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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

尊嚴是''能得到自己想要且有權利得到''的東西

以流浪漢來說,很多人覺得當流浪漢很沒尊嚴

但如果你就是想當個流浪漢,這是你所做的選擇尊嚴(這裡的尊嚴為形容詞,修飾選擇)

如果真正的流浪漢覺得自己很沒尊嚴

那或許是因為外人所賦予的沒尊嚴,如鄙視...等(嗯...這排除了他就是要自認沒尊嚴)

對於流浪漢來說他想要尊嚴,他也有權利得到他想要的(尊嚴)

這就是一種尊嚴

謎):貌似唬爛的屁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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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保護重要的東西(生命)所做的堅持。

或是

生死皆出於己意

他們都「可以」是尊嚴。

我猜你想要的方向是「安樂死可以保住病人的尊嚴」吧?

方向是沒什麼問題,可是你著眼的重點有些偏了--你試圖找到一個正確的定義,來支持自己的持方。

但是你必須要知道,所為正確的定義根本就不存在(就算存在,對手也不會承認)

所以你其實大可對尊嚴做出「你自己的定義」,這個定義不用絕對正確,只要乍聽之下沒有很奇怪違反常識就可以了,因為更重要的在後頭--

為什麼我們應該相信你的定義?

建議你看看這篇文章:http://www.wretch.cc/blog/JonasHwang/14553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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