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藍論壇駐版作家申請管理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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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藍論壇駐版作家申請管理辦法

一、主旨

為豐富論壇文章及促進會員討論風氣,特增設駐版作家一銜。

二、駐版作家徵選條件

凡符合以下條件之會員,於任何時間向欲申請的版面版主或管理員提出申請,經審核通過者為駐板作家,標準如下:

  1. 申請人必須為深藍論壇之正式會員。
  2. 申請人必須在欲申請的版面上發表過五篇以上文章。
  3. 申請人不得於停權期間提出申請。
  4. 同一申請人最多可申請四個版面之駐版作家。

三、駐版作家之規範

  1. 駐版作家之權利
    A.駐版作家可於所駐版內宣傳其個人網站。
    B.若於論壇內之言行有觸犯總則致罰之處,得以駐版作家之銜抵銷刑責。
    C.駐版作家於站內的文章可直接在深藍相關社群網站上宣傳。
    D.駐版作家可向論壇管理員申請在深藍相關社群網站上宣傳網站或活動。每次申請以兩週一次為限,若是相同網站或活動則以一個月一次為限。
  2. 駐版作家之義務
    A.駐版作家有持續更新所駐版上文章之義務,發文間隔可與版主討論決定。惟不得超過一個月未更新文章。
    B.駐版作家得於所駐版面促進討論,但言行仍不得違反論壇規範。

四、駐版作家撤職與復權

  1. 凡有下列情事者,撤除駐版作家之銜:
    A.無故未在規定期限內更新文章者。
    B.以駐版作家之銜抵銷刑責者。
    C. 因個人因素申請離職者。
  2. 若有下列情事者,得以申請恢復駐版作家之銜:
    A. 於原駐版面另發十篇有效且有意義的文章,將文章清單交與版主及管群,審核後得復權。

論壇站務站長 =冰河=

論壇法務站長 羊咩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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