胖生

可發文群組
  • 內容數

    2
  • 註冊日期

  • 最後上線

文章 發表由 胖生

  1. 事情的發生是這樣的...

    我生物本來過關

    教務處重新計分變成59分

    我本來想說沒關係多考一節

    但是因為我也要補考數學

    生物補考卻排在第九節(數學卻排在第四節),我現在只想知道

    其他班也有這種狀況嗎!?

    而且聽學長說以前59分系統會自動進位到60分

    難道林高真的如此缺錢?!

    重修費比別校貴,補考名單晩公佈

    越讀越失望ˊˋ

  2. 轉自臉書

    http://www.facebook.com/?ref=logo#!/event.php?eid=158679770817000&index=1

    高三男住宿生的怒吼!!   請大家發揮自己小小的影響力吧

    你的答覆: 參加 · 分享 · 公開活動

    時間 今天 22:00 - 10月31日 1:00

    --------------------------------------------------------------------------------

    地點 林口高中

    --------------------------------------------------------------------------------

    召集人 林恩新

    --------------------------------------------------------------------------------

    詳情 親愛的校長您好:

    想跟您談談前幾天的宿舍事件以及臨時集合男住宿生的事。我想校長您應該有聽過王主任以及黃教官向您的報告了,但我認為王主任跟黃教官今天在集合時處理此事件的態度有嚴重的偏差以及蒙蔽事實真相;整個宿舍的管理也有嚴重的偏頗,敝人將種種我認為不合理的事例列舉如下,煩請校長過目:

    1.本人擔任宿舍大隊長,有責任協助舍監維持宿舍秩序,在房間內聽到學弟大聲的爭吵聲「打架就打架你拿刀子做甚麼!」,我立即進入寢室斥喝制止,但為時已晚,陳姓學弟已經在另一位同學的手上劃下割傷,本人的室友鐘立丞聽到學弟患有貧血,立即協助施以加壓止血法,但他仍然血流不止,就衝到三樓通知劉教官,劉教官與舍監都相當積極處理此事,協助同學送往醫院治療。但在今天(10/1)會議結束之後,黃教官卻對我說「你昨天講話太大聲,影響到別人作息,如果依然故我不改善我只能依規定請你離開(即退宿)」,對於此事我相當心寒,我只是盡我的本分做我該做的事,卻被嚴重誣陷甚至責罵,對此我深感憤怒,我有請黃教官釐清事實⋯⋯的真相後我們再談談,但直到當天放學仍無音訊。

    2.當天晚上爭吵結束之後,我聽到有人在寢室內嚎啕大哭,原來是刺人的陳姓學弟事後崩潰大哭,我努力的安撫她,聽他訴苦,將近一小時,他向我傾吐,他患有精神疾病至今仍吃藥控制,從小被排擠到現在也是如此,甚至到寢室還一直飽受室友的欺凌(例:室友趁他睡覺時在耳邊大放音樂,將垃圾塞滿他的抽屜事後不承認害他遭受記點扣分…),他說他受不了別人刺激他,但他卻控制不住自己的嘴巴去傷害別人,而當天他真的受不了這從開學至今的壓力,才會有如此驚人的舉動,到最後她情緒平復了,我希望他回房與室友們道歉和解,隨後陪伴他到房間的路上就遇到劉教官,我就將他交給劉教官了,但今天黃教官卻這樣責罵我,對於黃教官這種不合理的指控,我相當沉痛也相當憤慨。

    3.今天學校集合所有男住宿生,目的是說明這件事件以及談談宿舍規定與制度的檢討改善,會議中不但沒有說明事件的原因,黃教官反而一開口就說「高三學生帶頭做亂!」、「不遵守作息時間!」完全無提及事情真正的核心原因「宿舍管理人員違反規定同意患有精神疾病的學生入住卻未善盡輔導管理責任」「校園內霸凌產生的學生暴力衝突事件」,而且根據陳姓學弟的說法,他母親已向舍監說明他小孩的狀況,但情況仍然沒有好轉,這表示校方知悉卻未遵守宿舍管理辦法核准入住。校方一再強調重視宿舍的安全,但自己的做法卻讓學生暴露在危險之下,如果再發生類似案例誰要負責?是教官、主任、校長還是高三學生?

      今天集合中,將過錯歸咎於高三我認為這相當不合理,而且相當不負責。若黃教官堅持將此事歸咎於「高三帶頭作亂」,那我想請黃教官指出本學期高三學長是否有在宿舍打架鬧事作亂影響學弟風氣之前例,若有我們願意欣然接受學校的懲處以及深深的自我反省,甚至是向受害學生家長道歉;若無則是對高三男住宿生的名譽造成傷害非常大,至於開會當天在場但不知情的學弟們如果完全相信黃教官聽信他的說詞,那更是踐踏高三男住宿生的名譽,若無確切證據指出此事與高三有關,我無法接受服從這種荒謬管理態度以及教育方式,我要求黃教官公開道歉。

    ※附註:引用自國立林口高級中學學生宿舍管理辦法

    二、下列學生不得辦理住宿申請:

    (一)患有需要特別照料之疾,傳染性之疾病及精神疾病者。

    (二)曾受住宿生獎懲規定勒令退宿之處分者。

    4.今天會議進行中,王主任宣稱之後會不定期抽檢學生房間甚至是抽屜衣櫃等私人空間,本人立即向公民老師詢問相關法條規定,這是不行的,除非有犯罪嫌疑為了維護安全之虞才可進行搜查。王主任說完他的做法之後,向同學詢問是否有任何疑問或意見請向主任提出,並說「同學們不要怕與主任接觸」「主任願意聽學生們的聲音」,立即有同學提出「請問經你們搜查過程中若有任何物品遺失,誰要負責?」而主任的回答竟然是是「難道你是想栽贓我嗎?」我想請問校長您想想其他同學聽完以上對話之後還會有人敢跟主任探討住宿生規定問題呢?這是主任應該做的回覆嗎?

    以上是我對學校處理這些事的不滿,感謝校長耗費心力看完,懇請校長能協助解決並且請教官說明為什麼說明「高三帶頭做亂」的由來,懇請學校與所有住宿生能一起努力不要讓相同的問題再度發生,並且希望學校的口號不要再只是口號而已,而是可以完全落實的改善方案。更希望學校處理學生的意見時不要再是「如果你認為宿舍環境不適合你,請你離開」這種堅持己見並且敷衍的態度,能更加實踐「願意聽學生意見」這句話。                        

                                   林恩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