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sten 10 發表於 January 18, 2012 檢舉 Share 發表於 January 18, 2012 (已編輯) 放手! ●2006年10月11日擔任新竹中學─我摯愛的母校家長會委員一年來,對於學校教育與家長會會務,有諸多建議與批評,家長委員會開會本人從未缺席,發言次數與時間應可名列前矛,不儘如此,一年來同時e-mail給學校教育決策者與家長會常務委員信件,大約20封闡述學校教育之興革與觀念之交通。更不要說直接打電話聯繫學校教育決策者與家長會長、常務委員,次數已難勝數。一年來學校教育舉措的辦學堅持,令人印象良深。對於教育決策諸公辦學的辛勞,願予以肯定與感謝。同時對學校及家長會諸多具爭議的措施,建議與批評之後依舊不動如山,不予澄清,不願改善,本人再次深表遺憾!本學期開學不到一個月,新任學務主任趙硯稑因學生儀容不整,另學生邊走邊吃,而以體罰管教學生。在此我願先釐清體罰的定義:體罰的定義:「故意經由製造身體上的痛苦,或故意經由控制身體造成心理上痛苦的懲罰」。學務主任先後處罰5名學生在學務處門口罰站,至上課鐘響才得離開。限制、剝奪身體行動自由,乃符合體罰的定義第一要件;公開場合罰站羞辱學生,也符合體罰的定義第二要件。依據國立新竹中學教師輔導與管教學生辦法第四條、教師輔導與管教學生時,應依下列原則處理:一、尊重學生人格尊嚴。二、重視學生個別差異。三、配合學生心智發展需求。四、維護學生受教權益。五、發揮教育愛心與耐心。六、啟發學生反省與自制能力。七、不因個人或少數人錯誤而懲罰全體學生。﹝有違反第四條其中第一、三、四、五、六項之虞﹞學務處是學校管教法規的主管單位,學務主任知法犯法為其一。經本人第一次向他說明體罰的定義,且徵詢是否同意罰站為體罰,在他同意後,本人向他求證是否有以罰站體罰學生,他堅持說:「沒有」,公然說謊為其二。約半小時後,經目擊體罰過程的學生指證學務主任確實有體罰學生,且不止一次。本人第二次向學務主任求證是否有以罰站體罰學生,這回他回答說:「有」,本人請教他:為人師表為何要說謊?他回答:「沒有說謊!第一次否認是官方說法,第二次承認是誠實!」,本人再進一步請教:「何謂官方說法?」,學務主任說:「這件事﹝指體罰﹞我已被上面下令封口!」,這才令本人恍然大悟,原來否認、說謊就是新竹中學的官方說法。﹝發生時間為2006年9月30日星期六9:30~11:00,於新竹中學懇親會,其間學務主任透露體罰管教有效,且有可能繼續為之﹞。10月2日﹝星期一﹞,中午約12:45分本人打電話給學務主任,了解學校午休實施情形。新竹中學午休每日中午12:00~13:00,約2400名學生必須半小時內用餐完畢,在沒辦營養午餐且不得外出用餐的限制中,扣除帶便當的學生,至少每天有超過1000名以上的學生去排隊搶購只供應約400人份的福利社午餐,不少學生因時間緊迫,遂買泡麵、麵包裹腹,只因為半小時後必須強制待在教室午睡或休息,離開教室必須請假或經導師同意。這種措施剝奪自由,妨害人權,本人期期以為不妥,經向主管之學務主任溝通,學務主任完全肯定新竹中學現行午休制度是必要的!然後還懇切地向本人說:「請你放手!新竹中學的教育,有自己的路要走,請不要干涉學校教育」。放手!?這個學校一年多來,違法亂紀,剝奪自由,妨害人權,專制獨裁,屢經本人勸導,依然故我,不肯鬆綁放手,竟請求反對迫害學生,回歸教育正常化的本人放手!?身為孩子的法定監護人,身為新竹中學家長會的委員,面對顢頇的學校教育決策者,我能放手嗎?請學校停止體罰學生叫干涉學校教育?請學校停止不人道的午休制度叫干涉學校教育?我也想知道到底是不願放手的我瘋了?還是學校學務主任瘋了?......................................................................................................................................................................................中國時報2006.12.13台灣是全球第一 校園零體罰立法 連罰站都不行高有智、曾薏蘋/台北報導蛙跳、罰站、罰蹲等體罰趕出校園!立法院昨天三讀通過教育基本法的「禁止體罰條款」修法,首度明文訂定禁止體罰,國家應保障學生學習權、受教育權、身體自主權及人格發展權,使學生不受任何體罰造成身心侵害。修正案也明載,若違反禁止體罰規範,政府應依法提供當事人或其法定代理人有效及公平救濟管道。學生如受罰 應可申請國賠雖然條文沒有增列「賠償」文字,但提案立委管碧玲表示,學生若受學校或行政機關不當或不法侵害,以國家賠償法、民法或其他法令規定,有獲得賠償的權利。教育部也說,憲法已有一般性宣示國家對公務員或機關對人民的權利造成損害應負賠償責任並提供救濟管道,包括損害賠償,實務上也有管教不當行為請求國賠的案例。立法院昨天也通過附帶決議,教育部應與全國教師會在六個月內研擬完成「學校訂定教師輔導與管教學生辦法注意事項」,督促縣市政府完成訂定相關規定,使基層教師有明確可循的處理原則,避免基層教師因管教學生動輒得咎、無所適從,甚至改採消極輔導,多數學生未蒙其利卻受其害。 此內容已被編輯, January 18, 2012 ,由 Losten 附加訊息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Losten 10 發表於 January 18, 2012 作者 檢舉 Share 發表於 January 18, 2012 誰能給我答案?以下節錄:新竹中學「宿舍生活規範講習資料」(95、2、16)新竹中學「宿舍生活規範講習資料」(95、2、16) 壹、自治幹部及職責:為培養學生自治,宿舍設宿舍長、副宿舍長、樓長‧‧‧,以協助住宿生之各項生活管理相關事宜。 一、正副宿舍長乙人,由學生推選或指定產生,任期一學期,連選得連任,其職責如下: (一)協助值日教官及宿舍輔導員(舍監)督導執行宿舍規定。 (二)督導各樓長實施清查人數,水電管制及秩序維護。 (三)負責早晚、點名各種集會指揮及人數掌握。 (四)協助值日教官及宿舍輔導員(舍監)處理突發事件或其他交辦事項。 二、樓長八人‧‧‧ ‧ ‧ ‧............................................................................................................................................... 離譜透頂! 學生以民主程序選舉出來的學生幹部,這些幹部竟然是幫學校當警察,來「督導」、「掌握」其他學生。民主社會以民主選舉的民意代表,不是為大家爭取福祉,反而是幫助政府來監督大眾,這簡直匪夷所思!?這個學校的民主教育還能不令人瞠目結舌嗎? 由全體住宿生,依民主程序選舉出來的宿舍自治幹部,職責不是:(一) 幫全體住宿生增進生活福址?(二) 監督學校管理是否侵害住宿生權益?(三) 向學校爭取經費改善住宿品質?(四) 照顧住宿生擁有合理的生活起居? 請問這是在辦教育嗎?這種戒嚴時代的假民主,還繼續在校園存在,教育者的腦袋與思維,是否應丟到極權專制的垃圾桶裡。如果教育主管當局視而不見,試問:這個國家的教育是否符合時代潮流?是否能呼應家長、孩子的期待?最恐怖的是:這些大部分住宿的孩子,完全不覺得這些「規範」有何不妥!?請問新竹中學究竟希望教出什麼樣的孩子?身為家長的我,殷切地期盼想知道答案!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houseman11 10 發表於 February 18, 2012 檢舉 Share 發表於 February 18, 2012 沒想到難得回來看看就看到這種鬼東西= =怪獸家長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Losten 10 發表於 March 1, 2012 作者 檢舉 Share 發表於 March 1, 2012 母校竹中現行的班級家長座談會、班會意見彙整表、動員月﹝年﹞會、宿舍檢討會,全都是擺譜的樣板猴戲﹝monkey show﹞。什麼促進親師溝通,鼓勵學生建言,大家當神話故事,聽聽就好,不必當真。這是教育部規定的教育活動,實質意義比校慶園遊會,校慶運動會還不如。校方的答覆永遠是避重就輕,官樣文章;太敏感的問題忽略不答覆,不敏感的問題文不對題答覆;緊急的問題準備召開多次會議研討,遠景的問題開始規劃長遠不曉得何時實現的目標。如果母豬會爬樹,公雞會生蛋,我確信竹中家長與學生的意見都能獲得圓滿的解決與處理。相信我,校長、秘書、主任治校不易,許多校務不如同學們想像中的簡單,宿舍飲水機漏水不止,經住宿同學第一時間即時反應,學校迅速於一週7天後緊急搶修止漏,發揮人饑他饑,人溺他溺的精神。有道是:有飯我來吃,有水大家淹。羅馬不是一天造成的!竹中萎靡不振的精神也不是一天造就的,沒有竹中這些校友學長擔任校長、主任蕭規曹隨,因循史正鼎校長之後歷任校長的苟且,竹中今天有這番榮景嗎?當然啦~~!許多具有正義感的同學與畢業校友幫學校打拼,也功不可沒!只要有少數同學或畢業校友質疑學校莫名其妙甚至違反教育原則的舉措,不用等學校答覆,馬上自動跳出來為校長、主任等這些無能、病態的管理階層維護面子,發揮打擊「頑劣偏激」同學,以免家醜外揚的具體作為。真的~~!對身體長瘡、腳底流膿的病人而言,用潔白無瑕的白布給他遮蓋,這種景象、畫面才是真實的竹中風光一面,發揮隱惡揚善的竹中精神,大家加油 !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Losten 10 發表於 March 3, 2012 作者 檢舉 Share 發表於 March 3, 2012 管教一詞意義實在簡單不過,不正是「管理與教育」嗎?怎會是「限制與鞭子」的同義詞呢?教育工作者管教孩子時,如果只知道用「限制與鞭子」,是不配擔任教育工作的,轉行擔任馴獸師這行業可能較適合。.................................................................................................................................................................................2006.3.23難得一次進入校園,看見一些校園即景,下課時間,至善樓與新民樓間,一群學生在打棒球;合作社旁有參考書商,進入校園堂而皇之擺攤銷售參考書;廁所小便斗的陳年污漬,與小便斗上擺設的芳香劑,直讓人有置身中國的觀光氣氛。回到母校感受到竹中自由的傳統,只不過空氣中瀰漫自由的味道變得不一樣。一群即將成為準公民的孩子,在教室前歡樂地打棒球而不在運動場上,天真地不考慮是否會砸破窗子、傷到人。請問這是誰的責任?一群正在學校接受教育的孩子快樂之餘不知分際輕重,學校盡到教育的責任了嗎?參考書商能這麼輕易堂而皇之進入校園,擺攤販售參考書,請別告訴我:這是嘉惠學子,而且書商是無償租用校園一隅!這種自由能違反教育法令,卻是這麼光明正大,或許不久之後搖頭丸公然進入校園販售,應不令人驚訝與意外!學生的清潔校園工作,是學習服務樂群與維護人性環境,這與學習個人衛生習慣無關,因為個人衛生習慣應早於家中習得,主要是學習群體生活中「服務」與「盡責」。孩子的隨便,從來不會引起我的側目或責難,背後教育孩子的教育工作者才應感到慚愧,因為教育工作者沒有善盡教育孩子的責任。當然!竹中的教育工作者也不是那麼不堪,完全不負責任讓孩子自由。中午課間規定孩子一律待在教室裡午睡,不得離開教室,非要離開必須請假或經師長准許,以免孩子自由跑到合作社買參考書,或教室前打棒球不慎傷及無辜。剝奪孩子的自主權或人權,真是對付放任自由的好主意!學生宿舍的寢室裡,寢室門上半片是透明玻璃,從寢室外可以對室內學生生活起居一目瞭然。隱私權是教育學生保有羞恥心的基本權利,學生用紙把透明玻璃遮掩,可見孩子們都保有人性本能的羞恥心。學校教育學生做人要公開透明,就從禁止學生寢室用紙把透明玻璃遮掩作起,如此宿舍管理人員隨時可以依家長的託付,盡責地關切學生,讓學生住在沒有隱私權的玻璃屋,真是好主意!人性本能的羞恥心?管他的!教官、舍監進入學生寢室不用敲門,不用經學生許可,學生見狀瞠目結舌之餘,在寢室門外貼上告示提醒:入內請敲門,管你是不是偉大的教官。之後,舍監再也不敲門,學生寢室沒人,直接未經許可闖空門,學生下課返回宿舍,寢室驚見舍監,又是一陣瞠目結舌!讓人驚喜的確是調劑生活的良方!且由師長以身作責,親自示範,這種十八世紀後現代的前衛教育方法,真令學教育的我受惠良多!又是一個好主意!宿舍早、晚點名,更是安慰家長,顧及家長對孩子住宿安全的好措施,管他孩子喜不喜歡,家長的放心,就是學校的滿意保証,把宿舍搞得像監獄一樣,正是安全至上的保證!「點名」就是「安全」的同義詞。萬一晚點名之後學生溜出宿舍發生危險,不知學校除了點名之外有何因應之道?在此野人獻曝:晚點名之後,如果幫學生上腳鐐手銬,再栓在床上。這樣在點名的安全保障之外,多加一道保險,相信更能讓父母師長放心!創造父母師長的雙贏!孩子輸了人性基本的自由,又算得了什麼!為了孩子的安全把關,父母師長用心良苦!孩子將來長大自會感激。這也是一個好主意!接下來,對於竹中多年來的教育成果,在此予以表揚。升學率好不在話下,這是竹中辦學最賣力演出的重頭戲,一切拼升學,為了升學率,萬般皆可拋!學生的民主素養、認真負責、權利義務、人權自由,利他關懷,升大學不考,凡日常學校生活可能影響升學或與升學抵觸,一概不重要!比如說:學校為凝聚共識,宣揚師生一體,生命共同。與學生開會時,學生發言希望「校方」‧‧‧,隨即被婉轉告戒「不得用校方」,師生本是一體,都是竹中人,師生都是校方,生命共同不得切割,責任同屬。小兒憨直,當他發言時,向學校提意見既不能稱學校管理階層為「校方」,猶豫之間開口就是:「貴校‧‧‧」。重點來了!此舉引起高三學長們側目鄙視,這就是竹中教育成功之處,當高一其他的學生聽到本能嘻笑,不知所以然時,高三的老鳥學生已懂得與「校方」同仇敵慨,這種淺移默化的洗腦教育,真令人折服!只要功夫深,鐵杵磨成繡花針!民主與尊重,去他媽的!學生不順著師長的話說,就是要給他糾正!怎能隨性自由發言呢?拉拉雜雜說一堆,雖前面大膽質疑,可是後面我也給校方,不!貴校辦學讚許支持,後功抵前過,還望貴校大人大量,請勿見怪!雖然前面有小缺失,但後面提及的種種管教措施優越,與辦學績效卓著,瑕不掩瑜!瑕不掩瑜!讓我為諸君的教育理念歡呼:發揚後現代竹中精神!發揚後現代竹中精神‧‧‧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Losten 10 發表於 March 4, 2012 作者 檢舉 Share 發表於 March 4, 2012 芬蘭小子 出書談遊學夢2010/05/13 【聯合報╱記者彭芸芳/新竹市報導】http://mag.udn.com/mag/campus/storypage.jsp?f_MAIN_ID=11&f_SUB_ID=22&f_ART_ID=248038別人在拚大考,國立新竹中學學生陳聖元兩年前竟休學一年,到芬蘭體會世界頂尖的教育制度,嘗試截然不同的高中生涯,他一回台灣,感覺像「從天堂掉進地獄」,他並出書自己的追夢之旅。 「有夢就去追,但夢,追到了才叫美好」。陳聖元是在竹中讀完高一後出國,一年後、即去年暑假回國,繼續讀高二,他一回校就當選班聯會主席,提出的政見幾乎史無前例,例如要求學校讓同學上完體育課要有淋浴間沖澡,這都是從芬蘭學來的經驗,同學戲稱他「芬蘭小子」。 上月他把交換學生一年的經驗集結成書「Go!來去芬蘭上課」,暢談經歷和心情。他說,在芬蘭曾受邀演講談台灣的中學生,提到要穿制服、男女分校、幾乎天天小考、有教官管理、衣服沒紮進褲子或沒繫皮帶就要罰假日生活輔導等,尤其每天要補習,一天只睡6小時,全場聽眾竟面色凝重地感嘆,「那不是跟監獄差不多嗎」? 陳聖元說,在台灣準備學測,對人生沒期望和夢想,他才和爸媽商量後,到非英語系且沒觀光客的國家遊學,最後選中芬蘭小鎮Mantsala,感受不一樣的生活。 他住在寄宿家庭,上當地公立高中,體驗北歐生活,發現芬蘭高中生活快樂地讓他不敢想像;現在看到周遭人人拚命讀書當生活唯一目標,不得不感嘆台灣學生太可憐。 芬蘭的中學生一天上課大約4小時,只選修有興趣的科目,上起來沒壓力,上課沒人打瞌睡。大家放學就休閒或娛樂,考試前也很少有人溫書,段考周反而是最輕鬆愉快的時光,考試時間很長,題目很少,為的是讓學生自在地答題,數理科還可以用高階計算機,同學看到他拿筆計算時竟瞠目結舌!...........................................................................................................................................................................曾幾何時新竹中學創校以來最引人為傲的傳統──自由,如今在外國人眼中新竹中學「不是跟監獄差不多嗎」?到底是芬蘭學生汙衊新竹中學?還是新竹中學的教育決策者要深切反省?新竹中學的校長、主任都是新竹中學的校友,在他們與我念新竹中學的年代,我們共同享受與學習了新竹中學的自由、民主教育。今天校長、主任卻把新竹中學辦成外國人眼中的「監獄」?這是怎麼回事????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Losten 10 發表於 March 21, 2012 作者 檢舉 Share 發表於 March 21, 2012 20年的共同記憶!竹中生狂奔只為搶便當 辦教育辦到學生花錢吃午飯要狂奔到福利社用搶的,這種校長早該切腹了!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Losten 10 發表於 March 21, 2012 作者 檢舉 Share 發表於 March 21, 2012 竹中搶便當 放手! ●2006年10月11日‧‧‧10月2日﹝星期一﹞,中午約12:45分本人打電話給學務主任,了解學校午休實施情形。新竹中學午休每日中午12:00~13:00,約2400名學生必須半小時內用餐完畢,在沒辦營養午餐且不得外出用餐的限制中,扣除帶便當的學生,至少每天有超過1000名以上的學生去排隊搶購只供應約400人份的福利社午餐,不少學生因時間緊迫,遂買泡麵、麵包裹腹,只因為半小時後必須強制待在教室午睡或休息,離開教室必須請假或經導師同意。這種措施剝奪自由,妨害人權,本人期期以為不妥,經向主管之學務主任溝通,學務主任完全肯定新竹中學現行午休制度是必要的!然後還懇切地向本人說:「請你放手!新竹中學的教育,有自己的路要走,請不要干涉學校教育」。放手!?這個學校一年多來,違法亂紀,剝奪自由,妨害人權,專制獨裁,屢經本人勸導,依然故我,不肯鬆綁放手,竟請求反對迫害學生,回歸教育正常化的本人放手!?身為孩子的法定監護人,身為新竹中學家長會的委員,面對顢頇的學校教育決策者,我能放手嗎?請學校停止體罰學生叫干涉學校教育?請學校停止不人道的午休制度叫干涉學校教育?我也想知道到底是不願放手的我瘋了?還是學校學務主任瘋了?這到底是學校辦教育還是監獄在管訓?監獄也沒那麼不人道吧!真正厲害的是這種狂奔搶飯的「傳統」竟能延續20年!?20年來,新竹中學歷任校長無視學生基本吃飯的人權,這種顢頇無能的教育經營決策者實在可恥,如果這些校長知道什麼叫羞恥的話,切腹吧!只為維持學校不合理的午休制度把學生關在教室裡,而不顧學生人人有權買飯吃的權利,這算是辦什麼教育!?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乂影風 10 發表於 March 28, 2012 檢舉 Share 發表於 March 28, 2012 午休時間強制待在教室?那在我高三時午休被高一二學弟吵到整棟樓出來一堆人開罵是怎麼回事待在教室?原來他們教室在高三大樓地下室啊?你說的很完善但 那不是台灣能做到的不然 你就叫全台灣別考學測指考別準備升學每天都快快樂樂的玩就好啦妓者報導 看看就好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囧男骸 10 發表於 July 22, 2012 檢舉 Share 發表於 July 22, 2012 (已編輯) 這位對校務有十分熱忱的家長,我感覺的出來您對新竹高中的發展有很大的期許。但是現在本人身為在校生,對有些說法不太贊同,下面我引用了一些我想發表一些意見之處,如有冒犯請多多包涵。(一)、"因學生儀容不整,學務主任先後處罰5名學生在學務處門口罰站,至上課鐘響才得離開。" 1.這個我想問的是,是哪一種儀容不整? 上述提到的似乎是邊走邊吃吧? 雖然在竹中說老不老, 但是吃東西被罰我真的是第一次聽到。 再者, 我個人並不認為罰站一節下課會對學生的身心靈有多大的影響/傷害。 下一節下課還是依然可以笑笑的跟同學愉悅的打球吧?(二)、宿舍自治幹部 2.本人也是住宿生, 住這段時間以來, 我並不覺得自治幹部有什麼不妥。 一來學生培養責任感, 二來學生有事情要反應,也比較不會因跟管理人不熟而不敢發言。 "由全體住宿生,依民主程序選舉出來的宿舍自治幹部,職責不是: (一) 幫全體住宿生增進生活福址? --冒昧請問一下,您是指哪種生活福祉? 可以舉個例子嗎? (二) 監督學校管理是否侵害住宿生權益? --住宿生應該都有吧? (四) 照顧住宿生擁有合理的生活起居? --對不起,我真的不覺得有不合理之處 。" "最恐怖的是:這些大部分住宿的孩子,完全不覺得這些「規範」有何不妥!?" 這邊我確實不懂,請多多指教 對了,我覺得"督導其他學生"您的想法太偏激了, 在我看來只是點個名,並不是未到殺無赦之類的,比喻戒嚴實在有點過頭(三)、"學生宿舍的寢室裡,寢室門上半片是透明玻璃,從寢室外可以對室內學生生活起居一目瞭然。" 宿舍內有"規定"在門窗向外側貼遮照視窗,路過的學生並看不到裡面(四)、"教官、舍監進入學生寢室不用敲門,不用經學生許可,學生見狀瞠目結舌之餘,在寢室門外貼上 告示提醒:入內請敲門,管你是不是偉大的教官。" 至少在我個人經歷裡,教官、舍監開門是有敲門的 至於我想問的是為何"學生見狀瞠目結舌"? 是不是做不當的事情吧? 我並不覺得我在讀書的時候 看見教官走進來,我會嚇的目瞪口呆(五)、"萬一晚點名之後學生溜出宿舍發生危險,不知學校除了點名之外有何因應之道?" 晚點名之後宿舍大門會關閉,學生溜出是道德修養問題, 雖然我目前想不到對策,但是那真的是少數,我想不管如何應對,想溜的還是會溜(六)、今天校長、主任卻把新竹中學辦成外國人眼中的「監獄」?這是怎麼回事???? 雖然這部分我不完全否定, 但是這應該不是竹中的問題, 是教育環境吧?? 上述那段演講, 我個人認為那部分內容只是斷章取義, 加上點語言程度問題吧? 如果今天改個說法:"我在竹中的社團學了很多, 每天放學都跟社員一起勤奮很歡樂..."云云 這種正向說法應該會讓人感覺比較好,上面那太負向了。 再加上這又是相對性問題, 今天我們比照我的韓國友校, 他們幾乎全天讀書拼大學, 我們也會覺得那是監獄, 因為我們沒有那種環境 所以一樣,歐美沒有這種環境,文化 還有,之前文章上看到亞洲人是被動的,如果改成歐美教育方式,並不會比現在好 外國的月亮沒有比較圓, 別看人家好就急著否定自己, 每個地方適合的制度不同(七)、"在沒辦營養午餐且不得外出用餐的限制中,扣除帶便當的學生,至少每天有超過1000名以上的學生去排隊搶購只供應約400人份的福利社午餐" 之前竹中搶便當是建立在自助餐時,學生為了搶自己喜歡的菜色,而不是數量。 午餐數量不夠嗎? 不, 常常還有賣不完的 此內容已被編輯, July 22, 2012 ,由 囧男骸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Losten 10 發表於 August 4, 2012 作者 檢舉 Share 發表於 August 4, 2012 (已編輯) 這位對校務有十分熱忱的家長,我感覺的出來您對新竹高中的發展有很大的期許。但是現在本人身為在校生,對有些說法不太贊同,下面我引用了一些我想發表一些意見之處,如有冒犯請多多包涵。言論自由,沒有冒不冒犯的問題。我是新竹中學畢業(33屆),我的孩子也是。我曾經不僅僅是家長身分,也是校友身分。我對新竹中學沒啥期許,一切教育正常即可,這是睜一隻眼閉一隻眼,最卑微的「要求」!要有啥期許,我就直接去砸校長室,扁張瑞欽了!(一)、"因學生儀容不整,學務主任先後處罰5名學生在學務處門口罰站,至上課鐘響才得離開。" 1.這個我想問的是,是哪一種儀容不整? 上述提到的似乎是邊走邊吃吧? 雖然在竹中說老不老, 但是吃東西被罰我真的是第一次聽到。 再者, 我個人並不認為罰站一節下課會對學生的身心靈有多大的影響/傷害。下一節下課還是依然可以笑笑的跟同學愉悅的打球吧?1.上衣襬(襯衫)沒有紮進褲腰帶裡,邊走邊吃。因為被罰站的不是你,站在太陽底下晾的不是你,被人來人往好奇眼光注視的不是你,站在太陽底下被眾人目光同情或羞辱的不是你,所以無所謂?所以我個人並不認為罰站一節下課會對學生的身心靈有多大的影響/傷害。不義或不合理的處罰關你屁事?這是你家長送你去新竹中學受教育的目的還是你對自己的期許?罰站是體罰,新竹中學的校規裡沒有任何允許學生犯錯可以體罰學生的規定。上面案例中的體罰,已公然違反國家“教育法”,也違反國家刑法:妨害自由罪。你說,嚴不嚴重?教育決策者可以無所謂嗎?學生知道這種鳥事發生在自己生活的校園裡也無所謂嗎?(二)、宿舍自治幹部 2.本人也是住宿生, 住這段時間以來, 我並不覺得自治幹部有什麼不妥。 一來學生培養責任感, 二來學生有事情要反應,也比較不會因跟管理人不熟而不敢發言。 "由全體住宿生,依民主程序選舉出來的宿舍自治幹部,職責不是: (一) 幫全體住宿生增進生活福址? --冒昧請問一下,您是指哪種生活福祉? 可以舉個例子嗎? (二) 監督學校管理是否侵害住宿生權益? --住宿生應該都有吧? (四) 照顧住宿生擁有合理的生活起居? --對不起,我真的不覺得有不合理之處 。" "最恐怖的是:這些大部分住宿的孩子,完全不覺得這些「規範」有何不妥!?" 這邊我確實不懂,請多多指教 對了,我覺得"督導其他學生"您的想法太偏激了, 在我看來只是點個名,並不是未到殺無赦之類的,比喻戒嚴實在有點過頭最恐怖的是:這些大部分住宿的孩子,完全不覺得這些「規範」有何不妥!我是預言家嗎?(三)、"學生宿舍的寢室裡,寢室門上半片是透明玻璃,從寢室外可以對室內學生生活起居一目瞭然。" 宿舍內有"規定"在門窗向外側貼遮照視窗,路過的學生並看不到裡面呵呵~!你家的窗簾大概是裝在窗外吧~!只要路人經過不好奇掀開,路人根本看不到你家裡面呢。(天啊!無知無覺到麻木不仁的境界了,面對不正常的事,還能處之泰然,為之說項)(四)、"教官、舍監進入學生寢室不用敲門,不用經學生許可,學生見狀瞠目結舌之餘,在寢室門外貼上 告示提醒:入內請敲門,管你是不是偉大的教官。" 至少在我個人經歷裡,教官、舍監開門是有敲門的 至於我想問的是為何"學生見狀瞠目結舌"? 是不是做不當的事情吧? 我並不覺得我在讀書的時候 看見教官走進來,我會嚇的目瞪口呆你懂不懂啥麼叫居住權?就算房子是租的,沒經過房客允許,房東根本不能入內,若房東擅自進入,則違反刑法妨害居住自由。教官舍監是什麼東西?有何特權?更別說沒敲門、沒獲得允許就逕入學生房間,這不但沒禮貌,簡直就跟畜生沒兩樣~~。我家小朋友高一在宿舍會議提出教官舍監進入學生寢室不敲門,希望要改進!當時會議時承受高二、高三學長鄙夷的目光(因為不准批評學校長官),在校長張瑞欽的道歉下(但教官與舍監當時均不承認進入學生寢室沒有敲門,但其他同學指證歷歷),宣布要求教官與舍監進入學生宿舍必須敲門且須經同意進入。有道是:前人種樹,後人乘涼。多虧我家小朋友,你才能在此說風涼話:至少在我個人經歷裡,教官、舍監開門是有敲門的。至於你的問題,我非常好奇,教官舍監不敲門進入學生寢室,你不質疑;反而質疑學生"見狀瞠目結舌"? 是不是做不當的事情吧?這是兩碼子事,你連這個都搞不清楚,教官舍監可以先非法把學生宰了,再來歸咎學生“可能、或許、大概”幹了見不得人的事?(五)、"萬一晚點名之後學生溜出宿舍發生危險,不知學校除了點名之外有何因應之道?" 晚點名之後宿舍大門會關閉,學生溜出是道德修養問題, 雖然我目前想不到對策,但是那真的是少數,我想不管如何應對,想溜的還是會溜連你都說了:「想溜的還是會溜」,那麼點名是點什麼意思?你在家時,你爸爸晚上睡覺前要不要來個全家排排站點名?為什麼不?如果點名能保障安全的話?(六)、今天校長、主任卻把新竹中學辦成外國人眼中的「監獄」?這是怎麼回事???? 雖然這部分我不完全否定, 但是這應該不是竹中的問題, 是教育環境吧?? 上述那段演講, 我個人認為那部分內容只是斷章取義, 加上點語言程度問題吧? 如果今天改個說法:"我在竹中的社團學了很多, 每天放學都跟社員一起勤奮很歡樂..."云云 這種正向說法應該會讓人感覺比較好,上面那太負向了。 再加上這又是相對性問題, 今天我們比照我的韓國友校, 他們幾乎全天讀書拼大學, 我們也會覺得那是監獄, 因為我們沒有那種環境 所以一樣,歐美沒有這種環境,文化 還有,之前文章上看到亞洲人是被動的,如果改成歐美教育方式,並不會比現在好 外國的月亮沒有比較圓, 別看人家好就急著否定自己, 每個地方適合的制度不同又來了~!搞極權的國家或社會永遠有一套同樣的說詞:制度不同、國情不同、外國的月亮沒有比較圓‧‧‧。請問人權的標準難道像初一或十五的月亮?這是人權問題,根本與制度、國情無關好嗎?人權的標準舉世皆然,我不曉得你在胡扯什麼?還制度勒!(連問題是甚麼都搞不懂,你還真有耐心呢)(七)、"在沒辦營養午餐且不得外出用餐的限制中,扣除帶便當的學生,至少每天有超過1000名以上的學生去排隊搶購只供應約400人份的福利社午餐" 之前竹中搶便當是建立在自助餐時,學生為了搶自己喜歡的菜色,而不是數量。 午餐數量不夠嗎? 不, 常常還有賣不完的我管你賣得完賣不完,這是什麼重點?東西難吃,大家寧可不吃也不買,東西當然賣不完,這樣能說明食物供應充分嗎?連基本邏輯都搞不清楚,還能驟下結論呢!像這樣文不對題抓不到重點的亂回覆,一是你時間多,太閒;二是你的程度堪虞(高三了,天啊~~!)不過,恭喜你,你的程度適合當校長,你的回覆與張瑞欽不相上下,我幾乎都以為你是張瑞欽的化身了,他把你教得很好,講出來的話有官方發言的姿態,更別說話中所顯示腦袋的思維,是完全與現實公民社會脫節。(孩子,你要加油~~,祝福你) 此內容已被編輯, August 4, 2012 ,由 Losten 加字,讓文意更清晰。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Losten 10 發表於 August 4, 2012 作者 檢舉 Share 發表於 August 4, 2012 管教一詞意義實在簡單不過,不正是「管理與教育」嗎?怎會是「限制與鞭子」的同義詞呢?教育工作者管教孩子時,如果只知道用「限制與鞭子」,是不配擔任教育工作的,轉行擔任馴獸師這行業可能較適合。.................................................................................................................................................................................2006.3.23難得一次進入校園,‧‧‧學生宿舍的寢室裡,寢室門上半片是透明玻璃,從寢室外可以對室內學生生活起居一目瞭然。隱私權是教育學生保有羞恥心的基本權利,學生用紙把透明玻璃遮掩,可見孩子們都保有人性本能的羞恥心。學校教育學生做人要公開透明,就從禁止學生寢室用紙把透明玻璃遮掩作起,如此宿舍管理人員隨時可以依家長的託付,盡責地關切學生,讓學生住在沒有隱私權的玻璃屋,真是好主意!人性本能的羞恥心?管他的!‧‧‧這是2006年我給學校校長張瑞欽與教務主任、學務主任的文章,他們也確實看了,針對我的批評,他們馬上花宿舍預算改善,改善的方式是:在宿舍每間寢室門“外”的透明玻璃處,用一張塑膠布黏貼上方,像在窗戶“外面”裝上窗簾一樣,讓寢室外的任何人,都可以“掀窗簾”,隨時瞧寢室內的動靜。這種智障把窗簾裝在窗戶外面來保障寢室內學生隱私權的作為,虧這些偉大的教育家能想出來~~!新竹中學宿舍不是精神病院,卻由精神病患來管理,這種偉大的教育舉措,已經超越實驗中學的實驗精神,完全進入精神病的臨床實務。順便好奇問一下:有誰會把家裡的窗簾裝在窗外,以保護家中的隱私權???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Losten 10 發表於 August 4, 2012 作者 檢舉 Share 發表於 August 4, 2012 新竹中學對學生的愛心教育是成功的!讓許多學生不論在校或畢業,都對學校的無能管理階層或校務決策者充滿愛心,只要有學生或校友膽敢批評校務,馬上奮不顧身不分青紅皂白予以駁斥或護航,即便言語無味、頭腦不清、邏輯錯亂,也要誓死保衛無能決策者的所有教育政策。這種教育的洗腦功夫,真的讓人大開眼界,“只要功夫深,鐵杵磨成繡花針”。那些深受無能教育決策者洗腦下的受害者,完全不覺得自己受害,反而極力為集權者錯誤的教育政策──反自由、反民主、反人權──辯護、說項,甚至還對提出事實的批評者寫出:怪獸家長──已有觸犯刑法公然侮辱之虞的文字。你能說:新竹中學的洗腦教育不成功嗎?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Losten 10 發表於 August 4, 2012 作者 檢舉 Share 發表於 August 4, 2012 1977年,我念新竹中學高二,閒暇之餘我讀了一篇paper關於美國大學給對剛入學新生與家長的信函:一是對所有入學新生:請問你的成績單除給你之外,你同意校方寄給你的家長一份copy本嗎?(學生同意,校方才能寄發成績copy本給家長,這是尊重學生隱私權)。二是對所有未成年住校生的父母(還擁有法定監護權):請問貴子弟住校期間,若確實發現他在寢室藏有非法槍械或毒品,校方能否事先徵求您允許進入貴子弟寢室搜索以策安全?這份paper讓我非常非常震撼,也完全顛覆我對學校教育理應尊重人權的認知,更影響我這一輩子對民主、自由、人權的關懷與實踐。這已經是35年前的事了,35年過去了,新竹中學的教育還學不會什麼是對人性的尊重,住宿連起碼的隱私權都顧不到,這是在辦教育還是在設監獄?還是21世紀的新竹中學學生比較低賤,不如20世紀70年代美國大學入學新生的素質水準?答案很清楚,完全是新竹中學教育決策者根本沒水準!什麼樣的腦袋,幹得出什麼樣的事兒!這些教育決策者先去重修什麼叫人權?什麼叫尊重?什麼叫自重?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Losten 10 發表於 August 6, 2012 作者 檢舉 Share 發表於 August 6, 2012 【堅持、勇敢的做自己】那些年 竹中教我的事──柯文哲http://www.facebook.com/notes/%E6%9F%AF%E6%96%87%E5%93%B2/%E5%A0%85%E6%8C%81%E5%8B%87%E6%95%A2%E7%9A%84%E5%81%9A%E8%87%AA%E5%B7%B1%E9%82%A3%E4%BA%9B%E5%B9%B4-%E7%AB%B9%E4%B8%AD%E6%95%99%E6%88%91%E7%9A%84%E4%BA%8B/163317663770222【堅持、勇敢的做自己】那些年 竹中教我的事──柯文哲(新竹中學校友1977級)每次聽到有人痛罵中國官吏沒有不貪污的,我就想到辛志平校長,還好我親眼看過有一個人清清白白做了三十年校長,至少有一個模範(model),讓我們深信做官也有不貪污的。我在醫院擔任主管,也會遇到廠商關說的情形,要求我稍微妥協一下,反正大家都是這樣,這時我總會想到辛志平校長,曾經有一個人終其一生,堅持他的教育理想不曾妥協過,讓我更有自信做自己該做的事而不必妥協。新竹中學對我最大的影響就是「堅持」,不管外在環境如何,勇敢的做自己(No matter what the environment, be yourself)。因為當年的教育,讓我更敢講實話,更有勇氣做該做的事,而不至於隨波逐流,甚至同流合污。我在美國住過,也常常旅行於歐美各國。深知國家的水準,取決於大多數國民的水準,一兩個偉大的科學家、政治家皆不足造就一個現代化的文明大國。而國民的水準根基於普遍的思想、文化。思想與文化的養成則主要決定於青年時期的人格養成教育。新竹中學是一個有特色的學校。在那個白色恐怖、威權統治的時代,新竹中學的圖書館卻訂閱「自由中國」,這是思想開放。在萬年國會、黨禁、報禁的時代,新竹中學有「動員月會」,常常看到學生和校長搶麥克風,彼此爭辯。只要對學校有任何意見,皆可在全學年級的集會中上台發表自己的想法。也許學生的意見不夠成熟,校長也不贊同你講的,但重要的是,他讓你講,而且在公平的基礎上和你辯論,我對「民主自由」的信仰,啟蒙於此。當時的新竹中學也沒有圍牆,據我所知,台灣的中等學校以上,恐怕只有新竹中學是沒有圍牆的,雖然思想上有絕大的自由,但是「三大鐵條」的校規,只要是「打架、偷竊、作弊」,一旦抓到,即刻退學,皇親國戚、人情關說都沒有用,這又顯示了紀律、法治及人人平等的精神。在升學主義泛濫的時代,新竹中學竟然堅持「四育並進」,堅持完整的全人教育。堅持音樂課要上音樂,美術課要上美術,體育課要上體育,不僅要上課,而且要認真學好,否則真的會因為音樂、美術不及格而留級。當然游泳、越野賽跑是每一個竹中畢業生現在津津樂道,而當時咒罵連連的。我那一屆真的有人越野賽跑不及格,寒假每天到學校跑操場,跑到有一天及格了為止。其實所有這些特色,簡單的說就是「堅持」,堅持「該怎麼做,就怎麼做」。台大醫院過去幾年凡是牽涉到扁家的案子,不是灰頭土臉,就是鼻青眼腫,到最後幾乎是動輒得咎,裏外不是人。唯一的例外,是阿扁被收押當晚到台大醫院驗傷。因我是創傷部主任,兼管外科急診,事前副院長打電話給我:「等一下阿扁要來驗傷,上一次為了吳淑珍兄嫂診斷書一案,急診內科已經灰頭土臉了。你們外科不要再搞砸了,你自己看著辦吧!」面對這個全國矚目的案子,我坐在辦公室想了半個鐘頭,才下定決心撥電話給急診處,只交代了一句:「該怎麼辦,就怎麼辦。誰值班就誰看,要照會就找當日值班的,一切依法行事,平常心處理。」結果當日完全依照常規處理,兩個鐘頭完成檢查、開藥、開診斷書,又把阿扁送回地檢處。如果按照以前面對VIP的處理,頭痛,做電腦斷層;肩痛,核磁共振檢查;頭暈,留院觀察;而且沒人敢負責,照會來照會去,一定搞到第二天還在檢查。不但社會失去耐心,流言滿天飛,臺大醫院又成眾矢之的。此次一開始就打定主意,該怎麼辦,就怎麼辦,反而使台大醫院平安渡過政治風暴。其實「該怎麼辦,就怎麼辦」,不就是當年辛校長那些老生常談「一年級把一年級的功課讀好,二年級把二年級的功課讀好,三年級把三年級的功課讀好,另外再複習一、二年級的功課」。一些很簡單的做事方法,竟然我花了三十幾年才實踐了辛校長的訓示。就我個人經驗而言,醫學上的進步,固然有些歸功於重大突破,例如:葉克膜。但是這些所謂的突破(breakthrough)畢竟是少數,進步更大的成分來自於小進步的不斷累積,例如:勤洗手防止院內感染,感染後快速的給予抗生素(減少空窗期),使用長期抗生素的病人給予益生菌減少腹瀉、、、、等等。明白的講,裝設「葉克膜」的病人,如果護士抽痰不乾淨,病人極易於死肺炎,而使所有的治療前功盡棄。一所學校能培養出諾貝爾獎得主、中研院院士固然值得讚賞,但是培養出無數品格高尚的社會中堅份子,奠定社會堅實的基礎而促進整個社會全面的提升,更是教育的目標。新竹中學創立九十年,以其獨特的學風,在桃竹苗地區教育了無數學子成為社會的中流砥柱,在台灣民主化、現代化的過程中作出了重大貢獻。在此報告新竹中學對我的影響,並自勉勉人,我們大家繼續為台灣社會的全面進步作出不斷的貢獻。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b8523032 10 發表於 August 9, 2012 檢舉 Share 發表於 August 9, 2012 言論自由,沒有冒不冒犯的問題。我是新竹中學畢業(33屆),我的孩子也是。我曾經不僅僅是家長身分,也是校友身分。我對新竹中學沒啥期許,一切教育正常即可,這是睜一隻眼閉一隻眼,最卑微的「要求」!要有啥期許,我就直接去砸校長室,扁張瑞欽了! 1.上衣襬(襯衫)沒有紮進褲腰帶裡,邊走邊吃。因為被罰站的不是你,站在太陽底下晾的不是你,被人來人往好奇眼光注視的不是你,站在太陽底下被眾人目光同情或羞辱的不是你,所以無所謂?所以我個人並不認為罰站一節下課會對學生的身心靈有多大的影響/傷害。不義或不合理的處罰關你屁事?這是你家長送你去新竹中學受教育的目的還是你對自己的期許?罰站是體罰,新竹中學的校規裡沒有任何允許學生犯錯可以體罰學生的規定。上面案例中的體罰,已公然違反國家“教育法”,也違反國家刑法:妨害自由罪。你說,嚴不嚴重?教育決策者可以無所謂嗎?學生知道這種鳥事發生在自己生活的校園裡也無所謂嗎?最恐怖的是:這些大部分住宿的孩子,完全不覺得這些「規範」有何不妥!我是預言家嗎?呵呵~!你家的窗簾大概是裝在窗外吧~!只要路人經過不好奇掀開,路人根本看不到你家裡面呢。天啊!無知無覺到麻木不仁的境界了,面對不正常的事,還能處之泰然,為之說項)你懂不懂啥麼叫居住權?就算房子是租的,沒經過房客允許,房東根本不能入內,若房東擅自進入,則違反刑法妨害居住自由。教官舍監是什麼東西?有何特權?更別說沒敲門、沒獲得允許就逕入學生房間,這不但沒禮貌,簡直就跟畜生沒兩樣~~。我家小朋友高一在宿舍會議提出教官舍監進入學生寢室不敲門,希望要改進!當時會議時承受高二、高三學長鄙夷的目光(因為不准批評學校長官),在校長張瑞欽的道歉下(但教官與舍監當時均不承認進入學生寢室沒有敲門,但其他同學指證歷歷),宣布要求教官與舍監進入學生宿舍必須敲門且須經同意進入。有道是:前人種樹,後人乘涼。多虧我家小朋友,你才能在此說風涼話:至少在我個人經歷裡,教官、舍監開門是有敲門的。至於你的問題,我非常好奇,教官舍監不敲門進入學生寢室,你不質疑;反而質疑學生"見狀瞠目結舌"? 是不是做不當的事情吧?這是兩碼子事,你連這個都搞不清楚,教官舍監可以先非法把學生宰了,再來歸咎學生“可能、或許、大概”幹了見不得人的事?連你都說了:「想溜的還是會溜」,那麼點名是點什麼意思?你在家時,你爸爸晚上睡覺前要不要來個全家排排站點名?為什麼不?如果點名能保障安全的話?又來了~!搞極權的國家或社會永遠有一套同樣的說詞:制度不同、國情不同、外國的月亮沒有比較圓‧‧‧。請問人權的標準難道像初一或十五的月亮?這是人權問題,根本與制度、國情無關好嗎?人權的標準舉世皆然,我不曉得你在胡扯什麼?還制度勒!(連問題是甚麼都搞不懂,你還真有耐心呢) 我管你賣得完賣不完,這是什麼重點?東西難吃,大家寧可不吃也不買,東西當然賣不完,這樣能說明食物供應充分嗎?連基本邏輯都搞不清楚,還能驟下結論呢!(是你一開始說食物不夠吃...現在又說管人家賣不賣得完? 這轉變也太大了吧!! 媽媽煮的每一道菜兒子也不一定捧場..更何況是阿婆煮的菜是如何能讓食物獲得每位學生的認同? 口味不對自己帶便當或是中午送便當就是了~ 何必如此)像這樣文不對題抓不到重點的亂回覆,一是你時間多,太閒;二是你的程度堪虞(高三了,天啊~~!) 不過,恭喜你,你的程度適合當校長,你的回覆與張瑞欽不相上下,我幾乎都以為你是張瑞欽的化身了,他把你教得很好,講出來的話有官方發言的姿態,更別說話中所顯示腦袋的思維,是完全與現實公民社會脫節。(孩子,你要加油~~,祝福你)一個年紀可以當別人爸爸的校友,居然在網路上公然調侃,數落,諷刺,跟侮辱一個年紀小到跟自己兒子差不多的竹中學生,縱使您說的都對...然而連容許一個毛頭小子跟您意見不一致的胸襟都沒有嗎?? 張瑞欽是您叫的嗎? 就只是因為張校長的回覆不如您意你就公然做出不好的示範? 不知道您兒子平常在外人面前是不是也直稱你的姓名??誠心的希望您努力能改變台灣教育環境,投書教育部長或是媒體都比現在的方法有用多了!(除非您的文筆只適合戰高中生...伯伯,你要加油.....,祝福你)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houseman11 10 發表於 September 8, 2012 檢舉 Share 發表於 September 8, 2012 誰能給我答案?以下節錄:新竹中學「宿舍生活規範講習資料」(95、2、16)新竹中學「宿舍生活規範講習資料」(95、2、16) 壹、自治幹部及職責:為培養學生自治,宿舍設宿舍長、副宿舍長、樓長‧‧‧,以協助住宿生之各項生活管理相關事宜。 一、正副宿舍長乙人,由學生推選或指定產生,任期一學期,連選得連任,其職責如下: (一)協助值日教官及宿舍輔導員(舍監)督導執行宿舍規定。 (二)督導各樓長實施清查人數,水電管制及秩序維護。 (三)負責早晚、點名各種集會指揮及人數掌握。 (四)協助值日教官及宿舍輔導員(舍監)處理突發事件或其他交辦事項。 二、樓長八人‧‧‧ ‧ ‧ ‧............................................................................................................................................... 離譜透頂! 學生以民主程序選舉出來的學生幹部,這些幹部竟然是幫學校當警察,來「督導」、「掌握」其他學生。民主社會以民主選舉的民意代表,不是為大家爭取福祉,反而是幫助政府來監督大眾,這簡直匪夷所思!?這個學校的民主教育還能不令人瞠目結舌嗎? 由全體住宿生,依民主程序選舉出來的宿舍自治幹部,職責不是:(一) 幫全體住宿生增進生活福址?(二) 監督學校管理是否侵害住宿生權益?(三) 向學校爭取經費改善住宿品質?(四) 照顧住宿生擁有合理的生活起居? 請問這是在辦教育嗎?這種戒嚴時代的假民主,還繼續在校園存在,教育者的腦袋與思維,是否應丟到極權專制的垃圾桶裡。如果教育主管當局視而不見,試問:這個國家的教育是否符合時代潮流?是否能呼應家長、孩子的期待?最恐怖的是:這些大部分住宿的孩子,完全不覺得這些「規範」有何不妥!?請問新竹中學究竟希望教出什麼樣的孩子?身為家長的我,殷切地期盼想知道答案!看來您根本搞錯自治的意義了自治,顧名思義,係就自身之事務,以主要由自己負責的方式來進行管理(援引自 趙相文 由法律觀點論自治制度)自治幹部不是民意代表而是管理人員要做的事是管理並維持宿舍的秩序,不是拿來當民意代表用的在您對自治做出這種定義時,正顯示出您所認知的民主是假的民主,或者應該稱之為民粹另外就必須點名的事情提問請問家長將學生送至學校宿舍住宿,學校是否需位學生的人生安全負責?如果是,相信答案已經很清楚了,這也是學校宿舍的現狀如果不是,那就有勞你改變現狀了,另外也請你教育其他的家長擁有像你如此"先進"的思維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houseman11 10 發表於 September 8, 2012 檢舉 Share 發表於 September 8, 2012 竹中搶便當 這到底是學校辦教育還是監獄在管訓?監獄也沒那麼不人道吧!真正厲害的是這種狂奔搶飯的「傳統」竟能延續20年!?20年來,新竹中學歷任校長無視學生基本吃飯的人權,這種顢頇無能的教育經營決策者實在可恥,如果這些校長知道什麼叫羞恥的話,切腹吧!只為維持學校不合理的午休制度把學生關在教室裡,而不顧學生人人有權買飯吃的權利,這算是辦什麼教育!?您這樣說害我不禁懷疑您是否讀過竹中搶便當從來就不是因為沒飯吃我高三時幾乎天天都是到午休前才去買便當,但是從來沒有沒買到過搶便當是搶趣味的,並不是沒有便當可吃這種不經思索的批評並沒有參考的價值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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