過絕對不是I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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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這樣的話 為何不是跟中國簽FTA卻是簽ECFA
他是以我們不是一個國家跟一個國家為出發點 而是以國內貿易區為出發點
我真的不知道他有何意圖
香港是一個活生生的例子 CEPA 簽了之後 經濟也好不到哪去
台灣的傳統產業在ECFA簽訂之後 會受到嚴重的衝擊
這根本就是在肥大財團 只是沒人要說罷了
而且ECFA簽訂了 某些特定人士可以獲得龐大的利益
而最後受苦的還是人民 等著看好了!
到時候簽了之後 出問題了 誰要承擔後果 黨產拿出來都沒辦法救了
因為馬皇深信 ECFA簽了 FTA就可以簽了 真的是傻掉了~ 哪有那麼好的事
事實上 現在其他的東南亞國家也因為中國而受害
如果能簽FTA,當然簽阿
問題是台灣什麼時候被國際承認了?
做事情要務實,不是拿個看不到的大餅在畫來畫去
依照你的邏輯,難道要等大陸承認台灣是一個國家才能談?
那好啦~三通什麼也不必搞了,鎖國等死吧
香港經濟好不到哪去?
請問香港的人均所得比台灣高是假的嗎?
台灣已經夠爛了,幾年不漲薪水,再爛也不會爛到哪去了
說到打擊傳產,我覺得打擊的好阿
不合時宜的產業早該淘汰了,要嘛就轉型升級,傳產升級成服務導向還是有商機
台灣早就不是什麼勞力密集經濟了,來個ECFA是正好
ECFA是消除關稅,出口導向的產業都能受惠,進口原料也減少成本
你來告訴我是哪些特定行業受惠?
再來談談東南亞國家因為中國受害~
嘿嘿,真的是受害嗎?
你把中國去掉,不只越南、日本、南韓不願意,美國都會生氣的喔
人家工廠就開在大陸,人家市場就在大陸
中國的存在對於周邊國家經濟是利是弊?
請問你有認真研究過經濟、商業嗎?
不要只是憑著X話新聞的幾句話就以為鎖國萬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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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大附近的大學 應該都有不可替代性喔
國北教大
台師大
台科大
純舉例,同理可套用清交成以及一些私立公立好大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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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簽了之後 也沒辦法廢 一定在簽得當時附加一些廢時所需要付出的代價
中國拿ECFA來綁FTA 到時候就算簽了 他也可以耍賴 到處打壓我們~
某黨深信 ECFA簽了 連和他國的FTA都可以簽了~
這個看多了
我們只不過是他們的工具罷了
而且肥的是一些大集團 人民大概沾不上邊~
國民黨簽了以後 假如ECFA成功 民進黨有機會執政嗎?
不要到時候簽了 還要人民去收拾爛攤子
代價? 我們有什麼能被大陸拿來要求的?
經濟?相信我 大陸不用靠什麼ECFA就能經濟封鎖台灣了
軍事? 全面壓倒性沒必要靠什麼ECFA幌子
政治?你告訴我,簽與不簽 大陸都會說台灣是中國的一部份
不是相信FTA能不能簽,事實上我們對大陸出超占了出口額的一大部分,
簽ECFA本來就是對貿易夥伴的一種互惠,與他國沒什麼關係
另外請告訴我,台灣什麼時候不是工具了?
你以為大陸要的是台灣經濟嗎? 區區一個深圳就能取代台灣了
他要的是對新疆、西藏的威懾,如果台灣獨立了,他拿什麼殺雞儆猴
是不是財團獲利,不是一個人說了算,
你要搞清楚,會受衝擊的是哪些產業、哪些人
再來做理性評估,而不是劈頭就一句受惠的都是財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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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分上大學的,不就代表不適合讀大學?
不適合讀大學的,就讓他高中畢業出去工作,而不是在學店裡面死撐
這才是該裁撤大學的理由
只是裁撤大學不切實際的原因
在於那些大學被裁撤後,原本的學生該何去何從?
是就近就讀其他大學嗎? 還是統一安置到另外一所?
如果是就近安置...那我找個台大附近的爛大學,等他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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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在不想說
但是我們的胸襟在哪裡?
美國會因為其他國家的學生太優秀而而俊傲地守著北美洲否?
沒有開放的市場競爭哪有優秀的強國
正當整個世界逐漸抹平之際
我們可笑在這座儐洋的的島上
自欺欺人的搞意識型態
有什麼意義
我們是個出口導向的國家
是的
驕傲地封閉活下去
然後全島燦爛地歸真耕田
葛天氏之民
可悲地逼近那些那清新,自然,愛島
而天災一來就醜陋地博取國際同情的可人國家
著實美淒
學弟說的不錯,有能力何必怕人競爭
好的企業、好的人才在哪裡都會出頭
ECFA該不該簽?
我們就來打打賭,假如國民黨現在簽了
未來民進黨執政,有種就廢掉阿
我就不信簽了後民進黨敢廢
現在反對的人純粹只是為了反對而反對
ECFA本意是去除關稅,現在有東協競爭,你不簽就等著出口衰弱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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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去哪裡念大學是看需求
在大陸有些人不會執著於名校
例如去深圳之類的沿海地帶念大學,主要是著眼於念書時能建立的人脈
也可以增廣自己面對世界最大市場的視野
另外樓上那位學弟...如果不能用簡體
那我們大概也不用過年了,幹嘛過中國的節日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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唉! 可能我的想法跟別人不太一樣
主角還真忍心殺自己的同胞....
如果殘害對象是除了人類以外的物種,我倒是覺得還好
就像每天我們吃牛吃羊吃豬,這跟屠殺外星人有甚麼差別
一樣都是為了利益為了生存
關於中山版的捷運板南線事件,本人在此道歉
在 白衣佳人-中山女中
發表於
發文的可可,是我開的另外一個帳號
所說關於305在捷運上的所作所為,
都是我杜撰的,
對於造成305同學名譽受損
以及發表不實的言論
本人在這裡致上萬分的歉意
這件事情責任在我
跟305同學無關
對305全體同學所造成的名譽損害
本人再次道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