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舉文章99102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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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件日期: 中華民國 99 年 10 月 26 日

流水號: 99102501

速別: 普通件

檢舉時間: 99/10/25

檢舉原因:

13-19

嚴禁筆戰、挑釁、謾罵、人身攻擊、歧視它校、挑起族群與學校對立之情事,違者依處罰條例第四條處分。

檢舉原文:

乾脆那位教官別做教官了 (教官不就是管別人的麼?= =')

管好自己就好 :P

負責版主:

熊本舖

受理結果:

會員只有單純的用詞不當情況,希望版主能以PM警告勸說,請該會員改正。

論壇法務管理員 羊咩咩~ 99/1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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