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isgho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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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發表由 disghost

  1. 我說...

    何必自己關閉閒聊區後又生氣沒人跟你抗議呢?

    是大家都如你所說的鄉愿無主見?

    還是沒人上版也沒人注意到

    還是其實閒聊區對版眾來說本來就是個可有可無的東西

    沒必要大動肝火鬧上法庭一個不小心還要被圍剿

    關閉閒聊區究竟可不可以有效增加一般文章的數量不得而知

    不過女中版人氣本來就不高是事實

    也因此可知至少有兩個原因影響了女中版不高的人氣

    又,

    閒聊區的討論議題品質高不高是很個人的問題

    你說一中版討論各女校制服的討論串品質很高嗎?

    (不過我還是有參與討論XD)

    所以說罪不在閒聊區上吧我想

    重點是在於宣傳而後宣導

    在人氣夠高後教育版眾進而要求發文水平是比較治根的方法

    管得嚴不嚴就純粹是很主觀的問題了

    我覺得版主不用覺得自己太嚴然後感到有所虧欠

    你只要做到你應做的,大家都會看到

    也都不會吝於給你拍拍、加油

  2. 著作權宣告:本文著作權保留,禁止任何形式轉載,惟轉貼網址不在此限。

    特別說明:如想回覆看法,煩請閱讀全文,片面截取文字者恕不答覆

    剛剛去看了一下一中版的留言,似乎知情者都是一面倒認為所謂的高層有問題

    我有幾點看法

    • 注音符號的使用開放與否,我個人認為根本不重要,這無關深藍發展,也無關文字表達流暢
      且考量到執法公正性與深藍理念堅持下,我認為沒有開放的必要
      很多人的想法相當簡單,認為條件性開放就是良策,但違規裁定的困難是他們沒有評估過的
       
    • 權利義務關係錯誤。有人舉劉兆玄被詢,民營企業股東會等引喻失當的例子,這讓我啼笑皆非
      政府的權利來自人民,而立委是人民選舉產生,行政院當然需要對立法院負責
      民營企業由股東出資,理所當然要對股東會負責
      但深藍根本不是這樣,我們不是會員選舉產生,我們不收費
      我們是一個私人非營利組織,到底為什麼會舉上面的例子我覺得莫名其妙
      念了一點公民課本,就以為全世界都要對他負責,主張權利的同時,他思考過沒有義務哪來的權利?
       
    • 沒有什麼傲慢,只是個人的理念堅持,我一直覺得入境隨俗
      開放與否無關好壞,僅是好惡,如果連別人的理念都無法尊重
      這種想法我實在很難理解。
       
    • 我還是覺得沒有必要繼續答覆,該說的該解釋的我都說了
      從注音符號禁止規定的立法目的、處罰的裁量與規定依據等我都清楚說明
      但問題越來越偏,連亂七八糟什麼深藍應該被質詢的奇奇怪怪問題都出現了
      這其實已經讓我懶得回答,我很想知道,我幹嘛浪費自己時間跟你討論這奇奇怪怪的東西
      這不是權力的傲慢,是對人尊重與輕視的差異
      某些文章的不理性、挑釁、毫無邏輯質問與學理錯誤上,我絲毫找不到值得我重視的點
      我願意把時間花在有建設性的對談上,深藍成立近六年,不乏一些我認為有價值
      我願意花很長時間與他對談的例子,事實上,我喜歡找反對者加入管理團隊(前建中版主是一個例子)
      我堅持我的理念,但是我也想讓反對的意見有實際施展的機會
      但前提是我認為他的論述具有建設性,無論我認同與否,他值得我尊重
      但我很坦白的說(又有人要說我權利的傲慢),我覺得這次討論的議題非常不成熟,毫無建設性
      這讓我感到沮喪且無奈
       
    • 迫害思想一直是我感到噁心的,是的,我再次強調,每次看到我都覺得噁心
      什麼惱羞成怒,什麼人多勢眾,什麼報復性處罰
      現在是新聞看太多,還是覺得自己太重要?
      如果深藍今天剛成立,我不敢保證在幾百個會員裡面我會不會因為不成熟而這樣做
      但我在深藍六年了,奇奇怪怪的事情我看多了,這種注音符號爭議也不是六年來第一次
      我怒嗎? 不會,我只是無奈與沮喪,覺得自己不想回答卻又礙於大眾視聽非回答不可
      我一直不懂為什麼會認為自己這麼重要,重要到站方需要惱羞?
      我一直不懂為什麼會認為自己這麼重要,重要到站方需要招集眾人迫害?
      我一直不懂為什麼會認為自己這麼重要,重要到站方需要被報復?
      醒醒吧,你真麼沒這麼重要,在我的看法裡,你只是一個違規案例,而我需要多花點字數答覆而已
      又覺得權力的傲慢? 不,我覺得亂扣帽子才讓我鄙視。
       
    • 有人一直覺得我們被激怒所以才對違規事件嚴格處理。我很好奇怎麼會有人有這種想法
      事實上,在管理區本次爭議我指示的原則是
      1. 所有蓄意違規的全部記點處理,不妥協
      2. 所有提出的問題一律冷處理,不答覆
      3. 必要時候會由站長或我統一回答,統一口徑
      第一點,其實我覺得最荒謬,用字型判斷本來就合乎常理,有誰會用字碼在判斷字義
      中文可以表達成 Big5, UTF8, GB, Unicode 延伸等,又有俗體字、異體字
      難道我們平常都是把文字丟入程式,先判斷字碼後才閱讀? 莫名其妙
      記得 PTT 西斯版前版主曾經說過,規定本來就具有模糊地帶,但如果 99.9% 的會員都沒問題
      偏偏只有你一直出問題,那有問題的到底是規定還是你?
      我不認為因為違規者是反對方,我們就應該避嫌放縱違規
      為確立總則威信與執法公平,任何蓄意違規本都應處理,不該有例外,這才是正確的法治觀念
      反對者只是持有不同意見的人,不該享有特權。
      喔對,有人說如果打英文字母 Y 會不會被停權 ........ 這是什麼奇怪問題 Orz...
       
    • 有人問我,為什麼不順應使用者的意思,進行修改
      (聳肩) 我不知道,或許這就是古怪的深藍吧 :)
      堅持我們所堅持的事情是深藍一慣的傳統,你說固執也好,不知變通也罷 (但請不要說我們傲慢,謝謝)
      至少我認為堅持自己的想法是一件對的事情
      當然,我們也不是莫名的亂堅持,舉例來說,之前深藍曾限制文章修改時間
      當然,引起反彈,起初我們也是毫不退讓,但過程中我們參考了一些理性的討論
      認為反對者意見甚為重要且正確,因此我們取消了這項政策
       
    • 最後總結幾點,希望大家不要誤解我的意思
      1. 我雖不認同反對者意見,但站方以平常心且嚴格的態度處理違規事件。
      2. 深藍的所有權屬於台灣深藍學生聯合論壇此組織,其權利非來自於會員。
      3. 深藍堅持我們的想法,開放注音符號無關對錯,僅是好惡,希望大家尊重。
      4. 我們沒有權力的傲慢,該回答的立法緣由與違規處分說明都已明確答覆,至於其他與本案無關的問題我選擇不與之起舞

    我想,私人組織的好處就在這裡,我勇於說我想說的話,無論是否能被大眾接受

    人氣會檢驗我們的政策。我寧可因堅持而沒落,也不願因媚俗而興盛

    我在意深藍人氣嗎? 當然,但如果因為沒落而需要取悅大眾

    那就讓深藍永遠關閉吧。

    ckmarkhsu (以個人身分發言)

    看來這裡是你的各版...

    所以事情還是被壓下去了

    既然玄車已經在市民廣場又多發了一篇文那我想我回應就好了

    看來馬克你還是不認同我舉的例子

    你重申了很多次:深藍是一個"私人非營利"的組織

    而政府或其他公司是由於"權力來自於人民或股東"而"需要對人民或股東"負責

    但如果用最基本的"若P則Q"的邏輯觀念

    深藍"權力並非來自鄉民"所以"不須對鄉民們負責"是不合邏輯的

    同樣"有義務才有權力"不等於"沒義務所以沒有權力"

    (我用鄉民應該OK吧...同時上PTT跟深藍就會想用鄉民當代稱XD)

    同時我也在上一篇文提到

    我們尊重你個人的意願,但這並不代表我們接受根據你個人的意願而制定的規範

    再來是所謂議題有沒有建設性

    其實一開始是"開放注音文"跟"討論許世楷到底算不算政治文"的討論

    到後來演變成"開放注音文"(這沒變)及"開放政治文"的討論

    最後因為牽涉到總則所以我個人開始質問創辦人對"私人非營利組織是否該對版眾負責"

    無論你個人的意志認為這些議題到底有沒有建設性

    這幾個議題關係到版眾使用的方便性及議題的全面性

    我們一直在爭取的是跟站方協調並且修改部分我們認為不何時宜的規範的權力及可能性

    而不是認為我們或其他部分認同我們的人很重要

    我們從來就不曾說過我們的價值高過於其他人

    甚或高過於站方及創版人

    我們要求的是在合理的範圍內反應並且變更深藍用以管理版眾的準則

    當然在沒有共識的情況下我們並須先凝聚足夠的共識

    所以才會有諸多討論串的出現

    所以我才會徵對"是否私人非營利組織不須回覆版眾的質詢"提出疑問

    我個人的立場

    開放注音文與否我無所謂

    其實我比較關注政治文的部分

    但是因為上述兩個項目的開放都涉及到管理總則的修改

    所以我們需要站方對我們看法的尊重及至少能納入考量

    而不是站方說不過就丟給創辦人

    創辦人不想管就用個人堅持全面封殺

    世無孔子,所以也沒人能決定你的個人堅持是對是錯

    但我認為我們有必要對以確實侵害到個人權力的部分做出回應

    架伺服器很難,每年花錢維護很難,管理一群死異意份子更難

    我們(或至少我個人)對創辦人至上感謝

    同時希望創辦人能在制定深藍總則將我們的意見納入

    若雙方有歧意,我們非常願意對站方說明,並對我們不合理的地方妥協

    也請站方接受

  3. 加了不聊沒用阿...

    基本上男生對女生搭訕一開始就處於比較不利的位置

    因為你一開始就被打入"外貿協會"的那圈了

    所以成功機率當然會低很多

    而且很多女生就算給了電話&即時通對你這個人的印象還是不會好

    怎麼會兩篇一模一樣的= =

  4. 加了不聊沒用阿...

    基本上男生對女生搭訕一開始就處於比較不利的位置

    因為你一開始就被打入"外貿協會"的那圈了

    所以成功機率當然會低很多

    而且很多女生就算給了電話&即時通對你這個人的印象還是不會好

  5. 對不起開砲的是我= =

    因為我之前已經打過同樣的幾個主題(老啦你要用戰也無所謂)

    但是我用理性的語言似乎無法得到任何站方的回應

    所以...

    當然這次是也不太成功

    所以等下次吧,我會以全然理性的態度爭取中華民國憲法賦予我的的基本權力的

  6. 基本公式如下:

    不認識>不太熟>朋友>好朋友>曖昧>男女朋友

    所以說有沒有可能從好朋友變成男女朋友

    有!而且這會是最了解彼此也最健康的愛情關係

    不管你要花多少時間一關一關的破

    破完了你就會發現是值得的XD

    (對不起本人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