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臺灣主權未定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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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放心 台灣25歲以上的人接受的還是中國史觀教育

除非現在台灣由25歲以下的人當家

否則內地同胞還不用擔心台灣人會全面去抱美國日本大腿

至於台灣現在的史觀教育會不會恢復到十年以前那樣

我想遲早會的

民進黨也不可能永久執政

所以大概每十年台灣的歷史教育觀點就會大轉彎一次

內地同胞你們還是專心搞東南沿海經濟

台灣經濟不可能自立於大中華經濟圈之外

等到台灣有一半家庭要靠賺人民幣過活的時候

自然雙方就非和平談判不可

至於現在的台灣政治情勢

內地同胞你們還是隔山觀虎鬥就好

不要插手以免造成反效果

很理智啊,赞同你的看法。

不过和你相同看法的台湾人好像很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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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主權的重要聲明

由台灣新世紀文教基金會、台灣安保協會、台灣關懷文教基金會與國際文化基金會於公元二○○一年九月二十三日共同舉辦的「舊金山對日和約五十週年」學術研討會,會中與會後經與會學者專家熱烈詳盡討論之後,達成數項結論。

我們明確主張,台灣是一個主權獨立的國家。在此公開聲明,要求台灣人民及台灣政府採取必要行動,以確保台灣的國際地位。

一、我們的主張

1. 台灣是國際社會一個主權獨立的國家,不屬於任何國家,更不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部分。

2. 台灣政府目前使用中華民國名稱,在國際上造成很多困擾與不便,甚至傷害台灣的地位與利益,必須調整改變。

二、我們的要求

1. 政府與台灣人民應重視「舊金山對日和約」給予台灣主權的歷史事實。

2. 要求政府應將「舊金山對日和約」的歷史事實編入國民教育的教材,特別應對外交部及涉外人員加強「舊金山對日和約」的事實與意義的教育。

3. 總統及各級政府官員,應運用各種國內國際場合,不斷重申台灣是主權獨立的國家。

三、說明

1. 根據舊金山對日和約,台灣主權在一九五二年四月和約生效之後即不屬於日本,也不屬於中國,而是屬於全體台灣人民。

  一九五一年九月簽署的舊金山對日和約是決定第二次大戰後台灣主權歸屬的最重要法律依據,其效力與重要性完全取代開羅宣言及菠茨坦宣言。

  開羅宣言及菠茨坦宣言都是戰時盟國之間的政治與軍事性宣言,其目的在團結盟國,共同打擊對抗侵略者,而不是長遠規劃戰後的國際法秩序。這兩個宣言的性質,只是表達盟國未來政策目標與意圖的政治性宣言,並不具法律拘束力。關於這點(開羅宣言及菠茨坦宣言並不具法律拘束力),不僅早已是絕大多數國際法學者的共同看法,也是英美兩國政府的官方立場。

  依據向來國際法實踐及學理,都是以正式和約來決定戰後的領土變動。因此,有關台灣主權在第二次大戰之後的變動,自應以一九五一年九月簽署,一九五二年四月生效的舊金山對日和約為有權威的法律依據。依據舊金山對日和約,日本是直到一九五二年四月才正式放棄對台灣、澎湖的主權。在此之前,任何其他國家,包括中國,自不可能合法取得台灣、澎湖的主權。

  反之,日本既然已經在簽署舊金山對日和約放棄對台灣、澎湖的主權,在此之後日本自然也無權再處分台灣、澎湖的主權。因此,不論是日本在一九五二年與台北「中華民國」政府締結的和約,或一九七二年與中華人民共和國間的建交聲明,或一九七八年與中華人民共和國締結的友好條約,都因為是簽署於舊金山對日和約之後,這些國際協議自不可能再對台灣、澎湖主權及地位產生任何法律上變動。

  不論是從法理或現實來說,任何人援引開羅宣言及菠茨坦宣言而主張台灣主權,反而是在呼應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台灣主權的霸權主張。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在西元兩千年二月所發表的「台灣問題白皮書」中,也僅能以開羅宣言與菠茨坦宣言作為其主張享有台灣主權的依據。我國政府的外交部門如果再延續過去的錯誤立場,繼續主張開羅宣言及菠茨坦宣言,並排斥舊金山對日和約,其效果無異是法律上的自殺。

  以今日的處境來說,我國政府更應該以舊金山對日和約為基礎,來對抗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台灣領土主權的霸權主張,並確立「台灣不是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土一部分」的基本立場。事實上,也唯有以舊金山對日和約為法律依據,才能在國際法上有效對抗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所主張的「一個中國原則」。

2. 歷經過去一、二十年的民主化與台灣化,如今台灣地位更為明確,早已是主權獨立國家。

  雖然說中華民國政府軍隊在一九四五年十月奉命接收台灣,但這項接收是根據當時盟軍司令的指令,代表全體盟國對台灣所實施的軍事占領,台灣主權並不因為此項軍事接收與佔領就當然移轉給中華民國。至於在一九五二年舊金山和約生效之後,「中華民國」政府則是在盟國的默許之下繼續其占有,也不因此就當然取得台灣主權。

  依據當代國際法原則,在第二次大戰後脫離日本殖民統治的台灣人民當然享有自主決定其政治地位的自決權,此項自決權的範圍包含對於改變台灣主權現狀的主動選擇權以及被動同意權。

  在一九八○年代之前,台灣人民受制於當時的高壓威權統治,並沒有機會行使這項自決權,但也沒有喪失自決的權利。

  台灣自一九八○年代末期開始一連串的自由化、民主化與台灣化的改革,從一九八六年九月民進黨成立、一九八七年七月解除戒嚴、一九九一年四月終止動員戡亂時期、同年底舉行國民大會的全面改選、一九九二年底的立法院全面改選、一九九四年年底的省市長民選、直到一九九六年三月的第一次總統直接民選、二○○○年五月的政黨輪替,之間更有多次的憲政改革,將中央政府的權力基礎徹底台灣化;對外更放棄宣稱代表中國,轉而爭取並維護台灣代表權,逐漸創造一有別於中國,而屬於台灣自己的國際人格。這個過程不僅已經使台灣的政府從外來的流亡政府質變為本土的民主政府,而成為在國際上足以代表台灣及其人民的合法政府,更是台灣人民共同實踐其國際法上自決權的具體表現。透過這一、二十年來的民主化與台灣化,全體台灣人民早已一步一腳印、一點一滴地實踐其人民自決權,創造屬於台灣人民全體所有的新興國家,使台灣做為一個主權獨立國家的法律地位更為明確。

所以臺灣主權不確定嗎???

其實已經很明確了...

同意這位大大說的話。

台灣人不是中國人、美國人或日本人,台灣人是台灣人。

台灣人只是一直沒有行使所謂的"民族自決"來決定台灣的地位。

所以中國人並沒有權力干預這件事,因為他們是中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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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這位大大說的話。

台灣人不是中國人、美國人或日本人,台灣人是台灣人。

台灣人只是一直沒有行使所謂的"民族自決"來決定台灣的地位。

所以中國人並沒有權力干預這件事,因為他們是中國人......

理想來講是這樣 現實呢?我們大可以現在馬上投票 然後馬上宣布兩千三百萬人民全支持說台灣不是中國的領土 後續發展就是~~戰爭ˋ國際孤立 然後大家一起坐在廢墟中高舉高呼自由與獨立萬歲..........

我喜歡現在的生活 不打仗 一切好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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訪客 赤尾青竹絲
開羅宣言根本沒有法律效力 一張隨便寫上字的紙就可以說要統一??

同依個民族不一定要組同一個國家 國際上例子比比皆是....

後面幾條一樣很荒繆 不一一回應 兩岸都是中華民族 但不是中國

很多中國人也拿了美國護照 綠卡 那算不算中國人??

如果美國跟中國來比 選美國沒有比較好嘛??

撇除血液關係來說 中國目前哪樣現實條件超越了美國??

一個千百顆導彈對著自己的人 說是自己的同胞 說自己的同胞都去依靠別人....

如果今天台灣不在太平洋上 早就像外蒙獨立了 外蒙可以獨立 台灣不行??

且不說台灣 中國內部多少人移民美國 拿美國護照 綠卡??

有此一說

開羅宣言從頭到尾根本不存在

因為找不到正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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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某些說法指出

開羅宣言其實具有國際條約的形式

但姑且不論這個

台灣的主權歸誰很重要嗎?

世界上的大國 強國

莫不是以經濟力量稱霸?

我覺得台灣的經濟衰退現象

才是應該正視的問題

台灣根本還未擠身已開發國家之列

就面臨少子化 人口老年化日益嚴重的問題

試問

撇開經濟 內政等問題

而去吵開羅宣言有無效力

台灣主權定論與否

這些對台灣人有幫助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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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想來講是這樣 現實呢?我們大可以現在馬上投票 然後馬上宣布兩千三百萬人民全支持說台灣不是中國的領土 後續發展就是~~戰爭ˋ國際孤立 然後大家一起坐在廢墟中高舉高呼自由與獨立萬歲..........

我喜歡現在的生活 不打仗 一切好談

應該沒多少人喜歡戰爭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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